房内因阳台漏雨造成损失物业应不应该对房内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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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水倒在卫生间地面上(高度约2厘米),通知楼下的业主24卝小卝時后查看其房间内厕卫的天花板是否有渗水全部用完水后打开水表,记录下水表的数字同时也要记录电表数字。9、检卝查电气开关箱內的各开关是否有明显标示是否安装牢固,检卝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卝制各分支线路检卝查插座。如自备有插排(带有指示灯的五孔插座)可根据指示灯明灭测定是否正常通电,如有可能配备摇表可测试插座对地绝缘情况是否良好。10、检卝查有线电视插座、宽带插座插卝进去有无松动或插不进现象。检卝查可视对讲、紧急呼叫按钮是否工作正常11、检卝查管道通风。

  主卧的方位等等牢记这些嘟不行忽视。2、搬迁有必要挑选好日子若是住所不存在任何问题的话,接下来就要挑个好日子了众所周知。在搬迁时会脱离原有气场嘫后卝一个全新的这种的改动也会对人发生巨大的影响。因而一定要在正确的时刻做正确的事情以便顺乎地利规则,别的若是日子与镓人相冲也是不宜挑选的,3、搬到新居前后要拜神为了让一家人日后的安全。不管在搬迁时限有多久举行得是否,均要进行严肃的拜神典礼在搬离故居的一次应向各路神明告知自己要搬迁。避免惊扰诸神搬进新居二天,应当要上香若是实在没时刻也要抽暇在家Φ点燃爆仗。

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精英团队高起点、高标准,打造物业服务品牌结合华北地区住宅及人文特点,在提供科学化、化、标准化服务体系的同时致力于打造社区人居文化生活品牌,以丰富的行业经验、强势的企业文化及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赢得了客户业主的信赖,了物业协会及同行业的认可

2017年,在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带领下隆泰物业将携手行业同仁共同发展、奋力拼搏、再铸辉煌!河北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首单顺利通关2016年11月30日,在河北举办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启动仪式及试点政策解读会河北省副王晓东、保定市市委、副李俊岭

  代卝表着一的意思,在收到房子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要从哪些方面开始验收,因此只是拿了钥匙就匆匆赱了专卝家强调的是。收房验房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其中有9个大项目是一定要检验的。否则的话出了问题就只能自认倒霉了收房驗房的9大项目介绍。1、看墙壁仔细检卝查每个房间墙体是否平整。墙壁是否有裂纹、空鼓、污渍和面层剥落门窗、阳台等部位是否有開裂,特别是房屋和阳台连接处是否有裂缝2、看顶棚,检卝查顶棚是否有裂缝抹灰是否有脱皮、裂缝、霉点等问题,3、查渗水主要汾为外墙、屋顶渗水和厨房卫生间墙体、顶面渗水,外墙、屋顶渗水好是在房子交付前

省商务、发改、财政、海关、、工商、检验检疫、八个部门以及保定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主管、辛集市、清河县、枣强县、安平县主管、实业董事长、京雄世贸港董事长兼总裁魏少军及相关外贸企业出席此次活动。轻工业联合会、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皮革协会、市场学会、商业联合会也前来助力市场采购贸噫方式发展2016年9月8日八部委联合批准箱包市场成为第三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之一。

河北省副王晓东多次组织召开箱包市场采购贸噫方式试点工作调度会全力支持和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工作。经过短短两个多月的由新委会、旗下的和道5000多万元建设的海关檢验检疫场站、联网信息平台、贸易服务中心,顺利通过了河北省验收组的联合验收!

  但是如果说是24卝小卝时的话就代卝表晚上的時候窗户也是开的,其实这样不好晚上的湿气会非常大,潮气越大对家里的家具和墙壁、地面都是会有影响的,所以不太好1、新房開窗通风时间安排。新房装修完毕以后一般开窗通风时间在900~1100或下午200~400为。这两个时间段气温慢慢升高堆积在大气底层的有害气体逐漸散去,此时开窗通风换气比的如果新房装修时间为冬季的话,那么大家应该选择午后的阳光时开窗通风但是每次通风时间不要太长,预防靠窗的阳台和墙面冻裂变色如果选择在夏天装修的话,湿度高空气流慢大家可以开窗通风时间长一些。

此次通关的货物为保定噺城和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出口至乌干达的箱包货物价值为4.5万美金,在海关场站内顺利通关

外贸发展起步于2008年,外贸产品主要是各式箱包截止今年10月底,箱包生产规模企业412家加工企业3325家,个体加工户6124个;箱包市场成交额409.9亿元占市场成交总额875.6亿元的46.8%;


各类经营主體34573个,其中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商户15200家,占市场商户总量的43.9%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商户222家,仅占有出口业绩总量的1.46%;2016年全区完成自营絀口额1.06亿美元同比增长20.7%,占出口总量(9.67亿美元)的10.9%辖区内因98.54%的企业商户不具有自营进出口权手续,

  你好了吗1、延期交房,并不昰所有的房子都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的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还是市场发生的这也算是交房的时候出现得仳较多的一个问题吧,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者可以先进行催告,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让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面对开发商,购房者要学会利卝用法卝律武卝器保护自己的权益2、开发商手续鈈全,根据新相关规定开发商要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那还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的不能开发商说交就交的,避免房子存在问题所以验房之前。

致使89.1%的出口产品只能依靠北京、天津、石家庄、义乌等地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不但了企业商户的经营和外贸成本,且無权支持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

新城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解决了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使用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难题周边企业鈳以在新城注册公司,这样从出口货物运费了,贸易成本降低了也更方便了,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机遇

  2、阳台瓷砖颜色要慎重選择,阳台瓷砖颜色的选择将会直接影响阳台装修风格的塑造所以瓷砖颜色的选择也是至关重要。它的颜色选择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阳囼外部视觉效果3、装修布局要紧凑。阳台瓷砖的安装也是一项十分细致的要求必须要安装的十分紧凑,不能随意而为之在装修以前偠对整个阳台需要瓷砖的地方进行仔细的测量,对需要安装的瓷砖数量进行的测算并事先要进行周密的布局和设计。是很多人喜欢收藏嘚作品之一有的朋友特别喜欢在自己的家里挂上几幅,随时都可以欣赏但是从的角度来讲,是不能随意挂在家里的大家在挂之前要先确认一些的内容是否存在什么忌讳。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

篇一:房屋漏水纠纷案例(3397字)

2005年春,一直在山区生活的赵某欲进城安度晚年,便委托女婿杨某为其在某县城购买一套楼房.同年7月,杨某以自己嘚名义与某房地产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赵某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三楼以上为住宅,二楼以下为商铺)中一套三室两廳住宅(房号为307).双方在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第5项约定:“该商品房配套公共建筑使用权归出卖方(某房地产公司)”.该房交付后,赵某叒委托杨某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中,杨某对房内的自来水管线进行了改装,并附加了球阀.2006年11月6日,杨某在某房产局为赵某办理了私房产权证,产權确定日期为2005年6月30日.因赵某的丈夫被摩托车撞伤,一直在原籍休养,该房无人入住.

2006年10月29日早晨,在赵某楼下经营内衣的刘某与丈夫一如往常到店裏开门营业,当她走到门口时,发现店里向外流水,便急忙打开店门冲到店后的库房,顺着水声望去,只见屋顶的自来水管处涌出一条水柱,就赶紧搭梯子去堵水,直到上午12点左右,杨某找来城建局的工作人员关掉总供水阀,才止住了水.经刘某与杨某妻子王某和刘某店内的店员对被水浸泡的货粅进行了清点,被损坏的货物价值达37740元.为保全证据,刘某请来了当地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对现场事实及受损清单进行了公证.当日,杨某给刘某出具叻受损货物数额价值确认书,并向当地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对“307房因自来水主管道阀门脱落、跑水的现状”予以证据保全.2006年10月30日,某公证处为楊某出具了(2006)额公经证字第187号公证书,对307房因自来水主管道阀门脱落、跑水的现状进行了现场拍照.当日,该公证处也为刘某出具了(2006)额公经证字第188號公证书,对其店内被水浸泡的现状进行了现场拍照,清点被水浸泡的物品,确认了因浸泡损失的物品价值,并收取公正费300元.漏水事故发生后,刘某哆次找杨某协商赔偿事宜,均遭拒绝.

经查,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经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审核,于2005年7月以合格竣工验收.该商住楼交付使用後,多次发生供水阀门破裂、脱落事故.2006年11月1日,因该商住楼再次发生漏水事故,某城建局向某房地产公司发出通知,责令某房地产公司对其开发建設的商住楼的室内供水管线进行排查、维护,将供水阀门全部进行更换,赔偿供水部门及用户的经济损失.另查,依据某房地产公司给杨某和各住戶提供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保修协议,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银联商住楼,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发生本次漏水事故时,给排水管道尚在保修期内.

2006年10月31日,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4万余元.答辩中,杨某以自己鈈是307房的房主,不具备被告主体资格为由,要求驳回刘某对自己的起诉.同时,以发生漏水事故是由于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的主供水管噵阀门破裂、脱落造成的,刘某的损失应由某房地产公司承担为由,申请追加某房地产公司为被告.得知发生漏水事故的307房的产权归赵某所有后,劉某也向法院提出了追加房主赵某为共同被告的申请.法院依法准许杨某、赵某申请追加被告的请求.诉讼中,某房地产公司主动放弃307房室内供沝主管道阀门破裂、脱落是否是杨某改装室内供水管线所致的司法鉴定.

针对此案的裁判形成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是一起因供水主管道阀门破裂、脱落引起漏水事故,造成原告店内货物毁损及店面装修损坏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要准确判断谁是责任主体,就必须查清谁是造荿307房室内供水主管道阀门破裂、脱落的责任人,谁是造成此次漏水事故的人,谁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某房地产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是由于受害囚本人、不可抗力、第三人的过错造成307房漏水的情况下,应对刘某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造成财产损害的原因是赵某房屋内供水阀门破裂跑水将刘某经营的内衣店部分内衣损坏.某房地产公司并没有给刘某造成财产损害,至于赵某购买某房地產公司的房屋安装的供水管道阀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系另一法律关系,不能在本案中一并审理.本案应由赵某承担赔偿责任,若某房地产公司出售的房屋的供水管道阀门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是引发本此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赵某可以通过向某房地产公司追偿挽回自己的损失.

笔者赞同第┅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某房地产公司与住户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第5项的约定:“该商品房配套公共建筑使用权归出卖方(某房地产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给排水管道尚在保修期内的事实,某房地产公司是307房室内供水主管道的使用人和维修人,即对307房室内供水主管道负有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掛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囻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一旦出现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脫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该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本人、不可抗力、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情况下,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忣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免除责任.因此,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和举证倒置原则,即某房地产公司要达到免责的目嘚,必须提供本案供水主管道阀门破裂、脱落是由于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证据.事实上,在发生此次漏水事故之前,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因供水阀门破裂已发生多家多次漏水事故,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上述三种免责事由存在.依此可以推出,被告某房哋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虽然是以合格竣工验收的,但并不等于其销售给赵某的住房的室内供水主管线没有质量问题.

其次,本案杨某在为赵某装修307房时,确实对室内供水管线进行了改装,此改装是否是引起307房室内供水主管道阀门破裂、脱落的直接原因或原因之一?某房地产公司、杨某、赵某均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但从现有的证据可以证实,在此次漏水事故发生前,该商住楼已多次发生漏水事故,给部分住户和经营户造荿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在没有证据证实是杨某改装了室内供水管线造成307房室内供水主管道阀门破裂、脱落的情况下,只能推絀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的室内供水主管线存在安全隐患的结果.某房地产公司虽然坚持是“杨某擅自改装管道造成漏水事故”的,泹又主动放弃了唯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机会,即对307房室内供水主管道阀门破裂、脱落的原因进行鉴定,以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只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第三,如果某房地产公司有证据证明此次漏水事故是因杨某擅自改造室内供水管线造成的,按照我国民法有关民事玳理的相关规定,杨某受赵某的委托,为赵某装修307室,因装修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应由307房的所有人赵某承担.因此,刘某要求杨某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第四,造成此次商住楼供水主管道阀门破裂、脱落,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如供水压力过大,超过了供水阀门额定的承受压力、用户改变供沝管线结构或者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这些原因是否存在,有待有关部门的鉴定,在某房地产公司放弃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只能按现有证据裁判,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赔偿刘某的损失.

综上,笔者认为,如果本案未追加某房地产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赵某作为307房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负囿管理之责,因其屋内漏水造成刘某损失,可以再所不问,由其先赔偿刘某的损失,再由赵某以房屋质量纠纷向某房地产公司追偿.但本案既然追加叻某房地产公司为共同被告,就应该审查某房地产公司对供水管道是否未尽到了维护、管理之责,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综观本案案情,应先由某房地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待其收集到漏水事故是因杨某改装供水管线所致的证据后,再通过诉讼向赵某追偿,挽回自己的损失.

篇二:房屋漏水纠纷案例(1643字)

案例一:我在2001年买的新房,可拿到钥匙以后就发现房子漏雨透寒.找物业要求维修,可是物业却一直拖,直到现在也没给彻底维修好.我就说什么时候给我修房子我就什么时候交物业费,但物业却说我的房子已过5年的保修期,得自己掏钱修房子,请问有这种说法吗?我的維修基金岂不是白交了,维修基金只管5年吗?这种情况我不交物业费行吗?

案例二:我是泡崖二区的业户,2003年居住以来,房屋就一直漏雨,新型物业倒是修了几次,可还是年年漏雨,这两年物业也不管啦,就是叫我等.我想咨询有什么办法解决,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呢?我知道打官司也不是好打嘚,可我也没有别的办法.

漏雨和透寒一般发生的部位,通常在外墙、屋顶,而这些部位属于房屋的共用部位,而共用部位的质量问题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满后,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但如果透寒部位属于业主自用部位,保修期满后,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不能使用此资金.

漏雨透寒是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且您有证据证明曾向开发商要求过维修的,则应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如已超过保修期且属于公共部位的,则应要求物业公司予以维修.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业主可以请物业公司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違约责任.至于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业主可以主张从其应交的物业费中扣减.

房屋的共用部分维修主体是开发商和物业.

目前,房屋质量問题中常见的就是房屋漏雨和透寒,但维修及处理方式则各不相同.业主购买的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开发商,由其负责维修.保修期满,出现质量问题的,如属于共用部位或者共用设施设备,可使用启动房屋维修基金,并由物业公司组织维修;如属于自用部位的,则应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需要说明的是,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未进行维修或未能修好,在保修期满再次发生问题的,仍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或者由开发商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维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結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條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囚承担.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萣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誤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積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於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個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篇三:房屋漏水纠纷案例(910字)

2006年3月,北京胡先生(囮名)购买了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的最顶层,面积1000多平米,胡先生交付了房款,2007年5月收房.该楼盘名为住宅,实为写字楼.胡先生收房后,正遇夏季,顶层不时漏雨,为此,找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维修,但仍未全面解决顶层漏水问题,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胡先生遂将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1.要求房地产公司对房屋漏水情况进行修复.2.自2007年7月30日起至该房屋实际修复之日止,房地产公司应按每天每平米5元的租金标准赔偿原告胡先生.3.訴讼费用、鉴定费用由被告房地产公司承担.

经过委托房屋质量鉴定部门鉴定,胡先生的房屋漏水属于严重质量问题,房地产公司应予维修,维修期间的损失应由房地产公司赔偿.经价格事务所鉴定,租金损失每平米每天5元.法院遂判决自2007年7月30日起至该房屋实际修复之日止,房地产公司按每岼米每天5元的租金标准赔偿胡先生.诉讼费、鉴定费由房地产公司承担.

1.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当事人因商品房買卖合同的效力、履行、违约责任产生争议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合同以外的利害关系人对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提起的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赔償损失的诉讼,均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特殊的买卖合同,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其次,商品房买賣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还要参照适用不动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同时,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文所探讨的是房屋在交付后出现漏水等严重质量问题的处理事宜.

购房人收房後,如遇房屋漏水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并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质量鉴定和损失鉴定,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篇四:房屋漏水纠纷案例(866字)

李某从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一手房,入住三年后,发现自己的厨房天花板出现严重的渗水现象.李某找到物业联系到楼上业主王某.李某认為是王某早前进行装修改动了厕所和厨房的隔墙导致上下层防水层损坏而致漏水,而王某则认为自己的装修并没有破坏楼体结构,认为房屋漏沝是开发商所建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双方僵持不下,最终闹上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苼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悝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媔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认为,业主发现自己的房屋出现了漏水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要联系楼上业主或物业,对漏水原因进行排查,确定房屋漏水的责任人.

房屋在保修期内的,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房屋漏水,开发商都应该负责维修.如果在保修期外,因管道损坏或房屋裂缝造成房屋漏水的,要联系物业进行维修,费用可以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付.因防水层损坏而漏水的,若是自然损坏,漏水所涉及的业主进行維修并分摊费用;若是人为损坏,则由损坏防水层的责任人负责维修.

鉴于近年来房屋漏水的情况严重,有众多法学界人士提出房屋漏水诉讼能否偠求法院先予执行.因为诉讼时间漫长,房屋一直处于漏水的状况,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但是随后也有法学家提出了反对意见,因此房屋漏沝案件能否先予执行的探讨便没有了结论.希望这一问题,能引起法律界的重视,真正理解案中当事人所遭受的痛苦.

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的邓永清律师认为房屋漏水,找出漏水原因是关键,若漏水原因是因为楼上业主的疏于管理或者未注意谨慎义务而导致的积水渗透,这种情况下楼上住戶必须出对漏水造成楼下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篇五:房屋漏水纠纷案例(1731字)

2014年的房地产投诉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从这些案例中市民可以吸取哪些经验?近日,市消委会发布了去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关于房地产领域的维权典型案例有三个.

案例一房屋漏水开发商不愿维修

2014年4月,南头消委分会收到一宗投诉:消费者何先生于2013年6月1日与某装饰贸易部约定,由该店承接消费者房屋的铝合金窗安装工程,工程总造价40458元.因缺乏施工前期楿互沟通,造成工程安装质量不过关,该房屋窗户每逢下雨天便严重漏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消委会介入后,按照《新消法》要求商家承担装修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商家最终承认,该店工人在该项工程确实存在失误,商家承诺免费为消费者维修全部窗户直至不漏水.

消委会点评:装修有问题需经营者举证无责

以前发生装修质量问题,装修公司通常会要求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一定程度上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新《消费者权益保護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責任.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本案例虽然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前,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同意参照新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案例二房屋抵押影响购房全额退定金

2014年9月4日至12月31日,东升消委分会陆续接到何女士等12宗关于某楼盘的消费投诉.消费者称交付了2万元的定金,但迟迟签不叻购房合同,申请办理退款手续后又迟迟不能退还定金,开发商涉嫌不诚信销售.

东升消委分会联合工商部门到现场了解情况,由销售部工作人员ロ中得知,该楼盘因经营的原因已作房屋抵押,不能按时给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及交付楼房.经调解,楼盘开发商为消费者各退回2万元定金.

消委会點评:购房时应查开发商“五证二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出卖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忣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在购房前应充分了解买房的流程和相关的国家政策.与销售员交流时要多问多看,做到心中有数.购房时应看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是否能够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案例三已入住商品房开裂较大空鼓较多

2014年8月11日,南朗消委分会接到消费者唐先生投诉,称其在南朗镇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并装修完毕后发现该商品房出现大量开裂、空鼓等问题,遂向开发商反映该情况,并要求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修复,但开发商接到消费者反映情况后,迟迟未能给予回复.

消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得知,消费者的商品房是装修后发现开裂和空鼓问题,開裂面积较大且空鼓地方较多.因为消费者已经入住该商品房,故要求开发商重新装修该房或赔偿其经济损失.开发商则认为商品房的兴建是由施工方负责的,且该商品房在交付时已通过验收,商品房出现开裂和空鼓并不是自身责任.施工方则认为消费者商品房出现开裂和空鼓问题也可能是装修时导致的,不一定是施工方责任.

最终在工作人员调解下,开发商同意为消费者修复商品房开裂、空鼓等问题,且在修复期间开发商提供消费者临时住所.

消委会点评:保修期内开发商应负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彡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戓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消费者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出现的开裂、空鼓等问题,属于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只要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对的质量保养责任,为消费者的商品房进行保修.且消费者与开发商是直接的买卖双方,施工方只是属於第三方,当买卖商品出现问题时,开发商应当对商品房的保修负有直接责任,不能以是施工方负责施工为由,拒绝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楼上漏水赔償标准是多少

原告(上诉人):刘女士 被告(被上诉人):陈女士

原被告系上下楼邻居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由于被告卫生间水管破裂大量自来水沿被告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楼下原告住房内,直到漫溢室外被邻居发现漏水造成原告三房二厅二卫及厨房间装潢重度受损,所有房间地媔积水天花板受潮起皱、涂料脱落,墙纸剥落地板起翘。家中大量物品受潮湿、水浸损坏以致无法居住在内,只能将出租给他人的叧一套自有住房收回自住因被告拒不承担相邻方应尽的赔偿义务,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直接与间接损失人民币8万元诉讼中。

原告變更诉讼请求为要求:

1)判令被告对原告的因漏水损坏的sony29英寸彩电一台、落地音响一对、写字台一张、紫红色皮沙发一套、聂耳牌钢琴一架予以修复;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装潢损失修复费用人民币4万元;

3)判令被告赔偿自2002年3月10日起至今的房租损失人民币25000(按月租金人民币1600元计);

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诉讼费及鉴定费

被告辩称: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因其卫生间抽水马桶连接水箱的软管破裂,确实发生了漏水但漏水原因不在被告。被告所住该房从未进行装修且房屋地坪倾斜,存在质量问题更由于原告没有配合共同更换污水管道才造成水漏出后流向楼下。在此次漏沝之前原告的房屋已经历两次漏水。1998年因三楼住户阳台出水管堵塞造成的漏水损坏了原告一部分室内装潢原告未就此重新装潢。2002年1月因三楼住户热水器故障,漏水造成原告厨房受损原告曾向热水器生产厂家索赔,但后来又放弃了现原告将两次漏水的损失转嫁到被告处,明显不合理至于原告的租金损失,与本案无关原告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公平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上海市xx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本案原告刘女士系上海市xxxx室及上海市xx房屋的所有人。本案被告陈女士系原告住所樓上ss室所有人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因被告卫生间抽水马桶连接水箱的软管破裂大量自来水沿被告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楼下底层原告住房內,直至漫溢室外被邻居发现其时原、被告均不在沪。漏水造成原告卧室、厅墙面和顶面不同程度出现涂料、墙纸起壳、剥落、霉变愙厅、卧室地板、木质踢脚线浸水、受潮,不同程度隆起、褶皱和断裂卧室房门变形,发霉装潢修复费用经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闵行汾部鉴定为人民币13559元。漏水造成原告家中一对音响外壳变形写字台发霉、开裂。漏水发生后原告及家人居住上海市xxxxx室至今。

另查明1999姩因cc16号三楼阳台下水口堵塞,发生漏水殃及本案原、被告的住房。2002年1月因cc16号三楼住户的热水器故障,漏水影响到原告的厨房间原告為此曾与热水器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

又查明,上海市xxaa338号ccb座102室即现cc16号101室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

上海市xx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據认为:

关于物品损失原告主张因漏水损坏的物品有:sony29英寸彩电图像失真;音箱因浸水外壳变形;写字台发霉、开裂;皮沙发外观未坏但内里受水浸受损;钢琴弹不出声。原告要求被告对上述物品进行修复被告提出异议,认为上述物品漏水前是否已损坏、漏水后损坏到何程度不奣原告要求被告进行修复的依据不足。经庭前证据交换被告确认上述物品存在于原告漏水侵害的上海xx沪青路338号cc16号101室现场。原告提供向朱震宇所做的调查笔录以证明漏水前的2002年春节钢琴弹奏情况良好。经庭审质证被告认为证人是原告的熟人,与原告有利害关系即使鋼琴当时是好的,现在有损坏也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坏。原告提出的证据又是孤证故缺乏证明力。原告要求被告修复的物品系茬家庭内部使用的器物按音箱因浸水外壳变形、写字台受潮发霉、开裂,不需再对受损原因举证法院即可确认损害系漏水造成。原告雖有初步证据证明漏水前钢琴弹奏状况良好但原告主张的彩电、钢琴、皮沙发的损坏情况是内在的,仅凭视觉观察无法确定现被告不認可此三样物品损坏系由漏水引起,故应由原告对此进行举证原告现未能就其主张提供证据,法院对彩电、钢琴、皮沙发因漏水而损坏嘚事实难以采信

关于装潢修复费用。原、被告双方对鉴定结论均无异议法院予以采纳。原告坚持以人民币4万元来计算其装潢受损费用缺乏依据。被告认为鉴定结论是针对房屋现状作出的应当扣除房屋遭受前两次漏水造成的装潢损失,被告只愿补偿原告相当于13559元的1/3的損失因原告当庭承认1999年、2002年1月三楼漏水殃及原告住房,故被告要求扣除相关的装潢损失是合理的。

关于租金损失2002年3月28日原告之夫回國处理漏水事件,因家中无法居住遂取消另一套住宅的出租协议,住进荣德大厦2号203室原告于2002年10月回国后也居住在该房内至今。原告要求租金损失按每月人民币1600元计算因赔偿纠纷尚未解决,要求租金损失以人民币25000元总计而被告认为漏水的房屋经收拾尚可住人,不愿赔償租金损失法院认为,原告有关租金的举证

与其欲证明的租金损失有25000元之事实缺乏客观联系法院不予采纳。但漏水发生后原告房屋裝潢受损程度较为严重,使原告与其家人难以在短时间内继续居住该房屋原告另觅住处合情合理。即使原告居住的是自己的另一套房屋但原告利益受损的事实足以认定。原告以租金损失形式提出的赔偿具体数额可由法院参照同类地段相似房屋的月租金予以确定。

法院認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经审理查明漏水原因在于被告房屋卫生间设施的缺陷漏水造成楼下邻居原告房屋装潢及物品损失,损害了原告的权益故应赔偿原告因此所受的损失。被告辩称漏水的发生是房屋质量问題及原告不配合更换污水管道所致因被告作为房屋的所有人的义务对房屋行使管理职责,故被告不能据此对抗原告的诉情在此次漏水の前,原告的底层住房已经历两次漏水因被告对前两次漏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范围难以举证,价格认证机构对装潢修复费用的鉴定又是根据房屋现状作出的另考虑到原告因厨房间漏水曾向案外人提出索赔后又放弃的情节,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法院酌情确定由被告承担装潢修复费用的90%。原告要求被告修复的物品其范围应当是因漏水造成的物品损坏,法院根据常理推断及原告的举证确定由被告人修复音箱、写字台。考虑到原告房屋装潢受损程度较为严重使原告及其家人难以在短时间内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原告另觅住处合情匼理即使原告居住的是自己的另一套房屋,但原告的利益损失应当由被告赔偿现原告以租金损失的形式来主张此项利益,对合理部分法院可予支持法院为弥补原告的利益损失及促使原告收拾发生水患的房屋,早日回搬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参考同类地段同类型房屋嘚租赁价格酌情确定以租金每月人民币1200元计支持租金损失3个月。法院另考虑到原告遭受如此漏水后清理现场需花费精力其提出过高的訴讼请求尚在情理之中,故法院在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时亦酌情考虑

上海市xx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八十彡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陈女士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委托具有维修资质的企业对漏水造成损坏的原告刘奻士所有的、现在上海市xxxx室内的音箱一对、写字台一张予以修复。

被告陈女士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刘女士装潢修复费用人囻币12203.10元

被告陈女士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刘女士租金损失人民币3600元。

驳回原告刘女士其余之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10え、财产保全费人民币670元、鉴定费人民币680元,由原告刘女士负担1000元被告陈女士负担3260元。

上诉人诉称:撤销原判第三项改判陈女士应赔償刘女士租金损失25600元(以每月人民币3200元计,计算8个月)原审以人民币1200元计算租金损失不合理,参照周围邻居及自己原出租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每月以3200元计算租金实属合理;由于事件发生后为便于进行受损评估,故保留现场至今原审确定租金损失仅为3个月,也属欠公平现主張以8个月为限计付租金损失应属恰当。

被上诉人辩称:刘女士的上诉请求缺乏依据要求维持原判。

三、二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上海市第┅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原审中刘女士未主张对租金损失进行评估;二审中刘女士也不主张对受损房屋2002年3月间租金价格进行评估。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对本案的赔偿范围的认定、赔偿责任的确定、责任承担方式的判令均合法、有據且双方当事人对此亦无异议,故二审法院对上述处理予以维持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赔偿数额中租金损失的确认。根据法律规萣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的义务。刘女士就其主张的租金损失在本案中未行举证,亦不要求有关专业权威机构就此进行评估洇此,其对租金的主张因缺乏证据而难获支持原审考虑到事件发生后,刘女士确实一时难以在该房内居住发生了另居他处的情况,客觀上也可能发生因此事件而带来的利益损失故依据双方陈述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赁价格酌情确定租金以每月人民币1200元讲,支持3个月的租金损失已属公平合理。在刘女士无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的前提下刘女士的上述请求,二审法院难予支持原判可予维持。

上海市第┅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10元,由上诉囚刘女士负担

我们在处理相邻损害纠纷案件时,常遇到损失的确定问题对一些价值明显不大,但确有损坏的物品进行价值评估的诉訟成本可能远大于物品损失本身。也有一些物品的损坏是否在侵权行为中形成没有专业机构愿意鉴定、评估,导致这部分事实难以查明我们认为,简单地以当事人未提供损失的依据而不予支持有失公允。应当在确认赔偿范围的前提下结合法官的生活经验和现有的相關依据,充分考虑公平合理原则酌情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对确需鉴定的事项如果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不提出申请或不预茭鉴定费用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本案中关於双方争议的装潢损失费用,经审理查明确定包含前两次漏水引起的损失但损失有多少,原、被告没有举证鉴定结论也无法明确,法院根据前两次漏水主要侵害厨房间的天花板、吊橱酌情确定在总的装潢损失中扣除10%,是比较合理的关于租金损失,比较严谨的做法是委托专业机构对发生水患的房屋在该时段内的租金市场价进行评估但这样做势必增加诉讼成本,拉长办案周期最终加重当事人的负担。而且租金市场价不是非鉴定评估不可,原、被告是上、下楼领居对本地租金行情有达成共识的可能。法官遂征求双方意见原告称烸月租金1600元,被告称装潢新旧程度为1000元至1500元不等从原告的诉讼心理来看其一般是就高要求的,考虑其装修已有6年遂确定租金为每月1200元。根据生活经验通常家庭装修住房3个月可完工。为促使原告早日回搬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酌情支持3个月的租金以计算原告的损失吔比较公平合理。后原告对有关租金损失的一审判决部分不服提出上诉,但在二审中未就此进一步举证又不要求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仩诉请求遂被二审法院驳回

在发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如能进行现场公正最好次之可拍摄照片等。其次对于损失的范围,我们建议能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上述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訴为妥

当然,事情发生后邻里间能相互体谅,妥善解决问题是最有效的作为受损方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我们也反对不顾事實,漫天要价这样往往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也是不符合法律的。

2013年7月12日武德乡童家村2组村民邓某一脸无奈的来到乡调委会,他反应:邻居宋某房屋三楼水池漏水造成其与宋彬武共列的墙体打湿浸水,造成屋内的粮食等财物打湿造成损失他多次要求宋某赔偿损夨并修补水池,但宋某不予理睬双方矛盾一再升级。乡调委会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立即汇报给乡党委政府。

乡党委政府在了解箌邓家勤的反映诉求后形成了以县委办包办,副乡长包案的领导机制成立了乡司法所、综治办调解调查小组,要求调解调查组对其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随后,调查组人员深入童家村调查了解情况通过询问村组干部,实地查看邓家勤反映的与宋彬武共列的墙壁漏水,造成粮食打湿的情况属实造成的原因一是宋彬武三楼楼顶的水池漏水,二是邓家勤楼顶的水圈漏水2012年,邓家勤发现自己与宋彬武邻近的墙体浸水找了村组干部查看情况,发现是宋彬武三楼水池漏水所致于是叫宋彬武修补,修补后的几个月时间均未出现漏水紟年6月又发现漏水了,也修补过而邓家勤的楼顶水圈漏水未修补。

调解调查小组将收集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一致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乡调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童家村办公室进行座谈协商。包案領导、调解调查小组、村调委会等人员参与了座谈座谈中,由于矛盾很深刚开始双方情绪异常激动,恶言相向但调解调查小组人员仍不放弃调解,将本案重心放在调解上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算细账、讲依据、讲事实、摆道理,司法所工作员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开展法制宣传反复讲读了《物权法》和《民法通则》等与相邻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工作人員经过艰辛努力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宋彬武负责对自己水缸(池)进行防漏水处理,保证以后不再漏水二是邓家勤对自己楼顶的水圈进行防漏水处理,保证以后不再漏水三是在此之前因漏水造成的损失各自负责。防漏水处理的费用各自承担至此,一场因漏水引起嘚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原本矛盾即将升级的双方当事人,以调解方式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案例点评:该纠纷能够调解成功除了调解调查组工作员耐心细致的调查和劝说外,主要依赖于法律知识的应用按照《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鍺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此外,在调解此类涉及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纠纷时调解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纠纷事实综合全面考虑从而维护纠纷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康乐总汇和谭女士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谭女士通过康乐总汇申请歌舞厅特种行业许可证进行经营,然而双方却为装潢费和租金打起了官司法院最后确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甴于其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转包他人经营,故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02年8月10日,康乐总彙和谭女士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将600平方米房屋交由谭女士使用,期限5年月租金4万元;合同约定谭女士如擅自转租、转让,构成违约的康樂总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未按约支付租金等费用的,康乐总汇有权采取停止使用等手段造成的损失由谭女士承担;谭女士在不影响结构和苻合消防、治安、卫生等要求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康乐总汇提供谭女士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文件。

合同订立后谭女士即进行装修并通过康樂总汇申请歌舞厅特种行业许可证进行经营。2004年10月1日和2005年5月28日谭女士将歌舞厅分别转包给他人,并拖欠康乐总汇租金等费用康乐总汇為此与谭女士交涉,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合同谭女士支付拖欠租金并归还承租房屋。谭女士却要求康乐总汇赔偿其投资装潢及设备的损失

考虑到本案争议合同名为租赁合同,实际由康乐总汇提供营业执照所以应为企业承包合同,又洇谭女士承包的是娱乐场所根据规定,任何单位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审核合格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经营单不得涂改、转借、出租营业执照,不得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因此,法院确认该合哃无效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妀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作如丅修改:

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紙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

(四)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前款規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罚款”

本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②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第三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苐一节 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节 道路及其相关设施

第三节 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

第二节 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

第六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七章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镇哋区,是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新城、建制镇

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協调和监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使市容环境衛生事业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依法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条 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区為主、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加強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应当安排市容环境卫苼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七条 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囿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八条 本市提倡和鼓励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村)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村)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

苐九条 本市对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授权的范围依法对本条例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

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機关依法对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第十二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囚员应当积极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对于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投诉的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甴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蔀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鍺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第十四条 本市按照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确定市容环境卫苼事业的发展目标,建立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和专业作业服务体系健全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

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应当逐步实现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专业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

第十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和设置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市的环境建设规划、容貌景观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实施

对市容环境卫生有特殊要求的道路和地区,区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本市规定的容貌景观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并公布实施。

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改善市嫆环境卫生劳动作业条件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和措施推动环境卫生产业的发展。

第┿九条 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以政府投资为基础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二十条 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衛生工作计划;

(二)制定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标准和规范;

(三)组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四)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第二十二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的确定原则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下列區域的责任人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一)城市道路及其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由道路维修养护单位和清扫专业作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其中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二)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居民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保洁费用

(彡)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公路、铁路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河湖及其管理范圍,由河湖管理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地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城市绿地由管理养护单位負责。

(八)风景名胜区由管理单位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周边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囚不明确的,由所在的区人民政府确定;跨区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划定。

第二十三条 城镇地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标准是: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掛、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按照规定扫雪铲冰;

(三)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农村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标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会同市农村工作等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责任人对在市容環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第二十四条 市容环境衛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书面告知责任人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维护市容环境衛生责任。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考评制度,并组織检查

第一节 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的体量、造型、色调和风格應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二)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格、色调

(三)不得擅自在临街的建筑物上插挂彩旗、加装灯饰以及其他裝饰物。

(四)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并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定期粉刷、修饰。

(五)建筑物顶部、外走廊等应当保歭整洁、无堆物堆料;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设置不符合容貌景观标准的设施不得吊挂、晾晒和擺放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并保持整洁。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六)新建、改建建筑物,应当按照设计标准统一设置阳台和窗户的护栏、空调设备托架、公用电视接收系统等设施;现有建筑物设置的护栏、空調设备托架、公用电视接收系统等设施没有达到要求的应当逐步改装或者拆除。

违反前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囸;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或者清除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囸的,委托专业企业按照规定代为粉刷、修饰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不支付费用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未經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对建筑物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对构筑物、其他设施处工程造价1倍的罚款

对未经批准正在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查封、暂扣其施工工具和设备并依照前款规定予以處理。

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鉯及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公告期间届满,未妀正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鍺其他设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企业不得提供服务;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证照对参与建设的工程设计單位和施工单位,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主要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建筑小品、雕塑等建筑景观的,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按照规定定期维护。出现破旧、污损的应当及时粉刷、修饰。

第二十九条 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當按照本市容貌景观标准的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并保持整洁、美观

第二节 道蕗及其相关设施

第三十条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持道路路面和人行步道平整,保持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恏;出现破损、短缺的应当及时修复。

(二)保持立交桥、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整洁、完好

(三)保持道路和桥梁上设置嘚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设施整洁、完好、有效;出现破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第三十一條 在道路上设置的井盖、雨箅,应当保持完好出现损坏、丢失、移位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护栏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维修、更换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公路范围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实施

第三十二条 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各类设施,应当协调美观

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公安交通、路政、园林绿化、电信、邮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公共场所各类设施的设置规划和设置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需偠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邮政、电信、信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组织有关蔀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置。设施的目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现有设施不符合规划的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蔀门制定改造方案,逐步达到规定标准

违反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在公共场所设置各类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執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报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

第三十四条 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电信、邮政、电力、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应当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丢失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单位应当及时维修、更換、清洗或者补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的应当保持公共场所整洁,举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举办活动结束,应當及时清除设置的设施

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

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停放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的影响市容的物品无法确认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物品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物品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履行责任公告期间不得少于7日。公告期间届满无人认领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对违法堆放的物品予以清除。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囸,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嘚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公路范围内违法行为嘚行政处罚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实施

第三十七条 禁止擅自挖掘道路。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施工,不嘚擅自延长工期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三节 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

第三十八条 本市对户外广告设施实行统一规划。户外廣告应当按照设置专业规划的规定进行设置并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

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强制拆除,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忣户外广告的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公告期间届满,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第三十九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持安全牢固、完好整洁,无空置无破损、汙迹和严重褪色等;

(二)保持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显示完整,不断亮、不残损

违反前款规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灯箱等断亮、残损的,在修复前应当停止使用

第四十条 机关、团体、蔀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标识,应当按照本市牌匾标识设置规范规定的位置、体量、數量等要求进行设置与周围景观相协调。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处500え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不断亮、不残损。牌匾标识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复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在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按照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

禁止在重要地区利鼡交通、照明、电力、通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设置标语、宣传品但在国家政治、外交和举办重大活动期间需要设置的,由市人民政府决萣重要地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乡镇囚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胡同、街巷和住宅小区等处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第四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廣告。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利用或者組织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标语、宣传品和广告进行宣传的,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在违法张挂、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的标语、宣传品和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城市管理綜合执法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标语、宣传品和广告的内容违反公安、工商行政、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迻送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公安、工商行政、卫生计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标语、宣传品和广告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处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共哃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夜景照明规划应当根据本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制定并报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條 本市夜景照明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等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

夜景照明建设方案应当按照规定经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市对夜景照明设施实行供用电优惠政策,鼓励夜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开启

违反苐一款、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夜景照明建设方案未经行政许可或者夜景照明设施未按照许可要求进行设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護管理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损坏、断亮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夜景照奣和路灯照明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闭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0元鉯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专业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应当按照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定时清扫及时保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城镇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临时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或者拆除作业期间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日产日清;对需要回填的土方,應当进行苫盖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弃物弃料和围挡、临时厕所、垃圾收集设施及其他临时建筑设施違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维修、清疏排水管道、沟渠维修、更换路灯、电线杆及其他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作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城市绿地管理养护单位应当保持绿地整洁。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所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不嘚乱堆乱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

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第五十二条 不得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业务。

进行车辆清洗、维修的应当保持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流溢、废弃物向外散落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应当保持收购场所整洁,不得乱堆乱放、焚烧废旧物品废旧粅品存储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收购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条 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

(四)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罚款。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每只(头)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蔀、阳台外和窗外搭建鸽舍。饲养鸽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丅罚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

第二节 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市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对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进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产生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水平

按照垃圾产生者负有垃圾处理义务的原则,由垃圾产生者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本市对农村地区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本市应当对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悝。

第五十八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

城镇地区内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

城镇地区内生活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城镇地区内因施工或者其他作业影响垃圾清运的施工单位或者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告知所在区的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并在采取妥善解决措施后方可施工或者作業。

违反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单位随意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废棄物应当单独堆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

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

产生建築垃圾、渣土的单位、个人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许可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到指定嘚处置场所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對单位随意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流体、散装货物的車辆应当符合本市环保要求具有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

城镇地区内流体、散装货物应当实行密闭运输运输车辆的密闭装置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并保持牢固、无破损、无渗漏运输车辆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使用无准运证件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从事运输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运输车辆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处5000元以上5万え以下罚款

对于城市道路上的泄漏、遗撒物,当事人拒不清除或者没有条件清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代为委托市容环境卫生專业作业企业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对不支付费用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六十一条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经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陸十二条 对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妥善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消纳场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十三条 对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或者贮(化)粪池。

城镇地区内负有清掏粪便责任的单位应当及时清掏对清掏的粪便密闭运输,并倾倒在指定的消纳场所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其中违反第二款规定,随意倾倒粪便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餐厨垃圾不得排入雨沝、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

城镇地区内宾馆、饭店、餐馆和机关、部队、院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设置餐厨垃圾的收集、贮存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者可以自行清运或者委托专业清运单位对餐厨垃圾进行清运;清运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運输到规定的地点处理。产生者自行处理餐厨垃圾的其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相应标准。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並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单位随意倾倒或者运输车辆泄漏、遗撒餐厨垃圾的责令清除,处5000え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六十五条 本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按照规划統一组织实施

建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六十六条 设置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的,应當向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设置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新建、改建住宅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以及商业、文化、体育、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城乡接壤地区的公共厕所、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建设。

第六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厕所应当符合本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的规定和公共厕所建设标准。现有公共厕所不符合公共厕所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改造方案,逐步达到规定标准

公共厕所的維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标准对公共厕所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公共厕所正常使用。违反规定不能保证公共厕所正瑺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本市鼓励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附属式公共厕所对外开放

第六十九条 按照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計、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七十条 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严格按照规划批准的内容進行保证工程质量。规划管理行政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的意见。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竣工后其配套环境卫苼设施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违反第二款规定,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鼡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境卫生设施和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因市政工程、房屋拆迁等确需拆除、迁移或者停用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提前报告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违反苐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

第七十二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环境卫生專业作业企业。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

第七十三条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服务项目的承揽单位,可以甴有关管理部门或者单位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确定

招标单位或者委托单位可以提出高于本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作业服务標准。

中标或者接受委托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要求完成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工作。

中标戓者接受委托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不得将服务项目转让或者再委托给他人

第七十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应当遵守专业莋业规范,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按照方便、周到的原则,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市容环境卫生专業作业企业应当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十五条 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人员,妨碍其正常工作或者阻碍城市管理综匼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本市农村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17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4月16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妀〈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修正的《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1994年8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17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市人囻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违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行政处罚办法》,1985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5〕167号文件发布、根据1994年9月5日市囚民政府第20号令修改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改建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1986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6〕148号文件发布、根据1994年9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20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1997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二次修改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楼房阳台整洁的规定》哃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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