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征收办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位?

服务名称: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等
事项编码:JS130000CZ-CF-0029
办理部门:宿迁市财政局
法定期限:处罚类权力无法定期限信息
承诺期限:
办理地点:宿迁市人民大道2号
联系电话:4
监督电话:0
是否收费:否
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在线办理:
无在线办理入口信息
处罚类权力无受理条件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
招标采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三)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四)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六)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
(七)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中标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九)未按本办法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
(十)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1、财政部门检查案件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拥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检查;
2、财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需要被处罚人签字取得回执;
3、对于按规定被处罚人有听证权的,财政部门在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必须履行告知义务;
4、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服的,被处罚人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该事项不提供服务表格下载
1、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等如何保证?
答: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等主要通过遵守一些基本原则来体现,主要包括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具体分为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保障行政处罚合法、适当的程序制度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1)陈述和申辩制度。当事人有权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进行陈述和申辩。2)内部制约制度。3)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制度。4)行政处罚监督制度。招标性采购_百度百科
招标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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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性采购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单位通过某种事先确定并公布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中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形式。
招标性采购按接受投标人的范围,分为国际、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际限制性招标采购和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
国际是指没有国籍限制,采购单位通过国际性刊物公开发布,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采购方式。国内是指采购单位使用本国文字在国内主要刊物上刊登,邀请国内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采购方式。
限制性国际是指采购单位不刊登而直接邀请国内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不刊登招标公告而直接邀请国内供应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是指招标人(中心或其委托的,下同)在媒体上公开刊登通告,吸引所有有兴趣的供应人参加投标,并按本细则的程序选定的一种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采取:
(1)合同价值五万元以上的物资;
(2)合同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工程;
(3)合同价值五万元以上的服务;
(4)采购目录中规定应当集中采购而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
2、邀请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向五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然后按本细则规定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方式。本细则规定应采取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可以:
(1)招标后,没有供应人或无合格标;
(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
(3)发生突发事件,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所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4)供应人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
(5)采购项目因其复杂性和专门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方获得;
(6)成本过高,与采购项目的价值不相称的;
(7)经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API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在线采购 存货管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 标书
现估价采购 电子采购 精益成本管理 美国美敦力公司
采购管理 采购质量管理 项目代建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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