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体制极其改革与经济责任国家审计体制改革之间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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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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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济责任审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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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广大权利所有者的权力制约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如何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与手段。针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目前已经越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问题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广大权利所有者的权力制约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如何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与手段。针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目前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基于此,笔者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一、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指的是企业的主要管理者以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本企业或者本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所应当负有的责任, 其中主要包括企业或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或单位财务报告的客观性与真实性;企业或者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等多个方面。
二、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虽然也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很难做到独立审计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本单位领导者在任职期间工作能力以及经济责任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评价,关系到领导干部以及其所在单位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通常会受到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面笔者就从内部影响因素以及外部影响因素两个方面来分析:
1.外部影响因素查字典范文网【】
在审计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往往会受到以下两个方面来自审计队伍外部的影响:首先,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工作不配合或敷衍了事。经济责任审计需被审计的领导按时提交有关经济责任书面(述职)材料,便于审计人员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进行分析研究;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问题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问题,审计人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
2.内部影响因素
在审计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来自审计队伍以及经济审计体制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审计人员自身水平能力方面的限制,对于那些或有事项、较为隐蔽的违纪行为可能较难发现,而且由于审计程序以及手段方面存在的缺陷也很有可能造成一些问题的疏漏。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进行明确的责任确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进行明确的责任确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之间责任的划分不明确
由于一个单位的领导者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时,通常需要面对的是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单位所有的财务账目,这期间,由于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会计处理方法不恰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彻底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要想全面、准确的区分清楚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之间的经济责任,难度是十分巨大的,而且需要承担一定的审计风险。
2.直接责任同间接责任之间的划分不明确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关于我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以期能够对我国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一些可借鉴之处:
(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环境
对于外部环境的完善工作,首先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合力。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国资委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联手审计。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审计环境;其次是要领导重视,加强认识。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程度,加强其宣传力度,使被审单位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积极配合,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内部环境上,第一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
笔者认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把财政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其次,要做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任中、任前审计相结合。日常要加大财务审计力度,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任中、任前审计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组织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与部门(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整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资源,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全面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廉政建设、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保证国有资产与资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源头预防作用。
四、结束语
通过上述几个部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审计机关要想独立有效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就一定要积极进行审计方法于途径的创新,从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的圈子中跳出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署与安排,用于进行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综合评价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锌离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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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内涵演变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审计制度安排,自80年代初期产生并发展至今,其形式和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对“经济责任”概念及其范畴的界定尚无统一认识,从而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也不利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本文结合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历程,以制度背景作为研究的起点,以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作为理论基础,研究“经济责任”内涵的演变过程,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提供启发。中国论文网 /3/view-3854258.htm  关键词:制度背景 经济责任 公共受托责任 问责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在经济转型背景下,国家更加重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成果很多。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理论问题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一直是难点问题。由于不同时间、不同层次、不同组织和不同经济活动差别,造成了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经济责任性质的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边界等问题尚未达成共识。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往往“摸着石头过河”,既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及其风险,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及其功能的发挥。本文将制度背景作为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分析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发展阶段的制度背景及其对“经济责任”的界定,为科学界定“经济责任”的内涵提供理论依据。  一、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内涵研究现状  ( 一 )“经济责任”内涵研究 目前,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是缺乏对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的深入研究(彭振威,2005)。李季秀(2001)认为:经济责任产生于委托代理,基于委托代理的经济责任需要监督。陈波(2005)指出:对于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解释,是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的起点。政府官员所承担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受托公共经济责任。李东(2006)对经济责任进行了分析,提出在个人理性与家族理性下对经济责任的不同理解。王雷(2005)提出经济责任包括依法行政(或经营)的责任、规范管理的责任、创造效益的责任。刘君芳(2007)认为:认识经济责任是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始,经济责任具有双重性特点,即个人属性和社会属性,并提出了经济责任的评价模型。彭韶兵、周兵(2011)以政府两级委托代理与两类管理关系的分析为依托,提出了目标经济责任的责任层级体系。虽然学者和审计人员一致认为“经济责任”涵义的界定是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理论问题,但是由于经济责任涵义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现有研究成果大多是从不同行业、不同审计对象、不同历史阶段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分别进行了探索,缺少理论工具的有效支持;同时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过程中“经济责任”的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研究尚不成熟,尚未达成共识。  ( 二 ) “公共受托责任”与经济责任审计关系研究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对公共受托责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1985年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第三届大会发表的《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针》的东京宣言中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概念进行了定义,之后美国审计总署、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也先后对公共受托责任做出了界定。我国自90年代初,开始有学者从公共受托责任角度研究国家审计问题,张杰明(1991)认为:现代国家审计的发展,是公共受托责任扩大的结果。秦荣生(1995)认为:贯穿于现代政府审计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现代政府审计不但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产生而产生,而且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发展而发展。刘秋明(2006)从公共受托责任的角度研究了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董延安(2007)将公共受托责任作为权力审计控制的理论基础,认为审计对权力进行控制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并对国家审计参与权力控制体系、建立权力审计控制机制的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在我国近年的理论文献中,关于公共受托责任与经济责任审计之间关系的研究较少,代表性的成果包括:刘建军(2001)认为: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建立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及其控制的特定社会需要的基础上,经济责任审计是“民主化、法制化”的具体体现;许百军(2005)在《寻租理论、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公共责任视角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一文中对公共受托责任监督的要求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基本内容和方法进行了研究。总的来看,近年来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中,公共受托责任成为很多学者比较重视的理论基础,也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公共受托责任下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问题,但是专门在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基础上研究“经济责任”的涵义的文献还很少。  ( 三 ) “制度背景”与“经济责任”内涵演变研究 张以宽(2001)指出:研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健全和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注意其所处环境的要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审查的内容,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科技以及自然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充实。因此,本文选择环境因素中与经济责任审计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因素作为研究出发点,分析不同制度背景对“经济责任”内涵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影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最初的出现及其后续的发展都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密不可分,所以很多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中都涉及到了制度背景,其中李凤鸣、时现(2001)、刘世林(2006)都在各自的著作中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过程及各阶段的制度特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但现有文献中专门从制度的角度分析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变化,尤其是“经济责任”内涵的变化的研究成果尚未出现。从以上三个方面的现有文献来看,在近年国家和审计署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大力支持的背景下,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的研究成果累累,但是就其中“经济责任”的涵义问题尚未在理论上进行系统研究,在不同制度背景下分析“经济责任”的内涵及其变化的研究成果就更少了。故本文从制度出发,探讨不同制度背景下经济责任的内涵变化,总结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一般规律,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审计内容的规范化,提出自己的看法。  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背景及“经济责任”内涵演变  ( 一 )厂长(经理)离任审计阶段 我国现代经济责任审计首先以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的形式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将扩大企业自主权,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之间的利益分配作为改革的重点。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指出“企业中党的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在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决定或者报请审查批准企业的各项计划、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提请任免或者聘任、解聘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提出重要规章制度、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根据这一阶段经济工作的中心工作,审计署将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常规性审计工作之一,并于1986年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正式提上了日程。由此可见,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配合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经济监督的特定需要而出现的,具有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征。离任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进行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1982年,杨时展教授首次在《《国家审计的本质》一文中引入了“Accountability”一词,并将其翻译为“受托经济责任”。基于对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研究刚刚起步,审计理论界对此概念的研究尚不深入,因此当时对“经济责任”内涵的理解主要是从国家对指厂长(经理)的管理规定出发,重点强调了管理者的财务责任。在《审计署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厂长任期内企业的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盈亏是否真实;经济效益是否达到任期目标;国家资财有无损失浪费;有无违反党纪国法等。   ( 二 )承包经营责任审计阶段 党的十二大之后,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国有企业积极探索搞活企业的有效模式,从原有的政策引导和国家要求延伸为完善自身的经营机制。1987年起,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全国大中型企业中得到普遍推行。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国家以合同的形式赋予承包者经营权和财产使用权.并由承包者承担约定的经济责任,以此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从而进一步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规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目前实行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是实行两权分离的有益探索。1988年,审计署印发《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审计的对象是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双方及企业经营者,其中重点关注的是承担承包责任的企业负责人。承包经营经济责任审计是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形式变化的产物,企业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完成组织授予的职责,还要履行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因此其“经济责任”的内涵主要是在责任人承包经营和承包兑现过程中各项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资产、债权债务、盈亏是否真实;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国家资产的维护和增值;专项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合规、有效;有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重大损失浪费;有无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等。相对于厂长(经理)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的内涵主要是在原有财务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了在承包过程中合同约定的责任,即承包责任。  ( 三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虽然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实行的初期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起到了有效地激励作用,但也逐渐暴露出其制度的缺陷。减税让利的理念在实践中遭遇了经营者短期行为、“包盈不包亏”等现实问题的冲击,并没有使国有企业效率得到实质性提高。伴随着1994年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取消承包缴税,按统一税率缴税,承包经营责任制也随即取消。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了企业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其中,改革的核心就是做到企业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在现代企业制度理念下,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资产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国家出资人所有权进行了界定,对两权分离进行了明确的解释。由此,承担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的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也趋于明朗和合理。宏观经济领域的发展同时推动了政府机构的改革,政府在放权调控的过程中,也在积极探索自身的定位。政府及领导干部接受了人民的授权,究竟具有何种职能,享有何种权利,负有何种义务,成为政府和公众开始思考的问题,如何客观了解和公正评价他们各项职责的履行情况成为政府改革的必要环节。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正式确立了经济责任制度,也标志着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制度环境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首次由企业的领导人员扩大到党政领导干部,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象的层面;同时,关于受托经济责任的理论研究也进入到相对成熟的阶段,“经济责任”内涵被极大地丰富。杨时展教授首次将对受托责任的认识延伸到经济范畴之外,拓宽了理论研究的视角。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审计人员不仅要评价领导者对单位、组织的资产、财务、效益负责,同时也关注其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方面赋有的责任,“经济责任”的内涵具体体现为财务责任和管理责任。  ( 四 )问责经济责任审计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伴随着经济转型的进程也在不断促进自身的建设和完善,以期实现政府转型。与此同时,西方的责任政府理论趋于成熟,很多国家开展了政府再造运动,在政府行政权力扩张的同时开始思考对政府权力的有效制约。21世纪初国内开始有学者对“责任政府”进行了研究,提出责任政府既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又是一种对政府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张成福,2002)。香港特别行政区最早对行政问责立法并实施,董建华在2000年和2001年的施政报告中都提到了要“实行高官问责制,以加强问责性,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之后,香港立法会通过了特区政府提出的问责制议案并于日正式实施高管问责制。2003年的“非典”事件中,众多卫生部官员和地方领导因失职被罢免,并快速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了在此类事件中各行政首长应承担的责任;同年,海军361潜艇失事事故也导致原海军北海舰队司令、政委被降职。中央领导在此类重大事件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态度,促使我国的政府问责正式启动。随后,湖南、江苏、四川先后颁布了行政问责的相关规定,对问责的对象、范围、方式、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范。2004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明确写入了“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内容;随即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在未来10年内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要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一个透明的、可问责的政府。2009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发布标志我国问责制已经由偶发性阶段过渡到了制度性阶段,行政问责制正向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2003年,审计署发布了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了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审计结果,并在随后的审计结果公告中对很多中央部委在审计中被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形成了所谓的“审计风暴”。这一现象引起了政府和学者的关注,国家审计机构在问责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成为关注的热点,政府审计问责制度是经济权利控制的重要手段成为问责制度的重要内容。战略转型期的政府审计应该以责任政府为核心理念,加强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之后,为了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与2005年联合发布《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扩大到地厅级;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象范围的扩大和级别的提升,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重要环节,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在这一系列的制度背景下,经济责任审计出现了重大的变化,审计对象的范围扩大、层次提高。同时,由于公共受托责任概念的引入,也丰富了 “经济责任”的内涵。领导人员不仅要对企业和本部门承担财务责任和管理责任,还要向社会公众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不仅要实现企业效益,还要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在现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将包括安全、就业、纳税、可持续发展等内容都纳入到“经济责任”的范畴,实现了对监督对象的全面问责。  三、结论  通过以上对我国经济责任发展历程的回顾,尤其是剖析了其中制度背景和“经济责任”涵义之间的联系,我们可以得到表(1)。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发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过程表现出“制度——实践——理论”的路径,即制度的变化带来了实践的探索,实践中的问题促进了审计理论的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实质上是一系列重大制度变迁的结果,其中起到决定性意义的主要是经济制度改革、民主政治发展和审计制度的完善三个方面的合力。因此,对于下一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要关注两个问题:第一,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不能脱离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改革的方向和进度对“经济责任”的内涵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第二,经济改革会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要紧密关注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只有结合特定制度背景研究“经济责任”的内涵,才能科学全面界定经济责任的准确涵义,才能为进一步探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提供研究基础。  参考文献:  [1]彭韶兵、周兵:《公共权力的委托代理与政府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会计研究》2009年第6期。  [2]李凤鸣、时现:《经济责任审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刘秋明:《现代西方公共受托责任研究述评》,《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年第7期。  [4]秦荣生:《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与我国政府审计改革》,《审计研究》2004年第6期。  [5]张勇:《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述评——基于国内年研究的分析》,《审计研究》2009年第3期。  [6]蔡春、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审计研究》2007年第1期。  [7]Sinclair,A·The chameleon of accountability:forms and discourses·Accounting,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1995.  ( 编辑 聂慧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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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济责任审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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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广大权利所有者的权力制约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目前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如何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与手段。[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广大权利所有者的权力制约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如何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与手段。针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目前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基于此,笔者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与探讨。一、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概述经济责任审计指的是企业的主要管理者以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本企业或者本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所应当负有的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企业或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或单位财务报告的客观性与真实性;企业或者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等多个方面。二、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虽然也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很难做到独立审计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本单位领导者在任职期间工作能力以及经济责任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评价,关系到领导干部以及其所在单位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通常会受到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面笔者就从内部影响因素以及外部影响因素两个方面来分析:1、外部影响因素在审计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往往会受到以下两个方面来自审计队伍外部的影响:首先,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工作不配合或敷衍了事。经济责任审计需被审计的领导按时提交有关经济责任书面(述职)材料,便于审计人员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问题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问题,审计人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2、内部影响因素在审计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来自审计队伍以及经济审计体制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审计人员自身水平能力方面的限制,对于那些或有事项、较为隐蔽的违纪行为可能较难发现,而且由于审计程序以及手段方面存在的缺陷也很有可能造成一些问题的疏漏。(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进行明确的责任确定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进行明确的责任确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之间责任的划分不明确由于一个单位的领导者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时,通常需要面对的是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单位所有的财务账目,这期间,由于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会计处理方法不恰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彻底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要想全面、准确的区分清楚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之间的经济责任,难度是十分巨大的,而且需要承担一定的审计风险。2、直接责任同间接责任之间的划分不明确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三、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措施针对上述关于我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以期能够对我国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一些可借鉴之处:(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环境对于外部环境的完善工作,首先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合力。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国资委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联手审计。(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笔者认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把财政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其次,要做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任中、任前审计相结合。四、结语通过上述几个部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审计机关要想独立有效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就一定要积极进行审计方法与途径的创新,从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的圈子中跳出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署与安排,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综合评价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参考文献:[1]林玉琼.关于做好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0;04[2]刘建国.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研究[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3[3]高丽华.浅谈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2[4]杨晶.试论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0;1(责任编辑:罗宁) 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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