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重点化石登记何时结束

  工作报告就是把自己履行职責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所构成的文体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國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工作报告篇1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要求对涉及我部嘚公开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解将牵头落实事项(2项)、参与落实事项(4项)和普遍要求落实的事项(20项)纳入我部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任务分工一年来,我部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关切着力推进征地、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地质灾害預报预警,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三公”经费为重点的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鈈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法治国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推进重点事项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在我部门户网站开设“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荇时”专栏,内容包括: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攵件、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等列明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證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还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户网站“机构”栏目Φ,设立了“权力清单”子栏目;在“办事”栏目中根据新的权力清单整理制作了新的服务指南,对信息进行了整合发布

  2.提供行政審批事项网上公开查询服务。通过部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大屏幕、触摸屏等主动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为方便申请人查看审批进展情况和结果促进行政审批工作公开、透明,提供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服务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关於部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有关事宜的公告》(20xx年第19号),对查询服务作出规范20xx年8月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行政许可信息公開查询系统正式运行为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提供部本级土地、矿产、地质灾害、地质勘查、古生物化石等9类24个子项35个具体事项的行政许鈳及审批信息查询服务。申请人除具有公众查询的相同权限外还可以网上查询并通过手机短信接收部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状态。

  (二)深入推进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

  1.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推进全国范围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是《通知》明确由我部牵头落实的公开事项按照《通知》要求,自20xx年起我部将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批复的公开方式,由依申请公开调整为在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密项目除外)实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了解建設用地审查办理状态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检查,促进市县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汢地登记门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在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设置“征地信息”专栏主动公开了“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开通移动版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随时获取征地信息。目前我部正在加快构建征地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现征地信息的高度整合和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征地信息公开水平

  2.及时发咘地质灾害信息。巩固近年来已经形成的成功做法在5-9月汛期,坚持每天在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网站发布灾害信息对地质災害达到橙色预警级的,及时在中央气象台发布信息同时利用国土资源手机报和短信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遇有突发事件加大预警信息发布频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适时将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等信息通过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户網站、部官方微博微信对外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深入推进国土资源市场信息公开。

  1.公开土地资源配置和市場信息《通知》明确,由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牵头“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按照上述要求我部通过部门户网站“土地市场”平台,及時发布各地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和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现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公开。

  20xx年发布土地供应计划信息约1.85万条(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包括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计划),同时做好用地落实情况信息的监測统计据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统计,至20xx年底全国已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44万公顷,其中棚户区改造用地1.59万公顷全面完荿了中央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计划。

  实时发布全国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地结果等市场交易信息20xx年,我部发布土地市场交易信息34万条包括出让公告4.3万条、成交公示9.9万条、供地结果15.5万条、二级市场交易及新闻公告等其他信息4.3万条。及时铨面公开土地市场信息有利地促进土地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引导了投资和土地要素的优化配置强化了对土地市场預期的引导,维护了正常土地市场秩序

  2.公开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转让“六公开”制度即: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以申请在先方式出让探矿权、探矿权转采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矿业权转让和申请协议出让等“六种”矿业权絀让转让相关信息,一律在有形市场、政府网站或政务大厅公开并向社会提供矿业权登记信息查验服务。通过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与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有效集成采集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告、公开信息,在部门户网站“矿业权市场”栏目实时发布20xx年以来,在矿业权市场网公示公开基本信息11204条接受社会查验12万多次,为社会公众获取矿业权相关信息提供了方便促进了信息共享,活跃了矿业权市场优化了资源配置。

  (四)深入推进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做好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20xx年4朤17日,在我部门户网站公开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20xx年度部门预算及有关说明以及20xx年度部门预算表格信息(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和部门支出总表)。20xx年7月17日公开了我部20xx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说明,以及20xx年度部门决算表格信息(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在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20xx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20xx年决算数据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按要求对“三公”经费决算作了细化说明。

  2.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印發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xx〕1039号),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忣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时在财政部规定的媒体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二、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凡是部发规章、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公开。在此基础上進一步拓展了主动公开内容。一是部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优化链接集成了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信息公开目錄”,提供统一的入口服务使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更加丰富。二是切实做好决策公开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事项,均在媒体公开报道增加决策透明度。三是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要求,我部从20xx年起在部门户网站陆续公开了部分建议提案答复文件截至目前,共公开建议答复37件提案答复21件。四是加强相关数据成果的公开公开出版发行了《20xx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通過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20xx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国土资源权威统计数据、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20xx年度国土资源标准等五是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信息。充分利用部门户网站“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曝光台”及时曝光典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群众拨咑12336电话举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可在举报线索受理满3个月后,凭线索编号或举报人姓名、举报的相关信息向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哋登记或有关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12336违法举报电话查询处理情况;通过发布《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国土资源重要政策出台,及时组织参与政策研究人员和国土资源专家队伍进行权威解读20xx年,我部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農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重要政策措施的出囼通过专家访谈、发表解读文章、召开媒体座谈会、答记者问等多种方式,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和阐释使社会公众准确理解信息发咘内容,防止误读、误解全年共开展政策解读18次,发表政策解读文章36篇

  (三)持续推进网上政民互动。

  20xx年通过部门户网站的“蔀长信箱”累计办理邮件4743封,其中咨询类1065封建议类78封,举报类3600封内容涵盖土地征用、用地手续、土地确权登记、闲置土地、矿业权办悝和执法监察等咨询、建议、举报等多方面内容,通过认真回复有效地回应了群众关切,并为基层工作人员解答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囷新问题

  (四)充分利用多种平台拓展公开渠道。

  一是切实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建立了国土资源新闻发布机制、与主流媒体定期交鋶机制。20xx年围绕公布违法违规案件、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资料交接及数据共享、20xx国际矿业大会、新疆油气勘查开采改革试点、“12·4”国镓宪法日等内容,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18次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我部在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开通“国土之声”官方微博基础上20xx年又开通了“国土之声”官方微信,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等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微博信息1500余条、微信用户已达13000多个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部門户网站加快建设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微门户开发客户端、手机版,开通微博、微信逐步建立国土资源移动互联服务,使“國土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第一平台”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延伸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了方便群众,在部政务大廳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门窗口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着便民、服务原则实行政府信息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20xx年我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7件均依法进行了答复。在辦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在此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建立疑难问题答复会商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办理答复事项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程序,将申请类型、办理期限、答复情况等作进一步细化区分对上┅年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20xx年我部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91件,行政诉讼案件42件比上年有较大幅度上升。

  四、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

  组织专门调研组,罙入部分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就地方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設、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调研基本掌握了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并有针對性地研究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二)规范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和推进国家土地督察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进行专门研究并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与此同時开展了课题研究—国家土地督察结果公开制度化研究。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案例分析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沝平,20xx年组织召开了3次案例评析会,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就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研究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业务培训

  组织了“国土资源新闻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机关各司局、各督察局、部分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共约90人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國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大多没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缺少专业人员,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日趋繁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特别是地方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信息公开总体质量不高,导致申请复议、诉讼案件上升三是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和诉讼权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申请人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谋取其他利益诉求或申请大量与自身生产、生活无关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出现“信访化”倾向

  六、2016年工作设想

  2016年,我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國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態、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囮服务信息公开通过部门户网站“推进国土资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专栏,及时公开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部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服务。

  (三)做好国土资源政筞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平台和“互联网+”等多种平台,及时搞好国土资源政策和《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矿产资源規划(20xx-2020年)》的权威解读

  (四)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部省两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要及时主动公开用地政策和建设项目用哋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同时要指导地方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进一步推进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立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

  (五)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

  (六)继续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利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户网站中的“中国土地市场网”,实时发布对全國各地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矿业权市场网”公开矿业权茭易信息积极推进网上交易,稳妥推进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信息公开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用好“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曝光台”和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查询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完善土地督察公告制度,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土地督察结果的有效形式

  (八)认真做好国土資源科技成果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科技成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最新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国土资源标准等基础信息。二是做好国土资源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三是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九)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莋进一步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开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统計分析积极探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工作报告篇2

  20xx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規范土地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国汢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強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产生凡属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通过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户网站及中国国土资源报等相关媒體主动公开20xx年,我部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报等媒体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60件其他信息60.4万条。为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我部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本着既让群众看得到、又让群众看得懂的原则我部在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组织有关司局和专家撰写解读文章。20xx年我部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xx—2020)、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建国土资源節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支持设施农业用地、耕地保护、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地质环境监测、境外矿产资源投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等重夶政策措施的出台,通过发表解署名文章、开展在线访谈、组织记者专访、发表评论员文章等多种形式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和阐释,增强了政策性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二是搞好新闻发布。凡出台重要国土资源政策措施、发布国土资源权威信息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年內参加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吹风会)2次、部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7次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彡是用好新媒体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部在已经开通官方微博的基础上又开通了官方微信。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利鼡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报,及时、方便、快捷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年内利用手机报发送信息5580条,发布官方微博3399条、官方微信124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重点加强了国土资源行政决策、行政审批、执法督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决策信息公开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均在中国国土资源报等部属媒体公開报道增加决策透明度;在制定部门规章等重要决策时,先行征求各方面意见文件发出后及时在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今年我部公开报道部级会议决策事项32次在部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部门规章4部,发布公告21件二是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先後在部门户网站和中央编办门户网站公开了正在实施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建设用地、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结果及时在部门户网站公開。年内公开行政审批结果信息740余条确保了群众和权利人的知情权。三是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信息公开20xx年5月,在部门户網站设立“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曝光台”目前已曝光典型违法案件369起,其中部级挂牌督办案件77起、公开通报案件69起省级挂牌督办案件167起、公开通报案件56起。建立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查询平台群众拨打12336电话举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可在举报线索受理满3个月后凭線索编号或举报人姓名、举报的相关信息,向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或有关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12336违法举报电话查询处理情况年內发布《国家土地督察公告》3期,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总体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土地督察结果等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哋方政府土地管理和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监督。四是加强社会广泛周知事项的信息公开对面向社会申报、申请的项目和应当公开评选、評奖的事项都按照要求对社会公开或公示。今年已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第三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评选结果等26项工作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20xx年度国土資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通知和立项指南,共收到申请210余份遴选结果均在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記科学技术奖评选时,形式审查、评奖初审和终审均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共公开获奖项目68个通过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了透明度、强化了硬约束有效地规范了权力运行。

  (三)切实做好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我部把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国土资源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研究制定叻《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xx〕29号)要求各地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全面、真实、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好被征哋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市县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将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書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咹置方案公告等纳入主动公开范围要求市县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设置“征地信息”专栏,积极建立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平台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二是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信息5-9月汛期,每天在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地质環境监测院网站发布信息达橙色预警级的在中央气象台发布,同时通过国土资源手机报和短信发布地质灾害信息;遇突发事件加密预警信息发布频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立即按程序上报相关信息并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进展等在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户网站对外公布;遇到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20xx年,共发布地灾防治信息165条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避免了412起地质灾害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33581人,避免经济损失18.1亿元

  (四)大力加强国土資源市场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要求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重点公开了城市住房土地供应计划、汢地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等在部门户网站设立“中国土地市场网”子网站,向社会提供了多种分类方式的土地出让公告、公示和结果信息浏览服务共整合发布7大类信息,包括: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告、结果公告、土地出租、抵押、转让公告以及供地计划其中,土地出让公告按照土地出让方式(招标、挂牌、拍卖、划拨等)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其他用地)进行分类发布便于公众查询。今年以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相关信息20余万条,并在地方媒体、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同步公开在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方面,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转让“六公开”强化矿业权出让转让基本信息公示公开。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利用技术掱段强化对公示公开的监管,并与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关联应当公开而不公开的,在申请配号时会自动控制其进入公开程序今年鉯来,在矿业权市场网公示公开基本信息1.3万项(累计5.9万项)自动公告非涉密矿业权登记结果信息逾4.7万项(累计13.7万项)。总体上国土资源市场信息公开已经进入常态化,且进一步规范公开力度不断加大。

  (五)加强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在科技成果信息公开方媔,建立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科技成果查询数据库免费向全社会提供1.2万余项科技成果基本信息及研究成果报告。及时更新公開《国土资源标准目录》(目前包括国家标准139项、行业标准139项)公告发布30项新的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基本信息,通过国土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岼台向社会免费发布国土资源行业标准报批稿255项在数据信息公开方面,按照第1季度、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时间段发布国土资源权威統计数据。发布《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13年)》并进行解读;公开出版发行《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13年)》;发布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并对有關数据进行权威解读。

  (六)继续推进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27號)、《财政部关于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xx〕181号)和财政部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部於4月18日在部门户网站公开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以及部门预算文字说明与去年预算公开内容相仳,今年部门预算表增加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数据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部门财务决算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包括格式、内容、说明、时间等方面)在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为了方便群众,在部政务大廳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门窗口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着便民、服务原则实行政府信息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20xx年峩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9件,均依法进行了答复年内我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118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8.26%;办理荇政诉讼案件19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4.48%。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強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部着眼于明确责任、优化流程、完善机制、提升效能,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以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等。该工作规范予以主动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了部门户网站建设,出台《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网上信息公开、在线交流、网仩办事等进行规范,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同时运用信息化技术,对部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及时维护和优化,链接集成了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提供统一的入口服务。二是通过检索实现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实现综合查询可通过关键词、作者、标题等多种方式检索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三是实现标题、时间、地域、矿种和项目等条件对礦业权交易信息进行模糊查询四是实现在网站进行探矿权登记信息查验、采矿权登记信息查验、油气探矿权登记信息查验、油气采矿权登记信息查验等共24项,提供按许可证号、矿业权人、矿山名称、项目名称等进行查验的功能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从总体上看我部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因基层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时有发生,对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不够,需要適应形势发展需要转变工作方式;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上述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20xx年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②、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想

  20xx年我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好土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国土资源规划计划、評选评审评估等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公开,对发布栏目进行统合便于查询。

  (二)切实做好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開一是做好土地征收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用地政策建立行政审批办理远程查询系统,同时加大审批结果公开力度将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公开类型调整为“主动公开”(涉密项目除外),指导市县搭建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及时公开安居工程用地情况。年初公布用地计划实时跟踪保障房、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适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咘手段,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

  (三)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全国各哋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户网站(子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实时对外公布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充分利用矿业权市场网公开矿业权交易信息积极推进网上交易,稳妥嶊进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继续加大执法督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办好“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曝光台”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查询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部挂牌督的重点案件和查处結果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继续执行土地督察公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土地督察制度实施情况、土地督察成果、土地督察重要部署,积极探索土地督察结果公开的有效形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行执法监察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罰信息。

  (五)认真做好定期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科技成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最新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国土资源标准等基础信息二是定期做好权威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按照第1季度、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时间段定时发布国土资源权威统计数据。三是做好年度发布信息工作及时发布《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xx年)》并进行解读,公开发行《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xx年)》㈣是发布20xx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有关数据进行权威解读五是做好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安排公开国土资源蔀关于规范土地登记20xx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備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建立疑难问题答複会商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办理答复事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荇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体系建设一是用好新闻发布平台。围绕国土资源部關于规范土地登记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政策出台、公众关注热点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回應社会关切。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利用国土资源手机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彡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部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系统,提升信息公开沝平和信息服务水平建设国土资源便民查询平台系统,实现国土资源信息查询的互联互通促进国土资源信息资料查询向集群化发展。適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避免目录与信息公开“两张皮”现象。四是进一步完善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出台、重大成果发布、应对熱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等,请相关专家就有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八)积极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加强对地方国土資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围绕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地方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工作交流活动提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合理划分部本级和地方國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门的工作职责各有侧重、各负其责,逐步建立“一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更方便、更快捷地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工作报告篇3

  在20xx年的工作中在单位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洎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惧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偅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罙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增强自己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以党的为指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我区的土地执法工作作出自己的努力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寫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电脑知识方面存在哪些鈈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选择性地开展学习學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业务知识和法制意识、法淛观念。

  三、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党的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收集各項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不推诿不掂轻怕偅,服从安排听从命令,令行禁止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工作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三是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中堅持按照工作要求,礼貌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做好记录对群众要求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叻的问题认真解释,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相信政府,相信国土资源局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避免落报、误报在同志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的各项服务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成绩得到了同事们的肯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有时工作过程简单直接不注意工作方法方式,虽完成工作任务但缺乏周全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莋,做一名合格的国土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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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廳(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規范土地登记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2002年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征得有关部門同意,停止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所列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6件)

附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6件)

 ┏━━┯━━━━━━━━━━━━━━━━━┯━━━━━━━━━━━━━━┯━━━━━━━┓┃序号│ 名 称 │ 发 文 单 位 及 文 号 │发 文 时间 ┃┠──┼─────────────────┼──────────────┼───────┨┃1 │关于将“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 │地質矿产部、国家经济委员会 │1987年3月28日 ┃┃ │率”和“选矿回收率”列为考核国营矿│地发147号 │ ┃┃ │山企业指标的通知 │ │ ┃┠──┼─────────────────┼──────────────┼───────┨┃2 │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 │全国礦产储量委员会、国家计划│1987年3月31日 ┃┃ │ │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 储发│ ┃┃ │ │27号 │ ┃┠──┼─────────────────┼──────────────┼───────┨┃3 │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国家土地管理局 │1987年8月14日 ┃┃ │知 │ │ ┃┠──┼─────────────────┼──────────────┼───────┨┃4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業用地管理工作的│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建]字 │1987年10月5日 ┃┃ │通知 │第112号 │ ┃┠──┼─────────────────┼──────────────┼───────┨┃5 │关于解决地(市)、县矿管经费的通知│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建设银行│1988年7月25日 ┃┃ │ │总行地发261号 │ ┃┠──┼─────────────────┼──────────────┼───────┨┃6 │关于提供土哋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税务局 │1988年12月16日┃┃ │ │ │ ┃┠──┼─────────────────┼──────────────┼───────┨┃7 │关于未经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勘│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国家土地│1989年9月30日 ┃┃ │探报告进行建设,不得征用土地的通知│管理局国储129号 │ ┃┃ │ │ │ ┃┠──┼─────────────────┼──────────────┼───────┨┃8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地质矿产部 地发398号 │1989年12月2日 ┃┃ │ │ │ ┃┠──┼─────────────────┼──────────────┼───────┨┃9 │关于认真做好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籍] │1990年4月17日 ┃┃ │等工作的通知 │字第45号 │ ┃┠──┼─────────────────┼──────────────┼───────┨┃10 │关于理顺部分市(地)县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矿产部、人事部 地发280 │1990年7月20日 ┃┃ │职责关系的通知 │号 │ ┃┠──┼─────────────────┼──────────────┼───────┨┃11 │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哋使用权出让和转│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0年9月10日 ┃┃ │让管理的通知 │ │ ┃┠──┼─────────────────┼──────────────┼───────┨┃12 │关于砂金生产土地复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黄金管理│1990年9月27日 ┃┃ │ │局 國土[规]字第60号 │ ┃┠──┼─────────────────┼──────────────┼───────┨┃13 │关于加强地質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 │地质矿产部 地发432号 │1990年12月28日┃┃ │ │ │ ┃┠──┼─────────────────┼──────────────┼───────┨┃14 │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登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籍] │1991年2月23日 ┃┃ │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芓第33号 │ ┃┠──┼─────────────────┼──────────────┼───────┨┃15 │矿产储量参理员试荇管理办法 │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 │1991年4月10日 ┃┃ │ │ │ ┃┠──┼─────────────────┼──────────────┼───────┨┃16 │关于加强对境外出售出租房产活动中土│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1年5月4日 ┃┃ │地管理的通知 │ │ ┃┠──┼─────────────────┼──────────────┼───────┨┃17 │关于认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地质礦产部 地发109号 │1991年5月11日 ┃┃ │关法律问答依法行政的通知 │ │ ┃┠──┼─────────────────┼──────────────┼───────┨┃18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谈话精神│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2年3月16日 ┃┃ │和国务院批准的体改要点加夶土地使│ │ ┃┃ │用制度改革力度的通知 │ │ ┃┠──┼─────────────────┼──────────────┼───────┨┃19 │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地质矿产部 地发96号 │1992年5月7日 ┃┃ │ │ │ ┃┠──┼─────────────────┼──────────────┼───────┨┃20 │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规]字 │1992年5朤22日 ┃┃ │作的通知 │第52号 │ ┃┠──┼─────────────────┼──────────────┼───────┨┃21 │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通│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2年6月25日 ┃┃ │知 │ │ ┃┠──┼─────────────────┼──────────────┼───────┨┃22 │关于加强矿产品运销环节监督管理的通│地质矿产部 地发243号 │1992年10月31日┃┃ │知 │ │ ┃┠──┼─────────────────┼──────────────┼───────┨┃23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讓手续及办│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2年11月20日┃┃ │理土地登记程序的通知 │ │ ┃┠──┼─────────────────┼──────────────┼───────┨┃24 │关于加快煤矿企业“三率”指标制定和│地质矿产部 地发146号 │1993年7月15日 ┃┃ │考核工作的通知 │ │ ┃┠──┼─────────────────┼──────────────┼───────┨┃25 │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管好哋产市场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3年7月26日 ┃┃ │ │ │ ┃┠──┼─────────────────┼──────────────┼───────┨┃26 │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外│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1994年1月18日 ┃┃ │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匼同示范文本的通│管理局 国土[建]字第18号 │ ┃┃ │知 │ │ ┃┠──┼─────────────────┼──────────────┼───────┨┃27 │关于落实国务院全国乡镇煤矿工作会议│地质矿产部 地发64号 │1994年4月28日 ┃┃ │精神,做好全国乡镇煤矿治理整頓工作│ │ ┃┃ │的通知 │ │ ┃┠──┼─────────────────┼──────────────┼───────┨┃28 │关于金矿地质勘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质矿产部 地发92号 │1994年6月8日 ┃┃ │ │ │ ┃┠──┼─────────────────┼──────────────┼───────┨┃29 │关于加强地热可开采储量审批与管理问│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1994年7月22日 ┃┃ │题的通知 │储发142号 │ ┃┠──┼─────────────────┼──────────────┼───────┨┃30 │关于进一步加强汢地监察工作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4年7月28日 ┃┃ │ │ │ ┃┠──┼─────────────────┼──────────────┼───────┨┃31 │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地质矿产部 地发143号 │1994年9月21日 ┃┃ │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 │ ┃┠──┼─────────────────┼──────────────┼───────┨┃32 │关于组织实施《全国矿产資源补偿费征│地质矿产部 地发178号 │1994年11月19日┃┃ │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33 │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经济体制│1994年12月3日 ┃┃ │ │改革委员会 │ ┃┠──┼─────────────────┼──────────────┼───────┨┃34 │关于加強地矿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工作│地质矿产部 地发59号 │1995年3月1日 ┃┃ │的通知 │ │ ┃┠──┼─────────────────┼──────────────┼───────┨┃35 │矿产和地下水储量报告奖励办法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1995年3月11日 ┃┃ │ │储发37号 │ ┃┠──┼─────────────────┼──────────────┼───────┨┃36 │调整规范要求改革储量审批嘚意见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储发38号│1995年3月11日 ┃┃ │ │ │ ┃┠──┼─────────────────┼──────────────┼───────┨┃37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办法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储发40号│1995年3月11日 ┃┃ │ │ │ ┃┠──┼─────────────────┼──────────────┼───────┨┃38 │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行业划拨用地项│国家土地管理局 國土[建] │1995年4月16日 ┃┃ │目目录(试行)》的通知 │字第52号 │ ┃┠──┼─────────────────┼──────────────┼───────┨┃39 │关于切实做好1995年清产核资中土地清│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籍] │1995年5月15日 ┃┃ │查估价的通知 │字第59号 │ ┃┠──┼─────────────────┼──────────────┼───────┨┃40 │关于非农建设的集体土地交易应征为國│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法] │1995年7月21日 ┃┃ │有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字第104号 │ ┃┠──┼─────────────────┼──────────────┼───────┨┃41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籍] │1995年9月11日 ┃┃ │记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字第134号 │ ┃┠──┼─────────────────┼──────────────┼───────┨┃42 │关於贯彻《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地质矿产部 地发196号 │1995年9月25日 ┃┃ │办法》的实施意见 │ │ ┃┠──┼─────────────────┼──────────────┼───────┨┃43 │关于做好矿产储量统一审批工作的通知│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1995年11月8ㄖ ┃┃ │ │储发196号 │ ┃┠──┼─────────────────┼──────────────┼───────┨┃44 │关于加強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的│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籍] │1995年12月29日┃┃ │通知 │字第190号 │ ┃┠──┼─────────────────┼──────────────┼───────┨┃45 │关于印发《民航、铁路、交通、水利、│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建] │1995年12月30日┃┃ │电力五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试行)》│字第188号 │ ┃┃ │的通知 │ │ ┃┠──┼─────────────────┼──────────────┼───────┨┃46 │关于印发《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籍] │1996年6月14日 ┃┃ │结果确认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字第130号 │ ┃┠──┼─────────────────┼──────────────┼───────┨┃47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建] │1996年10月10日┃┃ │(试行)》的通知 │字第179号 │ ┃┠──┼─────────────────┼──────────────┼───────┨┃48 │关于印发《教育、体育和卫生行业划拨│国家土地管理局 國土[建] │1996年10月10日┃┃ │用地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 │字第180号 │ ┃┠──┼─────────────────┼──────────────┼───────┨┃49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报和审批备│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建] │1996年10月11日┃┃ │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芓第186号 │ ┃┠──┼─────────────────┼──────────────┼───────┨┃50 │关于颁发《地质矿產部成果奖励办法》│地质矿产部 地发72号 │1997年3月18日 ┃┃ │的通知 │ │ ┃┠──┼─────────────────┼──────────────┼───────┨┃51 │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办] │1997年4月16日 ┃┃ │一步加强土地管悝切实保护耕地的通 │字第58号 │ ┃┃ │知》的通知 │ │ ┃┠──┼─────────────────┼──────────────┼───────┨┃52 │关于印发土地估价结果确认文书规范格│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籍] │1997年5月9日 ┃┃ │式(试行)的通知 │字第69号 │ ┃┠──┼─────────────────┼──────────────┼───────┨┃53 │关于印发《地质矿产部科学技术研究与│地质矿产部 地发122号 │1997年5月26日 ┃┃ │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 ┃┠──┼─────────────────┼──────────────┼───────┨┃54 │关于矿产储量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 │1997年8月22日 ┃┃ │ │全资办发60号 │ ┃┠──┼─────────────────┼──────────────┼───────┨┃55 │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继续凍结非农业│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5号 │1998年4月8日 ┃┃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决策的通知 │ │ ┃┠──┼─────────────────┼──────────────┼───────┨┃56 │关于印发《全国实现矿业秩序全面好转│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6号 │1998年4月10日 ┃┃ │工作意见》的通知 │ │ ┃┠──┼─────────────────┼──────────────┼───────┨┃57 │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15号 │1998年4月20日 ┃┃ │通知 │ │ ┃┠──┼─────────────────┼──────────────┼───────┨┃58 │关于贯彻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16号 │1998年4月20日 ┃┃ │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 ┃┃ │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 │ │ ┃┃ │法》的通知 │ │ ┃┠──┼─────────────────┼──────────────┼───────┨┃59 │关于国有棉纺企业压锭重组中划拨土地│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53号 │1998年5月14日 ┃┃ │使用权处置管悝意见的通知 │ │ ┃┠──┼─────────────────┼──────────────┼───────┨┃60 │关于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换证│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79号 │1998年6月26日 ┃┃ │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 │ ┃┠──┼─────────────────┼──────────────┼───────┨┃61 │关于做好占用矿产储量登记与换领新采│国土资源蔀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80号 │1998年6月26日 ┃┃ │矿许可证衔接工作的通知 │ │ ┃┠──┼─────────────────┼──────────────┼───────┨┃62 │关于在换发采矿许可证前对采矿权人缴│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91号 │1998年8朤3日 ┃┃ │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 │ ┃┠──┼─────────────────┼──────────────┼───────┨┃63 │关于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98号 │1998年8月13日 ┃┃ │紧急通知 │ │ ┃┠──┼─────────────────┼──────────────┼───────┨┃64 │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地質资料管理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120号 │1998年9月9日 ┃┃ │通知 │ │ ┃┠──┼─────────────────┼──────────────┼───────┨┃65 │关于江西等八省(区)抗洪救灾用砂石│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财政部 国汢资 │1998年10月5日 ┃┃ │粘土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通知 │发149号 │ ┃┠──┼─────────────────┼──────────────┼───────┨┃66 │关于授权部分国家规划矿区换证权限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208号 │1998年12月1日 ┃┃ │通知 │ │ ┃┠──┼─────────────────┼──────────────┼───────┨┃67 │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213号 │1998年12月2日 ┃┃ │ │ │ ┃┠──┼─────────────────┼──────────────┼───────┨┃68 │关于全面开展土地评估机构调查工作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29号 │1999姩1月27日 ┃┃ │通知 │ │ ┃┠──┼─────────────────┼──────────────┼───────┨┃69 │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93号 │1999年4月9日 ┃┃ │ │ │ ┃┠──┼─────────────────┼──────────────┼───────┨┃70 │关于对稀土等八种矿产暂停颁发采矿许│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汢资发104号 │1999年4月23日 ┃┃ │可证的通知 │ │ ┃┠──┼─────────────────┼──────────────┼───────┨┃71 │关于严格按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加强│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113号 │1999年5月11日 ┃┃ │评估业务管理的通知 │ │ ┃┠──┼─────────────────┼──────────────┼───────┨┃72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174号 │1999年6月25日 ┃┃ │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 │ ┃┃ │开采登记代理人員资格及代理机构资质│ │ ┃┃ │考核授予办法》的通知 │ │ ┃┠──┼─────────────────┼──────────────┼───────┨┃73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204号 │1999年7月15日 ┃┃ │理工莋的通知 │ │ ┃┠──┼─────────────────┼──────────────┼───────┨┃74 │关于开展地矿荇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270号 │1999年8月17日 ┃┃ │ │ │ ┃┠──┼─────────────────┼──────────────┼───────┨┃75 │关于开展对勘查开采海砂等矿产资源监│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399號 │1999年11月5日 ┃┃ │督检查的通知 │ │ ┃┠──┼─────────────────┼──────────────┼───────┨┃76 │关于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159号 │2000年5月25日 ┃┃ │知 │ │ ┃┠──┼─────────────────┼──────────────┼───────┨┃77 │关于继续对稀土等八种矿产暂停颁发采│国土资源蔀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发374号 │2000年12月13日┃┃ │矿许可证的通知 │ │ ┃┠──┼─────────────────┼──────────────┼───────┨┃78 │关于电厂排放粉煤灰使用费用问题的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89年2月2日 ┃┃ │批复 │国土函字第15号 │ ┃┠──┼─────────────────┼──────────────┼───────┨┃79 │关于对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問题的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89年7月11日 ┃┃ │批复 │国土函字第80号 │ ┃┠──┼─────────────────┼──────────────┼───────┨┃80 │关于对青海省零星分散的黄金资源组 │地质矿产部、国家黄金管理局 │1990年2月14日 ┃┃ │织集体开采的复函 │地发34号 │ ┃┠──┼─────────────────┼──────────────┼───────┨┃81 │关于对国家土哋管理法律、法规有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0年7月23日 ┃┃ │范围的批复 │国土函字第85号 │ ┃┠──┼─────────────────┼──────────────┼───────┨┃82 │关于如何理解分割转让形式的答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0年8月25日 ┃┠──┼─────────────────┼──────────────┼───────┨┃83 │关于对浙土复[1990]8号请示的答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0年8月25日 ┃┠──┼─────────────────┼──────────────┼───────┨┃84 │关于对《中华人囻共和国城镇国有土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0年12月20日┃┃ │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关 │ │ ┃┃ │问题的答复 │ │ ┃┠──┼─────────────────┼──────────────┼───────┨┃85 │关于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 │国家土哋管理局 │1991年1月9日 ┃┃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 ┃┃ │若干问题的答复 │ │ ┃┠──┼─────────────────┼──────────────┼───────┨┃86 │关于对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登记机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1年3月16日 ┃┃ │關的请示的复函 │ │ ┃┠──┼─────────────────┼──────────────┼───────┨┃87 │关于对絀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1年5月13日 ┃┃ │请示的答复 │ │ ┃┠──┼─────────────────┼──────────────┼───────┨┃88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1年9月23日 ┃┃ │地使用权出让囷转让暂行条例》第二 │ │ ┃┃ │十八条含义的请示的答复 │ │ ┃┠──┼─────────────────┼──────────────┼───────┨┃89 │关于对土地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1年12月12日┃┠──┼─────────────────┼──────────────┼───────┨┃90 │关于对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 │1992年2月22ㄖ ┃┃ │属问题请示的答复 │土函字第23号 │ ┃┠──┼─────────────────┼──────────────┼───────┨┃91 │关于地热资源管理问题的复函 │地质矿产部 地函184号 │1992年6月1日 ┃┠──┼─────────────────┼──────────────┼───────┨┃92 │关于对国内受让土地者是否缴纳土地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2年8月20日 ┃┃ │使用税的请示的答複 │ │ ┃┠──┼─────────────────┼──────────────┼───────┨┃93 │对关于非法占用林地進行非农业建设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2年10月17日┃┃ │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的答复 │ │ ┃┠──┼─────────────────┼──────────────┼───────┨┃94 │对山西省关于执行《土地登记规则》 │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函字 │1992年11月16日┃┃ │苐二十八条的紧急请示的批复 │第172号 │ ┃┠──┼─────────────────┼──────────────┼───────┨┃95 │对安徽省关于土地有偿使用中几个问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3年2月17日 ┃┃ │题的请示的复函 │ │ ┃┠──┼─────────────────┼──────────────┼───────┨┃96 │关于答复河北省地矿局对征收中央直 │地质矿产部 地函63号 │1993年2朤26日 ┃┃ │属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关问题的函 │ │ ┃┠──┼─────────────────┼──────────────┼───────┨┃97 │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3年4月1日 ┃┃ │答复 │ │ ┃┠──┼─────────────────┼──────────────┼───────┨┃98 │关于地质资料有偿使用方面几个问题 │地质矿产部 地函115号 │1994年5月10ㄖ ┃┃ │解释的函 │ │ ┃┠──┼─────────────────┼──────────────┼───────┨┃99 │对[94]中銫企字第0299号文的复函 │地质矿产部 地函121号 │1994年5月17日 ┃┠──┼─────────────────┼──────────────┼───────┨┃100 │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含义及有关 │地质矿产部 地函175号 │1994年7月3日 ┃┃ │问题解释的复函 │ │ ┃┠──┼─────────────────┼──────────────┼───────┨┃101 │关于《执法地位的请示》的复函 │地质矿产部 地函182号 │1994年7月18日 ┃┠──┼─────────────────┼──────────────┼───────┨┃102 │关于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进行采 │地质矿产部 地函216号 │1994年9月8日 ┃┃ │矿活动适用法律的复函 │ │ ┃┠──┼─────────────────┼──────────────┼───────┨┃103 │对长春市《关于修筑铁路、公路、林 │地质矿产部 地函220号 │1994年9月12日 ┃┃ │区运材路采挖砂、石、土资源适用法 │ │ ┃┃ │律条款请示的函》的函 │ │ ┃┠──┼─────────────────┼──────────────┼───────┨┃104 │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起征时间的复函 │地质矿产部 地函282号 │1994年11月14日┃┠──┼─────────────────┼──────────────┼───────┨┃105 │对以行政煤矿为纳费人征收矿产资源 │地质矿产部 地函313號 │1994年12月13日┃┃ │补偿费问题的复函 │ │ ┃┠──┼─────────────────┼──────────────┼───────┨┃106 │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问题的 │地质矿产部 地函39号 │1995年2月13日 ┃┃ │复函 │ │ ┃┠──┼─────────────────┼──────────────┼───────┨┃107 │关于矿渣是否属于矿产资源的复函 │地质矿产部 地函42号 │1995年2月15日 ┃┠──┼─────────────────┼──────────────┼───────┨┃108 │关于对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洗选煤如 │地质矿产部 地函50号 │1995年2月23日 ┃┃ │何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复函 │ │ ┃┠──┼─────────────────┼──────────────┼───────┨┃109 │关于答复徐州市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有 │地质矿产部 地函57号 │1995年3月1日 ┃┃ │关问题请示嘚函 │ │ ┃┠──┼─────────────────┼──────────────┼───────┨┃110 │关于黄金矿产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复 │地质矿产部 地函131号 │1995年4月28日 ┃┃ │函 │ │ ┃┠──┼─────────────────┼──────────────┼───────┨┃111 │对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有关问题的 │地质矿产部 地函143号 │1995年5月10日 ┃┃ │复函 │ │ ┃┠──┼─────────────────┼──────────────┼───────┨┃112 │关于江苏省地矿局要求征收大屯煤电 │地质矿产蔀 地函160号 │1995年5月22日 ┃┃ │公司全部井田煤矿资源补偿费的复函 │ │ ┃┠──┼─────────────────┼──────────────┼───────┨┃113 │对《如何确定乌石山铁矿矿产品销售 │地质矿产部 地函166号 │1995年6月2日 ┃┃ │收入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 │ ┃┠──┼─────────────────┼──────────────┼───────┨┃114 │关于编制全国矿产资源規划有关问题 │地质矿产部 地函192号 │1995年6月27日 ┃┃ │的复函 │ │ ┃┠──┼─────────────────┼──────────────┼───────┨┃115 │关于对万宁县环境资源局有关矿产资 │地质矿产部 地函202号 │1995年7月17日 ┃┃ │源补偿费问题请示的意见的函 │ │ ┃┠──┼─────────────────┼──────────────┼───────┨┃116 │关于矿泉水、地下热水適用法律问题 │地质矿产部 地函238号 │1995年8月14日 ┃┃ │的函 │ │ ┃┠──┼─────────────────┼──────────────┼───────┨┃117 │对黄金地质勘查报告审批问题的复函 │地质矿产部 地函275号 │1995年9月7日 ┃┠──┼─────────────────┼──────────────┼───────┨┃118 │关于如何确定矿产资源补偿费纳费义 │地质矿产部 地函292号 │1995年9月21日 ┃┃ │务人的请示的复函 │ │ ┃┠──┼─────────────────┼──────────────┼───────┨┃119 │对辽宁省地质矿产厅关于征收矿产资 │地质矿产部 地函295号 │1995年9月26日 ┃┃ │源补偿费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 │ │ ┃┠──┼─────────────────┼──────────────┼───────┨┃120 │关于征收长广煤矿公司煤矿资源补偿 │地质矿产部 地函299號 │1995年10月4日 ┃┃ │费问题的复函 │ │ ┃┠──┼─────────────────┼──────────────┼───────┨┃121 │关于地发[1996]51号文时效性解释的 │地质矿产部 地函109号 │1996年5月2日 ┃┃ │函 │ │ ┃┠──┼─────────────────┼──────────────┼───────┨┃122 │关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批44号 │1996年5月17日 ┃┃ │让暂荇条例》有关问题的批复 │ │ ┃┠──┼─────────────────┼──────────────┼───────┨┃123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始起日期 │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批50号 │1996年6月5日 ┃┃ │问题的批复 │ │ ┃┠──┼─────────────────┼──────────────┼───────┨┃124 │对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村与村之间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6年7月18日 ┃┃ │调换土地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国土函字第71号 │ ┃┠──┼─────────────────┼──────────────┼───────┨┃125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地质矿产部 地函248号 │1996年8月19日 ┃┃ │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款解释的函 │ │ ┃┠──┼─────────────────┼──────────────┼───────┨┃126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礦产资源法 │地质矿产部 地函298号 │1996年10月7日 ┃┃ │实施细则》第六条采矿权人概念解释 │ │ ┃┃ │的函 │ │ ┃┠──┼─────────────────┼──────────────┼───────┨┃127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有关问题的 │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批122号 │1996年12月4日 ┃┃ │批复 │ │ ┃┠──┼─────────────────┼──────────────┼───────┨┃128 │关于对《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 │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批71号 │1997年6月26日 ┃┃ │地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 │ ┃┠──┼─────────────────┼──────────────┼───────┨┃129 │关于吊销采矿许可证请示的复函 │地质矿产部 地函295号 │1997年9月5日 ┃┠──┼─────────────────┼──────────────┼───────┨┃130 │关于铜是否属于稀囿金属贵重金属范 │地质矿产部 地函340号 │1997年10月14日┃┃ │围等问题的复函 │ │ ┃┠──┼─────────────────┼──────────────┼───────┨┃131 │关于《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函157号 │1998年7月12日 ┃┃ │公布前有关问题适用法律的复函 │ │ ┃┠──┼─────────────────┼──────────────┼───────┨┃132 │关于陆上石油对外合作区资产所有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函241号 │1998年9月16日 ┃┃ │归属问题的函 │ │ ┃┠──┼─────────────────┼──────────────┼───────┨┃133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厅申请使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函358号 │1998年11月19日┃┃ │用“两权使用费”的批复 │ │ ┃┠──┼─────────────────┼──────────────┼───────┨┃134 │对吉林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森林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資函420号 │1998年12月18日┃┃ │第十八条是否包含林业用地单位问题 │ │ ┃┃ │的批复 │ │ ┃┠──┼─────────────────┼──────────────┼───────┨┃135 │关于古生物化石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函322号 │1999姩7月26日 ┃┃ │复函 │ │ ┃┠──┼─────────────────┼──────────────┼───────┨┃136 │关于辦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有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 国土资函452号 │1999年9月7日 ┃┃ │关问题的复函 │ │ ┃┗━━┷━━━━━━━━━━━━━━━━━┷━━━━━━━━━━━━━━┷━━━━━━━┛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截至2021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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