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设计规范计

论文简介: 第2.3.1条 场内道路宜划分為主干道、次干道、支道、车间引道和人行道 一、主干道为连接场区主要出入口的道路,或交通运输繁忙的全厂性主要道路 二、次干噵为连接场区次要出入口的道路,或场内车间、仓库、码头等之间交通运输繁忙的道路第2.4.1节 露天矿山道路宜划分为生产干线、生产支线、联络线和辅助线。一、生产干线为采矿场各开采台阶通往卸矿点或废石场的公共道路二、生产支线为开采台阶或废石场与生产干线相連的道路,或一个开采台阶直接到卸矿点或废石场的道路三、联络线为经常行驶露天矿生产所用自卸汽车的其他道路。 附件名:.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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