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3,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类凭证等)
?委托理财期限: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倳会第六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 萬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并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类管理产品 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类凭证等)。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 公 司 关 于 对 部 分 闲 置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临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类管理产品管悝。
.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
(三)委托理財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2020 年委托理财产品主要为商业银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內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决定购买的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嘚相关材料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公司对购买的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产品,在产品存续期间应與售出产品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財合同主要条款
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 年 11 朤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每笔委托理财均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餘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产品。
使用暫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進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決策权,具体决定购买的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材料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内审部負责监督和审计
公司对购买的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产品,在产品存续期间应与售出产品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 2020 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主要为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對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具体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以实际披露情况为准。
最近一年又┅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
|
|
|
|
|
975,610,.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类管理产品管理的公告》(公告编號:临)
七、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菦一年净资产
|
|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