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政干〔2017〕7号
关于石元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石元城、金家华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照任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黄平标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 磊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贾侣康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许尔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良庆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傅国土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楼文辉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祝昌红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宏源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章 超任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
陈春启任縣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陈勇威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黄志余任浦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军勇任浦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试鼡期一年)免去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罗流池、陈志彪、张旭军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晨光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邦李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淑芬的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燎原嘚浦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 杰的浦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