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地区春季种什么2017年广西省农作物效益比较最高

  ——2017年2月28日在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继东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焦作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近学许昌、远学扬州,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增收节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23.6亿元,2016年5月1日起,因实施营改增体制,按照财政部要求,各级要根据增值税、原营业税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相应调整收入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换算调整为124.8亿元,12月底,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应调整为121.8亿元。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2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增长7.9%(按营改增前可比口径)。支出预算合计188.3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省政府转贷债券、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221.5亿元,实际完成217.8亿元(快报数),为调整预算的98.4%(有些项目需结转下年执行),增长3.6%。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2.2亿元,2016年5月1日起,因实施营改增体制,按照财政部要求,各级要根据增值税、原营业税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相应调整收入预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换算调整为44.2亿元,12月底,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1.2亿元。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41.9亿元(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2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增长6.7%(按营改增前可比口径)。支出预算为64.5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省政府转贷债券、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8.9亿元,实际完成66.1亿元(含示范区1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下降1.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7亿元,实际完成20.4亿元,为预算的75.7%,增长38.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幅较大。支出预算合计31.8亿元,执行中因预算调整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5.7亿元,实际完成2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6.9%,增长5.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增幅较大。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3.7亿元,实际完成10.8亿元(含示范区0.6亿元),为预算的78.7%,增长44.6%。支出预算为17.3亿元,执行中因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19.5亿元,实际完成13.3亿元(含示范区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8.2%,下降8.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562万元,实际完成544万元,为预算的96.8%,下降19.3%;支出预算为562万元,实际完成543万元,为预算的96.6%,下降19.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2016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83.8亿元,实际完成80.6亿元,为预算的96.2%,增长19.2%。支出预算合计85亿元,实际完成76.8亿元,为预算的90.3%,增长11.3%。当年收支结余3.8亿元。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3.9亿元,实际完成60.8亿元(含示范区1.2亿元),为预算的95.1%,增长22.8%。支出预算为67.5亿元,实际完成60亿元(含示范区1.2亿元),为预算的88.9%,增长13.2%。当年收支结余0.8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57.8亿元(一般债务106.4亿元,专项债务51.4亿元)。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直及各城区政府债务限额87.2亿元(一般债务55亿元,专项债务32.2亿元),县(市)政府债务限额70.7亿元(一般债务51.4亿元,专项债务19.2亿元)。

  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45.5亿元(一般债务96.8亿元,专项债务48.7亿元),其中,市直政府债务余额73.9亿元(一般债务41.7亿元,专项债务32.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71.6亿元(一般债务55亿元,专项债务16.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不超省财政厅规定的限额。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主要财政工作。

  按照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各级财政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保增长、保态势,积极主动作为、克难攻坚,较好地发挥了财政部门稳定经济、调节分配、保障民生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1.狠抓收入征管,培育新增税源,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

  ●坚持日统计、周调度、月督导的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方法,强化对财税工作和经济走势的评估预判,加强财税库联动,定期召开财税形势分析会,及时解决财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全年综合治税成效8.5亿元,占全口径税收的7%。与浪潮集团合作,以财税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全力打造焦作智慧财税云平台。全面推进和规范财税领域管控智能化、流程化,实现政府对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深入开展税源普查。建立工作机制,摸清全市税源底数,核查漏征漏管等薄弱环节,查找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分解和督导落实政府非税征收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小型轿车新发吉祥号牌、城市垃圾处理费、广告费等城市公共资源类收入征管。全年全市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5.2亿元,增长11.3%。

  2.发挥财政职能,注重创新机制,促进经济企稳和重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支持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开展融资对接和社会资本引入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先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建设、火车站南广场、黑臭水体治理、中原路和焦温快速通道(西环路)建设等。

  ●积极运用推广PPP模式。深入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我市共有34个项目进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3个入选国家示范项目;已招标落地项目6个,投资额642.3亿元。

  ●支持产业集聚发展。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重点用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向省财政厅推荐项目4个,争取2016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培育资金800万元,拨付2015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682万元。

  ●缓解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困难。发挥应急转贷资金效用,为83家企业提供“过桥”服务,总额9.6亿元。

  3.认真落实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坚实财力支持。

  全年全市民生支出166.5亿元,增长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6%。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3378万元,市本级2016年筹措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年落实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3亿元,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4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2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

  ●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年落实教育支出34.8亿元,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做好免学费补助、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推进安居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多渠道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全年共筹措资金13.6亿元,积极支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为安居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继续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盘活存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年共发放购房补贴资金4684万元,盘活存量房5052套。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财政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全市四大行业11936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制转换,全年营改增整体减税共计2.6亿元,营改增政策的全面落地有效激发了地方经济活力。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控存量资金规模,加快收回存量资金支付进度。年底全市存量资金余额29亿元,较年初减少60.4亿元,减幅67.6%。应收回存量资金12.1亿元,已全部收回,已收回资金全部形成支出。

  ●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加快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2016年市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复式预算已全部按规定予以公开,市本级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

  ●加快投融资改革。积极与省财政各项基金对接,研究设立我市农业开发、中小企业发展等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研究焦作市水投公司组建方案;积极争取省财政向我市发放48.4亿元政府债券资金,极大缓解我市政府到期债务偿债压力。

  ●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全市1719家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改革,累计办理公务卡4万余张,全年公务卡刷卡12万余笔,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比重为71.5%。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财政项目评审。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9.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8.4亿元,节支率10.6%。共评审项目483项,审查资金25.4亿元,审定金额23.4亿元,审减资金2亿元,审减率7.9%。

  ●加快推进世行贷款焦作绿色交通项目。已完成286辆公交车和25辆急救车等采购工作,涉及金额1.9亿元,极大改善我市公共交通条件。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创新捆绑式财政监督检查方法,将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治理、严肃财经纪律乱发津补贴、“三公经费”、扶贫专项资金、涉农财政资金等多项检查捆绑打包,加大检查深度,降低检查成本,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综合成效。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协同配合的结果,更是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奋斗、辛勤工作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财源结构不优,传统产业支撑力衰退,新产业、新业态正处在成长阶段,短期内难以形成新税源;一系列增资政策密集出台,新增支出需求增加强劲,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按目前财源状况分析,在相当长时期内,市直财力难有明显改善,焦作财政已进入“吃饭”财政状态。今后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对此我们将继续保持清醒、保持定力,凝心聚力、全神贯注投入财政工作实践当中去,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7年预算草案情况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大喜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和推动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关键之年。融入郑州大都市区的战略机遇、发展“四种经济”的市场机遇、十大工业项目和十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等项目机遇,对增加财税收入、提高收入质量都将起到拉动作用。编制好2017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加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投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8%左右。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1.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以支持深化工业、服务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发力点,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大力振兴实体经济。

  ●支持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充分发挥已设立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作用,支持制造业重大转型升级项目发展,进一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支持“443”产业提升行动,提质加速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化工、食品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努力打造经济新增点;改造升级铝、能源、轻工等传统产业,推动产业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尽快打造一批主业优势明显、发展态势好、核心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大服务企业力度,落实降成本措施,加大减税、降费、降要素成本力度。拓展应急转贷平台业务,充分发挥转贷资金作用,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支持推动服务业扩容提速。全力创造新供给、发展新业态、培育新产业,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重点支持旅游、电子商务、新型文化业态、文化产业、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与省千亿级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基金对接,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文化旅游、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产业。深化与省级“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接,加大对电子商务支持力度,加快云计算、大数据、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扶持壮大本土电商平台,支持建设“焦作电商生态圈”、“焦作电商产业带”,促进全市小微网商集聚发展。

  ●支持农业提质增效。大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调整优化现有涉农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三农”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民创业创新行动。积极对接省级现代农业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围绕高效农业,生态养殖、怀药产业、电商经济、乡村旅游、光伏农业六大产业,支持高成长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创新驱动。积极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争取国家、省更多政策支持。优化整合各类科技专项资金,推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设立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奖励基金,建立科技经费拨改投、拨改奖机制。加强自主创新、开放创新和协同创新,积极推动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的科技合作,集聚用好国内外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用有机衔接、一体发展。

  2.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支持“四城联创”,探索符合焦作实际的新型城镇化路子,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深入推进中心城区三年改造提升行动,全力支持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世行贷款绿色交通项目,加快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步伐。

  ●大力实施县城建设提质工程。抓住全省开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重大机遇,依托省豫资公司资金、模式、人才优势,支持各县(市)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加强以县城为主体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县城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县城建设提质、提速、提效。

  ●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措施,强化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和学校牵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保障和农村权益保障,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3.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思路,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扎实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

  ●支持稳定扩大社会就业。支持实施就业服务提升行动,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择优扶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障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养老事业改革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支持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焦作大学、焦作师专等提升专业化办学水平。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国家支持鼓励民间投资为契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领域。打通保障房与商品住房通道,继续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商品住房。

  (二)2017年收支预算。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 %。分部门应完成情况:国税部门14.3亿元,增长14.2%;地税部门14.1亿元,增长8.5 %;财政部门15.3亿元,下降2.6 %,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不断取消收费政策,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呈下降趋势,且水资源费、排污费等项目均纳入税收收入管理。

  2017年市级收入43.7亿元,加上体制结算收入10.3亿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市级总支出为58.3亿元,扣除列收列支项目收入15.4亿元,2017年市级可统筹财力42.9亿元,比2016年减少0.8亿元,下降1.9%,全部安排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示范区税收较上年下降较多。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亿元,减少0.1亿元,下降2.6%。

  ●公共安全支出6.7亿元,增加1.1亿元,增长18.6%。

  ●教育支出7.5亿元,增加1.2亿元,增长19.6%。

  ●科技支出1亿元,增加46万元,增长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亿元,增加0.2亿元,增长3.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亿元,减少0.5亿元,下降7.9%,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数减少。

  ●农林水支出2.7亿元,增加0.3亿元,增长11.3%。

  ●住房保障支出1.3亿元,增加336万元,增长2.6%。

  ●节能环保支出1.3亿元,减少0.3亿元,下降19.9%,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数减少。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9.1%。

  ●交通运输支出4亿元,增加0.4亿元,增长9.8%。

  2.其他三项预算安排。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8.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4.9%,增长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增加。收入预算的18.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结转的2.4亿元,2017年市本级可安排基金支出21.2亿元,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根据2016年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85万元(扣除一次性因素影响),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8.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8%。支出预算69.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6.5%,收支结余-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5亿元。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市)区财税体制,优化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各级招商引资、培植财源、服务企业、争上项目、竞相发展的积极性。

  ●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重点做好专项资金细化、规划评估调整、规划期现行收支政策预测分析等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建立较为成熟的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规划约束力。

  ●统筹推进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在全面梳理预算管理流程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云计算技术,加快推进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将优化后的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中,继续开展政府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精准治理能力。

  ●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探索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拓展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研究政府债务考核、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办法,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研究加强或有债务监管,力争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对于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有关财政资金要逐步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

  ●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结转结余资金限期分配或支付,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下达速度和拨付效率,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为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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