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秘方众筹有限公司 众筹可信吗 10000给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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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资料◆我的收藏◆0留言◆查看手机网站◆回到顶部◆西少爷赖账,众筹的钱该怎么讨回来?
西少爷孟兵欠钱不还,当初公司创立发起过众筹,前后两次共85万,到现在一年多了,公司财务报表没看到过,分红更是没有人拿到,就连众筹人老婆生孩子急需用钱本金却都拿不回来,多次联系无果,大家给点意见我们该怎么办。&br&&blockquote&&p&致孟兵的一封信——西少爷CEO请给大家一个交代&br&&/p&&br&&p&我的“好友”孟兵:&/p&&br&&p&你好,写这封信给你,是为了帮朋友们(众酬)讨回投资款、拿到他们应有的回报。作为西少爷创始人之一,公司股东,当初众筹的重要参与者,我觉得我有义务来做这件事情。&/p&&br&&p&希望你还记得我这个当初一起打拼的同伴,回想2014年4月份,你我和罗高景一起创立西少爷肉夹馍,一时获得高度的认同和市场的积极反响。但是就在我们登上cctv、各种TV,网络媒体后一个月,西少爷就分崩离析了。&/p&&br&&p&这原本是我们几个之间的事情,但当我发现支持我们创业众酬的小伙伴也和我一样不仅不能享受投资及创业的成果,而且在小孩出生需要用钱的时候,可能连本金都拿不回来的事实面前,我出离愤怒了。&/p&&br&&p&&b&关于众酬的事情我想向孟兵确认下&/b&&/p&&br&&p&2013年底上一个项目失败后,公司前景黯淡,于是你和罗高景来维持原公司运转,我独自去做肉夹馍,当时公司户头只剩15万左右,于是孟兵你提出众酬,用前三家店40%的分红和股权凑齐50万启动资金。&/p&&br&&p&五道口店在大家的帮衬和支持下,4月如愿开业,没想到五道口店一炮打响,西少爷也上了各种媒体头条。就在这时候,你要将当初支持我们的朋友手里的股份收回来!!!以原价!!!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争吵,为的是不能这样对不起朋友,不能过河拆桥!!!这件事后我们团队就产生了裂隙。&/p&&br&&p&5月份,由于要扩大生产,招聘和扩大厨房都迫在眉睫,我们三兄弟又不够钱用了……虽然这时来找我们的投资方已经很多,但资金到位没那么快,没办法,我们又找上次的朋友们第二次众酬资金50万。由于大家的信任,这次投资款甚至都没签署投资协议,朋友们当晚就把钱打了过来,对此我只能说深深的感谢。&/p&&br&&p&后来我被你逼出了西少爷,众筹小伙伴得知后总担心自己的钱不安全,我还一直安抚说不会的,就算我离开了,他们也会还钱给你们……可是我好像太天真了!!!&/p&&br&&p&9月末,当初参加了众筹,我的一位朋友老婆怀孕生小孩需要用钱,他打不通西少爷几个负责人电话,就希望我把他的接近10万的投资款要回来。朋友希望拿回本金,收益什么的拿不回来就算了,虽然按照西少爷当时情况,投资回报远不止这个数。&/p&&br&&p&那时候孟兵你已经3个多月不接我电话,我还是几次打电话过去,最后逼不得已我自己上门找到了你,但结果却是否定的!!!你虽然承认有收到这笔款项,却说财务核算还没做好,这笔账目也没查清楚来源,可这笔钱是打到你个人账户上的,难道银行交易记录都不能显示来源么?你一直拖到现在,我朋友孩子都出生了也没见到你们归还的哪怕本金,这样做好么?&/p&&br&&p&第一笔众酬款项至今已经一年多,第二笔也已经半年了。到现在,两次众筹均未做股权变更,一年了从没人看到过公司财务报表,没人拿到过分红,关于怎么解决当初众筹小伙伴的问题只说过一次原价收回,我想问下,孟兵你负责管理公司财务,你就是这么管理的吗?&/p&&br&&p&在我的想法里面,一个项目赔钱也好赚钱也罢,参与的人总之是要给个交代的。而现在的结果实在让我倍感揪心,当初找朋友筹钱,我们都是刷脸获得支持,都是拿一辈子的朋友交情和信任换来的,但因为我的原因,最终若让朋友血本无归,我就真罪过大了。&/p&&br&&p&如果,孟兵你能够看到这篇文章,我希望能够给朋友们有个交代,别想着像骗天津老大哥的方法骗他们,这不合适。&/p&&br&&p&&b&关于天津老大哥的股权&/b&&/p&&br&&p&有心的朋友可以看看,在工商局查西少爷的控股公司,奇点兄弟计算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就会发现有一个李姓的老大哥是西少爷的股东,拥有西少爷6%的股权。&/p&&br&&p&这10万块钱6%的股份是天津这位大哥,在我们创业公司前一个项目失败要关门的时候支持我们的,之后大哥还给了我们很多帮助。可咱们火了之后,孟兵你马上跑到天津,借着大哥不上网消息不通,告诉他我们原先的生意不赚钱,并欺骗他西少爷的生意跟他没关系,西少爷跟奇点兄弟无关,最后十二万就把那6%收回,还归到了自己名下。现在老大哥要去法院告你孟兵?你打算怎么应对?&/p&&br&&p&&b&我离开西少爷,意味着过去的失败,也意味着从新开始&/b&&/p&&br&&p&我们三人之间上演了一场8090版中国合伙人的闹剧,就像俞敏洪评价《中国合伙人》一样,现实版的纷争和冲突更加激烈,而我却真是没想到我的创业兄弟为了利益,将我逼迫的那么惨。&/p&&br&&p&记得当时端午节团队建设你们在北京唱歌跳舞时,我一个人在西安一个偏僻的小县城里面寻找最正宗的陕西小吃——豆花,就是现在西少爷和新西少菜品里面著名的西食堂豆花。当我带着豆花开开心心回北京向厨师交代完工艺后,接到的却是孟兵你起草的股东会决议,决议我必须离开。&/p&&br&&p&这个还不是最狠的,最狠的是当天晚上我又接到一条通知,住宿地方为公司财产,我已经从西少爷“除名”,无权居住。当我离开时你们就简单的一句“你走吧”就把我打发了,我之前在西少爷垫资的钱及个人工资至今没给我核算,当时我全部身家只有几千块。&/p&&br&&p&现在回想那时候,觉得自己好傻,风头正劲的西少爷创始人,半夜找了一间狭小的隔板房出租屋里渡过了最黑暗的一段时间,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个不到7平米的房间却成了我人生中另一个起点。&/p&&br&&p&大约一周的恍惚、失眠和联系未果(希望从西少爷拿回工资、欠款、创业回报等)后,某天夜里我突然惊醒,心底创业的冲动又回归了,于是世界一下踏实了。重新开始,一砖一瓦,在4个月后的今天,我的新店已略有起色,现在这段过去总算可以正视了。&/p&&br&&p&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我的要求很简单,只有三点:&/p&&br&&ol&&li&西少爷项目已经开始一年了,我希望西少爷能拿出一份完整的财务报表,能够把公司财务状况理清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当初参与众筹朋友一询问,你们就以财务正在核算作为借口拖延。&/li&&li&参与众筹的小伙伴们当初帮我们走出了关键的第一步,现在既然西少爷已经做起来了,该股权变更的做变更,该分红的分红,想要退出的也请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回报大家。&/li&&li&天津老大哥那边必须给一个合理的解释,虽然我现在已经被逼出走,但西少爷30%的股权还在我这边,作为股东,我不能允许当初自己亲手创立的公司陷入这种靠欺骗盈利的境地。&/li&&/ol&&br&&p&最后顺祝安好!&/p&&br&&p&
西少爷创始人宋鑫&/p&&br&&p&
日于北京&/p&&/blockquote&
西少爷孟兵欠钱不还,当初公司创立发起过众筹,前后两次共85万,到现在一年多了,公司财务报表没看到过,分红更是没有人拿到,就连众筹人老婆生孩子急需用钱本金却都拿不回来,多次联系无果,大家给点意见我们该怎么办。致孟兵的一封信——西少爷CEO请给大家一个交代我的“好友”孟兵:你好,写这封信给你,是为了帮朋友们(众酬)讨回投资款、拿到他们应有的回报。作为西少爷创始人之一,公司股东,当初众筹的重要参与者,我觉得我有义务来做这件事情。希望你还记得我这个当初一起打拼的同伴,回想2014年4月份,你我和罗高景一起创立西少爷肉夹馍,一时获得高度的认同和市场的积极反响。但是就在我们登上cctv、各种TV,网络媒体后一个月,西少爷就分崩离析了。这原本是我们几个之间的事情,但当我发现支持我们创业众酬的小伙伴也和我一样不仅不能享受投资及创业的成果,而且在小孩出生需要用钱的时候,可能连本金都拿不回来的事实面前,我出离愤怒了。关于众酬的事情我想向孟兵确认下2013年底上一个项目失败后,公司前景黯淡,于是你和罗高景来维持原公司运转,我独自去做肉夹馍,当时公司户头只剩15万左右,于是孟兵你提出众酬,用前三家店40%的分红和股权凑齐50万启动资金。五道口店在大家的帮衬和支持下,4月如愿开业,没想到五道口店一炮打响,西少爷也上了各种媒体头条。就在这时候,你要将当初支持我们的朋友手里的股份收回来!!!以原价!!!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争吵,为的是不能这样对不起朋友,不能过河拆桥!!!这件事后我们团队就产生了裂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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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说题主想要的答案“西少爷赖账,众筹的钱该怎么讨回来?”题主宋鑫和孟兵之间的纠葛,先放一边。至少在问题里,宋鑫没有纠结于和孟兵的个人恩怨,说的是西少爷众筹的钱的问题。所以,咱们先把重点放在“众筹的钱该怎么讨回来?”的问题上。1、首先看,众筹的钱,到底是众筹投资人对西少爷的股权投资,还是对孟兵的借款。如果众筹投资人对西少爷是出资,是作为西少爷的众筹股东的出资,那么这个款是不可能让公司退回来的,公司法没有为股东撤资留出口子。但是众筹投资人可以转让股权,转让给孟兵,或者其他人。如果众筹投资人对孟兵是借款,那么是可以找孟兵还款的。只不过,公司股权升值的价值,就跟投资人无关了。2、如果是股权投资,那么怎么证明?股权众筹,一般大部分众筹股东不会在工商局登记为股东,因为人数太多,没法登记。通常是委托持股,一堆众筹股东作为隐名股东委托显名的股东来代为持股,由这个人登记为股东。这种委托持股关系,是众筹股东和代持股人之间内部约定的。通常会签订代持股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如果没有书面文件,或者录音证据,就会很难证明存在这种代持股关系,也很难证明自己是众筹股东。建议西少爷的众筹股东把投资协议、当时的聊天记录、录音(如果有的话)都找出来,才能证明是众筹股权投资。如果不能证明是股权投资,甚至不能证明是借款,那么要把投资的本钱追回来,理由只能是“不当得利”,即孟兵没有任何理由、占有众筹股东的钱,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3、如果能证明股权投资,那么占多少股权?如果能证明是众筹股权投资,那么需要明确的是占多少股。一般股权众筹的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能不高,众筹股东的投资一部分是记入注册资本金,一部分是记入资本公积金。所以众筹股东享有的出资额,可能会低于他实际的投资金额。出资额到底是多少,要看投资协议的约定。明确了出资额金额,就能明确在总注册资本金中占多少比例的股权。这样才知道,众筹股东到底有多少股东权益。4、如果能明确了股权比例,那么怎么退出和变现?众筹股东如果明确了自己的股权比例,“众筹的钱该怎么讨回来?”最好的方法,是转让自己的股权。这里有这么几个技术问题:(1)股权能不能卖。很多时候,股权众筹的时候,很多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里会约定,股权不能转让。如果众筹股东签字了,很可能就认可了这种对自己的限制,股权没法转让出去了。(2)代持股人不配合转让股权。由于众筹股东自己不持有股权,股权是在代持股人名下,代持股人拒绝配合转让股权的,会让买股权的人不放心、觉得有风险、不愿意买股权。实在不行,也只能通过司法手段,申请法院确认股权转让有效,确认之诉。上面是泛泛说的一些解决方案,具体操作的话,获得更多的细节后,才可能有具体的解决方案。二、说说股权众筹的那些坑现在股权众筹越来越常见,对股权众筹法律问题的关注重点,已经不再是“股权众筹有没有构成非法集资”,而转向了“股权众筹如何操作、如何平衡众筹股东和众筹公司的利益”这个问题了。下面简单列举下投资人参与股权众筹时,需要注意的那些坑。坑一:股东身份没有直接体现股权众筹,既然是“众”筹,就说明股东数量非常多。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超过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这些人数的限制,导致大部分众筹股东,不能直接在企业的工商登记备案中,登记为实名的股东。通常的解决方案一般有2种:一种是委托持股,或者说是代持股,一个实名股东代表几个乃至几十个隐名的众筹股东持股,在工商登记里只体现实名股东的身份;另一种是设立持股平台(通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比如先由50个众筹股东作为一个持股平台的投资人,再把这一个持股平台作为众筹公司的一个股东,这样50个众筹股东在众筹公司里只体现为一个股东,即持股平台。无论是委托持股,还是持股平台持股,总之,工商登记里显示的股东,都不是众筹股东本人。在持股平台还好,至少众筹股东的身份在持股平台里还有登记。如果是委托持股,这种委托关系,根本不会有公开的登记,都是股东之间的内部约定。如果这种约定没有书面文件,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众筹公司翻脸不认众筹股东的身份了,众筹股东有口难辩,根本没法证明“我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坑二:股东无法参与公司经营众筹股东虽然是公司股东,但是几乎很难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基本上都不太能亲自参加股东会、参与股东会表决和投票。作为众筹公司一方来看,如果每次股东会都有哗啦啦几十上百好人来参加,协调起来非常困难。比如:首先,组织个有几十上百人都参加的活动很难,每次股东会的召集都是大问题;其次,股东会总得有个可以讨论的议案或者问题点把,人多嘴杂,哪些问题需要讨论,这个共识都很难达成;再次,股东会讨论问题的时候,人多了,七嘴八舌众口难调,想做出表决也是非常难的。所以,众筹股东都参与决策,会严重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因为这个问题搞垮众筹公司的情况,非常多。但是,如果不尊重众筹股东的参与决策权,众筹股东的利益又很难得到保障。众筹公司收了股东的钱,不为公司办事,不好好经营,或者经营好了把公司资产挪到另外一家公司里去,这种做法也屡见不鲜。所以,众筹股东,至少要保证自己对众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知情权,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提议乃至表决罢免众筹公司负责人的权利。坑三:股东无法决定是否分红众筹股东参与众筹,很多时候是看中众筹公司的盈利能力。这年头,房地产投资已经不吃香了,股市谁都不敢进去,理财产品收益率比储蓄高不了太多,P2P贷款什么的也经常看到跑路的消息。众筹公司这样,投资项目看得见、摸得着的,收益率会相对而言更有保证。因此很多人愿意参与股权众筹,也非常期待公司分红。可是,可是按照法律规定,有税后利润并不当然就会分红。利润分配方案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了,才会向股东分配。如果股东会没有表决通过,或者干脆就没有能启动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程序,即使公司账上趴着大笔大笔的税后利润,众筹股东也只能眼馋着,拿不到。众筹公司完全可以以一句:“税后利润要用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再投资”,把众筹股东推到千里之外。所以,众筹股东一定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一个强制分红条款,如果有税后可分配利润,每年必须定期向众筹股东分配。坑四:入股方式随意化上面说了一堆坑,还是在股权众筹操作相对规范的情况下的问题,至少还众筹公司还有板有眼的跟众筹股东商量着这些事情。也有很多的情况,非常的不规范,只是有朋友张罗说要股权众筹,项目没有看到、公司没有看到、文件没有看到,众筹的款项就打到了召集人个人的银行帐号里了。这笔款,到底是什么性质,谁都说不清楚。比如说:我可以理解为实物众筹,召集人打算开发个智能硬件,大家给他的钱,不是获得他公司的股份,是预付给他的货款,倒时候召集人丢给你一个硬件就算是了事;我也可以理解为借款,我是给召集人借钱,到时候召集人还我钱、顶多加点利息,我不是公司股东,公司估值再高、股权再之前,也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众筹股东,得先搞明白,给召集人投的资,到底是获得什么,是股权吗?如果是股权,代持协议/入股协议签了吗?股东投票权怎么说的?分红有保障吗?这些东西都用法律文件明确下来了吗?只有规范化了,才稍微有点保障。
两边都是奇葩啊。投资款说收回就要收回,这叫投资?这叫股权?什么,算借款吗?有听说头天借钱第二天喊还钱的吗?这尼玛是business,不是bank好不好。再来看看另外一边:第一批按照投资款200%退还,第二批按照投资款150%退换,由于小股东仅拥有五道口老店的股权,因此这个价格是绝对公允的小股东只有老店的股权,这绝对是商业史最奇葩的言论,没有之一。公司起步开第一家店,这是所有股东的,第二家店就只属于经营者的了,当然了,第二家店是经营者辛辛苦苦开出来的嘛,股东啥也没干当然跟他们没关了。告诉我,你笑了没?鉴于两边都如此奇葩,要么就是两边都是SB,要么就是别有隐情,你说我们在这儿掺合啥,看戏就够了,哈哈。
说句真心话,他们家的肉夹馍不好吃。
提个醒儿——如果题主说的是真的,那一定要小心现在的管理人转移资产,给你剩下一堆债务。股权不仅意味着所有权、分配权和表决权,更包含着偿债责任哈。
做创投圈 三年, 最近一年众筹网站突然多了起来, 然后经常有人和我说你们做众筹做的好早啊, 而且也被不同的会议邀请去讲众筹, 可是我通常会用的头几分钟解释我们不是众筹, 然后讲我其实是反对众筹的, 讲的多了, 就想写下来,文章写得拖拉了两个月, 昨晚看到西少爷的事儿, 觉得实在不能拖了。 这个问题上的核心是股权众筹的问题: 我认为股权众筹是违反商业规律的, 是不可行的。
这个事儿是最好的例子。 众筹有很多类, 我所讲的是以股权投资为核心, 众多投资人投入资本, 占早期创业公司股权的众筹行为。 表面上看, 股权众筹网站, 一个天使轮的项目, 有几十个,或者百个投资人,每人投资几万元, 可以做很快把一个项目搞定, 那么问题在什么地方呢? 资本市场, 从早期私募(种子, 天使, Venture)到IPO公募,二级市场,有两个必须遵循的规律: 1. 投资回报和风险匹配; 2. 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必须和风险匹配。 第一个, 比较容易理解, 是近代金融理论的基础。 早期项目,风险巨大,回报也高。 为什么我们经常会听到某某著名天使有百千倍的回报, 因为早期项目, 尤其是天使投资往往是千里, 万里挑一的概率。后期的二级市场, 企业成熟, 也有相对严格得多的法律和制度的把控, 风险相对早期市场小。 第二个, 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匹配却常常被人忽视。 传统的成熟资本市场就是按照这两个规律设计的: 对于多数普通人来说, 只有经过严格审核, 管控的股票市场对他们开放, 因为风险低; 而私募, 特别是早期的项目, 是有风险承受能力, 有钱人的游戏。美国的证劵法33/34 Security Act的核心思想是 “Protect widow’s money”, 保护寡妇的钱, 就是这个道理。私募只对小部分人包括大家常引用的“合格投资人”(Accredited Investor)开放。为什么要保护寡妇的钱, 不能让她们投资早期项目? 第一, 寡妇的钱少, 赔不起; 第二, 寡妇对项目的判断能力低。第三, 寡妇赔了, 要闹事! 可悲的是我还在写这个文章的时候, 西少爷的案例就已经出现了。 以上不是由其中一个股东生孩子急着用钱引起的吗? 寡妇的钱是不能要的, 生孩子的钱是不能动的!股权众筹的不合理是因为它忽视了第二条规律: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必须匹配 。早期的项目不仅要求有风险承受能力,口袋深, 而且需要投资人有更强的判断能力, 这是少数人的游戏。众筹的时候, 往往把金额降低到单个普通投资人可以接受的程度, 给人低风险高回报的误解。额度低难道就等于风险低吗? 投资人的承受能力不仅仅和额度有关, 也和可支配财富有关。 1,2万元对天使投资人来说很少, 但是对于一个普通家庭呢? 降低额度, 降低的是准入的门槛,并没有降低项目的风险!另外的误解是 多数人忽视了因为早期项目的高风险, 往往是需要在一个领域多次投资才能获得回报, 国内多数的天使投资人, 十个项目里有一两个到下一轮已经是不错了。 如果你觉得投资5万元不算什么, 试着想想50万元是不是也能承受?所以如果只能能够承受一次投资,那么获利是个很低概率的事件, 赔钱就不足为奇了。 以上讲的都是投资人的风险, 然而更大的问题在与对项目的风险上,如上所说: “寡妇赔了, 要闹事”!创业公司融资的时候, 很少想到钱也是有风险的, 股东有各种各样的权益,而且, 一旦有问题, 股东会“闹事”。 我们来假设这个闹事概率是R, 那么你做企业的期间闹事的概率是你股东人数N和R的乘积 : 闹事=N*R
(确切的说是 1-(1-R)^N )当你有上百个投资人时, 闹事是个大概率事件! 市场上著名的两个案例: 今天的西少爷和土曼科技不是最好的例子吗? 融资时的热闹可以被众多投资人放大, 有个风吹草动, 同样被N倍放大。且不说, 这类投资人因为没有经验, 本来闹事的风险R就大。另外, 这个问题和公司的股权结构里有没有寡妇的名字没多少关系, 就像很多人成立小基金来募资一样, 寡妇要闹事, 只认她的钱给你了, 不管她的名字是不是在工商注册了的。 我在这一点上, 我很同情现有的众筹出来的公司, 西少爷的事儿应该不是最后一个。 有人会挠头问, 不是美国都在众筹吗? 不是有什么Jobs Act吗? 这是个有趣的话题, 因为多数人不了解美国的市场和法律。 简短的说, Jobs Act 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另外, 开放私募市场, 在美国是个机会平等的问题, 让更多人进入这个市场, 然后再股票市场上获利。中国的国情是不一样的。 最后, 我相信今天在互联网的时代, 全球范围内一定会有新的投资早期项目的模式出来,而且要代替传统的基金模式, 我自己的是平台带领少数天使合投项目, 也是尝试之一。 无论什么模式, 都需要符合资本市场的基本规律, 这样的事儿就不会出现了。
我就是那位急等着用钱生孩子的众筹人之一。作为当初的投资者,我是很看好这个创业项目,因为在项目介绍的时候非常全面、到位,可见是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我也绝对相信你们的初衷一定是想做出名堂,做出品牌。在你们因为种种原因分崩离析的时候,我依然坚定的相信我的投资不会白费,因为你们都不会是背信弃义的人,然而我错了。新西少爷的开张,让我看清楚了宋鑫才是真正努力做事情的人。我恳请另外两位合伙人反思,为什么他一个人就可以做好的事情你们三个人一起反而做不好?面对新西少爷的挑战,你们两位甚至没有勇气去迎接,反而以欠众筹人的钱不还为要挟手段,完全是懦夫的行为。所以孟兵、罗高景,作为创业者你们是失败的,作为男人你们是虚伪的。想要证明自己?来一场男人之间的战斗吧!由于昨天在外面网络不佳,我再补充几点吧。第一,我平时工作很忙,要挣钱养家看孩子,没兴趣也没时间当什么“网络水军”;第二,我目前有汇款记录和我家娃的出生证明,虽然不能完全作为证据,但至少说明了我没说谎,宋鑫也没说谎;第三,在我家娃出生前,由于急需用钱,宋鑫在自身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给我汇来了一笔钱,缓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所以我绝对相信他的品格和为人。恳请大家不要颠倒黑白,是非不分。附图:
好久不刷知乎了,正好最近学年论文写的就是股权众筹的刑事法律风险,手痒过来插一嘴。投资是一件挺严肃的事情,把投资当作借钱随便玩玩,吃了哑巴亏了,有时候真的哭也没用。这个筹资活动,当事人自己定性可是股权众筹,而不是债权众筹。性质差别,决定了钱能不能讨回来。简单说一下区别,股权众筹,我出资成为股东,钱归公司,我享有股权;债权众筹,我借钱给公司,我享有债权。享有债权,管公司要钱,是要求公司还债,也就是俗话说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享有股权管公司讨钱,是股东要求退股。通常来说,股权风险高、回报高,能参加经营管理,但偿还性差。什么叫偿还性差呢?就是这笔钱不是你的了,是公司的了,所以根本不存在能够讨回来这一说。想拿回钱,流程麻烦着呢,走的是股权转让的程序,把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才能把这个股权变现,然后才能拿到钱。所以呢,问问其他股东,有没有想买的,或者问问自己的朋友,有没有对这家公司感兴趣,想接手原股东们还乐意的。当然了,出事儿了再找接盘侠?历史规律告诉我们这难得很。具体规定参见《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不过补充一句,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那倒也没问题。就是不知道这位创始人先生在起草公司章程时留心没留心了。当然,还是要把话说得稳妥一点,以上仅限有限责任公司。不过,股份有限公司也没有这么玩的。--------------------------------------别扯了,想想辙吧-----------------------------------------别老把分红、报表、股份什么的挂在嘴边了。到了撕破脸的当口,还是得问一句:当时程序走了么?公司章程里写清楚了么?这个程序,就是一系列出资的程序。钱投了,公司章程改了么?股东名册改了么?股东出资证明书签发了么?工商登记变更备案了么?刚上网查的西少爷控股方奇点兄弟里,「奇点兄弟计算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孟兵、宋鑫、罗高景、李德忠,「奇点兄弟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现在的股东信息也没有,还是罗高景、孟兵、宋鑫、袁泽陆、险峰华兴、经纬创投这么几位。跟题主说的一样,是没变更。前面李兵前辈已经提了,这事儿涉嫌非法集资。股权众筹本来就是个模糊的地带,现在只是监管略宽松,细则还没出,上头有鼓励的意思,所以没严抓。但是国内对于非法集资这件事,还是很保守的,原因就如那位朋友所说,保护弱小投资者。真正的成型一点的股权众筹,基本都是平台对投资人进行审核,对投资经验、风险识别能力、承受能力之类的都有要求。哪怕是这样,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这几条红线,也是没那么好躲过去的。当然,还是要看情节、数额、筹资规模,受害者的情况,构成犯罪虽然没那么容易,但是介入刑事调查的最低标准还是很容易达到的。别的条文规章我就不贴了,刑法、证券法大家也都好查。就贴一条比较吓人的,请众位拿钱的掂量掂量,光是一位老婆怀着孕的朋友就投了十万,感觉碰到底下贴的这段说的这条红线也是挺轻松的事情。合伙人闹翻就够上新闻了,几位创始人被刑事立案调查,是不是也够科技圈、创投圈又热闹一阵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四条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证券发行数额达到五十万元的,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的,或不能及时清偿或清退的,即达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好了,怎么看都是息事宁人划算。别委屈,但凡当初张罗了这事儿了,八成都跑不了。我大海淀的公安和检察院办这案子还不熟练么?怎么个息事宁人法呢?反正还没办手续,双方私下协商一下吧,就当想退钱的朋友当初把这钱借给公司了,作为债权,现在公司还一下,也算个靠谱的选择。还看好这家铺子的投资人呢,公司也别躲着了,席都摆了不领证这不开玩笑么,给人家该走程序走程序,反正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您这也不太算是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律也真不至于说因为朋友的朋友给公司投了点钱就把诸位都抓起来了。社会总的来说,还是鼓励经济发展的。还是那句,股权众筹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个人角度,欢迎众位朋友多讨论。------------------------------------能打个广告么,还有哪家哪位创始人看完这一出,也寻思想掂量掂量自己的章程、讨论讨论《公司法》什么的,可以私信联系我~我虽然还是个大三党,但对科技领域的初创企业这些破事儿还挺感兴趣的,就当学以致用了。收个十块钱还是纯免费,那就看眼缘吧 : )
11月17日,关于事情的最新进展向大家说明下。13日上知乎向大家寻求事情的解决办法,至今已经过了四天了,得到了知友不少建议,非常感谢。期间西少爷也算是进行了下回应,只是和我们的诉求相差很大,关于他们回应中的一些问题,不少朋友都来向我咨询,在这里想对各位知友一起说明下。1、关于生小孩参与众筹朋友的事情。下面两位众筹小伙伴的回复对事情经过已经有比较详细的说明,我来简单补充下,事情起因是西少爷CEO之前的种种作为,让大家感到自己的钱极度不安全,想要联系孟兵协商,但是孟兵拒接电话,罗高景也不明确表态,没办法大家找上了我。虽然我当时已经离职,但是作为西少爷创始人,当初众筹的重要参与者,我决定站出来联系帮大家他们,却找不到人,只能我自己找上门,当时他们答应解决。之后我也提供了朋友的银行账号和姓名,没想到会被纠缠到银行回单的问题,朋友人在外地,这个也多次向他们解释过了。2、至于他们回应中拿公司法和投资协议说事,西少爷现在留下的人,掌握着奇点兄弟大部分股权,我个人既然能出面帮众筹朋友讨回这部分钱,肯定也是支持解决问题的,这样完全满足修改公司章程的条件。如果西少爷有心解决这个问题,甚至立刻就可以召集大家开股东大会协商解决,让大家拿到应得的回报,这点也完全合理合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单方面决定以2倍或者1.5倍来回购了事。事情发展到现在,西少爷CEO完全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丝要解决问题的态度,也不在知乎上露面解答众位知友的疑惑,反而发动媒体攻势,在其他各家媒体上不断抹黑我个人,试图混淆视听,甚至有几家媒体在完全没有向我和众筹朋友求证的情况下,采访西少爷后单方面做出引导性很强的报道,对此我也表示无奈。=======================================================看到回复和关注问题的朋友很多,首先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现在单就大家提出的几点疑问回答一下。1、这篇文完全是我自己写的,大学时候学的是土木工程,文字这块确实不是我的长项。西少爷做了这么久,一直负责店面和产品,让我做个好吃的肉夹馍还可以,像之前那样写篇深情并茂的故事,我做不来,我只是想把事情讲清楚,希望能借助大家的力量帮朋友把应得的利益要回来。2、最后要不要把自己做的事情讲出来,这点我当初也纠结了挺久,但是最终决定还是写出来,做人就要光明磊落,新的创业反正我都在做了,大大方方说出来也没有什么,反而遮遮掩掩被人挖出来我觉得不好。3、法律上我和朋友们都咨询了律师,这事情说真的,很麻烦,这个只能是最后的手段,而且律师那边给的意见,能不能最终要回来还不好说。4、也有人质疑我当初为什么会走,这个之前新华社下属的《国家财经周刊》有过采访,也已经报道出来了,过了这么久仍然没有任何回应,是否可以当做是已经默认报道的内容是属实的?或者就像对待众筹的朋友一样,用个拖字诀让时间冲淡一切?下面附上网易转载链接:5、有朋友说这种事不应该说出来,但是我确实被逼到没办法了,现在能用的方法都已经试过了,我找上门去都解决不了,对于打电话过来表示支持的朋友,深深的表示感谢。然后撇开自己的事情不谈,对于朋友当初的钱只有一句话,必须有个交代!6、孟兵如果你真的想解决这件事情,现在最重要的是给大家一个交代,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找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来这里跟我较劲,真的没有意义的。========================================= 还是首先要感谢大家对这件事的关注和支持。我发到知乎本意就是能够集合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帮我们想办法,最终希望能够得到一个交代,这件事不要一直拖下去,现在我们已经得到了大家很多建议,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一半了。关于朋友们提出的建议,我回复一下:1、媒体舆论施压,这个我们之前找了一些媒体,但是这个消息太负面,媒体朋友给的意见是不太好报道出来,希望我们能再整理下证据和相关资料,今天已经有媒体小伙伴联系愿意帮我们维权,非常感谢。2、法律途径,这块也找了法律方面的朋友咨询,但是能不能最终要回来,还不好确定,我们还在搜集证据。回复的朋友中也有说能够给我们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非常感谢,我们都会联系,想听取下专业人士的意见。3、有朋友要求亮证据出来,现在拿出来我不知道是否合适,也想跟愿意提供法律帮助的朋友沟通下,另外还有一些证据需要搜集,我们都已经在联系当事人希望能够拿到。4、还有朋友建议走讨债公司这条路,这个真的非常感谢能帮我们想办法,但是这条途径我们觉得不太合适。最后说下,下面发言参与回复的之漠和ah Gin确实是当初众筹的小伙伴,昨天这件事传开后在众筹的微信群中大家都很踊跃的表示要一起支持,至于之漠下面有人说的软文和水军,是没有的事情,特别澄清一下。==============================================之前有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西少爷已经做出回应,我非常高兴,以为这个事情在大家的帮助下,终于得到了他们重视,可以告一段落,参与众筹的小伙伴也可以拿回自己应得的利益,可朋友接下来一句:“他们把你黑惨了。”让我知道自己想错了。匆忙和朋友了解了一些情况之后,我看了西少爷众人的所谓回应,顿时有些发蒙。整理了一下思路,现在决定再补充一下,我确实是势单力孤,希望能够把事情讲的更清楚一些,以便得到大家更好的建议。西少爷CEO的回复通篇没有讲到如何处理众筹小伙伴的问题。至于其他两人把我一黑到底,我已经想过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甚至三个人一起黑我,我也早已有了坦然面对的决心。现在针对他们的回复,我想先说说自己的疑问,同时希望一直在关注这件事的朋友们能给些建议。1、西少爷是否承认当初从大家这里众筹了85万的现金,其中准备认多少,不认的又有多少。2、西少爷不做股权变更,直接从大家手里买回这些股权,这一年的分红要不要给,财务报表都没有,按照之前西少爷CEO在央视采访说的每月盈利200万,现在以一两倍的价格买回股权是否合适。3、之前妻子生小孩的众筹朋友回单丢失,人在外面出差,这个我已经多次解释,也有朋友说是汇款可以看到来源,拿钱的时候轻轻松松不问来源,还钱的时候就各种刁难么。4、天津老大哥的事情谁都没有提及过,是就不准备回应了么。最后一张PS放大了日期5、我自己创立新公司都已经大大方方说出来了,而且是在我自己离开之后建立,我不知道有什么问题。反倒是留下几人在我走之后又创立了新公司,奇点同舟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既然微博回应管理是透明的,那我想问几个问题,新公司注册用的是谁的钱?有没有用大家众筹的钱?有没有资产转移?有没有侵犯众筹的人、天津老大哥和我作为原公司股东的权利?目前西少爷的四家店,哪些是众筹的人的?哪些是有我和天津老大哥股权的?哪些是全资奇点同舟的?图1-新公司奇点同舟注册信息图2-奇点同舟的三位股东作为西少爷控股公司的股东,据我所知,西少爷一直是奇点兄弟这个公司旗下的品牌,肯定与奇点同舟不会有任何关系的吧?百度百科和新浪微博的官方认证。图3-奇点兄弟公司信息图4-奇点兄弟股东图5-西少爷商标持有人(可在商标局网站上查到)至于黑我的内容,按照你们的逻辑,一个整天只会看小说玩游戏,品格那么低劣,什么都干不了的人,竟然可以自己重新站起来,把公司一点点做大直到现在已经开了三家店,想想自己也真是运气好到逆天了。但是,罗高景、袁泽陆,关于股权结构的问题,当我们说好团结一致抵制孟兵时,我比你们大两岁,作为老大哥帮你们顶了多大压力。说好的团结一致呢?关于这部分黑我的内容以及我为什么离开,我简单说明一下:关于我离开的原因,新华社的报道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证据如下图文。同时最早是高景你发现孟兵给投资人的邮件里面写了vie结构和三倍投票权,然后发给我,大家一起去问是怎么回事。当面问孟兵的时候,你碍于同学关系和性格原因,不吭不响的,我来给你们当了出头鸟,抵制这个条款,结果我离开后,离开的原因在你们嘴里变成这样。袁泽陆,你被孟兵喊来的时候就因为所占股权的比例数额说自己被骗了,还跟我诉苦,我说你别和孟兵吵,你还没股份,我帮你争取,我讲义气帮了你,没想到换来的是今天对我的人身攻击。罗高景、袁泽陆,对于你们被迫妥协我理解,你们不敢站出来反抗我同情,但你们在回应这件事的时候,不说怎么解决问题,却出来捏造事实黑我,做人身攻击就说不过去了。我可以原谅你们对我的攻击,希望你们不要再被利用,更希望你们能督促孟兵回答上面的问题,想办法如何解决众筹小伙伴的诉求才是根本。
这个问题从昨天放出来开始我就一直在想要不要回答,因为现实比较残忍,怕说出来惹得大家都不高兴。背景:我本人有接触过一些众筹项目,但最后都因为种种原因最后没有参与。而我男朋友以投资方身份参与过两次众筹:第一次为餐饮行业,主做南京市市内的写字楼外卖,而他参与时该公司已经做了3年有余,当时融资的目的是为扩大再生产(开发更多产品线,并试图开拓其他城市的外卖市场);第二次是参与一个创业型项目,地点在温州,项目类型是儿童启蒙教育及娱乐,简单点说就是做一个幼教休闲店。具体投资金额就不透露了,而第一次的投资的项目至今为止尚未出现巨大亏损的情况(不多盈利状况也就一般),而第二次——血本无归。(现在想起来都恨不得一巴掌呼死他个小蠢货,他考察第二个项目都直接没跟我说- -还真是极度自信啊,等确定关系之后谈到这个事情,气得我恨不得喷一口血。)看到大家都在声讨西少爷,而题主的问题是怎么把钱讨回来。我先说下结果:讨回来的可能性不大,最后认栽的可能性比较大。我提供四种途径(也是当时为男朋友想办法想到的):法律程序暴力手段低价出让死熬坐等--------------------------------------------------------话唠分割线----------------------------------------------------------1. 法律程序: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否触犯法律科普文章:  在创业过程中常有小伙伴问我通过众筹的方式创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对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为了回答大家的的疑问,结合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我将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分享给大家。一、众筹计划的发布  一般的众筹分为股权众筹、会员众筹及提前交预付款等几种方式,会员众筹及交预付款的众筹方式法律问题相对比较简单,股权众筹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则比较复杂,我们这篇文章主要分析股权众筹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在众筹计划发布这个环节现行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证券法第10条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这里有三个问题,第一公开发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第二如何认定公开发行,什么是面向特定对象什么是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第三,如果是不公开发行,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这些规定究竟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定的条件  公开发行一般对公司有一定的要求,如要求公司的组织形态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以及满足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众筹项目显然通常都不具备这些条件,绝大数众筹项目在众筹计划发布时公司都尚未注册成立,更别提还具备好的财务记录了,显然不具备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因此只能选择不公开发行了,在这里如何规避非公开发行中法律规定的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就是一个问题了。非公开发行  应该说这个规定发布的时候网络等新媒体还没有那么发达,而现在微博、微信等已经充分发达,那么现在通过互联网等平台发布众筹计划属不属于采用广告或变相公开的方式发布就成为一个问题了,众筹这种方式它的本质就是众,就是说它面向的范围会比较广,它又是一个新生事物,以互联网等作为聚集人气的手段,如果法律对这些都进行强制性的规制,无疑会扼杀这个新兴的具备活力的创业模式。  所以我觉得关键不在于发布的方式,而在于发布计划后能否通过信息公开、财务公开、规范的治理结构等方式来规避其中存在的风险,当然也需要我们每个参与众筹计划的小伙伴能够理性地分析众筹计划的可行性,对众筹的发起人和核心团队要有足够的了解,小伙伴参与众筹可能比天使投资还要介入得早,所以承担的风险也更大一些,对这些风险都需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是否符合面向特定对象的不公开发行法律上判断还有两个标准,比如和发行对象之间是否有联系,发行数额是否有上限是否可以随时增加这两个标准,判断发起人与发行对象是否有联系这个标准不好把握,但是后面一个标准是好把握的,比如众筹计划募集的资金和股份是不是有限制的,是不是有一个特定的数额,如果没有限制随时都可以增加可能就存在问题。股权众筹和非法集资  判断股权众筹和非法集资还有一实质的标准是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众筹则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它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  判断是否属于合法的股权众筹还是非法集资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非法集资干扰的是金融机构的管理秩序,刑法学权威张明楷教授认为,“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时(如发放贷款),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才能以本罪论。”而股权众筹募集的资金往往是投向一个实体的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  股权众筹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无疑对现行的法律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习大大和克强总理都曾讲过法不禁止即可为,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它,而是应该鼓励扶持引导这个新生的事务,当然实际操作时也不要偏离现行的法律太远,领先一步是创新,领先太多步可能就走向了法律的禁区,这一点有志于股权众筹创业的小伙伴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二、项目平台公司的设立和股份的代持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给每一个人颁发出资证明,则每一个参与股权众筹的小伙伴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在众筹项目注册公司时会碰到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股东人数众多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不超过50人,还有股东分布全国各地,开一个线下的股东会可能就会比较麻烦,这无疑会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现阶段大多数项目采用股份代持的方式来解决,就是外地股东把自己的股份委托给发起人或其他人代为行使,这些接受委托的人成为公司注册文件及公司章程上的名义股东,那些委托的人则是公司的隐名股东。  罗胖说互联网经济就是信任经济,股份代持就是基于一种信任,当然也可以通过代持协议的约定来降低其中的道德风险,比如可以在代持协议里约定受托人不能转让代持的股份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因为自己的债务或经济问题致使受托的股份被司法机关限制应该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你的公司准备将来上市,股份代持在现阶段会被证监会认为股权不够清晰,需要在上市前进行清理,一般是要么把股份还原给委托人要么转让给受托人,有志于将来把公司做上市的创业者建议一开始在股份代持协议里就约定公司如果将来IPO需要进行清理时,应该配合公司进行转让,此时按上市前的估值进行转让可以享受相应的溢价。  互联网新经济要颠覆的就是传统的公司组织形式,任何以传统的公司法规定的治理形式来衡量和评判众筹这种新的组织形式,都会觉得看不懂,这么多的股东,七嘴八舌,其实传统的公司形态不过是形,新的众筹形态才是质,当你用传统的公司形态看不明白时试着用新经济的眼光看就看明白了,在这些问题上简单粗暴的指责都是不对的。三、众筹项目的信息公开  如何控制众筹项目的风险,信息的公开很重要,判断一个项目是一个真正的好的众筹项目还是一个以众筹为目的骗取资金的项目,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信息是否公开。新的互联网思维运作项目一般所有步骤都公开,要求参与项目的每个小伙伴都有参与感,所以信息公开是个前提,上市公司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有明确的要求,即一般公开的范围是公司重要的经营行为,众筹项目的信息公开则范围应更广泛一些,因为公司的规模更小实力更差,而且也更需要大家的关注和支持。在这里以商业秘密保护为由不公开信息是不合适的,商业秘密保护是传统工业社会工业组织企业运营的手段,所有信息的公开透明这是对传统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最大的挑战,当然在公布的时间和尺度上可以有所考虑,但是及时和充分公布是一个基本要求。  对于众筹项目的创意和设计都可以通过商标、版权、专利等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来完成,尽量能在信息的公开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上找到一个平衡点,但是无论如何不能以商业秘密保护为由不去公开相关的信息。四、众筹项目的公司治理结构  前面已经提到了通过众筹项目股份代持的方式委托一批名义股东组成公司的股东会,然后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对于股东会,虽然那些隐名股东不参与股东会的日常决策管理,但是为了众筹项目的规范合理运行,建议在公司的制度里明确公司特别重大的项目包括收购、关闭破产、公司的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须征求所有股东包括隐名股东的投票,可以以问卷调查或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董事会是一人一票,可以在公司章程里约定重大事项需要董事会三分之二或过半数通过,董事会选举或委派经营管理层。监事会是公司重要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对董事会、经营层进行监督。  我发现罗伯特议事规则比较一个比较好的适合众筹日常经营的议事规则,这个规则无论是表决程序还是理念都符合众筹的模式,创业小伙伴们可以借鉴一下。五、众筹项目的财务公开和关联交易规制  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一般是通过季报和年报的方式予以公开,众筹项目建议也可以规定财务信息的公开机制,由于公司处于创业阶段,通过聘请专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专门的报告成本较高,建议可以聘请隐名股东中有财务背景的人进行审计再出具审计报告或其他方式来解决。  公司和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也建议履行相关的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程序,且交易的信息最好向全体股东公开,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六、股东股份的转让和退出  众筹股东的退出机制无非有如下几个方式,公司的回购、股份的转让、公司上市退出,公司上市对创业企业而言还是一件太遥远的事情,最多的还是股份的回购、股份的转让这两种退出方式,这两种方式中的股份回购有一些限制,首先公司一般不得回购本公司的股份,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对公司的股份的转让合并持有异议,要求公司进行回购的等情形,这些情形发生概率较少,所以股东的退出机制以股份的转让为主。  公司的股份转让首先建议对发起人的股份转让给予一定的锁定期,规定公司的发起人在众筹项目的发起后一年或更长的时间都不可以转让退出,也可以对其他核心团队人员规定一定的限售期,其他非发起人和非核心股东的股份退出则按公司法的规定,先由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不行使购买权,则可转让给第三方股东,股份转让价格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股东要求退出,但是没有其他人愿意购买他的股份,公司又没有上市,在现行的公司法机制下,是没有退出渠道的,罗胖强调新的经济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应该来说作为股东享受公司的分红也应该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责任,当没有人愿意接受你的股份的情况下你只能选择和公司共存亡,反过来说你既然选择了投资只愿意享受公司的收益却不愿意承担投资的风险难道这不是在耍流氓吗?但有一些公司为了推进众筹计划或者出于人性考虑,却规定了在出现这些情形由公司或公司的发起人进行受让,但以什么价格进行受让是一个难题,由于公司尚未上市没有一个合理的定价,也很难有同行业的参考标准,所以建议在出资入股时就在协议里约定清楚,比如有的众筹项目在入股协议里约定发生这种情况时由所有股东给出一个评估价取其中的平均值作为转让价,也有的约定以原始的出资价作为转让价,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对公司和创始人的资金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盈利的情况下这些应该不存在问题,如果公司出现亏损等情形要求回购和受让显然是困难的,这其实对公司和发起人是不公平的,换言之公司和发起人并没有回购的义务,但是如果从诚意的角度愿意回购,我觉得以一个较低的价格回购都是合理的。七、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  公司的收益分配在众筹项目里面存在的特殊之处在于隐名股东的收益分配问题,按一般的流程,是由公司将收益分配给名义股东再由名义股东打到隐名股东的账户,这就有一个信任的问题,有的公司采用直接由公司打入隐名股东的银行账户的方式来解决,但这在财务上如何操作需要听取财务方面砖家的意见。为了规避这方面的风险,我在有的众筹项目里面建议由公司进行担保,即如果出现受托股东截留收益或者挪作他用的现象时,由公司进行垫付再由公司对受托股东进行追索。  关于众筹项目的剩余财产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这里需要设计保护隐名股东的机制,所有信息要公开,流程要清楚,剩余财产要能分到所有股东的账户,整个过程充分接受所有股东的监督。看完上面的文章,对应各条回顾一下你们的众筹过程,西少爷是否有违规操作你们投资人和合伙人自己心里有数,我就不瞎判断了。在这里,我假设西少爷最后是卷款跑路的性质,那么你确实可以追求他的法律责任,进行上诉。而在这里我不得不又提到一个概念:时间成本。大家都知道这种讨债的事走法律程序是很繁杂的:准备文书,聘请律师,搜集证据,然后再是开庭审理,也许一审还不够还得二审之类的,这都需要耗费很多时间。而如果这些时间花费在新的项目上能把亏损的钱赚回来,那浪费这个时间就不值当了。再加上当时我男朋友人在南京,而那家店在温州,来回折腾是很麻烦的,而且刚好那段时间遇着行情,人很忙,折腾不起,所以他犹豫了一阵就放弃了。况且,就算官司打赢了,他已经把你钱败的一文不剩,拿什么赔你呢?2. 暴力手段:找讨债公司围追堵截,防止跑路这个方法我们没有采用,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渠道,我和他都不熟悉任何知根知底的讨债公司,另一方面是上头没人掩护,这种办法本身成功率也不高,成本也不低。请讨债公司的主要目的其实并不是把钱拿回来,而是让人24小时盯梢限制其人身自由,防止转移资产卷款跑路。而在请讨债公司的时候得慎选“套餐”,尽量别选风险太大的(比如砍人这种容易出人命的),别弄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3. 低价出让:打折跳水价出让股权,尽快弥补损失这点上篇文章的第六点有提到,在公司还没上市的情况下,实际是不存在卖出股权的可能的。而现在也没规定说在各股东之间的自由转让是违法的。这时候,你需要是一位“英勇的接盘侠”。而一个经营情况不太好的项目要找接盘侠是很难的,更何况你自己都觉得这项目没戏了,这时候你就需要给股权价值打折,争取早日出让,不要觉得赔了一堆钱心特别痛,长痛不如短痛。(这是我们最后采用的办法,按股权x20%的价格卖出去了)4. 死熬坐等:等待项目起死回生给你赚回来这是最后最无奈的选择,没人愿意接手,投进去的钱也都被花的一干二净,想变现几乎是不可能。这时候你只能等,说得更残忍点,你就是得认栽了。这时候真是没办法了,节哀。花钱买教训,仔细回想一下自己的风控是不是出了问题,这个项目当时投的时候到底是不是一时冲动。--------------------------------------------------------跑题补充部分-----------------------------------------------------这几年互联网金融(P2P、余额宝、有利网、众筹平台等)被炒得火热,而真正做得好的平台真是屈指可数,而在这时候,不少人出于尝个鲜的心理(大部分给出的年收益率还是比银行定存高的)跟风尝试,说到底还是“贪&懒”,想通过坐在家里点点鼠标就多赚点,还能挂上个洋气的“投资人”名头,何乐而不为呢?想理财是正确的想法,而我在这里要奉劝各位的是,如果风控能力差,没有基础的经济常识,不要一味追求高收益被宣传广告冲昏头脑。而在今年10月份江浙地区一大批P2P平台老板卷款跑路至今联系不上,就像人间蒸发,而各投资者血本无归。参与众筹项目也是一个道理:项目到底好不好(有没有市场发展潜力,有没有核心产品竞争力),项目负责人和经营管理团队到底靠不靠谱,资金回收周期是多长,投资回报率的期望值到底是多少,这些都得事先了解和调查好(可以请调查公司协助调查),而不是他嘴巴给你讲讲他怎么怎么牛逼你就傻乎乎的去信。还有一点就是你到底有没有闲钱搞这些风险投资,比如上面一位知友,家里老婆马上都要生孩子了,明明急着用钱,还要投钱去搞这些以为能赚大钱是不明智的,传统快餐行业走的是薄利多销,量化为王,刚开始做,盘子不够大,量自然起不来,而赚大钱就更不可能。正确的理财方式是在不影响正常生活需要的前提下追求更高的收益,如果暂时赚不到大钱,那就先守好口袋里的钱。而众筹平台为什么一直做得没太大起色:(1)参与者:投资人不懂行,没有风控意识,而且以为投了项目就理所应当有回报。而你要清楚,这不是把钱存在银行,而是实实在在把钱交给别人让别人去花(也就是让别人去创业),你是共同承担风险的,如果别人做赔了,那你就是血本无归,一毛钱都不留给你,你投钱时候就得有这个心理准备。楼上
的答案说的很好:这个筹资活动,当事人自己定性可是股权众筹,而不是债权众筹。性质差别,决定了钱能不能讨回来。当然,如果是知根知底有十足把握,那心也许就没这么悬。不过连雷曼兄弟这种超级高大上公司申请破产保护也是一夜之间的事情,有什么不能出问题的呢?而另一方面则是产经制度的问题,投资的股东到底是否直接参与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营,若参与,职权给多大。(2)筹集方:踏踏实实想好好创业的人发起众筹当然是没什么问题,而这些人有多少,他们的项目怎么才算”好“怎么算”踏实“都还缺少具体的细则和成型的规定来判断和限制,而投资人众多,如果选择”产经合一“的制度,就很容易人多口杂,管理混乱。最后再好的项目也被捣得稀烂。(3)平台搭建:国内做众筹的几个平台曾经有关注过一段时间,而现在都死得差不多了。具体原因有三:① 未找准细分市场,产品线杂乱,什么项目都敢上,真是以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② 未做好项目审核机制,门槛低,项目的整体品控不好,这也是变相的对平台用户不负责任,要是项目虚有其表就是为了圈钱怎么办?③ 项目推广机制不完善,好的项目上晚了排后了就没人看了,筛选和跟进服务缺席。而其他做的比较出名的例子大家都知道:(美国,主做智能硬件板块)(大陆,同上)(大陆,专做新媒体影视板块)(大陆,主做创意产品,其实这个产品定义就比较模糊了,盘子铺的比较大)(台湾,主做影视及新媒体市场)这些平台之所以做成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有明确的细分市场。而后续发展如何,我们还得拭目以待。PS:这种公司内部的事情,我个人还是建议不要拿到互联网平台上来说。第一,知乎上大部分人(比如我)是不清楚事情具体经过的,也跟众多投资人和项目创始人没有任何瓜葛,更别说跟他们很熟了,所以不能对项目本身和创始人人品瞎做判断;第二,俗话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内部的事情就应该几个合伙人自己关上门好好谈谈,为什么变成选择这个样子,相互拆台真的能挽回损失么?丢脸的不是别人,是你们自己;第三,如果真的想好好创业,那就闷头好好学好好干,但是如果小打小闹,请不要玩众筹。
作为被曾经的高中、大学同学踢出创业公司的人来回复一下。我告诉你我是怎么处理的:我们合作的时候是口头协定,两年后他宣布我没有公司股份,要我自己离职。我在经过讲道理、咨询律师确定我通过正常途径无法拿到我的东西时。我直接住到公司办公室,我告诉他,我给你三天时间,你给我一个解决方案。三天后如果还是没有答案,我反正一无所有了,你也别想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最后我拿到了相应的补偿金。
你吃亏是因为你和我一样的性格,善良、坦诚、宽容。这也决定了你被踢出的时候顾虑太多,继续宽容自己的懦弱。人是要有一些血性的。
我们都忽略了一个事实:真正有野心的人,真正做成大事业的人,没有哪一个是人品没有问题的,都会有很多损人利己的往事。你也不必在这里哭诉你被踢的经过,没有用。人一生的机会就那么一次,你不把握住,你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何况你还背负这么多朋友的信任。
我作为当初支持西少爷众筹的小伙伴,来说2句吧。当初我们参与众筹的小伙伴基本都是这3个创始人的好友,可以说起码对你们3人中的一个人比较了解,所以才会支持你们,而且其中大部分的资金都是有众筹的投资合同的,而小部分没有合同的也是有3个创始人和众筹的所有小伙伴的微信群聊天记录的,大家都是知道的。你们3个人内部的关系如何,并不是我所关心的,谁的钱都不是白来的,我关心的只是西少爷什么时候能把我们这些众筹小伙伴的资金需要退回的退回,该给回报的给回报。从宋鑫离开西少爷开始,我们就催了多次要收回投入的资金,但是到现在得到的只是一拖再拖的言辞。9月底,另一位众筹小伙伴的老婆要生孩子了,他急需用钱,打电话给孟兵,不接;打电话给罗高景,那边只是说:“我们尽快,我们尽快”。尽快,然后呢?现在都11月中旬了,你们在干什么?看孟兵微信还老搞什么聚会,买什么钢琴,你倒是潇洒了,我们成了你的工具了?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你以为你这样的做法能让你潇洒多久?说话带了点感情色彩,很抱歉,最后还是只想说,你们3个创始人的关系,和我们无关,西少爷你只要赶紧把我们这些众筹小伙伴的资金退回就好了。
挺同情宋鑫的,不过有两个问题:为什么或者凭什么孟兵会把你“赶走”,有个理由没有?为什么不把另一个人赶走。如果可以请说明。第二,众筹不一定一年就必须退钱分红,就看你们怎么约定的了!以上仅是个人思考,供大家参考。
缺少关键的证据,银行的汇款记录不能证明你们为他众筹了,股权就更别提了。不过作为一个旁观者,还是觉得创始人这么没有契约精神。肉夹馍做的再好吃,互联网思维叫的再响,创始人再在各个大会刷脸。我也不会去吃西少爷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能解释股权众筹为什么存在巨大的问题:在中国A股成立之初,很多大妈以为这东西和国债一样,是一种几乎没有风险的“存款”。结果很快发现股市是会亏钱的。。。于是就上政府门口拉横幅了。因此后来所有的股评节目都会在屏幕右下角加上“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股市尚且如此,何况股权众筹?至少股市上一个月亏了20%,还剩80%。一个烂项目3个月后挂掉了,那真叫血本无归,尤其是互联网这样的轻资产项目,都没什么值得变卖抵债的东西。另外,本身优质的项目就不会寻求众筹,而是被各大机构追着投资,因此剩余需要众筹的项目往往伴随着更大的风险。试问:用本身不具备风险抵抗能力的投资人的钱来投资风险更高的项目,这样真的合适吗?
最早看到那篇《我为什么辞职去卖肉夹馍》(大概是这个名字吧?记错了莫怪)还深深的被感动了一把,觉得几个小伙子真有魄力。没想到转眼才几个月的功夫竟闹出这么大的事情。虽然题主文笔略显幼稚,但很诚恳。但凡用心看的人设身处地想一下,若没发生这些事情,题主又怎么可能捏造出这些?若是你遇到这样的事情,还能想到什么解决方式?毕竟众筹是一群人不是一两个人的事。通篇看下来,到是那个匿名用户有点意思,不敢暴露自己还要指责别人是三无用户。口口声声说自己看热闹,却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咬人,发布的回复也有编辑的痕迹,还不如坦荡承认自己就是西少爷的人,戳到痛处,只能转移重点。题主写的很清楚了,他来是寻求大家的意见和帮助,看看还有什么好的方式能解决这件事情。不是来掐架也更谈不上什么营销吧~~~~~~~~我是充满疑问叨逼叨的分割线~~~~~~~~看了好多回复,大家都在要证据。可是有了证据又能怎样?众筹这块不是没有明确法律保护么?并且也有答友指出这不叫众筹,应该算是股权融资或者股权集资?算是非法行为?那就更没有法律保护了对么?还是说宋鑫应该去自首,这样与孟兵同归于尽是不是就能帮众筹的那帮人拿回钱?对不起,对于这方面实在不太懂,看的满脑子问号。还有人说互联网思维…我就纳闷了,互联网思维究竟是个啥?好吃么?做肉夹馍的不就是该将更多的关注放在产品上么?互联网思维不是也该基于产品本身吗?不然把互联网玩成朵花儿,就能让顾客吃满意了?如果上面说的一切属实,就冲宋鑫是全面负责产品这件事上我会倾向于支持他。能用心把产品做好的人,人品不会差到哪儿去吧!不是啥水军,也不是啥有文化的人,还望各位答友轻喷,对于吃货来说产品好不好吃是最重要的。~~~~~~~~~~~~~~~~~~11.14 我是再次八卦吐槽的分割线~~~~~~~~~~~~~~刚刷微博看到西少爷的CEO孟兵终于站出来,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态度,截图如下:我没啥文化,只是看完觉得这等于啥也没说啊!我以妇人之仁是不是可以这样解读这条微博:1.我们众筹的公司比玻璃还透明,谁都能来翻账本。(不过我们另注册的其他公司你们管不着的);2.是股东投票决定要宋鑫离开,不是我逼迫的。(可是你还没说清楚那参与众筹的几十个人是不是股东呀,你不是要收回人家股权的吗?就算他们是小股东也有资格伸手投票对不对?)3.宋鑫你这不是骂街不是维权,你这是诽谤,你要再继续爆料我叫法院传票你!(可他自己这样说算不算恐吓啊?)4.我最近在Binggo咖啡潜心研发新品(这是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最最不能理解和质疑的一条,你在咖啡馆研究卡布奇诺肉夹馍还是摩卡肉夹馍啊,你当吃货只有胃没脑子么!)宋鑫要求真实财务报表和关于股权分红给众筹者们个清楚的答复。这个节骨眼上了你发个微博还说不到点上,是不是等于默认了啊?关键问题只字未提。你啥时候公开真实财务报表啊,啥时候分红啊,你骗没骗天津那个老大哥啊?好好的周末,我这看的叫一个着急!~~~~~~~~~~~~~~~~~~~~ 11.14
萌萌哒快来求解答~~~~~~~~~~~~~~~~~~~~几个问题能给解释下吗?作为一个凑热闹的旁观者还是有困惑啊!先说罗高景信中提到的银行收据问题。你们作为互联网餐饮的领军人物,善用互联网思维,难道手机里没有银行客户端吗?查不了入账来源吗?好吧,就算是查不了,你们户头上平白无故多了几万块钱,你们都不问一下,不找个小本本记一下的吗?就算雷锋捐的也得留个名吧,何况是在创业初期你们睡着地铺时,救你们于水火之中的人,难道不该记下他的名字及金额吗?再就是?? 微信截图真的可以当做证据吗?我觉得随便一个菜鸟都会用photoshop的橡皮擦和字体功能吧,随便改下内容so easy!再说说对你信中的疑惑。如果如你所说,你是最后一个加入西少爷的人,你也自称了是创始人,那么西少爷的创始人就不是网上盛传的三个,而是四个,对么?暂且认为你是创始人之一吧,你信中的措词,还真是让人不解。同为创始人,为什么是孟兵“派”宋鑫去学馍?同为创始人,为什么是孟兵“派”宋鑫去学馍?同为创始人,尤其你也着重强调了你是最后一个加入的创始人,那么为什么你跟孟兵“一同前往”咸阳,是“考察”宋鑫的学艺情况?我听到“一同前往”和“考察”这俩词,上一次应该是在新闻联播里。Orz??你说的孟兵重新学习肉夹馍制作一句的主语可是孟兵?也就是说孟宋鑫一个半月没学会,孟兵在开店迫在眉睫之时就学会肉夹馍的制作工艺?既然宋鑫如此蠢笨,后来你们为什么又要派他去学更制作工艺更难的豆花?这不是给团队添乱添堵么?还有这段?? 我先暂且不八卦为啥孟兵妈妈不跟自己儿子吐槽,反而要跟一个外人吐槽外人吧。我就脑补了下用西安话从一个长辈嘴里说出来,平淡中还得透着心疼、愤怒等多种情绪??八卦下这阿姨是啥职业?你这事实也讲的太刻意了吧小伙子!我先暂且不八卦为啥孟兵妈妈不跟自己儿子吐槽,反而要跟一个外人吐槽外人吧。我就脑补了下用西安话从一个长辈嘴里说出来,平淡中还得透着心疼、愤怒等多种情绪??八卦下这阿姨是啥职业?你这事实也讲的太刻意了吧小伙子!众筹者们要看的是西少爷的真实财务报表,不是要比你们谁先注册新公司快!连我这胃掌控大脑的吃货都看得出,你最后这张公司注册图视线转移的不成功啊「抠鼻」身为一个吃货,看热闹都忍不住八卦这么多,我也是醉了~~~~~~~~~~11.15 还赖在床上就忍不住叨逼叨的分割线~~~~~~~~~一睁眼就跑来看,还真没让我失望,宋鑫这证据截图一上立刻撕逼大战2.0了啊!可从昨晚袁泽陆发表回复上证据开始,你们就都在说废话好不好!没想到大老爷们吵架比女的还墨迹…上一堆你们之前的截图闹哪样!!不明真相的围观答友要看的是货真价实的证据!是真实财!务!报!表! 是就股!权!和分!红!给众筹者们的答复。卧槽,哔哔(自动消音)都脱了你们就给我看这个? 除了关于天津老大哥的那份合同,没个能看的。 袁泽陆,你上点有营养的证据行么?让剧情精彩点行么? (家庭妇女纯吐槽)@孟兵 你是不是西少爷的CEO呀,你倒是站出来走两步呀,你不屑与人争热爱大自然我理解,可现在不是看大自然的时候呀!事儿都闹这么大了,所有问题都要你回答,你还派身边的哼哈二将打发宋鑫打发众筹者打发媒体打发围观群众,你是瞧不起谁呢?真为你的情商捉鸡…~~~~~~~~~~~~~~~~~11.16 再次为孟兵着急的分割线~~~~~~~~~~~~~~~~~又一天过去了,西少爷的老大孟兵还是悄无声息,不过又看到一个西少爷那边自称“作为西少爷股东和筹备团队成员”的康月宁在下面陈述了不少往事。秉着事情没完,八卦不止的精神,我也继续叨逼叨我的疑惑吧!疑惑1:所有旁观者关注及关心的都是真实财务报表,股权、分红如何解决的问题,你咋就总结出这是宋鑫的自我炒作事件?怎么好意思说“财富见人心”?貌似现在所有的财富都在西少爷手里吧,不然咋冒出的要财务报表,要股权分红交代这事儿?你这小脸在一段话内打的啪啪的也是让人看醉了?? 疑惑2:到你这咋又变成宋鑫回陕西学艺并带回的第一批厨师了?我记得袁泽陆的回复中不是明确写出,是宋鑫蠢笨,学了一个多月没学会最后还是孟兵搞定的一切么?你这打完自己脸,把袁泽陆的小脸也打的啪啪啪啊~ 佩服佩服附:袁泽陆文中对学艺和挖人的说法附:袁泽陆文中对学艺和挖人的说法疑惑3:按照你们描述,宋鑫离开西少爷应该是六月底七月初的时间,那是西少爷才营业不满三个月,我就特别好奇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怎么就有“一干被西少爷辞退”的员工呢?不是急着招人,扩大生产才众筹的第二次50W么?并且你跟袁泽陆、罗高景的文中,都深深流露出了除了宋鑫外,西少爷团队内所有人都团结一致,每个人都情深意重么?疑惑4:“已经拿出回购方案”啥时候拿出的?接上面一句“为了公司健康发展”那我只能猜测为是宋鑫在知乎发出这个帖子之后才开始回购的吧?呵呵,这个时候才想到公司的健康发展?那之前是咋不健康的?康同学啊康同学,你真的不是孟兵身边的卧底么?“赚朋友钱无可厚非,但是真朋友自然不必在乎”这话你也讲的出来?所以那些按照200%、150%让孟兵收回股权的都不是真朋友呗?你上辈子一定是千手观音,把一票人脸都打的啪啪的。 你这通篇看下来我真是截图吐槽到手软啊!向主子献媚无可厚非,只是你这马屁拍的让人叹为观止?? 你真的不是来(zhu)黑(yi)孟(yang)兵(de)的(dui)吗(you)原来你跟袁泽陆都只是兼职,干嘛要上来抢着端屎盆子呢?最后还是跟
喊句话吧!别再派你身边的喽喽们出来挡枪了,一个个的替你说话,结果都快把你黑死了。趁着我们大家还有机会相信你,赶紧拿出真实财务报表出来对众人有个交代吧!大家就这么点要求,你究竟怕什么一直在后面躲着?
西少爷创始团队澄清网络谣言的公开信西少爷创始人,罗高景:我是西少爷的联合创始人罗高景。非常惊讶的看到宋鑫在知乎发出这样的文章,回想起一年多前和宋一起奋斗的日子,历历在目,我们是真的一起扛过枪打过仗的,这份情谊我一直珍藏。但是他的文章严重的歪曲事实,避重就轻,我作为当事人以及整件事情的重要参与者,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事情的真相了,我想我有义务向大家澄清一下事实。关于退股还钱事实上,我们多次向银行确认过,汇款转账确实是查不到账号来源的,所以我们会要求股东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核实后均退还。从来就没有赖账一说。至于那个要生娃的股东,我们对于急需用钱非常理解,所以我们一直在催促宋鑫让他朋友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并承诺转账凭证核实后,会立即返还。但是令我们失望的是截至目前一直没有提供给我们。
在8月中旬我们就已经周知宋鑫会将核实无误的入资款退还,在10月份我多次督促宋鑫取回银行回单,但是宋一直没有答复。为了缓解大家的情绪,我想对小股东做两点声明:1.
根本不存在跑路直说,西少爷一直在这里!为了消除大家的疑虑,公司决定向希望退股的股东提供退股溢价(第一批按照投资款200%退还,第二批按照投资款150%退换,由于小股东仅拥有五道口老店的股权,因此这个价格是绝对公允的),对于希望继续保留股权等待分红的股东,我们也非常支持并表示由衷的感谢!2.
在任何股权投资行为中,股东的退出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才可执行(按照公司法及投资协议中的约定),所以在本次事件中,退股的事情事实上并不合理合法。关于宋被赶出家门
创业以来,孟兵,我和宋鑫一直是住在一起打地铺。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谁也不愿意看到。考虑到宋鑫找新房子确实需要点时间,所以那段时间,我和孟兵也不回住处。然而我们自己连工资都没有,公司也缺钱,住不起酒店,所以我和孟兵每天晚上坐几十公里的车到密云袁泽陆家里住,睡他家儿童房。店里事儿非常很多,每天都要忙到凌晨,还要来回赶100多公里路,休息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体力严重透支。到后来,实在支撑不住了,孟兵承诺自己掏钱让宋去住酒店。至于房子,则是宋自己独自住了几天后主动协商让出来的。我手机里当时的聊天记录找不到了,这个是孟兵微信聊天记录。关于宋退出宋的退出并没有什么利益斗争什么的惊人内幕。现实版的我们在价值观上有一些冲突,导致一些争吵。西少爷作为一个创业公司,必须快速试错快速成长,然而那些分歧却成了我们的绊脚石。整个4月5月,很多事情进展都非常缓慢。宋的退出,是公司创始人基于维护公司利益而做出来的一致的决定。宋作为科技公司的股东,其股份一直都在,并没有说他说的“除名”。
2013年5月我、孟和宋创业做科技公司时,我和孟兵几乎每天都熬夜通宵写代码、赶方案,但宋却经常熬夜看小说、打游戏,基本上是我们俩养着他一个人。后来孟和宋为此争吵,宋以自己不会写代码为由解释,于是决定让宋去尝试跑业务、做BD,结果一单都没成,所有订单都是孟兵给拿下的。在科技公司游手好闲几个月之后,为了给宋一次机会,才派他先回陕西学肉夹馍制作手艺的。请问,面对这样一位好吃懒做的合伙人,谁会心里舒服呢?
还记得去年和宋鑫一起去天津出差的时候,一起住在30块一间的昏暗旅馆里,灭螳螂,写方案。现在想起来真是五味陈杂,我们曾经是如此信任的朋友。不管怎么样,我想宋鑫也不值得冒如此大的法律风险来诋毁西少爷。现在他也有自己的公司了,希望他可以越来越好吧。西少爷创始人 罗高景日西少爷创始人,袁泽陆:我叫袁泽陆,是西少爷的联合创始人之一,我也是最后一个辞职加入的联合创始人。我和孟兵在2012年认识,那时候他刚刚从腾讯离职入职百度,我们在北京有过一次简单的聚餐,两人都对创业感兴趣,所以后续一直保持创业上的沟通和联络。2013年5月,孟兵、罗高景和宋鑫共同创办奇点兄弟科技公司,做互联网项目,期间我和孟兵经常交流创业想法。直到2013年10月,偶然的机会我和孟兵、罗高景以及其他几位校友聚餐时,得知孟兵打算做肉夹馍项目(也就是后来的西少爷),我很看好这个项目的前景,所以就跟孟兵说希望能更深度参与其中。因为我在大学期间有过营销和运营的创业经历,加上志同道合所以我们四个人就一拍即合,加入了西少爷创始团队,负责营销和运营。关于回陕西学肉夹馍手艺2013年11月初,孟兵派宋鑫回陕西学肉夹馍的手艺,期间住在孟兵的家中(学艺的店铺是孟兵家老邻居开的),给宋鑫的目标是在一个半月之内,掌握肉夹馍的秘方和手艺,并带回来两个学成的徒弟。2013年平安夜前,我和孟兵一同前往咸阳,考察宋鑫学艺的情况。但让我和孟兵惊讶的是,一个月的时间他自己完全没学会制作,两个学徒也根本不能用来开店,任何肉夹馍制作的标准化内容都没有沉淀。但开店之日迫在眉睫,孟兵不得已重新挖人、重新开始学习肉夹馍制作才把五道口第一家店开起来。由于对宋鑫工作的严重不满,在咸阳那两天期间,孟和宋之间就有过几次争吵,所以任何的矛盾都不是一天促成的,而是日积月累的。所以宋鑫文中提到“和孟兵之间第一次争吵”以彰显他的正义感的说法也并不属实。所以,看到宋鑫在信中提到“公司前景黯淡……我独自去做肉夹馍”真的是觉得好笑,确实是宋鑫独自去学肉夹馍了,但花了一个半月时间竟然什么成果都没有?给别人打工还讲究绩效、KPI呢,更何况是自己的创业项目呢?执行力如此差的合伙人,还好意思出来说自己是“西少爷真正的创始人”?在咸阳期间,孟兵的母亲跟我说“宋鑫在家中这段时间,基本上每天很悠闲,经常睡到中午才起床,看到他我挺心疼孟兵的,孟兵在北京每天为了公司生计熬夜通宵写代码,而同为合伙人的宋鑫却如此舒服!”关于回西安搞小豆花配方西少爷在开店没多久,我们就开始考虑开发新品了,当时孟兵提出来说觉得小豆花配肉夹馍很不错,而且交大的西食堂小豆花曾经上过《天天向上》,广受大家追捧,就决定再给宋鑫一次机会回西安搞到小豆花配方。因为我跟学校的老师关系都不错,于是在宋鑫去西安之前,我就联系后勤的老师,希望用有偿学习的方式来获得小豆花配方,老师们很高兴而且也表示支持我们创业。然而历史再一次上演,原本计划三五天就能回来的宋鑫,却花了整整11天时间在西安,关键是最终也没能搞定小豆花配方,而是在第十一天匆忙赶到咸阳某县城的小店,花了2000元拿回来一个“所谓的豆花配方”。情急之下,孟兵再次派厨师回西安才搞到了正宗的交大小豆花配方。对此我们三个人很不满,加之之前就有过类似的事情发生,矛盾再次激化,每天都在争吵,以至于完全没办法继续合伙了。而在宋鑫离开西少爷之后几天内,又偷偷回到西少爷的厨房,将公司花2000元买回来的豆花配方也偷走了,至今没有跟我们仨任何人主动说过此事。关于宋鑫退出就像我前面说的,创始人之间的矛盾并非一次两次促成的,而是长期以来创业理念、做事方法等相互磨合中才显现,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嘛。刚开始创业时候我们都充满了激情,觉得志同道合,但逐渐宋鑫和我们三个人之间的理念差别太大,甚至经常因此吵架,所以创始人分家也都是很无奈的选择而已,就像离婚的人在婚礼上绝对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宋鑫一直强调他是被逼出去的,以弱者的姿态博得同情,但实际上我们四个人分成了“3+1”之后,就都各自重新注册了两家新公司——我、孟兵和罗高景三个人注册了“奇点同舟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宋鑫单独注册了“北京林之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更滑稽的是,宋鑫比我们提前20天就申请注册了他自己的新公司,现在反过来却指责我们仨甩掉他去重新注册新公司了!有图有真相,下面是工商局备案查到的两家公司公开信息。如果宋鑫是真心为他的朋友追讨投资款,那么又何必在文章中多次提到他目前的创业品牌呢?这么明显又不纯粹的用心,我想明白人都知道这是赤裸裸的炒作了,也许他希望借用西少爷的名气炒作一把他的新品牌吧。用歪曲事实、虚构真相的方式来炒作自己的品牌,我想他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是为他自己的个人品牌抹黑!其实我们团队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宋鑫在知乎上发的帖子,但是我们不想回应,因为我们一直是解决问题的态度,而对于爱我们的顾客来讲,我们只有不断做出好吃的产品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但现在被迫站出来为西少爷正名,我们只想澄清事实,不希望继续争吵下去,我们也不想回应宋鑫后续的诽谤和污蔑。创业伙伴做不了,起码可以做朋友,如果连朋友也做不了,那我希望作为男人,我们都各自奔自己的精彩吧!西少爷创始人
11.16更新就事论事,却被看做高级黑,奇怪了,重申观点1. 如果孟在楼主所说事件中,确实在刻意骗人,证据确凿,我鄙视这样的合作伙伴,骗人的人事业都做不长久2. 宋的长篇大论里面,描述了宋对于商业中”协议“的无知,鄙视3. 由于初期筹钱时,没有考虑投资风险性,认为投资就是存钱,本金是一定稳的,分红是也许有的,导致了最后的”损失“4. 现在的宋,除了只会打电话找孟,上知乎之外,没有看到任何有效的挽回损失的措施最后,这个事情宋对孟的要求是 ”还本金“
”还分红“ 如果还开分店,就大大的给更多的钱,而且要马上给,你马上给不出来就是强盗。宋的文章,刻意或者无意”宣传了“自己的新店,将文章变成了软文,通过矛盾的渲染,情感的宣泄,加大了曝光度。这种自己搞不定经济纠纷,就将经济纠纷闹到知乎,把对手搞臭的行为,实在是感觉不到有什么头脑,突然感觉踢出了西少爷的所谓董事会可能是个好事。【最后一句比较主观】讨论中一些问题回复主要矛盾在于,觉得我说”宋交学费“,这个观点不愿意了我解释:宋文章中,没有描述出有什么可信的证据,当初也没有什么协议。一般来说,当初没说好,后来就是打官司。打官司从目前状况看起来不乐观,最后也许就是调解。所以我认为这次宋交学费了。”拿钱买教训这种话不应该这种匿名来发,一副胸有成竹的赖账态度“关于这个,我道歉,口气重了。我声明,我讨厌赖账的人。但是更讨厌,本来不是赖账,却把事情渲染的和赖账一样。宋相当于,借了钱,欠条丢了,去要钱,人家说你没欠条,呵呵。利益相关澄清:认识,不熟,未入股,西少爷赚不赚钱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是分割线===========原文:认识其中某人,匿了,我的观点是,这个事情一家之言,请亲们擦亮眼睛从客观角度,我付钱给别人用,就像银行存钱,要有严格,明确“协议”,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要写明,1 我付了多少;2 用于什么经营;3 如果算投资,赚钱了,分红方式;4 赔钱了,怎么赔;5 本金拿回怎么拿,分年返还,到年头一起返还;6 紧急情况下,本金赎回怎么赎回,赎回了还给不给分红;等等等等引用原文说明一下上面的协议重要性"五道口店在大家的帮衬和支持下,4月如愿开业,没想到五道口店一炮打响,西少爷也上了各种媒体头条。就在这时候,你要将当初支持我们的朋友手里的股份收回来!!!以原价!!!"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为毛没有说,怎么赎回钱?说句不好听的,你这是投资行为,就算是半价赎回,这也是合情合理,你当初商量了么?我们又找上次的朋友们第二次众酬资金50万。由于大家的信任,这次投资款甚至都没签署投资协议,朋友们当晚就把钱打了过来,对此我只能说深深的感谢。有了第一次觉得“被骗”,还有第二次,甚至协议都不签。小朋友,拿钱买教训吧。这就像你话300w,买个房子,不过户。同居不领证。谁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9月末,当初参加了众筹,我的一位朋友老婆怀孕生小孩需要用钱,他打不通西少爷几个负责人电话,就希望我把他的接近10万的投资款要回来。朋友希望拿回本金,收益什么的拿不回来就算了,虽然按照西少爷当时情况,投资回报远不止这个数。小孩要用钱,就要撤资了?尼玛我银行买国债5年,因为我急需钱,银行要马上还我本金,银行最好还能按定期给我利息,啥?按活期?银行你真是黑心啊。你是谁啊你?当初协议规定撤资怎么搞了么?要是这么就拿本金,谁创业还敢借钱。最后一句最搞笑,上面说,销售报表的啥都没有,现在有大言不惭,言之凿凿“投资回报远不止这个”。回报不是按照你的眼睛看的,是数据统计的,懂?商场如战场,编故事骗同情是没用的,拿出当初的“协议”,口头,微信,纸面等等。有矛盾,法院来处理,这不是什么互联网营销,互联网打官司。没协议,说这些有个屁用。就像你拿100块给别人,只有你知道,他知道和天知道,谁能证明这100块是你的!万一你是骗子呢?
SO,同情归同情,你这个事情自己的问题,归自己的问题。就当拿钱买教训,新创业的时候谨慎
连合伙人的钱都骗,你还指望他能做出什么良心食品?
完全无利益相关,纯粹凑热闹。原答案:股权众筹涉嫌非法集资哦朋友。时隔多日,因为金融法作业要交一篇论文,于是把这个问题拿出来从头理了一遍,在此补充一些抽脸内容。一、分不清股权众筹和私募的区别,还有脸以股权众筹餐饮为由四处宣传。此条前半句抽孟、袁、罗、宋的脸,后半句抽孟的脸。二、筹集资金时,不与投资人签订协议,不登记投资事项,不制作股东名册,不发出资证明,不进行工商变更。这条主要抽孟、袁、罗的脸。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私自成立公司,从事与奇点兄弟相同之业务,侵害其他股东(宋鑫)和投资人利益。这条主要抽孟、袁、罗的脸。四、最后抽投资人的脸,收回本金?逗呢吧朋友?借贷才有本金,股权投资里就没有本金这一说,退出方式就是找人接盘或等公司上市,又是分红又是本金的,你要是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都分不清楚,就别玩儿投资了,有钱回家买余额宝去吧!综上,我只能说,宋鑫虽然因为分不清众筹和私募该打脸,但因其及时出局,一个耳光即可。孟、袁、罗,我就问你们的脸痛么?痛么?痛么?最后,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各位创业者和投资人睁大双眼,如无基本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请向律师咨询。对,我就是说我。
首先,从文中看,应该是亲友集资,只是套上了时髦一些的众筹名头。但实质上仍然是股权融资的形式。不过“众筹”和“亲友间集资”在模式和条款上肯定差异巨大,最好分清楚,不要盲目套用。后者往往都很模糊。然后,权利和责任是否有文字证据?赖帐不还是很恶劣的行为。如果叙述属实,支持追回资金和股权,还有应得的回报。再然后,我其实很不喜欢皇太吉西少爷之类上网忽悠忽悠就号称互联网思维做餐饮的东西,原文也不可避免的最后又营销了一下新店,我是真心不喜欢。当然这条是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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