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伯德的道德两难的故事

医学伦理学中的道德两难是什么意思
在医学伦理学中,常常会遇到一些疾病需要通过非常规的治疗手段,如克隆技术的应用,往往就面临一些人们无法从伦理上接受的窘境。在人们似乎无法接受的治疗手段,但又是治疗相应疾病的最佳方法或唯一途径时,这就涉及到了道德与治疗疾病的纷争,也就是所谓的道德两难...
为您推荐:
扫描下载二维码道德的两难(讨论A)_图文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道德的两难(讨论A)
上传于||暂无简介
大小:1.30M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此前一节课上老师让我们讨论了关于道德两难的问题,我的发言让有些同学费解,也有许多同学对我提出了异议,并在课下进行了一些讨论,针对于此,我想借此谈谈我的道德观,向老师和同学们表达下我的浅见,并对对一些同学的异议作出回答。    伊始,先重温一下那个道德两难问题的案例:一男子的妻子罹患绝症,急需一种药物医治,但由于家境贫寒,四处求借也只是凑够了一半的钱,苦求医生降价却遭到拒绝,因此无奈之下该男子在夜晚打破了药店,偷走了药物,救了妻子。如果你作为那名男子,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同学们众说纷纭,各抒己见:有人说偷,但要以死明志;有人说不偷,因为要遵守道德规范……我的观点则似乎很唯心,很个人主义,也过于模糊,所以大家似乎不太赞同,以下我将进行阐述。    首先,我想针对案例来指出我认为同学存在的几个误区:1.以法律来论道德,顾名思义,就是用法律条文来分析道德问题。可见,十分可喜的是我们今天社会的法制思想深入人心,我们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能够在处理问题前用法律思维来判断是非,但是,法律可以和道德等同起来吗?我是持否定态度的,虽然说法不容情,但是从溯源上来说,法律是一种他律,道德是一种自律,法律强调的是强制的执行和事后的惩罚,而道德强调的是自我的选择和事前的警戒。因此,有的同学单纯地用法律的条文来分析这个道德两难问题,只是片面地考虑到这名男子是否犯法,这种思维是机械的,而且是不符合人性的;2.以道德来论道德。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句话所指的是仅仅以道德的标准来讨论道德的问题。面对道德两难问题,这是一种比较普遍存在的选择,但我认为这依然是局限的和不合理的。从逻辑上来说,我们用一个已经存在的道德标准来讨论道德两难问题,并以该标准进行对自我观点的辩护,无疑会陷入循环论证的怪圈(著名的例子是“上帝能否造出一座大得连他也搬不动的山?”),比如说有的同学说她选择偷药救妻子,因为她觉得妻子的生命比医生的利益更重要,也就是她的道德选择是强调对生命价值的肯定,那么我们作进一步假设,偷走药可能造成另外一个生命的消逝,那么她的道德选择又是违背了自身的道德标准的,这就成为了一个悖论。因此,我反对单纯地以道德来衡量道德;3.理想化的道德选择。有的同学作出了十分友善的尝试:和医生谈判;不伤害医生……这些都是非常美好的,但是美好的却不一定是现实的。我们可以假设出一百种美好的理想状态来为维护自己的观点,但同时别人也可以假设出一百种残酷的现实状况来抨击我们的观点,这就是无法回避的争论。所以面对道德两难问题,我们所做的种种假设都可能是空中楼阁,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而不在于我们最后的选择。    那么,当然我也必须给出我的回答,我认为这个道德两难问题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关乎人性。举例来说,在《禅说》里有个故事,说是坦山和尚与弟子走在路上见到一位年轻的女子过不了河,于是坦山和尚就背着那个女子过了河,然后继续前行,半路上弟子终于忍不住发问道:出家人本不是不应该近女色的么,为什么刚才要背那女的过河呢?坦山和尚一语惊若天人:我早就把她放下了,你还抱着她吗?其实,男子选择是否偷药也和坦山和尚选择是否背女子过河一样,在那些忠实的卫道者看来,偷药和和尚背女人一样都是违背道德的,但是你要是眼看着自己的妻子死去或者不帮助别人又要背他们说没有道德。这种所谓的道德两难的问题并不少见,比如说小叔子是否该救落水的嫂子和老妈老婆都落水到底该救谁的问题,无论我们怎么样选择,只要有道德的标准存在,只要有道德的捍卫者存在,我们最终都还是会成为众矢之的。其实,许多所谓的道德只是形式化的东西,一直以来只是强调行为上的道德选择,而并不注重道德的修养和人性的选择。所以我认为,德应在心中,我们的选择不应该过分考虑是否符合道德,更应该考虑是否符合人性,是否符合自我的灵魂,也就是你的选择应该是能让你舒坦地生存着的,从容地面对一切的。举一些极端的例子来说,比如《庄子》里孔子见盗拓的故事,盗拓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他从来不曾碰到什么道德两难的问题,孔子劝他向善,去做一个将军,但他的一番言论甚至让孔子无言,他说孔子嘴里的仁义都是他抛弃不要了的谬论,多少人只是假借仁义来犯恶,还不如他活的坦诚自然,这就是“盗亦有道”。当然,有同学会质疑我是否过分强调心的感受和自我意识,并对我一些比较极端的例子产生误解,实际我举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给作恶者辩护,重要的是为了说明我的观点。那么在盗拓的世界里,他并不在乎什么所谓的仁义道德,他所犯下的所有恶行他都承担了,而且有源源不断的人投奔到他麾下,在我们今天法治的社会看来,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何止是违背道德,更是违背了法律,但是他的内心不为道德问题所纠缠,不是因为他没有道德,更重要在于他超乎于道德之外,至少,盗拓的德是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他杀人放火顺心而行但从不滥杀,他也从来不贪图掠夺来的财物,他也敢于承认自己的罪恶,他也死得其所而不贪生怕死,这就是德在心中。或许有的人依然会误解我这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实际上不是的,正如禅宗里的偈句所语:“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我强调一种对自我的追寻,还原本真的人性才是德。    但是,本真的人性不是无休止的欲望泛滥,也不是无欲无求,这两个极端都只能算是人性的两个面,这也就讨论到了我关于道德(准确地说应当是“纯粹的道德”或“纯真的道德)的本原和产生的看法。首先我必须先说明我是持“人性无善无恶”的观点的(但在此不作具体的表述),但是人作为自然人的同时也是社会人,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必然会有生存压力,而本能的生存欲望促使人去改变一些现状:制造更精良的生产工具、捕获更肥美的猎物、生产更多的粮食……直到占有更多的权力和财产……私有制产生了,我认为这些都是人本能的生存欲望所派生的,包括人的繁殖本能(当然也可能是动物性使然)。正如托马斯潘恩所说:“真理与谬误之间只有一步之遥”,生存欲望也是如此,它是属于人性的一部分,处在善与恶的中间。但是,无休止的欲望泛滥必然造成恶,所以为了实现人性的制衡,道德就随之产生,也就是说我认为道德是为了约束欲望而产生的,道德先于法律存在,道德是人性的东西,来自于人性而应当回归于人性,以法律来论道德或者以道德来论道德都是不妥当的。    我们谈论道德,但是实际上道德又是一种不可以量化的东西,既然一个无法量化,而且十分抽象的事物,它的标准在哪里呢?我认为道德的绝对标准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反对一切强加的道德概念,我强调自我的修养,而从根本上来说,自我修养的获得又是主要来源于社会,也就是说来自于一个大的道德环境之下,那么我个人的修得和社会是并行不悖的,用我个人的观点来说,即是私德建立在了公德之上。我认为道德可以分为公德和私德,所谓公德就是指社会大我所形成的道德底线(底线在哪里?底线是什么?这固然又是另一个问题了,在此先不赘述),所谓私德就是指个人小我在社会和自我修养中所形成的道德底线。私德以公德为基础,私德共性又构成了公德,两者关系是辩证统一的。那么关于公德与私德间存在的矛盾又是如何的呢?举个有趣而恐怖的例子来说,人类历史上都有吃人的习俗(这就是生存欲望的一种表现之一,但是也存在一些后来异化了的病态人性表现,比如现代许多的吃人狂),在我们今天的公德看来,吃人是违背道德的,但是可能在原始社会,迫于生存压力,吃人(主要是战俘)却是一种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这是一种必须,是符合社会公德的,但是后来生产力发展了,吃人已经不是一种必须了,有一部分的人的人性会率先觉醒,产生对吃人的罪恶感(之所以这么说,就是把人的人性和动物性区分开来,许多动物对吃同类的肉是不会产生罪恶感的,人可能是第一个,这也是符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的),这时候就产生了私德,但是却是和公德不同的,发生了矛盾冲突,结果会是怎么样呢?从现代社会看来,那种厌恶吞食同类的私德确实战胜了从前的公德,荣升为今天的公德。由这个例子我想说明,在公德与私德的矛盾中,没有绝对的对或错,但是两者在矛盾斗争的过程中互相发展和替代着,群体化了的私德会逐渐演变成公德,个体化了公德会逐渐演变成私德。    当然未必所有私德都为公德所承认,因为所谓私德,就是个人的德行,比如说盗拓以杀人放火为自己的德,是我们的公德无法阻止他的,而只能依靠法律和暴力机关了,这是一种无奈,但又是必须的。所以说我是承认公德和法律存在的合理性的,但是我更强调尊重私德(因为私德的选择往往能使当事者舒坦,比如慈禧政变后捕杀戊戌变法中的活跃分子,有人选择了逃,有人选择了不逃,例如谭嗣同,他坦然面对正义的死亡的选择源自于私德,但我相信他死得舒坦,至少应该比在变法失败名声下还因嫖娼被抓过的康有为最后老死得舒坦),即使是在私德可能侵犯他人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法律来阻止它,但我们无权以公德的名义来否定它,尤其是可能存在一种公德无法支撑私德的情况下,即使在真理的天平倾向于不公之时,私德将会扮演一个救世的角色,比如从历史上来看,巴黎公社的建立,从比例上形象地说,这也属于一种私德的实践,但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这种实践无疑违背了公德,最终走向了失败,但我们都不能否定巴黎公社的历史意义;再如说两汉之间王莽篡权后建立新,进行改制,从公德而言,他是国贼,但从历史上来看,他进行改制的那种私德是值得肯定的。(或许有人会反驳,认为这些不能算作是道德,但是实际上这是一种形象化地表述,我的前提是道德是内化于人性之中的,而人性对人的行为是具有导向作用的,由此推理可知德对行的影响,这也算是窃用了孔子的观点了)今天我们社会所普遍能承认的固然是公德,但在肯定公德的重要性与私德的重要性之间,我认为私德更具人文色彩。再举个极端的例子,美国曾经有过一个案例,一个疯狂的杀人犯被逮捕后接受办案人员的调查,无论从作案动机和过程来说,调查人员都始终无法解开这个杀人犯的作案心理,后来一个调查人员就是利用马斯洛的寻求层次理论,解答了这个谜团,他意识到了杀人犯内心中的复杂的一面,就是为了达到自我的实现(或许这和《圣经》里的堕天使路西法是相像的)。是的,很遗憾,我再次极端地把这个杀人犯的病态心理看作是私德,不过是一种相对于我们普遍的公德来说,这种私德是病态的,失衡的,已经丧失了对欲望的约束,我们不能接受,但是我想要肯定的是那个调查人员对杀人犯的尊重,他给予了杀人犯最起码的尊重。我也是对自己的观点负责的,我不能说纯真的道德就是道德,失控了的道德就不是道德吧?不然为什么还要有“败坏了的道德”这个词呢?当然,这里一切极端的例子都是为了强调对私德的尊重(即使对“败坏了的道德”),正如我之前所说,道德是人性的东西,尊重私德和尊重公德一样重要,都等同于对人性的尊重。    那么,我们再次回归到主题,讨论那个男子的道德选择。无疑,那个男子在作出选择之前必然要经受强烈的挣扎,这是无可避免的,但请注意,这不只是公德在起作用,还可能是他的私德,但最终他必然要作出一个选择(当然也有可能是不选择),然后接着是行动,行动的过程中他可能又将再次面临挣扎,然后又是一次选择……其实在这一次次的选择中,他最终可能抛开一切道德的概念,依靠心中之德来作出选择了。那么他的心中之德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们不能作假设,但是我们假如能看到他达到了这个层次,他不再为道德问题所拘束,他能够脱离道德选择的痛苦,这就是最有价值的东西!假如道德使人生存得痛苦,那么道德就不再是道德了!或许有的人会担忧这个男子因此走上万恶不赦、无法无天的道路,但是万幸我们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杀人犯的,至少成为恶者的有法律这张网补漏,而成为善者的可以引领我们这些普通人,我们不能因为可能存在的问题而放弃了对道德的追求!    有人可能还会说这是一种病态的道德追求,是狂言,实际上并非如此。王守仁将其阳明心学总结成为一首诗:“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极为精辟的四句话,也可以说正是概括了我的前边所有话了,无善无恶是人心之本体,善恶的产生只是在我们意念中,并没有绝对的善恶之分,只要能够顺心区分善恶而非仅仅以教条式的道德标准那就是具备了良知,而能够抛除恶而无拘束地行善就是至圣的格物之境了,这也就是心学所提倡的“内圣外王”,和禅宗的“直指人心”是殊途同归的。也就是说,这个男子无论作出任何一个选择,他能够“心存善念”地对待的话,他是不会被道德选择所困惑的,也不会成为恶者。但是,何其难也!这也就是为什么心学和禅宗如此强调内心和自我的修养于思考,这或许是最好的靠近我们灵魂的方法。    无可否认,道德是复杂的,从古至今多少人讨论到今天也说不明白什么是道德,何况我这么一篇东西,能有什么作用呢?我无非在窃取古人的观点,但是我相信关于对道德观的思考能让我形成一种属于自我的道德认知(也可以说就是我的私德),固然有人认为我的道德观念有极端主义的嫌疑,有唯心主义的嫌疑,但是我相信真正造成道德沦丧的原因不是对道德的过分思考,而是对原有的道德一成不变的盲目崇拜。道德观不是教条主义的灌输下形成的,而是应该主动地去感知,然后升华、内化,或者说回归于人性的本原——无善无恶,才是至善之境。    大而化之,真正的道德大概就是不再存在道德了吧。      (漫篇狂言乱语,思绪杂乱,望见谅)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道德两难的故事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道德两难的故事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道德两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