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怎么转让地摊货物给朋友,要和要和第一手老板说吗

生命于我,只剩下赎罪的心_创业手记:我的地摊生涯_天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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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恋情”拉开帷幕   我和林芳,应该是属于那种发生在办公室里的恋情吧,林芳初来应聘时,我是众多面试考官中的一员,她衣着简洁大方,举止干练从容,没有一丝儿拘谨和慌张,我隐隐觉得这女孩子将来必不简单。而后大家各问了她一个问题,记得当时我的问题是:“如果事业和爱情发生了矛盾时,你将如何选择?”  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一定会选择一个能支持我干事业的成熟的男人作为我的另一半,这样,就不会有矛盾了。”  后来她成了销售部的职员。一年之中做了几件令人刮目相看的事,很快就坐上了副经理的位置。那时四十多岁的我是公司另一部门的主管,并不是她直接的上司,但合作共事的机会还是挺多。我这人在商界混了一二十年,大财没有发。“混”的技艺却因之而操练得炉火纯青。洒桌上素段子、荤段子信手拈来,跳舞、唱歌都堪称是一流高手。  日久生情,令我对她生情的当然不仅仅是“日久”,还有她前卫但绝不幼稚的思想,她敢爱敢恨的性格,她洒脱自在的生活作风。她年轻、自信、活力四射,与她相比,我这个所谓的“成功人士”生活得却是那么平淡、乏味。  我和我老婆是经人介绍的,婚前仅见了几次面,去看了一场电影。我们那个时代的男女间连并肩走路都不好意思。婚后不久她就怀孕了、生完孩子后家里的一切都是围着孩子转了。现在想想,恋爱是什么滋味,我还真不知道。  四十多岁了,一个男人的事业差不多已定了型。我是公司元老,又有股份,当无失业之忧:房子有了,孩子大了,一切都已稳定下来,也就没什么“奔头”了。在商界,有小秘、情人的太多了,有时我们到下面去,人家还“周到”地给我们“派”小姐。但我从来都只是嘴上揩点油、从未动过真格的。从这点上,我自觉还不是太“坏” 吧!  但是林芳,却真正让我动了心。因为每天都要和她碰面,我渐渐讲究起衣着来,以至于不少女同事都打趣我,说我怎么越活越年轻了。  我能感觉出林芳也是爱接近我的。好些她本可以不去的应酬,只要是我叫她,她一般都答应。于是我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在一起唱卡拉0K,跳舞。在或明或暗的灯光下,听暧昧而煽情的音乐。“红颜知已”,我心里常常冒出这个词来,四十多岁的我终于也有了自己的红颜知己。  2005年春天,林芳去深圳出差,回来给很多人都带了礼物。我得到一件小圆领的灰色衬衫,据说是南方正在流行的款式。我穿上它,在镜子前左顾右盼,心里美滋滋的。  下一个月我正好去上海开会,觉得应该还她一个情吧,便破天荒地去逛了商场。我一眼便看中了模特身上穿的那套橙色的蕾丝内衣,竟毫不犹豫地掏钱买了下来。拿到手皇发觉不对,内衣是能随便送人的吗?  回去后我犹豫再三。还是把内衣送给了她 (当然是没人的时候)。她高兴地拆开包装,看了一眼,脸微微有些红,但并没有退给我,而是不动声色地把它塞进了桌肚。  我们一起度过了一个狂热的夏季   2005年7月,恩施分公司开业,我们公司是其股东之一。困此邀请我作为代表前去剪彩。恰巧林芳所在的销售部给这家公司发了不少的货,派来押货、收款的人正是林芳。异地意外相逢,我们都又惊又喜。  那晚林芳和我住的房问同层。来祝贺的客人大都是本地的,不需要住宾馆。少数外地的客人也都因有牌瘾,被东道主热情地留下“尽兴”,只有我和林芳早早地回了宾馆。  我像被一根无形的绳索牵住了似的,不由自主地敲响了她的房门。一路疲惫,谈着谈着,她已经半躺在床上了,然而我仍不愿走开,坐在床边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高谈阔论。其实那晚我到底谈了些什么,我自己也不清楚。我的大部分注意力都定格在她那丰满的身体上,随着她那件曲线毕露的T恤衫而一起一伏。  后来在我最终下定决心说了告辞后,却突然一转身回头拥住了她。她挣扎了一下,就无声无息了。  她不是处女,这多少减轻了我一些内疚。她也没有哭,反而在我说“对不起”时,她安慰似地拍拍我的手说,“算了,你不是强奸犯,我也不会去告你,我都这么大了,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回到公司,我们都很理智地装作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但私下里都把对方当作了值得信赖的人。她在销售部,最能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时遇到客户需要的货我们公司又没有时,就悄悄地打个电话给我。我干这一行的时间长,老朋友多,便介绍几个让她去调货,私下把这笔生意给做了(并不违背公司纪律)。但她每次都坚持提部分成给我,一副“亲兄弟明算帐”的样子。她说她和我之间的私人交往纯属感情上的事,不是交换条件,所以她决不能让我白帮忙。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吃饭玩乐买礼物是花了我一点钱,但是可以这么说,她帮我赚的钱更多。  她独自租住着一套一室一厅带厨卫的房子。有时是我上班时对她说句别人听起来没什么只有我俩才听得懂的暗语,有时是她觉得累了,打电话给我,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狂热的夏季。  我常常在她那儿下厨,尽管我有一手好厨艺,但在家却从不沾油烟。我觉得男人下厨必须有兴趣,而只有她才能激起我心甘情愿地为她烧一桌好菜的兴趣。我们常常用透明的高脚玻璃杯喝酒,然后在缠绵悱恻的乐曲声中相拥而舞,常常是跳着跳着,就一起倒在她那宽大的席梦思床上。  偶尔,我们还会略化一下妆,各自换一件从不在公司里穿的衣服,分别去远离公司的电影院里“接头”。这样的“地下”活动,让我感到又惊险又有几分说不出的刺激。  “烟消云散”之后   在我们相好的最初一两个月里,她从未说过一句要我负责或要我离婚之类的话。我们都回避着不谈我的家庭,无论多晚我要回家她也从无怨言。她这么体谅我反倒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歉疚。  然而,林芳带走了我所有的激情,我经不起调查的借口也骗不了妻子,她开始暗中对我进行了“侦查”、跟踪。我得承认在这方面,女人都是天生的大侦探,不久她就肯定我已有了婚外情,于是每天在家里对我逼供,还扬言要去找公司总经理,弄得我苦不堪言。  林芳也不小了,事实上,像她这么好强的人,又怎么可能永远站在人后呢?她说喜欢我是喜欢我那一份成熟男人的体贴和殷勤,说真的,林芳愿意嫁给几乎可以做她父亲的我,是我的福气,但是,我们现在是“匹配”的,十年以后呢?我不敢保证自己会变得更加“成熟”。而更加成功后的林芳那时还会瞧得起我吗?另外,我非常爱我的儿子,林芳虽是事业上的强者却是生活上的弱者,她生活上都要我来照顾,又怎么能当好我儿子的继母呢!  但林芳终于“摊牌”了,她很干脆地约了我妻子去茶楼“谈判”,她以为生活中的女人都跟电影里一样冷静。结果事情一摊开我妻子就火了,暴跳如雷,当即揪住她的衣领,对她破口大骂,引来无数人围观,最后在保安的帮助下,林芳才狼狈脱身。  妻子马上把这事捅到了公司。按我们公司的惯例,出了这样的事,要么她走,要么我走。  林芳说除非我马上离了婚娶她,否则她确无颜面在公司呆下去了。问我到底是什么态度,我支支吾吾答不出来。她鄙夷地扫了我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几天后我去她的住处找她,她搬了家:打她的手机,她也不回。  半月后我才得知她并没有离开这座城市,她加入了我们的一个同行公司,也是和我们一直激烈竞争着的一个公司。她利用她原来的一些关系,把我们公司的客户挖去了许多,而这些业绩:又奠定了她在新公司的地位,所以她很快就升任为经理。   不用说由于她的事,我在公司里的口碑一落千丈,最难受的是我们仍是同行,出其不意就会碰面,每次她见了我必定“针锋相对”,弄得我下不来台。   我倒不怪她,我知道她就是这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不爱就恨。我的懦弱我的自私让她没法不恨我。她是坚强的人,她选择了一种强者的姿态来蔑视我,她已经证明了没有我,她照样可以活得很好,而且更好!  我几乎想要退休了,这样就可以不再见她,不再与她“交锋”。她年轻又有活力,我自愧不如。但儿子读书还需要钱,我还得挣钱养家。  而我的回归并没有使我的妻子感到满意,这以后要是有什么事有悖于她,她必将林芳的名字扯出来,将我们的事提上千遍万遍。快乐没有了,亲情消散了,情人成了敌人,妻子成了监官,生命于我,仿佛只剩下了赎罪的心。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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