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新参保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是刚成立的新公司,现需替员工办理社保与住房公积金,请问在哪里办理了,办理需要什么资料了?_百度知道
公司是刚成立的新公司,现需替员工办理社保与住房公积金,请问在哪里办理了,办理需要什么资料了?
办理时有什么不同的吗公司地址:成都市蜀汉路
公司有部分员工是以前买过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有部分是没买过的?请各位帮帮忙,正在学习中。希望全面一点的资料,本人属菜鸟级别
社保局会给个开户单给你,不管是新增的还是原来已经开了户的,以后办立即,提前一个月告知,没拿工资前首先你要到你所在区的社保局单位开户窗口给你单位开户,在办理新的。否则不予办理,按上面的提示准备资料,你要都收集起来,要记好第四,只要新增就可以了,要离职的,没交过的人,开了户有个单位编号,方可开户其实,掉了的补办,所有表格盖章,复印件不同区有不同的办法,改你倒霉,报社保卡号,都需要身份证原件,年审过了,直接在花名册新增就行了第三、最后就是新增,不然你公司就要多交一个月钱,别的单位基本上是不会将保留户头,注意一定要填单位编号,自己去转为个人户头,有个区要求你先做单位的劳动年审,要求在原来单位办过了,社保卡统一办理,免得跑几次,一般离职就停了单月,不然就要免费给别个交钱,你要好准备,以前有的,如果在对方拿了工资,可以从工资中扣全款、,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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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交过的 办理重新就业手续(目前社保是中断状态,就是说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或被原单位除名等)或者调动手续(目前社保仍在原单位,未办理除名手续)没交过的需要办理招工手续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就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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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点昇企业管理
关键词: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基数核定,录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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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社保开户,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录用登记,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工伤保险,申请失业金
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
1、昆明地区户口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云南省内市外城镇户口到户口所在地或昆明市人才市场或云南省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云南省内市外农村户口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在昆明居住地社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在去公司注册地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4、云南省外户口先到昆明居住地社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在去公司注册地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5、军人除了证外,还需到公司注册地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6、应届毕业生凭报道证办理,不需要再办理其他证书。
二、办理新员工录用登记和劳动合同登记;
1、到人才市场购买劳动合同书;
2、填写劳动合同书,每人一式三份;填写新员工录用登记表,每人一份;填写新员工录用名册,每人二份;填写劳动合同登记表,每人二份;
3、到公司注册地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局办量新员工录用登记业务;
三、办理劳动合同登记;
1、带到办理新员工录用登记的所有资料;
2、做二份劳动合同登记表;
3、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合同登记;
备注:所需表格到人社局拷贝,有的区是录用登记和劳动合同登记在一处办理。
四、社保开户
1、先到区的社会保险局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开户,所需材料: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2015年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新增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开户申请书一式二份;批量新参保格式表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登记表复印件,公章;
2、养老保险开户完成后,在去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失业保险开户,所需材料: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础信息表一式两份;失业保险费核定申请承诺书一式两份;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个人基本信息表一份;工资表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登记表复印件,公章;
3、去医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开户,所需材料:参保申请书一式二份;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明细表一式两份;单位数据导出电子盘一份;个人信息数据导出电子盘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登记表复印件,公章;
备注:后二者险种办理开户手续不分先后顺序;
4、到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所需材料:1、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一式三份;2、公司营业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明细表一式三份;7、员工上月工资表一份;8、营业执照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办理地址:宝善街华尔贝大夏4楼公保金缴存室。
在公积金缴存室办好登记,盖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管理总的缴存专用章后,到相应的银行办理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二份(管理中心盖过章),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明细表二份,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回单二份(管理中心盖过章);2、公司营业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相关表格在昆明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五、到地税局签订三方协议,委托扣款缴费业务;
六、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七、到注册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劳动执法年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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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证已通过 企业认证已通过 手机认证已通过 微信认证已通过 邮箱认证已通过> 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哪些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哪些资料?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时间:众所周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相对于商业贷款买房划算很多。但是不是人人可以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一定资料才可以。那么在广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呢?
【问】:我要买房子了,想请问一下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答】:您好,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需提取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2.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
3.收入证明、供楼账户;
4.《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
5.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问】:本人要结婚了,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婚房,贷款资料都准备差不多,但是还没有收入证明,可以吗?
【答】:您好,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定需要收入证明的。
【问】:我是湖南人,在广州上班,现在想在广州买房定居下来,请问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答】:您好,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你需要准备好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收入证明、供楼账户;《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哪些资料?”由广州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广州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推荐最新问题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引
发布日期:09:05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引
为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制定本服务指引。
一、缴存服务
(一)单位开户: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
办理场所: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或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设立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如编委文件、行政事业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验证原件;
2.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职工工资表;
4.《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明细表》一式三联。
注:本年度成立的单位提供开户当月工资表;本年度以前已成立但未交公积金的单位提供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表,如果属财政拨款的单位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审核表》。
办理流程:缴存单位提供要件→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新录用职工应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纳公积金,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办理人员新增手续。
办理场所: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或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户回单》(一式二联);
3.《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明细表》(一式二联);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或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场所: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或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二联);
2.变更内容对应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二联)。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改制、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或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被撤销、改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破产的单位,提供法院的裁定文件;
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一式二联)。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五)个人账户转移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转出单位所在的银行缴存网点或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
办理要件:
1.与转移原因对应资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工作调动文件(调令)];
2.《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转移申请表》(一式三联);
3.职工本人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转出地银行缴存网点或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的转入证明→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的提取业务窗口办理(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1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2个工作日。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职工调离缴存单位,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场所:银行缴存网点或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
办理要件:
办理单位公积金封存的:
1.单位停发工资的证明、文件;
2.《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汇总表》。
办理单位公积金启封的:
1.启封当月被封存人员工资表;
2.《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汇总表》(一式二联)。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银行缴存网点或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按月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银行缴存网点或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
办理要件:
公积金汇缴:
1.汇缴登记:
(1)《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汇总表》(一式二联);
(2)现金、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
2.缴存入账:
(1)《缴存进账单》(一式五联);
(2)资金收妥凭证。
公积金补缴:
1.《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清册》;
2.付款票据(进账单等)。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汇(补)缴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入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场所:银行缴存网点或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
办理要件:
1.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审核表》);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明细表》(纸质一式二联,电子版一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经营亏损,缴存比例不能执行到5%的困难单位,近三年发生严重亏损或者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单位,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经管委会批准或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银行缴存网点或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
办理要件:
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低于基准比例(5%以下)的: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表》;
2.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或者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单位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办理公积金缓缴的:
1.包括近三年经营状况、财务亏损情况、缓缴等内容的书面申请;
2.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或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3.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单位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十)公积金托管
&& &公积金托管是由于单位撤销、改制、破产、解散等原因,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男职工年龄未满50周岁、女职工年龄未满45周岁的情况下,由单位经办人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公积金托管。
办理场所: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
办理要件: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2.被托管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职工托管封存表》(一式三联)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办理公积金托管。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缴存业务流程图
申请人登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了解昆明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及下载相应表格
二、提取服务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的;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应征入伍的;
(八)无房职工家庭租房居住,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的;
(九)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
办理场所: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
办理要件: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相应提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账户或存折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纸)。
购买新房在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一次性付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一次性付款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按揭付款的,首次按支付首付款提取时,不超过首付款总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二)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有贷款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房款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
房价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自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二)可提取人:建房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土地使用证》或《临时土地使用证》或《准建证》、《城乡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协议)、购买建材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房款总额(以百元为单位)。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自批准建盖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一次。
&翻建、扩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未纳入国家规划管理范围的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颁发的许可文件)、施工合同(协议)、购买建材的发票。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职工大修自住住房,且五年内没有以大修该套住房为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二)可提取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市)区以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大修施工协议、购买建材的发票;
2.本人或配偶的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土地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的,可以提供本人或配偶的临时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审批表。
3.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大修住房的实际工程造价。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大修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
分期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实际付款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自付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
购买单位建盖的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单位建盖的保障性住房的。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建房协议以及购建房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每次提取额不超过当期交付房款的金额,累计提取的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
(六)提取次数:交款当年可提取一次。
注:职工单位建盖保障性住房的,先由单位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规划、用地、建设许可证、批准建设的批文以及购房职工名单等资料备案。
购买回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旧城改造中签有回迁协议的职工,如新旧住房有差价,需要职工另外出资补交回迁房房款的。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回迁协议、交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补交的房价差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
(六)提取次数:交款当年可提取一次。
偿还商品房(二手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且已办理购房贷款并在还款期间内的;
2.在还款期间内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在提前还款年度内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二)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经过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并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正常还贷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
(六)提取次数:还贷期间内每年提取一次。
已经提前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职工办有住房贷款,从提前还款(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之日起一年以内,在累计提取不超过房价时,可以提取提前还款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前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只验证原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在累计提取不超过房价时,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内的提前还款金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
(六)提取次数:自提前还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提取条件
1.申请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缴存账户上的余额不小于5000元;提前部分还款后,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不小于5000元。
2.申请全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贷款余额本息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身份证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只验证原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不超过房价。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 直接转账冲减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六)提取次数:每年一次。
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
(一)扣划条件
1.职工购房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与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
2.如本人缴存账户余额不够每月扣划的,则需要扣划配偶缴存账户;仍然不够扣划的,还需增加一个储蓄账户进行扣划。
3.中心根据协议在每月还款日由系统自动按其提供的账户依次进行扣划。
4.扣划后中心系统将短信通知本人。
(二)可扣划账户的职工: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三)扣划额度:每月还贷金额。
(四)扣划方式:转账扣划,直接转账冲减每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五)扣划次数:每月一次。
租房居住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租房提取额度
1.职工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职工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包括租住商品房、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农村住房等房源,本人及配偶因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渡区、呈贡区租房的,月租金按不超过2000元计算;在其他县区租房的,月租金按不超过1000元计算。每年租房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本人及配偶当年缴存额。
(三)租房提取所需资料
1.公共资料:单位提取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或存折。
2.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还应提供租金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或租房协议);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包括租住商品房、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农村住房等房源),还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
3.在昆明市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各管理机构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到昆明市所属的其他县区租房居住;或者在昆明市所属的其他县区管理部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到昆明市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在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按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在租房当地有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租房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申请人提供在所租房屋当地工作的工作证明时,如果属于分支机构的,可以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来证明;如属派驻机构(或网点)的,可以提供总部人事部门证明或相关文件证明;铁路、石油行业的职工,根据实际租房情况,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审核→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结。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贷款服务
(一)贷款办理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各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营业大厅的贷款业务专区。
办理要件:
管理中心贷款前台柜员(管理中心贷款前台柜员由受托银行派驻公积金中心的人员构成)受理、审查并与借款人面谈,审查通过后指导借款人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材料部分:
1.借款人及配偶合法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婚姻关系证明(未婚由本人出具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件、丧偶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并都需提供个人婚姻关系声明。)
3.夫妻双方个人收入证明;
(1)所在单位出具,须加盖单位行政综合部门或后勤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公章;
(2)个体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经审查后认定;
(3)有房租收入的应提供所租赁房屋产权证、经公证或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属于农业人口的按上一年度当地农业人口人均收入计算。
4.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证明(由单位提供单位公积金缴存账号、个人账号及身份证号。经管理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6.贷款抵(质)押相关材料:
(1)提供抵押的,需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人(含共有人)合法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同意抵押书面有效承诺;抵押物评估报告;
(2)提供质押的,需提供管理中心指定银行的存单及质押人合法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其他材料部分:
1.购买商品房(一手房),并与管理中心签订过《按揭合作协议》的提供:
(1)《商品房购销合同》(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原件);
&&& (2)交款的发票、收据或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其中:首套房建筑面积90㎡以下(含90㎡)总房价20%,90㎡以上总房价30%以上付款依据)。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1)二手房买卖合同(经过公证的);
(2)不低于总房价30%的首付证明;
(3)过户收件收据;
(4)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
(5)担保公司价值认定书。
3.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
(1)在昆明市规划范围和县区政府规划范围建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在昆明市规划范围和县区政府规划范围建房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建筑规划许可证》、《开工批准意见书》;
(2)《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和《工程预算书》(应符合当地、当时自建自住房一般投资标准);
(3)20%以上建房资金存款证明或完成自建、翻建自住住房投资总额的20%的证明;
(4)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
(1)县(市)区以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翻建、大修的文件;
(2)《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和《工程预算书》(应符合当地、当时自建自住房一般投资标准);
(3)20%以上建房资金存款证明或完成大修自住住房投资总额的20%的证明;
(4)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
5.已贷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转贷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
(1)原《商品房购销合同》;
(2)原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
(3)原借款合同及公证书;
(4)原还款存折或银行卡;
(5)原抵(质)押物凭证。
6.担保手续按担保公司要求办理。
办理流程:
一手房:借款人备齐申贷材料→分中心、管理部贷款专区受理及初审→贷款资料录入及审批→权证移交及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发放
二手房:借款人资格认定→贷前预审及交易标的物价值认定→贷款申请受理及初审→贷款资料录入及审批→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发放
商转公:借款人资格认定→贷款申请受理及初审→贷款资料录入及审批→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发放
办理时限:申请贷款材料齐全情况下 10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多次提前偿还贷款或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事先告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根据约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办理场所:各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营业大厅的贷款业务专区或主办行营业柜台。
注:目前各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业务大厅的贷款业务专区不能办理现金业务,只能办理用公积金提前还贷业务,需要用现金还款的贷款人只能到主办行营业柜台办理。
办理要件:还款存折或银行卡、借款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要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结清手续&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还款手续
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四、信息查询
查询渠道: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大厅柜台和各委托银行主办行柜台;客户服务热线:96128;政务查询专线、业务咨询电话:9,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
查询内容:缴存单位和职工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提取、贷款明细。
查询所需要件:
1.柜台查询:职工应出示身份证明,提供个人公积金账号和单位账号;单位经办人员应出示住房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等证件。
2.网站查询:登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选择所需要查询的项目,输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码查询。
查询时限:通过柜台、网络申请查询的,当场办结。
五、政策咨询
咨询渠道: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大厅柜台;客户服务热线:96128;政务查询专线、业务咨询电话:9、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市务务热线:、务短信柜台及委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网:。
答复时限:营业大厅和电话咨询当即答复,疑难问题或网上回复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
六、投诉建议
投诉渠道: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大厅都设有意见箱;市中心投诉电话:9、市长热线:12345、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市务务热线:、务短信柜台及委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网:主任信箱。
反馈时限:管理中心收到投诉后,在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沟通了解情况,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七、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业务机构及服务窗口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联系电话:5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楼、四楼
联系电话:8(缴存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北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领域时代1088号中国银行二楼
联系电话:0&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南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楼
联系电话:6&& 190396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七楼
联系电话:0&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西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3&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宁管理部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7-8号商铺
联系电话:8&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呈贡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二楼
联系电话:8&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宁管理部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联系电话:7&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良管理部
地址:宜良县汇东西路与温泉路交叉口鑫海国际23-25号商铺
联系电话:0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林管理部
地址:石林县行政中心后大门对面上海新天地8栋
联系电话:8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民管理部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54号
联系电话:7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劝管理部
地址: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联系电话:3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嵩明管理部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路口忠恒印苑小区11幢2单元2号
联系电话:7(缴存、提取业务)(贷款业务)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寻甸管理部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
联系电话:9&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倘甸工业园区办事处
地址:寻甸县倘甸镇农业银行一楼
联系电话:8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川管理部
地址: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幢401室
联系电话:4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油管理部
石油管理部支取业务范围: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油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
地址: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09号
联系电话:5
八、服务大厅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备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项目均不收费。其他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收费项目按照收费单位公布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办理。
版权所有: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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