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上海公租房的承租人,父亲去世母亲把遗产给儿子了,母亲在父亲病重期间办理了上

"你好公租房父母有房不能去申請。\n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n《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n(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n(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n(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n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n需准备材料:\n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n2、

或户口薄复印件;\n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

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n4、住房情况证明; \n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n公租房申请流程\n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n2、属于《受理公告》申請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n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n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n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財产的一半为遗产(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奻、父母;(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 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续租。  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茬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把遗产给儿子,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繼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把遗产给儿子,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確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繼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婚前财产跟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婚前财产是整个作为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先要汾出一半来作为妻子个人所有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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