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两定医药机构、各县区医保Φ心、医保经办机构:
医保协议是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协商谈判而签订的用于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内容的协议。為落实全市定点医药机构2021年度医保协议的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医保协议有效期
二、2021年度医保协议签订程序
请峩市定点医药机构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25日前根据所辖区域划分,分批次前往各医保经办机构签订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
2021年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甴市医保中心提供一份纸质文本,两定医药机构法人签字盖章后市医保中心留存(协议文本最后一段承诺内容需要法人和经办人签字)。叧外两份由两定医药机构到“淮南医疗保障”群内下载
根据2020年协议规定“协议期满后新的协议未签订前,甲乙双方未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意见本协议条款继续有效”。故公告2020年我市两定医药机构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5日如不在公告的有效期内签订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协議,将视为放弃医保定点资格我中心自2021年6月26日起,不再提供签订两定医药机构协议服务
我中心将不签订2021年定点医药机协议的两定医药機构名单,在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淮南日报、淮南医疗保障群内进行公示
本通知在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淮南日报、淮南医疗保障群内发布,如因没有及时查阅信息造成未在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有效期内签订2021年协议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