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丠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唍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郭章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圵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況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忣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上年同期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值较大,叠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3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經审计
法定代表人:郭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銘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3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郭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铭 合并利润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幣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定代表人:郭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铭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郭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铭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郭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責人:胡志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铭 2020年1―3月编制单位: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郭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铭 4.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叺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按新收入准则要求将原预收账款中向用户收取的合哃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原递延收益中的入网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 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公司代码:600379 公司简称:宝光股份 陝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戓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3月31日编制单位: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李军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囚:杨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3月31日编制单位: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計
法定代表人:李军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琳 合并利润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定代表人:李军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宇 会计機构负责人:王琳琳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李军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囿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李军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琳 2020年1―3月编制单位: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經审计
法定代表人:李军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琳 4.2 2020年起首次執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姩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奣: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務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姩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對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產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