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答辩ppt论文答辩通过后修改专家还会审核吗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夏季会议预期将在2015年6月召开。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学术不端检测、评审、答辩工作事项时间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 1.答辩资格网上申请
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4月13日至4月16日24:00前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填写并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经本人签名和导师同意签名后于4月17日以班级为单位交机械楼B803。
网上申请流程:
、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
、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
&&& 2.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该项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填写《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把填写好的《硕士(博士)发给各班长,班长汇总后于4月17日前发到shenyanfei@。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汇款凭证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或签名。(证明材料允许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前一周进行补充)。
③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月日前与《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一起交到机械楼。
&&& 3.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申请答辩
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尚未达到规定要求,也允许申请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论文评审,但其学位论文答辩必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答辩申请表》、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属于该类情况的博士研究生,其答辩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委员会由研究生院聘任。答辩通过后可申请毕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后进行。
&二、论文形式审查
1.&&论文形式审查原则上由导师全权负责完成,学院只安排对部分学位论文以抽查形式进行形式审查。
2.&&在论文送审前学院督导组组织对论文进行抽查。被抽查到的论文于4月20日提交论文纸质稿一份,督导组于月21日前反馈审查意见或建议。被抽查到的论文名单学院另行通知。
3.&&若盲评专家评阅结果或督导组老师检查结果指出论文形式上存在多处严重问题,则下一年度该研究生所在学位点招生小组有权酌情减少该生导师的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人数。
4.学院将对论文形式存在上述严重问题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导师实行院内通报制。
三、论文检测与评阅
本次学位论文全部盲评,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该系统4月18后开通),盲评学位论文电子稿提交时间是2015年4月18日~4月22日。盲评论文要求:()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和取得成果&栏中,所列&录用和发表的论文&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同样地,所列&申请和获得专利&及&各类成果奖励&;只要列举有关专利、科技奖励等成果的名称,专利申请号或成果登记号,个人署名排序即可;(3)删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致谢&栏中的姓名等相关内容。
操作流程如下:
1. 研究生核对信息:研究生在上传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前必须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网址:)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务必仔细核对,以免影响论文的流转和评分标准的划定),待学院审核后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一致。
. 2015年4月18日~4月22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部分)》。
. 4月22日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部分)》。
.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匿名检测: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一般情况下上传论文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和匿名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校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导师,由导师退回给学生重新处理,学生处理完后重新上传给导师,导师再次上传到学院。
&& 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 (一)通过
&&&&&&&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 (二)不通过
&&& 1).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在20%和50%之间,或段复制比在30%和6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查重申请表》,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论文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 2).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大于50%,或段复制比大于6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复检
.博士学位论文在提交论文电子稿的同时,要求提交评审费内支2000(培养经费本)。
6.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可同时上网查阅,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5月上、中旬。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
&&& 论文答辩务必按照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答辩时间将安排在月下旬进行,学位点负责人和有关导师要做好答辩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参照《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答辩工作规范》,答辩秘书请于答辩前一周填写《学位论文公开答辩安排汇总表》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并发给学位点负责人同时发到邮箱,学院审核后上交到研究生院,以备院、校研究生督导组检查。
&在确定答辩日期后,要求答辩秘书提前通知学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准备材料(含学位论文~份,要求每个答辩委员各一份,网上下载并打印答辩记录)等注意事项,并提前两天张贴答辩小组海报,提前到机械楼领取盖过学院公章的表决表。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补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硕士学位论文方可定稿。
&具体答辩事宜见5月份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人堂】
&&&&&&&&&&&&&&&&
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4、日前,学院提交培养资格审查合格硕士研究生名单。二、学位论文评审1、2015年12月中旬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学位论文送审申请,各学院对本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审填写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要求日前完成学位论文评审审批手续。如申请延期送审和答辩,需在日前完成相关手续。2、校抽评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由学位办组织,邀请毕业硕士研究生代表和学院教务秘书代表现场操作和监督,通过电子摇号产生,名单将于2015年12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12月30日前报送抽查学位论文材料;如不能及时报送材料,必须延期到正常毕业之日后半年以上时间方能论文送审和答辩。学院抽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组织安排。3、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安排在日前进行。4、学位论文评审安排在日至日之间进行。三、学位论文答辩1、校抽查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办组织,届时也将邀请毕业硕士研究生代表和学院教务秘书代表现场操作和监督,抽查答辩名单于2015年3月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学院组织抽查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组织安排。2、各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3、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日至3月27日之间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学科统一组织,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答辩的需要提前提出申请。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材料报送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安排在日前进行。2、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内容、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组织推荐。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日前安排会议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4、各学院报送授予学位表决票及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日前。五、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抽查重点1、新增硕士专业毕业的研究生。2、新上岗导师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3、以往出问题较多的学院、学科、导师。4、指导研究生数较多的导师。5、跨一级学科及跨三个二级学科招生的导师。6、近3年内申请学位论文不上传互联网的导师。7、2015年审核暂停招生资格的导师。1、研究生培养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审核等有关管理环节要求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系统已将研究生培养、缴费等信息进行了绑定。申请人须在系统上通过培养资格审核及缴费审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程序,请相关学院严格把关。2、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院的全部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撰写规范的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的答辩。3、对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时完成其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按学校规定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最长时间(含休学)为2年,不超过4.5学年(从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最后日期止)。4、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授予硕士学位的要求,但满足其它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毕业离校,并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学位办办理保留学位授予资格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满足要求后,再受理其学位申请。请各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附件:2016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2016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培养资格审核课程成绩、开题报告等 11月29日前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培养处提交培养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12月7日前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重合度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论文正文部分(引言至结论)。上传的检测论文文件名按以下格式命名,有助于提取作者姓名。格式: \"学号_作者_论文题目_专业_导师\"或者\"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1月15日前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学位论文评审论文送审2份,评阅人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3月18日前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或非本学院专家,成员是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知名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3月27日前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学位办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材料按学校相关规定整理答辩完3天内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3月29日前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批学位、初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3月30日前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1、授予学位表决票2、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情况统计表3、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4月1日前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毕业资格审核信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毕业资格审查,答辩结果由学院教务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打印“毕业资格审核表”,核实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教务员签字,学院盖章统一提交。4月1日前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授予信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并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4月1日前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硕士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3本(图书馆、档案馆和学院资料室各1本),同时分别向研究生院、图书馆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格式),上传研究生院电子版学位论文按学号_作者姓名命名。4月6日前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专家评审会评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4月7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4月10日前Copyright (C)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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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申请硕士学位与答辩流程(2015年修改)
编辑:cj 日期: 10:10
请仔细阅读:
一、申请答辩条件:
1、完成开题报告、文献阅读、中期考核、读书报告等必修环节;
2、学分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3、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
&&& 科研成果最低要求(必须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且浙大为第一单位):
&&& 1)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办理毕业论文答辩时,需交已发表论文至少1篇。下列情况发表的论文视为有效:
①SCI、EI、核心收录源期刊上发表论文;
②工学部规定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目录详见:);
③正式出版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
如有发表在①或②上的论文有接收函,可等同于论文发表;而发表在③上的论文,接收函无效。
&&& 2)专业学位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① 至少有1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期刊刊源包括SCI、EI 收录刊源、核心期刊、工学部研究生教育补充期刊、SCI 或EI 收录刊源增刊、学术会议论文集(含论文集光盘)或其他正式出版期刊。
&&& ② 授权或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 项,申请人在专利发明人名单中的排名需位列第一(全部正式在编教师除外);
&&& ③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工程设计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1 项,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或标准格式完成,并由相关有资格审定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认定后方能承认;
4、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导师审核。
二、申请前准备:
1.请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 1)&培养&模块
&&&确认&个人学习计划&满足培养方案要求,核对学习计划中的课程是否与修读课程完全一致(请将没有修读的课都从学习计划中退选),提交个人学习计划,请导师完成审核。
&&& &培养过程&模块中录入相关信息
确认培养过程模块中各个环节的信息都录入完全(提交后请导师审核)
△&读书报告&:上传读书报告4篇
△&开题报告&中录入相关内容:(参加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
△&预答辩&中录入相关内容(不能空白,请将信息填上);
&&& 2)&科研&模块录入相关信息
准确录入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所有公开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成果。
&&& 3)&学位&模块中录入相关内容(此信息为&系统&后续打印&评阅书、学位申请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提供数据和文字),务必核对无误后提交:
△上报信息录入(注:我系所有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并在网上仔细核对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籍贯等重要的个人信息(英文姓名请按系统提示的规范填写。如有错误请立即更改,以免影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信息)。
△提交学位论文(请提交双向隐名论文,此时提交的学位论文即为后续论文评阅的版本,请保证论文质量,上传后请导师进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确认);
双向隐名论文要求:论文中不能出现任何作者和导师的信息,论文最后不需要作者简介和致谢,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写为:第*作者.期刊,年份.例如:第一作者.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
2、确认完成毕业照信息采集。
&&&& 自2010年起,凡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完成毕业照信息采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校对工作,否则将不能毕业。
未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照信息采集的同学,请自行到新华社浙江分社联系补拍。联系电话: 61。
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相关信息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请参加补拍的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接收纸质及电子版照片,然后转交学院研究生科(只有经新华社压缩处理过的照片才可用于相关证书),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学籍办glc@。
3、有贷款的同学,请先去银行确认还款信息,将还款确认书交学院研究生科。未进行还款处理的将不能打印毕业证书。
三、答辩资格确认&
1、将以下材料按具体通知时间交到曹楼319审核:
1)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要带编辑部录用证明的原件,SCI需同时提供搜索页面和影响因子页面);
2)《浙江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需有导师签字(系统中下载);
3) 审核通过后,发放论文封面(10张,论文封面学院统一制作)。
2、填写信息表(),并发送到邮箱
四、论文送审
1、论文打印前请先仔细阅读,
2、学位论文送审。
1)校内送审2份(1份明审、1份盲审,由学院统一安排送审)。
2)外校送审1份。送审成员为校外专家1人,评阅意见通过网络送审系统提交。请自行联系好评阅专家后告知学院,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给评阅专家发送评阅地址。如专家需纸质论文,请自行邮寄,随论文附聘书和评阅标准(打包资料中下载)。
3、评阅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
4、评阅酬金200元/本。外校送审的评阅酬金请自行与专家联系送达。
五、论文答辩
1、由学院统一安排答辩时间(届时关注学院通知)。
2、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学位&模块中录入论文答辩准备信息。&&&&&
3、答辩时所需带上材料:
&&&& 1)论文评阅书3份 (学院统一打印后交答辩秘书)
&&&& 2)学位申请书2份(系统中打印)
&&&& 3)答辩记录表1份(系统中打印)
&&&& 4)答辩表决票(需事先到系办321房间盖章)
&&&&&&& 表决票中:同意画&○&,不同意画&&&,画&&&为废票)。
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并经认真校核后提交。
&&&& (&管理人员&处登录输入答辩结果,帐号为:26ms01;密码为:26ms01,答辩记录员应填为答辩秘书)
5、答辩结束后递交材料清单:
&&&& (1)独创性声明1份
&&&& (2)论文评阅书3份
&&&& (3)学位申请书2份
&&&& (4)答辩记录表1份
&&&& (5)答辩表决票(盖章有效)
&&&& (6)毕业生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除签名外可打字)
&&&& (7)学位论文3本 (其中2本交学院,另1本办离校手续时交图书馆。请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要求打印,注意将中英文版本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姓名、职称、单位填写完整,只需作者和导师签名)
&&&& (8)塑封论文1本(交学院,要求同上)
&&&& (9)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1份
&&&& (10)体检表1份(校医院体检中心领取)
&&&&& 所有上交材料中需手写部分必须用钢笔书写,按要求贴上照片。
▲ 论文答辩酬金标准:
答辩委员酬金:100-200元/人;
记录员酬金:50-60元/人。
四、离校手续
1、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再一次上传论文(终稿)并请导师再次确认。学科会后可上传,一般20号左右;
2、网上电子离校手续网址为:,或浙大通行证登录后选择电子离校单申请。其中图书馆事宜请参见。
杨倩老师(319房间)办理&系党委和系团委&,陈洁老师(319房间)办理&学院资料室&等有关手续,&学院研究生科&将在其他所有办理完毕半小时后自动&通过&。
五、领取证书
将离校单、学生证交研究生科陈洁老师,注销研究生证后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本人领取,不能代领)。定向和委培生的证书由学院统一寄往学生单位。
▲重要时间说明:(收到材料,系统中审核全部通过后资格确认才完成;否则,系统自动转为下一批申请学位,请务必提早准备)
2月10日前资格确认
3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3月30日授予学位
5月10 日前资格确认
6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6月30日授予学位
8月10日前资格确认
9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9月30日授予学位
11月10日前资格确认
12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12月30日授予学位
&注:遇寒暑假资格确认时间会有调整,请关注届时通知。
&&&&&&&&&&&&&&&&&&&&&&&&&&&&&&&&&& 材料学院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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