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佳易购 汪志三卖一千块平台需要扣除多少钱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志三等人集资诈骗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汪志三以集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餘11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


来源: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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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彤)今晚(10日)嘉興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志三及其团伙利用“中佳易购 汪志三”电子商务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公眾吸收巨额资金,涉嫌犯罪累计非法集资总额117亿余元。

10日警方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志三等1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移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报中称去年年底,嘉兴市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志三及其团伙利用“中佳易购 汪志三”电子商务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犯罪。今年2月1日警方组织精干力量成功抓获汪志三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了部分涉案资产

经查,2014年8月以来汪志三等人依托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中佳易购 汪志三”电子商务平台,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打着“消费返利”的幌孓,以“300天日均返还商户全额让利保证金、400-500天日均赠送会员对应商户让利保证金3倍消费积分”为诱饵采用开推介会、微信推广等方式大肆宣传,并通过发展区域代理商扩张诱骗、吸引商户加盟、蛊惑会员消费的手段推广。在运营过程中借新还旧,不断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保证金所吸收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加盟商户的保证金、积分消费货款、区域代理报酬以及公司运营成本、个人挥霍。累计非法集资总額117亿余元

今日,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依法对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志三等1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鉯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移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志三等人集资诈骗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汪志三以集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餘11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


来源: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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