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甬油宝要注意什么?

我叫曹文亚,了解坤博攒油宝是我听宁波广播电台104.7下班路推荐的,买了攒油宝之后坤博客服以攒油宝收益低,推荐我炒现货石油,高收益低风险,而且是银行第三方托管,还有老师喊单,还截图给我看他们盈利客户的照片。我禁不住诱惑就在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甬商所)开户,帐号:。两个礼拜后的一个晚上我爆仓了,我的19.2w就这样没有了。
后来在3月18日晚上焦点访谈曝光了北油所,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都是骗局。
坤博没有告诉我这是一个虚拟交易,这个市场是一种风险极大的做市场“赌博”游戏,没有告诉我,他们说的炒原油没法实物交割,其实是在做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期货行为。宁波大宗以欺诈行为使自己产生错误的认识,以为是正规合法的投资。
其次,炒原油交易所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宁波大宗只有宁波政府的批文,他们靠这个批文忽悠投资者,进行投资。另外国发 〔2011〕 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 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规定,以下行为将被整顿: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本意见所称的“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 “持续挂牌交易”是指在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宁波大宗操作模式以保证金、T+0交易、可以买空卖空,交易软件中仅有报价,并无成交量显示均满足五条被整顿的活动特征,符合38号文整顿清理要求,该类交易应该被终止。另外宁波大宗还要收取一个延时费费用,也就是当天的交易必须在当天买入或者卖出,否则会收取千分之二的手续费,这个延时费促使投资者频繁交易。也就是说只要你做了交易,价格保持不变,只要你不卖,你的本金就在亏损。
另外,宁波大宗所说的资金以银行第三方托管,后经我去银行拉水单发现资金是直接转入宁波大宗对外账户里面的。我也跟建设银行电话客服核实建行E商贸通转账不属于银行第三方托管。
最后,宁波大宗通过欺诈行为,他们用银行第三方托管保证资金安全,分析师喊单等手段,把自己的钱通过内盘软件后台的操作,在软件上走个形式就合法占有了我的资金。从而使自己的财产收到损害。
我去派出所报案民警口出狂言给你立案就是和政府做对!!!
买坤博攒油宝是他们拉你炒原油的后备军,大家注意了!
不要在上当受骗了!!!!!

原标题:宁沪高速: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最终稿)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3 合并资产负债表 4 公司资产负债表 5 合并利润表 6 公司利润表 7 合并现金流量表 8 公司现金流量表 9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0 - 11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 - 13 财务报表附注 14 至 104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7)第 P01065 号 (第 1 页,共 3 页)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沪高速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宁沪高速公司 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宁 沪高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 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 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 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公路经营权 1、事项描述 于2016年12月31日,宁沪高速公司的公路经营权净值为人民币20,625,788,419元,2016年度公路经营权摊 销金额为人民币1,012,784,261元,宁沪高速公司公路经营权根据车流量法计提摊销,以当月实际车流量 占当月实际车流量和预计未来剩余交通流量之和的比例计算当月摊销金额。未来剩余交通流量是指宁沪 高速公司在未来剩余经营期限内总交通流量的预测,属于重大的会计估计。 因此,我们确定宁沪高速公司的公路经营权摊销的准确性和公路经营权的计价为关键审计事项。 -1- 审计报告- 续 德师报(审)字(17)第 P01065 号 (第 2 页,共 3 页)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2、审计应对 为应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关于宁沪高速公司从外部服务单位取得的实际车流量数据,利用内部计算机专家对生成该实际车流量数 据的模型进行校验; 检查宁沪高速公司在公路经营权摊销计算过程中所应用的实际车流量数据是否与宁沪高速公司从外部服 务单位取得的实际车流量数据一致; 对宁沪高速公司所聘请的进行交通流量预测的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估; 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交通流量预测报告中所使用的预测未来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的方法进行了解并通过 将过往年度的预测车流量和该期间实际车流量作比较来评价交通流量预测报告的可靠性; 对公路经营权摊销进行重新测算,验证财务报表中公路经营权摊销金额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宁沪高速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6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 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 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宁沪高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宁沪高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宁沪高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宁沪高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2- 审计报告- 续 德师报(审)字(17)第 P01065 号 (第 3 页,共 3 页)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 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 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 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 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 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宁沪高速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 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 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宁沪高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宁沪高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 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 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 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 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虞扬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步君 2017 年 3 月 24 日 -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4 页至第 104 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 -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利润表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 (十四)26 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 -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注册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范 围: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沪宁高速‖)、南京至连云港一级公路南京段(以下简称―宁连公路‖)及其他江 苏省境内公路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并发展公路沿线的客运和其他服务。 本公司分别于 1997 年 6 月及 2000 年 12 月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1,222,000,000 股及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 股‖)1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H 股及 A 股分别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的母公司与最终控股母公司均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交通控股‖)。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此外,本财务报表还包括按照 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之相关披露。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 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 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 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 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 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 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 14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持续经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 2,828,317,218 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与银行已签署授信合同尚未使用的授信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借款额度为人 民币 4,562,860,000 元,及本集团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但尚未发行的注册期限为一年以 上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额度为人民币 2,200,000,000 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通过以上信贷额度可以维持本 集团的继续经营,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主要经营业务为收费公路运营,故按高速公路行业经营特点确定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和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具体参见附注(三)10、14、17 和 21。本集团在运用 重要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四)。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除房地产行业以外,本集团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房地产行业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 12 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 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 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 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15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续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 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 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 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 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 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 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 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 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 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 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 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6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 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 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 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 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 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 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可供出售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本位 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 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9.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 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 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 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9.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 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暂无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 - 17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 续 9.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 出售;(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 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 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 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 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 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 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9.2.2.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 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 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 18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能够对该 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 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 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即于资产负债表日,若一项权益工具投资的 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 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 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 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 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 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 19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3. 金融资产减值 - 续 -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不予转回。 9.4. 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 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 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5.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 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 团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9.5.1.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5.2.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 值减直接归属的交易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 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 20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 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 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 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7.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 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 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8.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 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 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 应收款项 10.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 250 万元及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 标准 币 75 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以及预付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 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 备的计提方法 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10.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主要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员工的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 组合 1 应收通行费和应收关联方的款项,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除组合 1 之外的应收款项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 21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 应收款项 - 续 10.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续 10.2.1.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组合 2 2 2 10.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根据应收账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进行计提。 11. 存货 11.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用于维修及保养高速公路的材料物资、用于销售的油品、房地产开 发成本及房地产开发产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房地产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 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 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 前场所和使用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1.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房地产开发产品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其他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 确定其实际成本。 11.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 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 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 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 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11.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 22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12.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 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2.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 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 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2.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2.3.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 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 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2.3.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 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 23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2.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续 12.3.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 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 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 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 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 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 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2.4.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 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 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 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 损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房 屋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 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14.1. 确认条件 - 24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 25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4. 固定资产 - 续 14.1. 确认条件 - 续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 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 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4.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 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4.3.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改变则作为会 计估计变更处理。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 为固定资产。 16.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 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 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 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 26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 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 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27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高速公路经营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法摊销。当本集团有权利对公路使 用者收取费用(作为服务特许权中提供建造服务的对价),该权利作为无形资产,并以公允价值予以初始 确认。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按历史成本扣减摊销和减值准备后列示。该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按照交通流量 法计提,即特定年度实际交通流量与经营期间的预估总交通流量的比例计算年度摊销总额。当实际交通 流量与预估总交通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本集团将重新预估总交通流量并计提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22-30 0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 交通流量法 25-35 0 软件 直线法 5 0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0. 职工薪酬 20.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 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 28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0. 职工薪酬 - 续 20.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 续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 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 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 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1. 收入确认 21.1. 通行费收入 通行费收入指经营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于收取时确认收入。 21.2. 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劳务收入主要包括:公路配套服务收入及排障、广告业务等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 劳务收入于劳务已经提供,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收 入。 21.3.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1.4. 房地产开发收入 房地产开发的收入待相关物业手续已经办完并转移给客户时才能确认。预售款包含在预收账款中。 21.5.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 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9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 应收的金额计量。 - 30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2. 政府补助 - 续 22.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2.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环保补贴、节能减排补贴和稳岗补贴等,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3.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 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3.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 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 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 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 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 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 31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23.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 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 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 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4.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 租赁。 24.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4.1.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1.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 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 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 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 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 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 间予以确认。 -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公路经营权的摊销 公路经营权按车流量法摊销,以当月实际车流量占当月实际车流量和预计未来剩余交通流量之和的比例 计算当月摊销金额。 本集团管理层对于未来剩余经营期限内的交通总流量作出预测。 当实际交通流量与预测量出现较大差 异时,本集团管理层将对剩余收费期限的预测交通总流量的准确性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重新预 测,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交通流量应计提的摊销。 - 32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公路经营权的减值 在考虑公路经营权的减值问题时需对其可收回金额做出估计。 在对公路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时,管理层计算了公路的未来现金流量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该计算的关 键假设包括了预测交通流量增长率,公路收费标准,经营年限,维修成本、必要报酬率在内的因素。 在上述假设下,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公路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本集 团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集团将在有关迹象发生 的期间作出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 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并确认在转回发生期 间的合并利润表中。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 不确定性,因此没有全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已确认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参见附注(六)、18。 (五)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征收率) 一般计税方法 除按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外其他应税业务 17% 收入 6% 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 通行费收入 3% 不动产租赁及销售收入 5% 通行费收入 3% 排障清障及维修养护收入 5% 营业税 5% 餐饮收入 5% 不动产租赁及销售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税额 2%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超率累进税率 30%-6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其他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 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根据规定,本集团的通行费收入、公路配套收入中的餐饮收入、排障及维修养护收入、不动产租赁收入、不动产 销售收入等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适用增值税,其中: 通行费收入:目前经营的高速公路均为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的高速公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餐饮收入、排障及维修养护收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均按照 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租赁收入:所涉及的不动产取得日期均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销售收入:所涉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许可证开工日期均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选择适用简 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本集团上述业务适用营业税分别为 3%、5%、5%、5%和 5%。 - 33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人民币元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565,151 433,300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89,729,796 元,预售监管资金人民币 63,450,798 元(年初数:客户按揭贷款保证金人民币 4,054,665 元,预售监管资金人民币 30,305,704 元)。 其中,预售监管资金为根据中国部分地区(如苏州、句容、昆山等地)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预售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新开盘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证时须开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商品 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开发商须根据工程进度申请领用受监管资金,预售资金须优先用于工程建 设。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基金投资 17,349,959 22,458,653 黄金投资 15,862,758 13,428,398 合计 33,212,717 35,887,051 其他说明: 本集团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开放式基金投资和贵金属黄金投资,投资成本分别为人民币 9,999,400 元和 人民币 15,710,238 元,按年末市价计算其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7,349,959 元和人民币 15,862,758 元。 上述投资的年末市价及相关信息来源于相关基金和黄金关于其净值的公开资料。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人民币元 种类 年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6,116,460 1,722,313 (2) 年末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年末本集团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 年末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 34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人民币元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 83,206 元。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人民币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金额 坏账准备 总额的比例 (%)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联网 51,349,094 - 34 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23,911,038 - 16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杭公司‖) 10,353,827 - 7 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苏嘉杭 8,903,208 - 6 公司‖)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高速石油 7,683,155 - 5 公司‖) 合计 102,200,322 - 68 (5) 其他说明 本集团大部分的通行费及公路配套收入主要以现金收款的方式交易,其余销售主要以预收款的方式交 易。应收账款主要系由于路网间通行费拆分形成的应收其他公路公司的拆分款。 - 35 合计 16,851,683 100 14,498,363 1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数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人民币元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金额 总额的比例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6,582,999 39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346,135 8 赛多利斯工业称重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1,296,400 8 昆山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 续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人民币元 年末数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苏省宜兴市公路管理处 15,812,140 15,812,140 100 账龄超过 3 年,预计无法收回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组合 2 5,542,721 110,855 2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详见附注(三)10.2。 (2) 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 24,681 元。 本年转回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 7,612 元。 (3)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 人民币元 其他应收款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312 国道沪宁段拆除站点处置往来款 款项的性质 年末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年末余额 江苏省省政府 312 国道沪宁段拆除站点处置往来款 394,814,890 3 年以上 90 - 江苏省宜兴市公路管理处 投资清算往来款 15,812,140 3 年以上 4 15,812,140 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住房公积金按揭保证金 3,941,000 1 年以内 1 -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转让现代路桥公司 国道沿线南京收费站,洛社收费站(含 堰桥收费点)以及西林收费点。据此,江苏省人民政府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苏政复[ 号 《省政府关于撤除 312 国道沪宁段收费站点经济补偿的批复》,对撤除 312 国道沪宁段收费站点所造成 的损失按照对应的收费经营权资产的账面净值予以补偿。本公司因此确认了应收江苏省人民政府补偿金 人民币 1,124,177,798 元。2015 年本公司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签订《关于 312 国道沪宁段经营权 终止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本公司对 312 国道的收费经营权,并按照苏国资复[ 号文《江苏省 国资委关于撤除 312 国道沪宁段收费站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经济补偿的批复》的文件内容,由交通控股 支付公司关于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1,316,049,634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句容市宝华鸿堰社区仙林东路 8 号 住宅 100 尚未开工 2022 年 04 月 花桥镇核心区 C5 御富豪项目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 酒店 100 主体封顶 2018 年 09 月 花桥镇核心区 C3 项目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 住宅 100 尚未开工 2019 年 07 月 花桥镇核心区 B18 项目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 住宅 100 尚未开工 2021 年 03 月 花桥镇核心区 C7 浦江大厦项目 1 号楼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 酒店式公寓 100 装修中 2017 年 08 月 苏州南门路 G25 项目 苏州市南门路 住宅 100 主体施工中 2017 年 08 月 房地产开发产品详细信息列示如下: 集团所占 完工程 项目名称 地址 用途 竣工日期 权益百分比 度 苏州庆园 苏州市新市路 298 号 住宅 100 已完工 2013 年 12 月 宝华镇鸿堰社区 B 地块 1 期同城世家项目 句容市宝华鸿堰社区仙林东路 8 号 住宅 100 已完工 2014 年 04 月 宝华镇鸿堰社区 B 地块 2 期同城世家项目 句容市宝华鸿堰社区仙林东路 8 号 住宅 100 已完工 2016 年 11 月 花桥镇核心区 C4 同城虹桥公馆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溪桥路 158 号 住宅 100 已完工 2012 年 08 月 花桥镇核心区 C7 浦江大厦项目 2、3、4 号楼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云桥路 118 号 办公楼 100 已完工 2014 年 06 月 花桥镇核心区 B4 同城光明捷座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溪桥路 188 号 住宅 100 已完工 2015 年 06 月 花桥镇核心区 B19 同城光明馨座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 住宅 100 已完工 2016 年 12 月 10、 其他流动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款)理财产品,―广赢安薪‖高端保本 型(B 款)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法人 182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均为保 本浮动收益型,以及农业银行发行的―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理财产品,中国银行发行的―GSRJYL01 中 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9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注:系本集团持有的 A 股上市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售流通股股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于 2016 年上市,本集团将其从按成本法计量转为按公允价值计量。 (3) 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人民币元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的持股比例(%) 非上市公司(注 1) 量。本集团意图于下一年度继续持有上述被投资单位的股权。 - 40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续 (3) 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续 注 2:参见附注(六)11(2)。 注 3:系本集团于本年内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之股权投资,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本集团以有限合伙人之 身份参与,对相关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与决策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期末公司相关权益工具投 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 其他综 计提 权益法下确 宣告发放现 备 被投资单位 (注 1) 年初余额 合 其他权益变 减 其 年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认 金 注 1:以上被投资单位均为中国境内非上市公司。 注 2:2015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和南京洛德德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瀚威公司, 本公司持有瀚威公司 70%股权。由于瀚威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所有重大经营事项均需双方股东一致通过 后才能生效,因此本公司将瀚威公司作为合营企业。 注 3:本集团本年向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转让现代路桥公司 7.5%股权,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团持有现代路桥公司股权比例为 22.5%。由于本集团在现代路桥公司拥有董事席位,能对现代路桥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集团对现代路桥公司的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 41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1) 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1.年初余额 - 2.本年增加金额 - 3.本年减少金额 - 4.年末余额 - 四、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1.年末账面价值 32,113,394 2.年初账面价值 33,009,175 (2) 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详细信息列示如下: 名称 地址 用途 租赁期 钟山美庐别墅 南京市栖霞区金马路 18 号 出售 不适用 汇杰商务大厦四套办公用房及 A、B 楼商铺 昆山市人民南路 888 号 商用 中期 - 42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安全设施 通讯及监控设施 收费及附属设施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家具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1,658,076,802 837,331,928 456,149,707 353,289,841 72,049,874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沪宁高速陆家收费站站房 7,770,739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昆山站站房 6,731,768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花桥站站房 9,078,352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薛家收费站站房 9,776,959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苏州管理处办公用房及养排中心房产 30,721,212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常州罗墅湾房屋 3,887,180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常州收费站及养排中心房屋 2,736,808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常州 ETC 客服网点房屋 958,083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经发服务区办公用房 42,069,329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南网中心及工程管理中心房屋 18,951,753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无锡管理处及锡东站房产 25,226,677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无锡机场收费站站房 4,670,409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河阳收费站站房 2,887,152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镇江站房建 9,791,579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丹阳站房建 1,330,083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宁镇管理处生活楼 7,437,186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南京站房屋 13,909,697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汤山站站房 13,664,430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丹阳站房屋 12,952,976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沪宁高速句容站房建 676,481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广靖高速、锡澄高速服务区房屋 48,015,684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锡宜高速收费管理及服务区房屋 31,148,805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宁常高速、镇溧高速收费管理及服务区房屋 150,335,971 建设时纳入交通设施建设,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合计 454,729,313 - 43 合计 1,197,809,229 - 1,197,809,229 1,030,127,104 - 1,030,127,10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工程累计 本年 本年转入 本年转入 本年转入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年利息 本年利息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初余额 年末金额 投入占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增加金额 固定资产金额 无形资产金额 其他金额 累计金额 - 续 其他说明 根据本集团未来的盈利预测,本集团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暂时性差 异可抵扣亏损,因此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7,503,079 1,875,770 10,177,413 140,078,974 286,784,980 合计 140,078,974 286,784,980 其他说明: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没有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2016 - 51,255,073 ,368 1,811,000,000 (2)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银行委托借款系交通控股下属关联公司远东海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通过中信银行向本集团提 供的借款,借款本金为人民币 180,000,000 元,借款利率为 4.35%,借款期限为 1 年。 (2) 本集团未有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1、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上年 度月平均基本工资的 19%-20%、1%-1.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参加由独立第三方运营管理 的年金计划,按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的 8.33%每月向该等计划所指定的银行机构缴存费用。除上述每 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 本。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 - 续 (2) 非货币性福利 集团本年为职工提供了非货币性福利,金额为人民币 28,896,605 元(2015 年:人民币 42,598,960 元),主 要指本集团向员工发放的外购福利品,节日慰问品等非货币形式支付的福利,计算依据为购置福利品的 实际成本。 24、 应交税费 人民币元 项目 本集团无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26、 应付股利 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普通股股利 73,614,218 69,467,760 合计 73,614,218 69,467,760 注:超过 1 年的应付股利余额为人民币 66,467,760 元,系投资方尚未领取的股利。 - 50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7、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流动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超短期融资券 3,936,452,668 6,685,220,505 合计 3,936,452,668 6,685,220,505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人民币元 债券期限 按面值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发行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发行 溢折价摊销 本年偿还 年末余额 (天) 计提利息 超短裙融资券 15 宁沪高 SCP005 1,382,806,332 (2)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1:保证借款为:(1)本集团于 1998 年自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取得 9,800,000 美元的借款额度,用于购 买进口机器设备及技术。上述借款额度由交通控股提供担保。该借款额度包括买方信贷约 4,900,000 美 元及西班牙政府贷款约 4,900,000 美元,买方信贷借款已于 2006 年偿付,西班牙政府贷款按实际提款金 额自 2009 年 1 月起分 40 次每半年等额偿还,年利率为 2%,截至本年末余额为 2,973,132 美元。 (2) 本 集团于 2004 年 3 月 16 日自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取得本金为人民币 195,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15 年, 用于锡宜高速公路建设。上述借款由交通控股提供担保,截至本年末已经累计偿还人民币 85,000,000 元。该借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基础计算的浮动利率计息,本年年利率为 4.90%。 注 2:质押及保证借款系本集团于 2004 年 4 月 15 日自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取得,用于锡宜、环太湖高速 公路建设,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14 年。上述借款由交通控股提供担保且以锡宜、 环太湖高速公路经营权作为质押,截至本年末已经累计偿还人民币 162,000,000 元。该借款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基础计算的浮动利率计息,本年年利率为 4.90%。 注 3: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借款为交通控股下属关联公司江苏润扬大桥有限公司(―润扬大桥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通过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借款 ,借款本 金为人民币 900,000,000 元,截至本年末已经累计偿还人民币 800,000,000 元,借款利率为 6.46%,借款 期限为 6 年。 - 52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0、 长期借款 - 续 (2)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 续 注 4:中期票据借款为交通控股发行的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根据票据募集说明书的资金用途将部分款 项下拨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利息和本金支付给交通控股。中期票据借款分别为:(1)交通控股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发行的―12 苏交通 MTN2‖中期票据,下拨给本公司的本金为 250,000,000 元,期限为 10 年,年利率 5.50%,年手续费率 0.30%;(2)交通控股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发行的―13 苏交通 MTN2‖中 期票据,下拨给本公司的本金为 MTN1‖中期票据,该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4.98%,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还本;(2)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发行的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的―15 宁沪高 MTN1‖中 期票据,该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4.3%,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3)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发行的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的―15 宁沪高 MTN2‖中期票据,该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 为 3.69%,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4)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发行的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的―16 宁沪高 MTN1‖中期票据,该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3.7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 - 53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2、 递延收益 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4,886,135 - 1,568,431 33,317,704 宁常高速公路建设补助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人民币元 本年计入 与资产/收益 负债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营业外收入 相关 高速公路建设补偿金 34,886,135 - 1,568,431 - 33,317,704 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该递延收益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常镇溧公司")在建设宁常高速公路 时,收到的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因实施武进开发区段高架桥方案额外增加的建设费用而拨付的项目建 设资金人民币 40,000,000 元。本集团将该收到的项目建设资金作为对宁常高速公路建设成本的补偿记入 递延收益。 33、 股本 人民币元 本年变动 年初数 (包括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将非流通股份置换为限制流通股,向原 A 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3.2 股股份。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向原 A 股股东支付共计 48,000,000 股,其中部分非流 通股份已于 2006 年 5 月 16 日获得流通权并分别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2007 年 6 月 14 日、2007 年 7 月 27 日、2008 年 2 注: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减少系本集团之联营公司沿江公司及苏嘉杭公司的其他股东增资导致本集团享有 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根据持股比例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35、其他综合收益 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 年末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所得税 税后归属 税后归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费用 余额 前发生额 于母公司所有者 属于少数股东 当期转入损益 2016 年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88,889,048 (67,406,144) - - (67,406,144) - 121,482,904 注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减少系本集团之联营公 司扬子大桥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本集团根据持股比例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注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本集团持有的 A 3,040,287,77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子公司均按净利润之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集团 2016 年度按照法定要求提取人民币 61,424,082 元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15 年度:人民币 65,239,648 元)。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 任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在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 币 51,461,299 元(2015 年度:48,004,438 元)。 37、 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51,461,299 48,004,438 应付普通股股利 2,015,099,000 1,914,344,05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048,058,238 1,829,978,752 注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均按净利润之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 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广靖锡澄经股东会决定,按净利润之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注 3:本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 2016 年度按已发行之股份 5,037,747,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计算,以每 1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4 元。 注 4:资本负债表日后决议分配的现金股利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提议,2017 年度按已发行之股份 5,037,747,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计算,拟以每 1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2 元。上述股利分配方案有待股东大会批 准。 - 56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8、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营业成本(已重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述)(注)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知》(以下简称“22 号文”),全面试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 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 目,22 号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69,304 1,794,541 合计 502,388,296 778,935,597 43、 资产减值损失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坏账损失 100,275 679,476 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人民币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674,334) 6,935,829 - 58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5、 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38,033,337 340,332,12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955,424)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债券发行费及其他借款手续费等 33,836,355 31,558,693 - 61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银行存款 7,698,386 客户按揭保证金 银行存款 63,450,798 预售监管资金 无形资产 2,108,815,495 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抵押 合计 2,179,964,679 54、 外币货币性项目 人民币元 年末折算 项目 年末外币金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港币 838,809 0. 借款 其中:美元 2,973,132 6.,619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注) 子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靖锡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 无锡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85 - 投资设立 无锡靖澄广告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无锡 无锡 服务 - 85 投资设立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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