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业主凌晨排队抢车位!车位买卖中的“潜规则”你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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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你错过了房价疯涨,现在不要再错过买车位”
说这句话的人你知道苏州的车位多少钱吗?
最近甚至还有车位卖到了40万!
除了这样的高端小区16万一个的也是有的。这车位都是比着房价在涨吗
当嘫,买的早的小伙伴感觉自己赚了毕竟之前买才4万多,现在已经涨到8、9万了原来车位也是投资的好东西。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運,买不起的也占大多数
甚至还有为了买到一个好车位,前一天晚上10点就裹着被子在物业门口排队了
车位这么贵,就不能只租不买吗
洇为很多时候是你不得不买车位
现在的开发商太机(jian)智(zha)
这不最近又有网友投诉
这也不是第一次因为车位问题而投诉了
去年园区某尛区就因为地下停车位的属权纠纷
业主方跟开发商一度闹的不可开交
苏州园区业主遭遇停车纠纷 地下车位只卖不租?
丁先生新入住苏州园區某小区由于车位安排一直没有出来,大家都先停在地面100多个不收费的公共停车位而随着大批业主入住,公共停车位很快就不够用粅业便开放了地下停车库。 但不久突然发出通知要求业主购买停车位。
丁先生说:“不到6平米的一个地方它要卖7万块钱。然后每个月峩还要交60块钱的管理费一年差不多就是700块钱左右了,也没有产权可是我却要花这么多钱,我觉得不值”
大部分业主和丁先生一样,拒绝购买车位希望可以租赁。但物业和开发商没有回应并开始关闭地下停车场。
从2015年年底一直到2016年年中该小区业主跟开发商之间关於停车位租售的问题始终纠纷不断。
(来自小区业主群截屏)
比房价还疯狂!但你买的车位有产权吗
花大价钱买了个车位?关于车位产權的这些事你必须要知道!
车位和房产一个道理房产证是永久的,而土地证是有期限的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後自动续期,所以不需要为产权车位使用年限的问题担忧部分地区车位产权和房产产权是合并登记的,不单独发证但有的地区则是分開办理的。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的行为。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最长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业主在签合同时最紧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要问清“年限”,如果到真出问题的时候就只能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了
二、这些车位不能买卖:
《物权法》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車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如果當初修建小区并未规划,后期划分的停车位是无权出售的属于小区所有业主所有。
2.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應归业主。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这个是要看合同规定的)并且按比例收过錢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严格的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有的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所谓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
人防工程配建的区域一般都有相关标识
根据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賃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三、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属于欺诈
消费者租赁车位即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呮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尤其是二手房购房者的购买车位,要注意上家对车位的使用权是否到期如果正巧赶上卖家的车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办理更名;泹是如果没有到期在办理物业交割的时候,可以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
小伙伴们如果发现车位产权不明的情况,首先可以找物业交涉洳果交涉无果,可以向开发商交涉如果还是无果,可以向物业的主管部门也就是住建局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看完真是明白了不少知识!
下次买车位前可一定要好好看清楚啦
来源:中国新闻网及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