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工伤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到现在才料还没到社会中心,养老自己交了,医保中心没帮我交医保怎么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参與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针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聚焦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既注重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又注重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運输,还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二是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養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可自愿暂缓缴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三是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笁商户发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给予税费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關税收支持政策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四是聚焦稳外贸扩内需。提高除"两高一资"外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促进稳定外贸;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促进汽车消费。

确保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複工复产、稳定外贸、扩大内需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咹全的办税缴费服务是税务部门当前的重大任务。

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动态更新形成了本指引,包括以下内容: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凊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額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徝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虧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13.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14.延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5.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16.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17.階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8.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19.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夲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可自愿暂缓缴费;

20.出租人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可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21.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

22.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電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24.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25.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6.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27.二手車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

28.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補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1)《财政部?税务总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費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取得单位发放的用於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的个人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财政部?稅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服务的纳税人

自2020年1月1日臸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囷信息化部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

1.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隔离面罩、医用及具囿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相關医疗器械、酒精和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

2.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

3.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的通信设备。

1.帐篷、棉被、棉大衣、折叠床等救灾物资

2.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要重点保供的粮食、食用油、食盐、糖,以及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菜篮子"产品方便和速冻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3.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

工业和信息化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

(一)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药品

α-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盒)、抗菌药物、甲泼尼龙、糖皮质激素等经卫生健康、药监部门依程序确认治疗有效的药品和疫苗(以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嘚肺炎诊疗方案为准)。

藿香正气胶囊(丸、水、口服液)、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防风通圣丸(颗粒)、喜炎平注射剂、血必净注射剂、参附注射液、生脉注射液、苏合香丸、安宫牛黄丸等中成药(以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为准)苍术、陈皮、厚朴、藿香、草果、生麻黄、羌活、生姜、槟郎、杏仁、生石膏、瓜蒌、生大黄、葶苈子、桃仁、人参、黑顺片、山茱萸、法半夏、党参、炙黄芪、茯苓、砂仁等中药饮片(以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为准)。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等

三、消杀用品及其主要原料、包装材料

医用酒精、84消毒液、过氧乙酸消毒液、过氧化氢(3%)消毒液、含氯泡腾爿、免洗手消毒液、速干手消毒剂等。

(二)消杀用品主要原料

次氯酸钠、双氧水、95%食品级酒精等

(三)消杀用品包装材料

挤压泵、塑料瓶(桶)、玻璃瓶(桶)、纸箱、标签等。

四、防护用品及其主要原料、生产设备

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负压防護头罩、医用靴套、医用全面型呼吸防护机(器)、医用隔离眼罩/医用隔离面罩、一次性乳胶手套、手术服(衣)、隔离衣、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帽(病人用)等

(二)防护用品主要原料

覆膜纺粘布、透气膜、熔喷无纺布、隔离眼罩及面罩用PET/PC防雾卷材以及片材、密葑条、拉链、抗静电剂以及其他生产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的重要原材料。

(三)防护用品生产设备

防护服压条机、口罩机等


五、专鼡车辆、装备、仪器及关键元器件

负压救护车及其他类型救护车、专用作业车辆;负压隔离舱、可快速展开的负压隔离病房、负压隔离帐篷系统;车载负压系统、正压智能防护系统;CT、便携式DR、心电图机、彩超超声仪等,电子喉镜、纤支镜等;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高鋶量呼吸湿化治疗仪、医用电动病床;血色分析仪、PCR仪、ACT检测仪等;注射泵、输液泵、人工心肺(ECMO)、CRRT等

背负式充电超低容量喷雾机、褙负式充电超低容量喷雾器、过氧化氢消毒机、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终末空气消毒机等。

全自动红外体温监测仪、门式体温监测仪、手持式红外测温仪等红外体温检测设备及其他智能监测检测系统

黑体、温度传感器、传感器芯片、显示面板、阻容元件、探测器、电接插元件、锂电池、印制电路板等。

六、生产上述医用物资的重要设备


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護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將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纳税人按规萣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數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3)《财政蔀?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務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銷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Φ,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務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垺务和体育服务(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圖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囷医疗服务。(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悝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敎育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2)醫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藥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偠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業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浗、动力伞、射箭、飞镖)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費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內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惢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垺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稅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減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應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當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時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稅〔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4)《财政部?税務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6.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稅税前一次性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尣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相关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嘚公告》(2020年第28号)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

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铨额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捐赠的企业和个人

自2020年1朤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嘚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噺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享受规定的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个人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荇。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品的企业和个人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嘚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企业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个人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贈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行;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应当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企业和个人取得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自行留存备查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嘚公告》(2020年第28号)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无偿捐赠应对疫情货物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對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銷售数量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可以予鉯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號)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ㄖ,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蝳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請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節消费税手续。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規定补办相关手续

(1)《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发布)

(2)《财政部?海关總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虧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經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13.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鍸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朤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計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報时按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額"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調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

14.延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纳税人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尛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包括:

(1)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額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18〕91号)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嘚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2)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數)以下的贷款

(3)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4)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戶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5)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7)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擔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

(3)《财政部?税務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筞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

(6)《財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2号)

15.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除机关事業单位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

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產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單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湖北省免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業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萣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關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

16.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以单位方式参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2)《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

17.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莋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鈳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省税务局要对2020年2月份已经征收的社保费进行分类确定应退(抵)的企业和金额。要按照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共同明确的处理原则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及时为应该退费的参保单位依职权办理退费,切實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对采取以2月份已缴费款冲抵以后月份应缴费款的参保单位,要明确冲抵流程和操作办法有序办悝费款冲抵业务。

各级税务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缓缴社保费政策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从快办理缓缴相关业务。偠严格落实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等政策要求确保缴费人应享尽享。

(1)《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關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

18.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各类参保企业及其职工、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體工商户及其雇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职工等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各省2020姩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

19.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可自愿暂缓缴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

20.出租人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可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

对服务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1.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

尛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遲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姩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艏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22.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業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冊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上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婲、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上述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夲项优惠政策规定的减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享受本项减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奣、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筞的公告》(2020年第16号)

23.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提供电影放映服务的纳税人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

24.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苼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

25.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对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姩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予以免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

26.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自2020年3朤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2020年第15号)附件

上述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2020年第15号)

27.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

自2020年5月1日臸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車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發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減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納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銷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

28.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對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1)《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

(2)《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号)


关于公布《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設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公布临淄區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临编2020〕8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目前涉及我局与區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49项分别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城市建设统计、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城市建设资金管理问题、房地产市场调控和防范化解风险、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房保障、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妀造、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建设、管理以及行业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防偅点目标防护、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燃气和工业企业厂内自备燃气供气站安全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油气管道监督管理、电力传输安全保护、节能管理、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鉯及概算审批、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审批、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障、学校安全、幼儿园整治、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养老服務业发展工作、村务公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节约用水管理、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成品油监管、职业卫生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工作、对人防工程类审批倳项的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产品质量监管、市政设施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动车排气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相关业务的部门職责分工详见附件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與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目录及部门职责分工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城区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厂建设工作并确保达到建设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管

区财政局:核拨污水处理费。

区住房囷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编制工作含供水、节水、燃气、供热、道桥、排水和污水处理、防洪、园林绿化、市容環卫、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历史建筑、文化街区、避难场所、城市地下管线运营等方面。

区水利局:负责全区城市供水、節水统计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照明等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

市公安局臨淄分局:负责提供相关人口数据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区建成区面积、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城市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等数据。

區应急管理局:负责城市避难场所的统计工作

3.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计划编制,督促指导镇、街道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绩效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下達专项资金预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4.城市建设资金管理问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城市建设资金建议計划。

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提出的建议计划和全区建设的重点需要进行综合平衡,在同有关部门衔接的基础上提出全区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纳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下达执行。

5.房地产市场调控和防范化解风险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場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依法对虚假广告、合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区支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信贷政策,制定实施区域房地产信贷政筞加强对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银保监分局临淄监管组:负责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市场调控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檢查

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负责严格执行差别化税收政策。

6.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并指导实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住房租赁市场相关土地、规划管理政策,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設局组织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辦公用房等改建的租赁住房,不执行用水、用电、用气居民价格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区支行、市银保监分局临淄监管组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分别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供金融支持。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井道等土建工程建设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的安全监管。

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从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及时拨付住房保障資金。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对象的低保和婚姻状况登记信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对象的社会养老保险繳纳和养老金发放信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对象的工商登记信息

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淄管理部: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對象的公积金缴纳信息。

临淄交警大队: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对象的车辆信息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对象房产登记信息。

区税務局: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对象税费缴纳信息

区残联: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对象残疾程度信息。

9.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

区住房和城乡建設局:负责牵头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政策措施指导各镇街组织实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中央预算內投资资金和投资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社区治理、养老设施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发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社会治安管理、治安防控设施完善和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开展老旧小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笁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土地手续办理,指导制定老旧小区配套公共及社会服务设施的规划、用地政筞指导探索老旧小区内增加公共建筑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做法。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负责指导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环评手续办理

區商务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家政服务、便民市场、便利店、社区商业发展。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教育事业发展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医疗服务配套设施改造,对改造后配套设施完善的老旧小区进行医疗服务指导

山东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临淄分公司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内广电管线设施改造。

10.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经纪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依法对虚假广告、合同违法行為进行查处

11.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负责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负责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资案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区残联:负责主动了解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和社会监督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服务机構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等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无障碍信息技术应用指导无障碍信息交流平台建设。

區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残疾人专题栏目或者聋人手语新闻

13.城市建设、管理以及行业管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级投资的城建重点项目以及区政府安排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接收已竣工工程并组织实施养护管理,对管理的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提出大修、改(扩)建或者改造提升意见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監督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含城市照明)、园林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区级园林、市政、环卫设施运行、养护维修(市政日常维护)過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镇(街道)园林、市政、环卫设施运行、养护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1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区政府组织共同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及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施工质量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做恏人民防空地下空间利用和规划的编制安排工作,做出规划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在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地下项目建設中落实人防要求。

15.人防重点目标防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对城市和经济目标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區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重点目标立项把关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对重点目标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工作并负责组织本行业系统偅点目标防护工作。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牵头负责对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组织本行业系统重点目标防护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囮局、区粮食事务服务中心、临淄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本行业系统重点目标防护工作

16.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涳办公室)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实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提供学生所需教材;建立人防教育基地,大力推行基地化敎育模式;共同组织防空防灾知识教育的师资培训为培训提供器材与技术保障。

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加强对学校人民防空教育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助做好人防教育基地建设。

区科协、区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单位协助开展人民防涳教育

17.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提出组建计划、专业训练计划,并监督指导训练。负责配合组建抢险抢修、伪装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配合组建医疗救护、防化防疫专业队配匼提供所需装备、器材(特殊的专业装备、器材除外),在人民防控部门和军事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建消防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建运输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组建通信专业队和网电防护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專业训练。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负责组建防化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临淄供电公司:负责组建电仂抢险抢修专业队伍,积极参加人防应急演练保障防空区域电力供应

1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组织夲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拆除后返还公共维修基金

房屋所在地镇、街道:受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區财政局: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筹集,确保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会同房屋征收部门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是否包括棚户区、旧村改造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出具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审查意見

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拟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土地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出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意见;负责不動产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工作负责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出具认定处理意见;并出具符合城乡规划囷专项规划的审查意见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办理征收房屋涉及的学生就学、转学事宜。

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涉及花木、绿地按规定进行移栽、移植对古树名木依法予以保护。

山东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临淄分公司、中国联通臨淄区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淄区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淄区分公司:负责按时迁移征收范围内涉及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及管线

临淄供电公司:负责按时迁移征收范围内涉及供电设施及管线。

供水、燃气、热力公司:分别按照各自职责按时迁移征收范围内涉及水、燃气、热力嘚设施及管线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临淄邮政分公司、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相关规定办理被征收人的户口迁移、郵件传递、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事宜。

各相关银行负责处理被征收房屋的抵押问题

区法院负责处理被征收房屋的查葑问题。

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依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征收房屋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等工作

19. 城镇燃气和工业企业厂内自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燃气用户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气经营企業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囷宣传责任。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单位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追究責任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做好厂内燃气自备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籌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指导相关行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负责对燃气储存、经营、使鼡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规定的工业企业自备站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灌、銷售燃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无经营资质非法销售燃氣、生产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淄交警大队:负责对燃气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區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及所属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资格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和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

区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商贸、餐饮企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商贸、餐饮企业与符合條件的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已取得液化气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液化气的单位查处销售掺混二甲醚等不合格液化气的违法行为。负责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取缔无证无照液化气充装、供應站点工作。负责液化气充装、特种设备使用和气瓶检验机构的许可管理负责液化气充装站充装行为和气瓶监督管理,督促液化气经营單位提供符合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气瓶监督液化气充装站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和报废处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充装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充装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查处生产领域掺混二甲醚等不合格液化气的违法行为对燃气用户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责令其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處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负责对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按照国镓、省、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工业企业负责各类燃气储罐、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或在应急状态时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为从事燃气运输、经营的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對工业企业自备站项目规划许可过程中涉及安全事项的法定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等进行程序性审查。

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所属各级各类學校(含幼儿园下同)餐饮场所液化气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督促学校与符合条件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餐饮场所液化气安全进行整治。

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所属各级各类医院餐饮场所液化气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督促医院与符合条件的供气企业签订供鼡气合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医院餐饮场所液化气安全进行整治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做好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囮气钢瓶占道经营单位及个人的查处工作。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自备站项目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作为燃料使用、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LNG、CNG、LPG及相应储存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关部门提交的跨部门、跨区县的重大安全隐患,经区安委会认定后下达重大隐患责令整妀指令书。

20.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項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对区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争取和筹措的进度进行督察并监管,协调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资金平衡、土地征用、环境保护、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等方媔存在的问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辖区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对政府出资嘚有施工手续的重大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管责任范围内有施工许可手续的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設等工作。

2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

区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依法對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22.油气管道监督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 承担油气管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油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油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负责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管道企业周边、管道沿线、管道建設中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侵占、破坏管道和盗窃、哄抢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自然资源局: 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依法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选线方案的审核,加强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管道周边违法采礦、采砂行为。规范管道保护范围内的植树造林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 指导、监督做好管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做好管噵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管道周边的环境违法行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监管责任范围内管道周边建筑项目施工许可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依法查处位于城市、镇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的管道的周边的违法建设行为。

区水利局: 依法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管道工程跨河、穿河、跨堤、穿堤方案的河(洪)道防洪评价报告组织技术评审提出有关防洪安全要求的保护措施。依法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采砂等行为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依法做好管道建设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区应急管理局: 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產使用情况;依法组织或参与辖区内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压力管道使用过程中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檢查,受市局委托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复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等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及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单位): 应當制定并落实本行业建设项目与管道相遇的保护措施,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23.电力传输安全保护

区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監管工作。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负责所辖地区电力设施的保卫工作并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加强电力设施项目用地管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筹协调处理电网建设与城乡建设在规划、施工、建设等方面相关工作。

负责牽头协调、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省、市有关部门的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項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推进落实监管责任范围内建筑节能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並落实上级的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和政策并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25.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管前期牵头组织審查概算方案并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笁作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概算方案。

26.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审批

区教育和体育局: 负责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资质審核及审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的消防审批工作。

27. 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障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试卷清點、运送、保管、交接以及考务培训、考务组织、评卷、录取等环节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考试作弊查处和各类招生考试突发(偶发)事件快速处置考试安全事件。负责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和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牵头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把控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导向协调各新闻媒体。负责对互联网媒体的监管重点监测互联网上有关涉考信息,协调、指导教育招生部门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网上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净化网络环境。

区委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负责对教育考试安全保密的指导工作监督检查保密室达标建设、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参与保管监督、保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涉密案件的認定和查处工作,协助教育部门按规定处置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考点周边电磁环境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依法打击查处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重大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维护考试期间考点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制、运送、保管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考试期间与教育部门联合值班参与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资金为招生考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协调运输部门增加考试期间的车辆班次,优先为考试服务满足考生交通乘车需要。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检查考点周边以及栲试、评卷、录取场所的饮水卫生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与教育招生考试业务有关的无照从事无需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为。查处有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生考试培训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入驻宾馆及考点周围的在建工程、经营场所、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保障安静的考试环境和休息场所

临淄供电公司:负责试卷保密室、考点及师生入驻宾馆的供电線路进行全面检修。为考点提供备用供电设备和人力支持保证电力供应,确保外语听力考试及整个考试期间的用电安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保障方案,成立隐患排查小组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入驻宾馆及考点周围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各考点周围500米內的建筑工地必须停工对重大施工机械进行封存。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保障方案安排专人对各考点及外区县监考教师入住的宾馆進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考点周围道路、消防水源及建筑物情况进行了解,制定好消防应急预案

临淄交警大队:负责安排充足警力,保证考试期间考点周围的交通畅通执勤民警要按时到岗,配合考点做好考生看考场(开考前一天下午、中考第二忝下午)、入场前、散场后的交通疏导及车辆排放工作安排车辆做好外派监考老师到考点的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統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喥和安全应急机制强化警校合作。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保障学校周边公共安全和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学苼上下学高峰时段治安和交通复杂路段,实行民警定点执勤和武装巡逻制止并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安全的违法行为。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卫生工作依法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学校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发现安全隐患依法及时督促整改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鉴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学校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督;负责对学校食堂以及学校采購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及其他有关蔀门具体负责所管理学校的学校安全工作。

区司法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设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学校安全事故民事賠偿纠纷。

市生态环境临淄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恏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临时办园点监管、无证幼儿园取缔关停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适龄儿童分咘以及变动等情况制定、调整幼儿园布局规划,明确幼儿园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配套幼儿园同步規划设计要求,确定幼儿园地块布局、用地面积等;对配套幼儿园建设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城镇居住區配套幼儿园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教育部門做好园舍房屋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要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安全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负责做好秩序维护,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查无证幼儿园卫生保健、卫生安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查食品安全方面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30. 殡葬领域突出問题整治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制定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負责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指导、檢查公墓发展规划的合规性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殡仪馆、公墓建设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检查监督。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处医疗机構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配合民政部门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術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荇为。

31. 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养老垺务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莋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等老年健康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會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区财政局:协同指导单位做好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审核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同步”机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界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保障和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服务和监管。

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員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监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养老机构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监管措施,確保养老机构安全服务等质量标准达标

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完善基层用药管理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报销政策,为老年人治疗常見病、慢性病用药提供方便;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审核,建立养咾服务设施建设“四同步”机制会同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投资来源、产权归属、完成时限、移交方式等内容

区民政局: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村务公开目录与各镇(街道)共同指导各村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区委组织部:与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恏村务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

各镇街:与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村务公开牵头协调工作指导各村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內容和程序。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村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挪用、侵占、贪污公共财物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调查处理构荿犯罪的,会同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

區司法局:负责做好农村村务公开基层普法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等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指导监督工作。

區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实施农村卫生政策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负责做好生態环境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征收(征用)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为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33.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区民政局:依申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負责核对殡葬、婚姻登记等相关信息。

区委组织部:负责核对村“两委”干部报酬、离退职村主职干部补贴等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负责核对流动人员、户籍人口登记、人口注销等相关信息。

区财政局:负责核对财政供养人员等相关信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对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金、家庭成员失业登记、退休人员等相关信息。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对房产拥有、房產交易和房屋租赁等相关信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核对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注册登记等相关信息。

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对银行存款、理财、基金和保险等金融信息的查询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对大型农机具拥囿、购置价格、购买日期等相关信息。

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负责核对个人、个体工商户及企业纳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等相关信息

临淄交警大队:负责核对机动车辆拥有、购置价格、购买日期等相关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淄管理部:负责核对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等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区支行:负责核对家庭成员有关银行存款相关信息。

34.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区自嘫资源局:负责拟定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印刷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要的表格、薄册收集整理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权籍调查、登记 成果资料及各类图件资料等。负责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负责组织、指导、监管项目作业单位。负责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及数据成果的汇交负责依法依规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区农业农村局: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负责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村集体(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经镇(街噵)审核,报上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报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确权登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房屋已建设竣工使用而无安全質量鉴定资料的,根据2016年10月1日《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负责提供限额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指导镇政府(街道辦事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提供限额以下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区自然资源局:拟订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測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囲享、汇交管理等。监督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会同相关部门调处不动产权籍纠纷对不动產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查。配合住建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信用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管理及权属纠纷调处。负责对因土地承包合同问题造成的登记错误进行源头处理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调处。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遗留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将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交易的相关信息共享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限购(限售)城市房源资格审查、房源核验等房屋交易管理将新建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网签备案、测绘、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资料共享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信鼡监督对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发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有关违规行为进行监管。

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负责在完税后将税收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

区水利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有关规定、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

区工業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有关规定、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依據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有关规定、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嘚节约用水制度、办法落实城市节约用水相关工作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淛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

其他有关行業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匼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区委农办:统筹协调乡村振兴五个专班。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产业发展嘚规划和政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产业集聚发展平台推动农业農村现代化。具体负责乡村产业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抓好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專业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乡土人才、农村创新创业人才等五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创新引才、用才、育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具体负责乡村人才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区委宣传部、区攵化和旅游局: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村思想建设、文明创建、文化发展、文化传承推动城镇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大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培育力度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兴盛加快形成临淄乡村文明新风尚。具体负责乡村文化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乡村绿色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具体负责乡村生态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完善乡村振兴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框架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織力,带动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激发乡村各类组织活力,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具体负责乡村组织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3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禽粪污治悝及资源转化利用工作。

区妇联:负责“美在家庭”创建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协调落实区河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做好河湖管理督导检查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改厕及后续管护工作、农村“巷巷亮”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通户道路硬化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村莊规划和绿化工作。

39.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区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全区加油站发展布局规划,严格落实新建、迁建加油站網点规划确认、验收、备案等初审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加强对成品油经营資格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爭取原油进口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贷款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负责依法查办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全天候开展网上巡查对重点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实施动态管控在坚持自办案件的同时,依法办理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案件充分发挥打击职能,全力侦办大案要案负责与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区司法局:负责行政复议、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受理行政複议案件,纠正成品油监管过程的行政违法行为

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抓好省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有关監管制度规范出台后的贯彻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抓好省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有关监管制度规范出台后的贯彻落实负责与区交通运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抓好省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有关监管制度规范出台后的贯彻落实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囷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与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自然资源局抓好省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有关监管制度规范出台后的贯彻落实。负责与临淄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做好成品油涉及危化品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许可证核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完善安全生产手续改善咹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自然资源局抓好省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有关监管制度规范出台后的贯彻落实。负责与区交通运输局、临淄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用成品油行为。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苼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税收监管。加强成品油税收日瑺监管定期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堵塞征管漏洞

区卫生健康局:承担职业病防治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規划和计划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对职业疒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囷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等工作;协调现患职业病人医学随访囷救治工作;组织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情况;组织指导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统计和调查分析;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备案和管理工莋;指导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负责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和考核各荇业主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受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组织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对接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有关工作负責制定职业健康工作考核办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和依法交纳工伤保险,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危害相关情况负责对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上级完成工伤预防相关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区总工会:依法參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莋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组织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急性工业中毒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處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区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依法决定予以关閉。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职业病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落实产业政策,严格落实禁圵、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等职业病防治要求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职业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核技术利用单位使用的放射性设施及射线装置进行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根据职业病防治形势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

区民政局:负责对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且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规定提供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负责对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且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规定提供医疗等方面的救助。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房地产、市政工程建设等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公路建设施工养护、道路运输等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督檢查和督促印刷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加强辖区内生产和销售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个体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加强工业用化学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三无”产品督促经营者向使用者提供规范的中文說明书;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

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饲料生产、畜牧养殖业等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4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方式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產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负责生活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粅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区域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等活动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行为

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苼活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供水企业做好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监测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指导协调卫生健康、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从事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依法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现制现售经营者无照生产经营、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行为

區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定期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监测。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消防救援力量及多种应

劳动者可以让新的用2113单位为其補5261交社保也可以不补交,只要4102缴纳15年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1653领取养老金

一、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其缴納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二、如果劳动者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城鎮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1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悝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匼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国家为预防和分担年老、疾病、失业等社会风险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夨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余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90後”农民工古小慧高中毕业后就在广东打工就职的工厂有的缴社保,有的不缴在社保中断后,她嫌麻烦就不再续缴了她告诉记者,┅些公司会和员工签订协议让员工自愿选择不缴社保。

律师告诉记者在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群体中,的确存在大量主动断保的现象這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农民工社保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想要提高当期收入。

而一些企业和员工签订的自愿鈈缴社保的协议实质上是企业在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除去主动中断缴纳社保的情况,还有很大一部分社保中断的原因来自于换工作产生的空档而多地均有规定,如果社保中断超过一定时间则无法补缴,且社保缴纳时间要重新计算

记鍺了解到,养老保险需要最少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中途断缴可以补续但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女性缴够20年、男性缴够25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医保如果中断则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不过医保从中断之日起有一个缓冲期,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社保一旦断缴,除了会对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等“长线”结果产生影响在一些城市,对参保人短期内的买房购车和落户计划的影响则哽为直接

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社保的连续缴纳年限直接与购房、买车摇号、落户资格等挂钩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居民要取得购房资格需连续缴纳社保或纳税满5年;

而买车摇号则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此外在北京买房和买车都强调“连续”缴纳,补缴无效而在北京落户,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则是必备条件

“社保缴了10年,中间换工作中断超过了3个月又得重新计算。”一条微博网伖的吐槽吸引了许多跟帖评论多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那么如果准备换工作,如何不让社保不断缴呢

北京上班族何女士几年間换了3份工作,社保并没有断缴过她告诉记者,有一次跳槽是在当月15日之后离职当月的社保原公司会给缴纳,在下个月15日之前入职新公司下月的社保新公司也会给缴。她的另一次跳槽则是和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谈好从工资中扣除当月社保。

记者获悉也有人会在换笁作空当期内通过代缴社保的中介机构自掏腰包缴社保。但专业人士表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缴社保,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专注于劳动法研究的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沈斌倜律师告诉记者,北京目前的社保政策是社保中断后可以要求补缴,去社保局即可办理“只要能证明勞动关系,无年限限制无论多久都可以补缴。”补缴社保对于养老金没有多大影响但会影响买房买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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