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吴江市兆丰织造有限公司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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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三分场(商场)八区1幢6号。

法定代表人邵勋祺董事长。

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环路镇喃三区6号。

法定代表人邵勋祺董事长。

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环路。

法定代表人邵勋祺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金珍与被告邵勋祺、刘岚、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冯金珍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补交案件受理费,故依法应按撤诉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已收案件受理费中的一半3395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34210元由原告冯金珍负担;已收案件受理费中的另一半33950元,由本院退还给原告冯金珍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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