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农村建房补助没房子住,现在建房国家有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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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在有政策,农村建房有补贴,可是我现在没钱盖房子,过两年盖,还是会有补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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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在有政策,农村建房有补贴,可是我现在没钱盖房子,过两年盖,还是会有补贴的吗?
湖南 长沙 发表时间: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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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  地基已经弄好了 就今年刚开工 就有人过来了 说不可以建 房产证又不给批 现在还暂住在别人家 两个女儿 大女儿已经23了 没有房子让我们一家去住哪里 去搬到政府住吗 村里很多有钱的房子建好放在那里空着 难道现在有钱的就可以无法无天吗 让我们没钱的就要去露宿街头?? 麻烦懂行的人士帮忙解答一下 要去哪里解决这件事情 谢谢  政府突然不让盖,还雇一群流氓似的人过来阻止停工。人都到以死相逼这份了,  我又气又恨。难道这就是国家的新农村政策吗  ?国家的法律还管用吗?   话以至此,只想请求各位帮忙转发,我原先想,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家  ,但现在想来,我错了,利益扫荡过处,焉有完卵。  今天,有网友提醒我说,在网上找下政策法规,结果,我在网上发现一大  片,一大片,因为地方政府不让在自家宅基地盖房的农民一片一片。为什么?我  想不明白,自家的基地盖房干涉到谁了?  而大多数农民采取的办法,就是“隐忍”、“妥协”。这不是正常人愿意  的,只是在强权下的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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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政府不可能阻止你盖房子,前提是你没有违建行为。
  @落红满江 1楼
11:26:18  如果是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政府不可能阻止你盖房子,前提是你没有违建行为。  -----------------------------  关键是你根本弄不到合法手续  政府就是不批建房许可  我们这也是这样的,这几年市郊的农村都不许建新房,不给批准建证  逼的很多人偷偷盖,结果就是到处可见被强拆得乱七八糟的未装修新房子
  @落红满江
11:26:18  如果是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政府不可能阻止你盖房子,前提是你没有违建行为。  -----------------------------  @西域胡商 2楼
11:30:38  关键是你根本弄不到合法手续  政府就是不批建房许可  我们这也是这样的,这几年市郊的农村都不许建新房,不给批准建证  逼的很多人偷偷盖,结果就是到处可见被强拆得乱七八糟的未装修新房子  -----------------------------  为什么不批?是申请人不符合政策要求,还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简单,全国联网,严查第二身份,第二套房起每年递增征收20%以上房产税。  
  @落红满江 3楼
11:35:20  为什么不批?是申请人不符合政策要求,还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  不是太清楚,反正已经不批几年了  出去市郊转一大圈,四处可见因为没证建起来又被强行砸烂的新楼房残骸  有户还更倒霉,她家本来有一层还是两层了,想加建  别人都好心告诉她别加了,风头太狠四处拆房子  没听  结果等你加盖好后,人家才施施然开勾机来,拆  不光新加的楼层拆了,连原本住的也全给拆了  全家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落红满江
11:35:20  为什么不批?是申请人不符合政策要求,还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  @西域胡商 5楼
11:44:34  不是太清楚,反正已经不批几年了  出去市郊转一大圈,四处可见因为没证建起来又被强行砸烂的新楼房残骸  有户还更倒霉,她家本来有一层还是两层了,想加建  别人都好心告诉她别加了,风头太狠四处拆房子  没听  结果等你加盖好后,人家才施施然开勾机来,拆  不光新加的楼层拆了,连原本住的也全给拆了  全家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  既然不清楚,说明这里面有政策误区或者是违建现象。全国一盘棋,不可能这里允许合法建房,那里却不允许合法建房。  还是多了解一下政策,有了合法手续再建房吧,否则受损失的只能是自己。
  @落红满江 6楼
11:52:40  既然不清楚,说明这里面有政策误区或者是违建现象。全国一盘棋,不可能这里允许合法建房,那里却不允许合法建房。  还是多了解一下政策,有了合法手续再建房吧,否则受损失的只能是自己。  -----------------------------  呵呵  我只是说我们市郊都不批准建证了,没人能合法新建房子  政策很明了,就是不批准建证  有了合法手续?  已经几年都没合法手续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回复第5楼,@西域胡商  @落红满江 3楼
11:35:20   为什么不批?是申请人不符合政策要求,还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   不是太清楚,反正已经不批几年了   出去市郊转一大圈,四处可见因为没证建起来又被强行砸烂的新楼房残骸   有户还更倒霉,她家本来有一层还是两层了,想加建   别人都好心告诉她别加了,风头太狠四处拆房子   没听   结果等你加盖好后,人家才施施然开勾机来,拆   不光新加的楼层拆了,连原本住的也全给拆了   全家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  向先生?  
  @落红满江
11:35:20  为什么不批?是申请人不符合政策要求,还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  @西域胡商 5楼
11:44:34  不是太清楚,反正已经不批几年了  出去市郊转一大圈,四处可见因为没证建起来又被强行砸烂的新楼房残骸  有户还更倒霉,她家本来有一层还是两层了,想加建  别人都好心告诉她别加了,风头太狠四处拆房子  没听  结果等你加盖好后,人家才施施然开勾机来,拆  不光新加的楼层拆了,连原本住的也全给拆了  全家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  不可能建的时候不阻止的,只是住建部门除了给你发停止建设通知书外没其他手段,然后那些违建的人根本不理你。等住建发了几次通知书没效果后就转到行政执法局,然后行政执法来拆违章了,然后那些人又开始哭了。
  呵呵,想自己盖,除非鸟不拉屎的地方,要不你得买它们盖好的,它们花五万盖的卖给你二十万算便宜的,还说没赚你钱。想自己盖房子,你以为你是谁?  
  楼主生在这样的国家还不了解这个国家你算白活了,还自家宅基地,你不知道土地是国家的?吃的活的都是国家的?你还以为打地主分田地是真的?看样子你中国梦提前了五十年。  
  @米修米修2014   如果没房子那你以前住哪里的?
  @落红满江
11:26:18  如果是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政府不可能阻止你盖房子,前提是你没有违建行为。  -----------------------------  @西域胡商 2楼
11:30:38  关键是你根本弄不到合法手续  政府就是不批建房许可  我们这也是这样的,这几年市郊的农村都不许建新房,不给批准建证  逼的很多人偷偷盖,结果就是到处可见被强拆得乱七八糟的未装修新房子  -----------------------------  问题是村里有几个是有合法的手续的 基本都是违建的 像我们说没有房子住 而他们是建起来放在那里空着
  @落红满江
11:26:18  如果是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政府不可能阻止你盖房子,前提是你没有违建行为。  -----------------------------  @西域胡商
11:30:38  关键是你根本弄不到合法手续  政府就是不批建房许可  我们这也是这样的,这几年市郊的农村都不许建新房,不给批准建证  逼的很多人偷偷盖,结果就是到处可见被强拆得乱七八糟的未装修新房子  -----------------------------  @落红满江 3楼
11:35:20  为什么不批?是申请人不符合政策要求,还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  问题是村子里有几个是有合法手续建的房 我们是没有房屋住 而他们呢 建起来放在那里空着
  @落红满江
11:26:18  如果是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政府不可能阻止你盖房子,前提是你没有违建行为。  -----------------------------  @西域胡商
11:30:38  关键是你根本弄不到合法手续  政府就是不批建房许可  我们这也是这样的,这几年市郊的农村都不许建新房,不给批准建证  逼的很多人偷偷盖,结果就是到处可见被强拆得乱七八糟的未装修新房子  -----------------------------  @落红满江
11:35:20  为什么不批?是申请人不符合政策要求,还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  @米修米修2014 14楼
12:49:00  问题是村子里有几个是有合法手续建的房 我们是没有房屋住 而他们呢 建起来放在那里空着  -----------------------------  楼主根本就没明白 还在这问……  现在全国基本上都禁止农村自建房了 除非你有后台。  现在城市人买房的基本饱和了 要是再让你农村人建房 他们建那么多商品房卖谁去?  你可以说他们抢钱 是你还抱幻想 没认清本质。
  如果农村都去自建房 房价怎么维持?早崩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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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有补贴?是说在城关买狼王的房子有补帖吧,在农村建听说还要交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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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现在能同意你建就已经很不错,手续办完整,要不什么时候城建的拆你没商量,补贴就不要想,除非是安居工程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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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扦补偿标准2016年是怎么样的?我在农村老家有房子,现在家里
农村房屋拆扦补偿标准2016年是怎么样的?我在农村老家有房子,现在家里的房子都要被拆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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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自治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并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等行为。
  本细则所称房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管线、设备。
  本细则所称房屋附属物,是指房屋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价值的附着物。
  第三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州、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四条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其中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所需时间、拆迁期限;
  (三)被拆迁房屋状况;
  (四)预计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补偿的面积,补偿安置资金概算;
  (五)可提供的拆迁安置周转用房的数量、标准和地点;
  (六)拆迁范围内按规定应予保留的房屋、绿地及其他设施的保护措施。
  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协议。支付协议应当载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支付补偿安置资金负有监督职责。
  第五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和批准的搬迁期限、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房屋拆迁公告应当在被拆迁区域内张贴;延长拆迁期限的项目,应当重新发布拆迁公告。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拆迁当事人指定拆迁代理、房屋拆除和拆迁评估单位。
  第七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简易和单层房屋除外。
  第八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在建工程应当停止建设。拆迁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九条 被拆迁人在拆迁范围确定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公告的搬迁期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一)未经城市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改变房屋规划用地性质的;
  (二)改变房屋建筑面积、权益状况等,未按规定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
  (三)未按规定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批准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拆迁人应当按照变更、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状况予以补偿。
  第十条 拆迁当事人在拆迁公告批准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经当事人申请由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拆迁裁决应当公开进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与拆迁人、拆迁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利害关系的,不得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条例》规定作为拆迁人的,裁决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 拆迁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不得在拆迁公告批准的搬迁期限内对尚未搬迁完毕的同一建筑物内已经搬迁的房屋先行拆除,不得对未搬迁的房屋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或者实施其他行为,妨碍被拆迁人正常生活。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二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第十三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可以参照相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协商确定货币补偿金额;也可以共同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评估费由拆迁人支付。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日期、搬迁日期、搬迁补助费和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应当规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结构、结算差价,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第十四条 拆迁依法应予拆除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
  第十五条 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房地产估价的有关规定,做到独立、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 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评估机构应当予以说明。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可以要求原评估机构复估,也可以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另行委托评估费由异议方承担。
  第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下列方式补偿、安置:
  (一)承租人租住直管公有住房,且符合有关租住廉租住房条件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
  (二)租住本单位自管公有住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补偿金额的80%支付给承租人、20%支付给被拆迁人,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拆迁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私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人以重置价提供相同地段、相同用途和同等面积的住房供被拆迁人优先购买的,可以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第十九条 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拆迁人以期房进行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的布局、设施等应当方便使用,符合设计规范标准,并依法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产权调换房屋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拆迁人未征得被拆迁人书面同意,分割房屋,改变房屋布局、设施等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按照商品房销售有关规定处理。
  前款规定事项应当在拆迁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拆迁无人主张、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等产权不明的房屋,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处理。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房屋所发生的搬运、误工等搬迁补助费,具体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内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费的标准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和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 房屋拆迁的过渡期限,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过渡期间,从批准公布的拆迁截止日期起计算,不得少于安置用房的施工合理工期。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际过渡期,从搬迁之日起计算至回迁之日止。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对周转房的使用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在产权调换期间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 拆迁当事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被拆迁人应当将房屋产权证交由拆迁人办理房地产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房屋拆迁活动,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未经裁决,实施拆迁的;
  (二)在搬迁期限内对建筑物内已经搬迁的房屋先行拆除,对未搬迁的房屋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或者实施其他行为,妨碍被拆迁人正常生活的。
  第二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拆迁条件的项目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二)拆迁裁决不公开,或者未按规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的;
  (三)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直接实施拆迁活动的;
  (四)为拆迁当事人指定拆迁单位、房屋拆除单位或者拆迁评估单位的;
  (五)未按规定发布拆迁公告,不履行拆迁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按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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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地区:重庆-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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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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