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节费有哪些《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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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知识问答2016发布时间:16-05-30浏览(2106)字体:大&&中&&小一、就业工作&就 业 服 务&  1、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本市劳动力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企业退工人员还需携带《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到户口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所办理失业登记。外来劳动力凭居住证到居住地人社所办理失业登记。  2、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后应在30日内到单位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所办理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被录用职工先办理失业登记后,用人单位才可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携带资料:《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一人一份。  3、职工的用工备案手续遗失了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规范职工档案管理,妥善保管职工的《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和《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若不慎遗失,用人单位应携带重新填写的《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到人社局服务大厅二楼11号窗口补办。  4、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  我市的《就业创业证》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除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领取纸质的《就业创业证》,其余人员不再需要领取纸质的《就业创业证》,只需要办理失业登记。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户口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所办理《就业创业证》:户口簿、身份证、一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学历证书、企业退工人员还需携带《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  5、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遗失后,如何补办?  与初次办理《就业创业证》手续一样,若属于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携带补办好的《就业创业证》到就管中心办理重新确认就业困难人员手续。  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外来劳动力到居住所在地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来劳动力还需带居住证。  7、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哪些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应当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其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1)女 40周岁以上、男 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失业人员;  (4)残疾失业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6)夫妻双方均失业的;  (7)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8)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符合宜政发 [号文件规定的被征地农民中女满 40周岁、男满 50周岁以上人员。  国有、市属集体企业改革分流的离岗退养、协保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但不列入失业人员范畴。  8、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携带哪些材料?  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居委(村委)申报,然后到镇(园区、街道)人社所初审,由各所集中到市局审核认定。除了《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一式三份)、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各类人员分别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城镇4050人员: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2)低保人员:市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  (3)特困人员: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  (4)残疾人员:市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镇(园区、街道)确认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6)夫妻双失业人员:配偶方的《就业创业证》和《结婚证》(如《结婚证》遗失,携带能有效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7)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既没有从事二三产业也没有从事高效农业的有关证明材料;  (8)单亲家庭失业人员: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子女抚养归属证明以及子女在校读书证明;  (9)被征地4050人员:《就业创业证》上应在市局农保科加盖《被征地农民专用章》;  (10)内退、协保人员:内退、协保证明和解除劳务协议证明。  以上材料除《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人社所查证属实后退还申报人,复印件由市局创业指导科存档备查。  9、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何优惠政策?  (1)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也可比照企业吸纳就业的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2)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 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享受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3)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以内。对经营规模较大的将按规定适当放宽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1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何优惠政策?  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享受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到退休。  11、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有何优惠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带《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所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可享受养老、医疗保险费50%的补贴。  12、办理职工退工手续须带哪些材料?  (1)本单位《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  (2)《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一式三份(被退职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个人档案各一份);  (3)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等等);  (4)非初次参保人员提供个人档案(档案遗失的,提供本人档案遗失说明)。  13、用人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应尽哪些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告知被退人员凭《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到户口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被退职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  14、用人单位应到哪里办理退工登记手续?  通过人事代理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金融、邮政、电力、通信等垂直管理企业驻宜单位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除垂直管理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在本镇(园区、街道)人社所办理。  15、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人事代理主要分为单位人事代理和个人人事代理。确定个人档案在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单位人事代理携带资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一份、《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毕业生初次就业还需携带报到证(单位在报到证上盖章)  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携带资料: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材料、《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  16、外地人才正常调入的手续如何办理?  凡在外县市,包括中央、省、无锡市驻宜单位工作的人才,正常调入我市,其调动手续为:  (1)调入人员原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县团级以上具有人事调配权)发“干部商调函”(附干部情况登记表)至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人才中心接到“商调函”后,对调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相关的取证,包括接收单位接收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决定是否调档。同意调入即向对方发出“调档函”;  (3)档案收到后,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审核,并对照相关政策决定是否调入。同意调入即向对方发出“调令”;  (4)调入人员凭“调令”复印件和“办理调动和毕业生就业落户联系单”到市办证中心公安局户证窗口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5)调入人员凭“调令”和“户口准迁证”到原单位、公安、组织、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办理人事工资行政关系、户籍、组织和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6)调入人员凭原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及有关转移证件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参保花名册》、劳动合同)。  17、本市户籍人才如何办理正常调出的手续办理?  凡要调往外县(市),包括中央、省、无锡市驻宜单位的人才,其调动手续为:  (1)个人向原单位提交申请,填写“干部调动情况表”(一式二份),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将二份“情况表”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审定并发出商调函。其中对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定期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办理。  (3)收到对方人事部门调档函或调令后,及时为其办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18、外地人才中断就业后来宜就业手续如何办理?  在外县(市),包括中央、省、无锡市驻宜单位工作的干部中断就业后要求到我市工作,其办理程序为:  (1)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在接到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后,按照外地人才中断就业来宜工作的政策和条件,对要求来宜工作的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向对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出“调档函”。  (2)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对档案进行审阅,确定是否同意其来宜工作。  (3)对同意其来宜的人员,及时指导其到对方办理户口、养老保险、组织关系的转入手续;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还应填写《办理调动和毕业生就业落户联系单》,并由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报市公安部门审批和签发《户口准迁证》。  (4)来宜工作人员办理好户口、养老保险、组织关系后,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9、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府有哪些扶持政策?  (1)积极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重点发展的产业或行业自主创业。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和服务力度。构建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2)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大学生创业给予税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缴费和接续、人事代理等政策扶持。  20、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协议鉴证手续?  本地生源到户籍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所做个人信息登记,外地生源到企业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所做个人信息登记后,携带《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鉴证、备案。然后返还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将档案转至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宜兴籍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1)毕业生登录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www. ),点击 “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经办:个人业务:宜兴毕业生落户” -“宜兴籍毕业生落户申请”录入个人信息后提交。  (2)确认档案已寄(送)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可登录“宜兴人才网 www.”进行毕业生档案查询,或致电查询)  (3)毕业生凭以下材料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证书原件;报到证原件(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须开往宜兴);户口迁移证原件(须开往宜兴);家庭户口本(如户口本上无迁出记录,须提供原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22、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1)宜兴籍:毕业生档案转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后,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非宜兴籍:毕业生档案转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后,用人单位凭《报到证》(用人单位在报到证上盖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2)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窗口为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所需资料:《报到证》(用人单位在报到证上盖章)、《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一份、《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3)凭《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至用工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及参保手续。  23、非宜兴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1)非宜兴籍毕业生档案转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后,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所需资料:报到证(用人单位在报到证上盖章)、《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宜兴市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一份、《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2)户口从学校迁往宜兴,有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落户联系单》,加盖单位公章、经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盖章确认,两个工作日后至落户地派出所落户。  户口从原籍迁往宜兴,无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发放《办理调动和毕业生就业落户联系单》,加盖单位公章、经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确认盖章,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办理。  (3)落户手续完成后,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凭《参保花名册》至用工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及参保手续。  24、毕业生如何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应携带《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至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窗口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5、宜兴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租房补贴如何办理?  (一)企业范围  在我市工商注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公用类及金融业类服务业除外)。  (二)资助对象范围与标准  1、取得学士学位的“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且首次来宜就业的毕业生),给予每年72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  2、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副高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  3、博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正高职称人员,给予每年2万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  (三)申报要求  1、资助对象应于2012年3月后来宜,并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宜自主创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五项险种且在外租房,方可享受租房补贴;  2、211院校本科生提交申请时,档案户口在宜并在毕业2年内提出补贴申请;硕研以上学历、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不受档案户口的限制,应首次来宜并在2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四)办理流程  租房补贴每年集中兑现一次,当年度申报上年度的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于每年4月底前,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管中心就业服务科,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下半年统一发放。  (五)申报材料  1、《宜兴市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及《花名册》;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地税正式发票);社会保障卡;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公示证明  26、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适用哪些企业?  在我市工商注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我市产业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4、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就业岗位稳定不裁员,其中不裁员是指当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人数大于或等于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人数。  27、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如何办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6月底前,携带《宜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初审后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审核。  28、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标准是多少?  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9、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我市工商注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可享受社保补贴;  (2)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可享受培训补贴;  (3)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新招用”、“初次就业”,指2016年1月起新招用和初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是指获取毕业证书次月起24个月内。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0、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1)企业每招用一名高校毕业生享受一年的社保补贴,标准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的单位缴费部分。  (2)根据培训高校毕业生的人数,给予企业每人150元的培训补贴。  31、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如何办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5月和11月,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初审后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审核。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宜兴市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申报表》、《宜兴市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签名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首次申报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需符合哪些条件?  申报对象:在我市工商注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办法按照《关于贯彻上级有关“落实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问题”的通知》(宜人社[2013]37号)有关规定执行。科技型小微型企业需经过科技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2)在我市存款类金融机构取得商业贷款,贷款到期已办理还本付息。贷款展期、逾期以及罚息,不予贴息;  (3)企业新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按净增人数(还本付息上年度的参保缴费人数减去退工人数)给予贴息。2016年还本付息的按当年度净增人数贴息。  33、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标准是多少?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按贷款起始日期的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4、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如何办理?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于每年5月和11月,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初审后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审核。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宜兴市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审核表》、《宜兴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宜兴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花名册》、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完息凭证。&职业技能培训  1、申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高级工:  (一)申报条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企业中从事本职业(工种) 10年以上技术骨干且(:)从事本职业者。  二、技师:  (一)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 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 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  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 7至 15名或市级前4至 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三、高级技师:  (一)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 3年以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 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 6名或市级前 3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2、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如何报名?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提供鉴定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破格申报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如何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需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可到经人力资源保障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如市技师学院、各职业学校、各成人学校。  4、什么是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人员。它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5、什么是企业技能人才评价?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下,以符合条件的企业为主体,以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为主要方法评价企业内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企业可以向我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申报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6、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有哪些?  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一级)、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网络编辑员、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指导人员等9个。  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物流师、企业培训师、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网络编辑员、采购师、物业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社会工作者、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等16个。  7、我市开展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工种)范围有哪些?  有工具钳工、车工、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工、电焊工、冷作钣金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无线电装接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服装制作工、化学检验工、电线电缆制造工、陶瓷手工成型工等职业(工种)。  8、劳动者如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级别。报考者可以按照各级别的申报条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参加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9、我市实施技能人才培养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1、补贴对象:参加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本市就业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外来劳动力(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技校及高校在校生),5年内可以享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奖补政策各一次,每年度只能享受一次奖补政策。  2、补贴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奖补标准为 300元/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6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 1000元/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200元/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 1500元/人。  10、什么是 SIYB创业培训项目?  SIYB项目是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合作开展的专门各类创业者、微小企业主量身定做的社会化创业培训扶持体系,目的是以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微小企业发展。它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 SYB、改善你的企业 IYB和扩大你的企业 EYB四个模块。  11、哪些对象可参加我市 SYB创业培训?  有创业意愿和有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人员,包括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12、如何办理创业培训报名手续?  宜城成校、丁蜀成校、环科园成校和宜兴电大为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其中宜城成校和丁蜀成校是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带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报名参加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1、如何办理《招聘登记证》?  为简化办事手续,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我市企业参加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可办理《招聘登记证》并凭《招聘登记证》登记招聘展位。办理《招聘登记证》的手续如下:带《招聘登记证申领登记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招聘登记证》。  2、招聘单位持有《招聘登记证》后,如何办理现场招聘预约手续?  招聘单位持:《招聘登记证》、《招聘会需求表》(加盖单位公章,宜兴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在工作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招聘登记。  3、招聘企业如何办理网络招聘?  宜兴人才网网址:www.,我市企业需参加宜兴人才网网络招聘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络招聘申请表》,《宜兴人才网网上招聘承诺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场办为企业提供一个网络招聘账号及登录密码,招聘单位可自行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查询求职简历。  4、如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条件:  1、有能表达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活动性质、特点的机构名称;  2、有明确的包含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形式等内容的机构章程;  3、有符合《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许可的业务范围;  4、有规范的管理、服务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5、有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  6、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资料柜、电脑、固定电话等服务设施;  7、有4名以上中专学历以上持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资格证》或《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办理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  (1)年检对象:本年度经行政许可审批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所有公共服务机构)。  (2)年检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登记(注册)情况、诚信守法经营情况、许可服务项目业务开展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从业人员变动及培训情况等。  (3)提交材料:  1、《本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登记表》、专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4、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有效凭证;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登记表》;  6、机构本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开展服务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7、市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本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诉及查实情况证明等其他材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收藏】&&&&【推荐】&&&&【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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