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出让流程招标出让方式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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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实施程序
14:5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学员问题】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实施程序是什么?
【解答】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实施程序是:
(1)出让方通过一定媒体向有意受让方或用地者发出招标通知书(或招标公告)。
(2)有意受让人领取标书与投标。
(3)开标、评标与决标。出让方会同有关部门邀请城建、财政、税务、计划、银行等部门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决标工作。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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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是怎样?首先准备招标,填写申请表,准备前期手续备案,备案,备案,受理交易登记等等。然后报名评标,公开招标项目,预审资格等等。最后公告。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出让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分别是拍卖、招标、挂牌、划拨、协议等。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解释,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招标准备
  (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3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当日):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评标日程。
  报名评标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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