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市武汉社保最低标准2017交费标准

> 成都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成都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来源:成都医疗保险时间:为了确保成都市居民在2017年顺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近期公布了2017年成都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时间】:截止于日24:00
【缴费对象】:成都户籍城乡居民
2017年成都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
一、成年人: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
二、学生、婴幼儿: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资助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其余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残疾人由残联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每人每年460元或230元(自愿参加);
二、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体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60元(自愿参加);
三、未参加成都医保,但在补充医保办法实施前参加了住院补充医保,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人员:每人每年570元;
四、学生儿童:无需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3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五、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民政、残联等部门资助参加2017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缴费问题解答
一、为什么儿童学生缴费标准同去年相比涨很多?
【答】虽然今年儿童学生筹资标准提高了,但保障水平也更高。这150元钱实际上保了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这3种险。同时从日起,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和大学生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
二、成人不同档次参保报销差别有多大?
【答】从目前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报销政策来看,选择低档的缴费标准,在报销时根据医院不同级别,报销的比例分别如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报销92%,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75%,三级医院报销50%。而选择高档的缴费标准,在报销时根据医院不同级别,报销的比例分别如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报销 92%,一级医院报销87%,二级医院报销82%,三级医院报销65%。“成都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由成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成都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权威!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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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市产假工资如何发放,成都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规定
  10:13:23 
产假期间工资又是如何发放的呢?以下是百闽人生网为整理了《2017年成都市产假工资如何发放,成都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产假时间  1、根据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从上可知,四川省女职工产假最长时间为158天。  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2〕29号)规定:“一、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所以对于非难产生育一胞胎的女员工的生育津贴应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158”  那么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可能远远低于职工原本的工资水平,此时,应该由女职工所在单位予以补足。其法律依据为《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社保机构按前款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三、生育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四、女职工生育是未连续12个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  关于女职工生育之时不满足连续12个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的条件之时,一般人可能以为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其实并非如此,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生育保险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未满12个月的,由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为其职工垫付生育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发生的生育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贴),待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达到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后,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  也就是说,如果女职工生育之时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条件,那么此时女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该职工垫付生育医疗待遇。待该女职工满足连续12月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的条件之后,职工生产时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再向参保关系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当初垫付的生育保险的待遇。  五、申领生育津贴的时限及需要材料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第十二条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生育保险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医发〔2015〕26号)规定:“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人员,应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保险待遇,单位参保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申领待遇应按照《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等有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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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社保会保险政策法规,2017年成都社保改革最新政策,2017年成都一次性买断社保多少钱?职工个人社保政策制度,最新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3月24日对于那些没有城镇户口的成都市的打工者来说,可能意味着他们将不再游离这个城市的社会保险体系之外,从这一天开始,成都市社会保险局将正式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综合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内容集中在目前最受社会关注的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老年补贴三个方面。
 成都出台劳动社保新政策 明确社保案处理办法
  日前,成都出台了《关于查处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从案件受理、案件查处、补缴补办等方面明确了基本原则、具体流程和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成都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的同时,具体负责受理涉及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案件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窗口首次接待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案件办理的协调以及与当事人的联系沟通及政策解释等工作。此外,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按属地化原则受理涉及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投诉、举报案件。
  据悉,成都将重点查处案件的六个方面,分别是,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社会保险中介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即日起,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
  即日起,实行养老保险关系灵活转移,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以自由转移接续
  明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12月9日起办理
  12月4日,成都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将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四个方面贯彻社保新政。
  成都打破城乡户籍壁垒,规定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本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只需带身份证或户籍,不再需开具就业证明或暂住证等,可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即日起,成都将实行养老保险关系灵活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自由转移接续。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只要一次性缴纳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即可,参保年限不受限制。
  为减轻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成都决定从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缴费基数从以往的60%下调至4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
  成都还明确,从12月9日起开始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拨付。
  成都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农民”变“职工” 只需一次性补齐保费差额
  2015年成都农村社保政策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表示,新政主要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等。
  据他介绍,我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人员可申请外,外地户籍也纳入了申请范围。”陈东说,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在补齐已缴纳保费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应缴保费的差额后,便可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
  中小微企业“减负” 员工不“断保”
  从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陈东表示,缴费基数下调后,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将进一步降低,从而避免因缴费压力大而导致的“断保”问题。
  今年成都将大力实施劳务精品战略,落实农民工社保政策,建立健全维权和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昌年介绍,成都已将上述任务列入201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今年,成都还将探索综合保险转移接续,制定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接。
  成都是四川乃至西部地区农民工劳务输出规模较大的地区。胡昌年说,今年成都将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筹建农民工培训中心,积极做好农民工综合服务、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成都还计划发展一批特色劳务品牌,以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
  在探索穗蓉异地就医管理方面,成都将按照成都、广州两市医保局不久前签订的《医保经办合作协议书》,启动实施穗蓉异地就医工作,实现两地外出务工、创业等人员的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总结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以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就医。
  此外,成都今年还计划出台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相关意见,建立全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制度,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政策措施,以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促进和稳定就业。
  日前,记者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已获有关方面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1997年颁布执行的《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新《办法》突破老办法仅限于企业及其职工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用人单位职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同时,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都将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参保对象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
  据介绍,成都市生育保险制度始于1997年,其标志为《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仅限于市属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及其职工均无法参保,部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新《办法》规定,从10月1日起,该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和自由职业者,除离退休人员外,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报销项目计生手术费纳入报销
  新《办法》扩大了享受保险待遇的范围。据悉,生育保险基金除支付原来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外,还将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男职工非城镇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配偶的生育补贴,以及由生育引起的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
  新《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保险生育但缴纳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计发办法生育津贴与缴费挂钩
  新《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由社保机构付给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其中,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 365天后,按照不同情形计算: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剖宫产增加15日;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日。
  生育医疗费将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品费用等,实行顺产2000元、剖腹产3000元定额结算。
  参保方式与医疗保险捆绑征收
  以前生育保险一直与基本养老保险一并征收,新《办法》实施后,将改为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并征收。此举将方便参保单位缴费,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上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参保的问题。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改制、重组后,应由改制、重组后的单位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破产的,应依照法定程序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
  享受条件连续足额参保12个月
  新《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据介绍,如果按照原来的政策,必须连续参保24个月才能享受待遇,新政策放宽了这一条件。其中,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在初次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时,其参加该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年限视为生育保险的参保年限;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初次参加该市生育保险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视为生育保险参保年限;市级统筹区域外的生育保险关系转入该市,其转入前生育保险缴费年限与转入后的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未间断,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模拟算账你可以领多少生育费
  假如李女士的单位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李女士妊娠满7个月后剖腹产,则应该领取的生育待遇为: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12个月缴费工资总额÷365×90+定额医疗费=2000(元)×12(月)÷365×90(日)+3000(元)=0=8917.8元
  应特别注意的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为了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成都市劳动局近日下发《关于增补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 11月1日起,参保者使用临床操作B超导引、婴儿氧舱治疗、内科妇科疾病推拿治疗、红外线治疗、超声波治疗等91项医疗服务项目,将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基本统筹基金的报销。
  这91个医疗项目主要分为两类。其中,临床操作B超导引、输精管粘堵术、脊椎侧弯矫正术、面神经跨面移植术、先天性心脏病主动脉弓部血管环切术、简明心理状况测验等75项医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支付费用;内科妇科疾病推拿治疗、肩周炎推拿治疗、刮痧治疗等16项医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不支付费用。
  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基本医疗保险采用排除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参保者选择属于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将不予支付。
  对于此次调整,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为了避免参保者盲目选择一些没有必要的诊疗项目,要妥善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部分基本医保金不报销项目
  临床操作A超导引、临床操作B超导引、低氧放疗耐力测定、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睾酮测定、血清双氧睾酮测定、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骨密度测定、婴儿氧舱治疗、色觉测定、耵耵冲洗、言语测听、低功率氦-氖激光治疗、血液稀释疗法、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骨髓采集术测定、便秘腹泻的生物反馈治疗、连续性血浆滤过吸附、颌下腺移植术、面神经跨面移植术、肠回转不良矫治术、睑内翻矫正术、先天性心脏病主动脉弓部血管环切除术、脾切除自体脾移植术、异体供肝切除术、尿道悬吊延长术、输精管粘堵术、脊柱侧弯矫正术、臂丛神经损伤游离神经移植术、人工肝治疗、先心病介入疗法、供肺切除术、面神经周围神经移植术、小肠移植术、完全型心内膜缺损矫治术、立体定向脑深部核团毁损术、异体脾脏移植术、输精管吻合术、输精管附睾吻合术、前路脊柱旋转侧弯矫正术、乳腺癌根治+乳房再造术、异体皮制备、异体组织制备、紫外线疗法、光敏疗法、电诊疗、共鸣火花治疗、空气负离子治疗、电子生物反馈疗法、手指点穴法、谗针、放血疗法、烫熨疗法、精神病A类量表测查、精神病B类量表测查、常识注意测验、紧张性生活事件评定量表、简明心理状况测验、老年认知功能量表、瞬间记忆测验、格式塔测验、瞬间记忆广度测验、精神病c类量表测查。
  成都社保新政:农民可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成都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农民”变“职工” 只需一次性补齐保费差额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表示,新政主要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等。
  据他介绍,我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人员可申请外,外地户籍也纳入了申请范围。”陈东说,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在补齐已缴纳保费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应缴保费的差额后,便可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
  中小微企业“减负” 员工不“断保”
  从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陈东表示,缴费基数下调后,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将进一步降低,从而避免因缴费压力大而导致的“断保”问题。&老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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