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免税的收入要进行不征税收入纳税调整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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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高手新年好!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农业类开发企业,公司经营的项目主要是自己种植的农副产品,按政策,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可以免税。我公司现在为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相关发票。请问在账务上如果处理自产自销的收入和结转成本?因为是自产自销,如何处理库存商品(库存商品如何增加)?有同行提出如下的账务处理方式: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等 (金额为价税合计数)贷:销售收入&&(金额为价格)&&&&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金额为税额)然后将免税的销项税额转入补贴收入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金额为税额)&&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此账务处理是否合理?收入如果是按上面的处理的话。那结转成本时如何处理呢?借:营业成本贷:库存商品可自产自销的商品,该如何增加库存商品呢?借:库存商品、贷:?????请各位高人指点?
最美女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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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工人工资、水电费、折旧等计入在产品,再过渡到库存商品。
莫道功名需百战 愿效滴水洞石穿 莫道征途路漫漫 愿效江水去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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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的税金进入营业外收入不是要交所得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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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工人工资、水电费、折旧等计入在产品,再过渡到库存商品。寒冬炎夏发表于 13:10:57这个回答很好!
答疑专区:这世间 开心太多 不要问我志愿是什么是场游戏 就陪伴你
莫名地交心到解构自己介绍自己 在明日大概再记不起你是场游戏 地球上与我这的士司机 能相处几里陌生的知己 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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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销农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税金为零,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平时成本可通过生产成本归集,入库时转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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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经验的,这个帖子我前几天用手机看到了,今天用电脑翻了好久才看到,上午还百度了下。由于关于政府补助的准则中明确将免税排除在其规范的业务之外,所以理解成补贴收入明显不合适。因为可能流转税的下一链条需要你开出的销项去抵扣,所以你记上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可以的,这个有点人为硬算出来的味道,但是最后要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因为这个是日常活动形成的,应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这是我的理解,我并没有这方面的实务经验,希望对楼主有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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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也是农业企业,自种植自销售,享受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免税要申请备案。发生日常种植成本、费用时(因为免征增值税,就是取得增值专用发票也不能进项抵扣,全额入成本):借:农业生产成本&&贷:现金等相关科目农作物收获时:借:农产品&& 贷:农业生产成本我公司的农产品要经过初加工才能销售:借:加工成本&&贷:农产品及相关科目加工完工入库:借:库存商品&&贷:加工成本对外销售,账务处理时要做价税分离,只能开普通发票,购货可以凭普通发票抵扣13%的进项税: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销项税额月底将销项税额汇总:借:应交税费-免征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注:这免征的增值税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法规详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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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刚转入农业公司,账务处理还不懂,请高手指点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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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求解,我单位经营范围刚变更成种植蔬菜和销售有经济价值的动物,估计账务处理还要复杂吧,我现在都闹不明白自己单位属于什么企业了,帐是按工业的类型做么,狂晕中……,百度也搜索出了差不多三个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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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7楼linmuding的帖子你好,我刚接触一家蔬菜种植企业,现在公司收到一笔财政补贴,请问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21000&&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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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的税金进入营业外收入不是要交所得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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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求解,我单位经营范围刚变更成种植蔬菜和销售有经济价值的动物,估计账务处理还要复杂吧,我现在都闹不明白自己单位属于什么企业了,帐是按工业的类型做么,狂晕中……,百度也搜索出了差不多三个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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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0楼731207dlm的帖子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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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楼主楼★小东★的帖子你好,我公司目前处理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采购为借:消耗性生物资产-经豆杉(之类)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外购外销是没有政策优惠的,和正常的生产企业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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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楼主楼★小东★的帖子哦,对了,农副产品的存货项目不入库存商品,入:“消耗性生物资产”这个科目。详见企业会计准则 &&&&&&&&&&&&&& 个人经验,仅供参考!有意可私聊。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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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5楼wohenlazy的帖子亲,你没发现这个问题是号问的吗?过了三年多了啊啊啊啊
独立的人格,不受外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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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6楼凌凌凌的帖子亲,三年前的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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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免税(茶、花、养殖等减半征收企所),外购农产品视同商贸企业,进项税额=买价×13%;销项税额÷1.13%×13%。自产和外购的要分别核算,否则,不得享受免税优惠。2、如果只有农产品自产自销业务的,平时账务处理可含量税计入营业收入,其成本也含税,只是在次月初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价税分离申报填入附表二免税行为栏。3、企业所得税不管季度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自产自销收入均作为免(减)税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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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7楼linmuding的帖子您好,最后那个月底销项税额汇总时,我多做了一个分录,帮我看看对不对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免征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免征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正应聘一家农业企业,来学习学习,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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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收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价税分离记账法,二是价税合计记账法。究竟采用哪种方法更合理?
&&& 两种方法的分析诊断
&&& 1.价税分离记账法
&&&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 会计分析:纳税人销售免税项目,尽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开具给购买方的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如果不向购买方收取销项税额,纳税人的&补贴收入&从何而来?
&&& 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直接减免时,按照销项税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 税务诊断: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免税只是免征本环节的增值税。而价税分离记账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核算的减免税款是销项税额,不是本环节的增值税。
&&& 2.价税合计记账法
&&&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比照非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销售额为&价税合计&数。
&&& 会计分析:增值税免税的目的,不是让税于纳税人,而是让税于负税人,也就是说,企业应当以无税价格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服务)。日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纳税人开具免税货物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纳税人暂以零税率开具免税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 税务诊断:当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尚不确定的时候,价税合计记账法是无法操作的。如小微企业的月销售额是否超过2万元,在月度中间不能判定。而且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该项免征的增值税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价税合计记账法却不能单独核算,会使应有的政策得不到享受。
&&& 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
&&&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应关注6号文件和10号文件。其中,6号文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它减免的对象是&税款&而非&收入&。如服务型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依法定额(每人每年4000元)扣减增值税等税款。10号文件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它是对&收入&的一种免税。
&&&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 1.对于增值税税款的直接减免,应适用6号文件。
&&& 例1: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运费收入(含税)288.6万元,当月成本费用支出180万元(其中:进项税额10万元),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10人,经税务机关依法确认定额扣减增值税4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下同):
&&& 实现收入时:
&&& 借:银行存款&&&&&&&&&&&&&& 2886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 2600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6000
&&& 支出成本费用时:
&&&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0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0
&&& 贷:银行存款&&&&&&&&&&&&& 1800000
&&& 减免增值税款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0000
&&&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40000
&&& 2.对于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应适用10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即价税合计记账法。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可将本环节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 例2:某县新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图书5000册,款项从银行支付,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税款1.3万元。本月销售图书6000册,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共计1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 购进图书时:
&&& 借:库存商品&&&&&&&&&&& 113000
&&& 贷:银行存款&&&&&&&&&& 113000
&&& 销售图书时:
&&& 借:银行存款&&&&&&&&&&& 150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 确认不征税收入时:
&&& 借:主营业务收入&&&&&&&&& 4256.64
&&&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4256.64
&&& 注:.13&13%-1.64(元)
&&& 3.对于不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适用价税分离记账法。其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 例3:某设计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日取得设计收入8000元, 26日取得设计收入12000元,均含税。本月无其他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 8月10日取得收入时:
&&& 借:银行存款&&&&&&&&&&&& 8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 7766.99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33.01
&&& 8月26日取得收入时:
&&& 借:银行存款&&&&&&&&&&& 12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650.49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49.51
&&& 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2.52
&&&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582.52。
备案号:鄂ICP备享受免税的企业也要进行纳税调整吗?
来源:安徽税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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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公司是一家软件生产企业,2005年3月成立,当年获利,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2005年度和2006 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进行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时,我公司对2006 年超标的业务招待费没有进行纳税调整......
我公司是一家软件生产企业,2005年3月成立,当年获利,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2005年度和2006 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进行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时,我公司对2006 年超标的业务招待费没有进行纳税调整。当地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对我公司作出了罚款的处罚决定。对此,我们十分不解,我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使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同样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税务机关不应对我公司作出处罚。请问免税企业也要进行纳税调整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可见,你公司2006 年虽属于免税年度,也应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号)中对纳税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有关规定,在减免税期间查出的问题,属于盈利年度查增所得额部分,对减税企业、单位要按规定补税、罚款,对免税企业、单位可只作罚款处理。你公司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税务机关可对你公司作出罚款的处罚。查看: 17828|回复: 22
免税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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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份奖品等待来取
l老干部遇到新问题现请教各位高手:我所有一根客户从事生鸡养殖,经税务机关审批已确认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问题是税务机关在对我们进行审查时对我们的有关收入问题的账务处理提出一下意见:我们卖出一批肉鸡,根据合同共应收取客户款项113万元。我们的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A公司 113万&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3万。
但税务机关认为应做价税分离处理,应该为:
& && && && && && && && &&&借:应收账款——A公司 113万& && &
& && && && && && && && && && && && && && &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 && && && && && && && && && && && && && &&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13万;同时,由于享受免税待遇,还应补计一笔:& &&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13万
& && && && && && && && && && && && && && && && && && &贷:补贴收入& & 13万
请各位专家指教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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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税务机关要求是正确的!有些省份专门对直减免账务处理发过文!好像新疆就发过你查查
&来自中国会计视野网安卓客户端&
税务机关的处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国税给你免去的那一部税金是要缴所得税的。所以必须价税分离。不要说你这种情况。就是出口免抵退的情况下也是一样的。
补充一下,虽然说收入实际上没有减少。但价税分离的目的在于“在会计处理上体现了你们公司享受到了免税政策”如果你不做价税分离。光是看账谁也看不出来的:)
对的,楼上说得很正确!
同意,但出口退税是不缴企业所得税的吧
直接减免税不符合会计准则中政府补助的定义,因此会计上不能将减免税计入补助收入。税法虽然将其归入税收总额,但是多数合法的减免税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可以扣除掉,所以无所谓了。
&&毒大教主的意思是可以不按税务机关的账务分录方式(即3、4楼)的方法做也行?直接减免?
按财政部和税总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会计处理一律以财政部规定为准,填写申报表时按税总规定做纳税调整。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旧所得税法规定免税,但1号文已将旧规定全部作废
毒总能否拿出是“不征税收入”的依据?
虽然分开核算,收入总额不变,但在计算税收优惠时,农林渔牧减免税额依据公式为:相关所得*适用税率,主营业务少了一块,减免税额计算将减少,造成需缴纳所得税款。
不征税收入-税总有好几个文件来规范,上面有具体条件嘛。减免流转税的太多了,对应这所得税那个条件套吧,符合条件就免税,不符合就缴纳所得税。
你说的太模糊,没看明白你的意思,是不是把所得税的农业优惠和流转税的搞混了,如果流转税的减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话,应归类到不征税收入那栏,即主表16行和附表一的27行,不会产生多缴税问题吧
谁家的出口免抵退还要把税金分开做然后?出口的增值税是0,怎么体现销项税?出库的所免的增值税是不体现的,直接并入收入中去。
楼主并未提及是否是出口。而是享受国家对农产品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这与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行出口贸易的账务处理是有区别的。请注意不要跑题啦:)
多谢各位大侠的指点。我觉得,增值税是价外税,我们实际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就包括我自己的收入以及应收取的增值税。其实既然免增值税,那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就是一样的。本记账凭证中,我的收入就是113万元,凭什么说我的收入是100万?
更何况,第二笔分录说是记国家补贴收入,请问:国家为何给你补贴?先征后退是补贴我能理解,可免税是补贴吗?记取得国家补贴这笔帐时应该附上什么原始凭证?
另外,根据相关政策,好像该补贴不属于制定用途,也无监管办法吧?那该项国家补贴应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的规定啦,可你税务机关又说该收入可免企业所得税,依据何在?如果不免企业所得税,那该收入实际上是我从事免税业务才取得的所得,不免税又于法不符啊!所以,从多角度来看,确认收入113万元才即符合实际情况,也符合税法的免税条件。
根据14楼的意见,出口免税的增值税都不存在要做价税分离再补记国家补助的问题,为何我这农副产品免税一定要做价税分离?
还有,增值税是价外税,我们实际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就包括我自己的收入以及应收取的增值税,如果按照税务机关的说法,我们的收入只有100万,增值税免税,那我是否要将代收的价外增值税退回给客户呢?
你好!请教一下,你们最后是怎么处理了呢?按照税务局的意见做了吗?我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困惑中,请赐教!
应该是直接做“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方计“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妥当~
对国税的做法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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