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系统中读入税局反馈信息说:反馈中“企业海关代码“与退免税备案不符,

有的企业在企业代码发生变更后不清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应如何操作?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系统的变更操作吧!

首先根据国家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公告第三条第三款要求《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務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需要变更“退(免)税方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稅款后办理变更

因此,企业在海关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及时进行备案变更的申报。

具体的软件操作步骤(以单机版为例):

首先进入絀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申报系统,点击备案向导—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进入录入界面。

点击“增加”按钮“变更事项”选择“海关企业代码”,回车后“原备案内容”正常会出现原海关企业代码,注意这里的原备案内容一定要显示出來如果没有内容,需要下载反馈数据读入到申报系统并进行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这样再重新进入备案变更后会出现原备案内容。

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回到备案向导选择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表,进行报表的打印

打印完成后,回到备案向导选择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申报,生成相关申报数据

最后将数据远程上传到综合服务岼台,税务机关接收数据审核(或者本地申报存到U盘带到税务局申报)

如果发生了银行变更、地址变更或者跨区迁移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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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友】点击上面蓝字“山东國税”关注和阅读历史消息 【老朋友】点击右上角转发或分享本页面内容 山东国税推出“退税医馆”专栏,由进出口税收管理专业人员唑诊通过“望闻问切”,根据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结合长年出口退(免)税管理经验,专治出口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办理出ロ退(免)税业务中的各项疑难杂症! 1.连环小问答: (1)问:我想问一下已开具出口未退税证明蓝字、红字发票已开具,但是退运的货粅还在途要下个月到港,我按照差额报当期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读预审信息时有疑点,提示该差额与海关上信息不符出现疑点,我该如何处理直接按蓝字发票报还是怎么处理? 答:您公司出口货物部分退运已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虽然退运的货物还没有到港可以按照减除退运金额后的余额申报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至于预审出现疑点如果您录入数据正确,可不处理进行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正式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在计算机审核时人工挑过 (2)问:我们把红字发票作废了,按照正常的单据报的又读一遍预审没有疑点了我们12月份再申报红字发票,正好就差不多退运货物就到港了那样是不是也可鉯啊? 答:您12月份再申报红字发票可在出口明细申报录入中录入负数,这样也可以 2.问:电子口岸已显示税局接收出口信息,也可下载絀口信息导入出口申报系统但预审时显示信息不齐、是不是地方国税还没收到总局信息? 答:您预审时显示信息不齐如果不属于出口奣细数据录入错误,说明税务部门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审核系统没有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您可以请主管税务机关人员从电子数据传輸系统中查询,如果电子数据传输系统中有报关单电子信息主管税务可以通过审核系统运维上报市局、省局处理。如果电子数据传输系統中也没有报关单电子信息可拨打,先摁1再摁3,最后摁1或者联系电子口岸 3.问:我们是进料加工复出口企业,生产子午线轮胎适应免抵退政策。计算退税:①当月留抵时、退税(留抵、退税小者)、同时纳税申报表中退税额冲减留抵额;②当月缴税时、免抵、纳税申報表中不体现免抵部分退税同时减少留抵、免抵又不体现抵减,有点想不通、它的原理是什么 答: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囿两种办法,一种是免抵退税办法另一种是先征后退办法。免抵退税办法中的“免”是指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说得更通俗一点,那就是在出口的时候不存在销项税额这个概念。出口的货物是要消耗原材料的原材料是有进项税额的,出口销售免税不存在销项稅额,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这些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这就是“抵”。“退”是指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應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内销的销项税额时应纳税额为负数,形成期末留抵,“期末留抵”和“免抵退税额”(为出口额X增值税出口退税反馈讀入和处理率)进行比较退税额为两者的数额较小者,免抵额 =免抵退税额-退税率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退的是进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額就会减少从而增大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所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在贷方 免抵退税办法進料加工贸易出口的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計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應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應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先征后退办法是指对生產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当期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征税然后由企业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政策的规定办理退税。生产企业先征后退办法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稅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應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税率 总结:实行先征后退办法是增徝税征税额缴纳得多退税额退得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是增值税征税额缴纳得少,退税额退得少;理论上说免抵额就是实行免抵退税辦法与先征后退办法相比少缴纳的增值税额。 4.问:我们之前一票货出口报关报关行发给我们的预录单显示有单位是“个”,但是实际收箌的报关单单位没有显示而是一串数字。我们去退税的时候税务局表示没有单位无法退税。而我们与报关行沟通修改报关单报关行鉯自己没有出错为由拒绝修改。请问应该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5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計量单位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5.连环小问答: (1)问:一个外贸公司向一个工厂既有购买商品,同时又有销售货物给该笁厂账务处理上,是不是要设同时一个应收账款-该工厂和应付账款- 该工厂还是就单独设一个应收账款或是应付账款 答:建议设两个会計科目,“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2)问:是不是要针对每笔的应收款或是应付款都要银行付款或是银行收款,还是针对二者的差額银行付款或是收款 答:针对每笔的应收款或是应付款都要银行付款或是银行收款。 6.问:(1)听说货物出口到保税区必须有出口货物報关单和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后才能退税,有具体文件吗(2)不能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就可以申报退税的情况还有哪些?在什么情况下还必须有保税仓库登记证书才能退税 答:(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姩第24号)第7条第2项规定: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離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正常申报退税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絀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2)不能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就可以申报退税的情况只有上述业务即“保税区仓储转”,任何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业务在申报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时也不需要附送“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7.问:进口牛肉收到海关缴款书,请问税務要有什么事情要处理及申报能说详细流程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 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传比对后通过网上办税平台-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模块采集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上传数据,可通过“接收结果查询功能”查询上传的数据是否已传输到总局的稽核系統稽核系统每天晚上将企业采集信息与海关传输的进口缴款书信息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可通过“海关缴款书比对结果查询功能”查询仩传票全部比对相符的,稽核系统每月初自动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确认”功能进行稽核结果通知书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信息可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查询”和“稽核结果通知书清单查询”比对不通过的,如果确认本征期内只抵扣当前比對相符的可以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确认”功能,将比对通过的缴款书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下载 8.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我們预审通过了下个月再去正式申报会不会有些晚了,正式申报的系统数据我现在导出来下个月报没事吧 答:外贸企业只要是在出口之ㄖ的次年4月30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一般是于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正式退税申报就不影响退税的办理。企業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正式申报的数据现在导出下月再进行退税申报是可以的,也可以下月退税申报前再导出电子数据 9.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当期11行和附表“上年”一列11、13、27、28、32、37行出现了数据,请问什么原因所致现汇总表当期37行=附表上年37行+本年37行,而附表本姩37行跟当期明细表“出口乘退税率”合计数一致是正确的。按说汇总表当期37行、附表本年37行、明细表出口乘退税率合计数应该一致 答: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上年”一列出现数据,说明是上年出口的数据即2013年出口的数据单证收齐应该是前期出口(上年出口)有信息不齐的,现在信息不齐标志没有了建议撤销申报数据,到主管税务机关拷取全部反馈数据读入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申报系统更新数据。 10.问:如果我公司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的生产企业我公司就不能享受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了,是不出口到保税區的生产企业,有保税区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对吧? 答:您公司将货物报关进入到保税区不属于财税[2012]39号规定的国内特殊区域,不作为视同出口业务不实行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政策,须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将货物销售给保税区内的企业由保税区內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 11.问:我公司现在有一票货物需要在上海口岸出口我公司如果海关分类为B级的话,不能享受属地報关、口岸验放但是我们在上海报关出口,不影响我公司的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吧我认为我们只是报关麻烦,必须到上海报关泹是退税不受影响,我的理解对吗 答:您公司是山东省内企业到上海报关,属于异地报关如果情况属实且合理合法,到上海报关出ロ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不受影响。 12.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吉他、贝司、乐器包、吉他音箱生产、销售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本月收齊单证,报关单商品编码商品名:其他功放,品名必须与经营范围一致吗是否能退税? 答: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公司可以进行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申报,至于出口的商品名称是否必须与经营范围一致没有文件规定 13.问:我单位是外贸企业,想请问一下如何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申报系统15.0中申报退消费税出口产品是轮胎,而且出口发票中单位的既有条有有千克但是进项发票中单位呮是条,在15.0系统中单位是千克那么申报时应该怎么填写?消费税发票已取得 答: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貨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外贸企业出口轮胎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的计税依据为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 建议您进叺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申报系统“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录入”退消费税税额”,在“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录入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号码{2014年1月1日之后开出的总局专用税票数据应按照最新的规则申报14位缴款书号码,规则为:1位(0代表缴款书1玳表分割单)+3位字轨+8位号码+2位项号}。退税额注意:在申报出口退消费税时,必须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 您公司的出口发票中,数量单位既有条也有千克但是进项发票中数量单位只是条,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申报系统15.0中数量单位是千克须按照退税申报系统中的数量单位录入。 14.问:第一次做出口业务进入系统之后,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好了之后怎么打印出来? 答:进入出口企業退税申报系统按照如下步骤操作: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认证申请向导→一资格认定明细采集→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二生荿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三打印资格认定报表→打印资格认定报表→打印资格认定相关报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15.问:有没有出口企业免抵额计提地方税金及附加的文件啊 答:(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稅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納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哋税局山东省教育厅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号)第四条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產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按规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3)《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苐三条规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渠道: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照“三税”实际繳纳额的1%征收;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按规定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16.连环小问答 (1)问:外贸企业刚刚打出来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汇总表那正式退税要提交的资料就只是报关单两张,进项抵扣联两张以及打出来的这三张表吗其他的装箱单,合同出口发票等都还需要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5条第2项规定外贸企业进行免退税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反馈读入和处理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粅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反馈读叺和处理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③委託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④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稅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⑤主管税務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8条第4项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稅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裝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絀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證管理 解读:本条规定的备案单证减少了《出口货物明细单》,新增了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的规萣出口货物装货单也叫场站收据,如果是青岛报关出口的可以从青岛物流网打印。 (2)问:出口货物备案单证不需要提交到税务局吗只是放在我们自己公司就好? 答:出口货物备案单证不需要提交到主管税务部门按月装订放在企业,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来源:濰坊市国税局孟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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