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教育

关于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逐步放开,我国民间资本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形成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民间资本从目前现有的投资情况来看,我们既可以看到其整体发展的态势是投资增长速度快且占比较高,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不足。其中包括大型民营企业难以作为重要力量之一来支撑基础性垄断行业领域,也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这种中小型金融企业自身面临的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狭窄、融资环境差的问题,这些问题始终制约着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的发展。2010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展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逐步放开,我国民间资本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形成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民间资本从目前现有的投资情况来看,我们既可以看到其整体发展的态势是投资增长速度快且占比较高,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不足。其中包括大型民营企业难以作为重要力量之一来支撑基础性垄断行业领域,也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这种中小型金融企业自身面临的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狭窄、融资环境差的问题,这些问题始终制约着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的发展。2010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被简称为“新36条”,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日国务院通过会议再次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其重要精神包括我国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体制改革、各地方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改革、依法设立或参股等方式建立新型的金融机构,例如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使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领域的步伐加快。该方案提出后,各相关部门根据其重要精神,加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其中包括针对民间资本投资流向问题如何分析检测、怎样鼓励和引导相关咨询机构更好的服务民间资本投资、对国有大中型垄断企业的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能否同一对待等问题。这些重要的工作任务在通过各项实施细则的出台的同时,为民间资本更快更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但民间资本因其受各种因素影响,其发展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些经营性民间实业资本正转向金融投机等系统风险较高的虚拟经济领域,更有一些民间资本逐渐变为游资偏离了投向实业经济的轨道,对某些商品进行过度逐利的炒作。此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仍存在障碍,例如社会认知度很低,自身积累设立或参股建立的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面临市场准入的“软门槛”,在经营上存在存款吸纳能力和融资能力不足。与此同时,宏观政府的财政扶持和加快民间资本市场准入的相关配套措施并未落实和完善。基于上述国际国内经济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当前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的必要性、现状以及治理我国民间资本向金融行业投资所存在问题的政策选择。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理论上阐述民间资本研究的理论来源与定性研究,分析我国民间资本的定义与基本形式。第二部分,根据我国民间资本的客观实际,分析民间资本的发展现状,可行性和必要性。第三部分,回顾国家对民间资本的政策演变,提出新形势下民间资本在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引出国家采取相关政策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必要性。第四部分,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激发民间资本活力的财政对策与建议。收起
学位授予单位
机标分类号
本文读者也读过
互动百科相关词
加载中,请稍候
.客服电话
&&8:00-11:30,13:00-17:00(工作日)  温家宝表示,民间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经济复苏的情况,所以民间投资从政策上一定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同时又要坚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指出,未来国有企业将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因此民营企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对于支持民企发展的鼓励民间投资20条,李荣融证实,国务院正在审议,有望尽快出台。...[]
 国务院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申并具化3月底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的分工和任务...[]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若干意见(全文)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领域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八、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九、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十一、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十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民间投资宏观运行特点
&1、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  民间投资的波动趋势与国民经济波动趋势是基本一致的,只是波动幅度更大一些。当经济处于扩张期时,民间投资也随之扩张;处于收缩期时,也随之收缩。2、具有地区发展不均衡的特点。  从民间投资的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占全部民间投资的60.2%,中部地区占21.3%,西部地区只占18.5%。中西部地区民间投资与东部地区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3、具有产业结构分布不合理的特点。  民间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分别是制造业、房地产业、农业和其他行业,多集中于投资少、见效快、技术性不强的一般性竞争行业。4、具有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特点。  在资金来源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占2.3%,国内贷款占13%,利用外资占1.9%,自筹和其他资金占82.8%。国内贷款的64.8%投向国有单位,民营企业只获得26.6%。
各行业领域现状
  在新能源发电领域,五大电力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领军的“国家队”,似乎很顺理成章地成为这场投资盛宴的主角,而民企扮演的似乎只是“永远的配角”...[]
  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国企与民企并重、竞争与合作并存是产业发展的长远态势,而不应形成传统能源领域“寡头垄断”的格局。新能源盛宴开席,谁是主角似未明朗。而对于市场的争夺已不再是暗战...[]
  通知将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分成17个方面,包括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加大政府投入、加大金融支持等,并将这些任务分工到各个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国家对于民间资本的首次示好,之前就已有过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的政策,但却从未有过成功案例。此次《意见》的出台将会带来怎样的改变?民间资本投资铁路为何久未成功?业内专家在对政策推敲的同时,也展开了反思...[]
国务院发布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
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
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
  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引入市场竞争。
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社会事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
金融服务领域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
商贸流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为民营物流企业承接传统制造业、商贸业的物流业务外包创造条件。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允许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承担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
  文件下发后引发了多家机构的关注,他们认为“新36条”体现了我国政府“有保有压”结构性调控的意图,有望成为第三次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文件,是一个新的改革阶段的开始...[]
  当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变得越来越宽泛。但同时也要看到,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困难和障碍仍“挥之不去”:在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或“弹簧门”问题...[]
  王忠明表示,要看到“新36条”出台的一些更加深刻的背景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类似的政策,是一种执政能力,对于经济全球驾驭能力的生动体现,也是相关政策匹配能力的生动体现。“新36条”出台是我们现代经济学原理的一种胜利...[]
  为激发我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今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券商建议关注个股表现
7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副司长盛来运介绍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温家宝指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重性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都超过了人们的预期,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但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是好的。...[]
07-2707-2707-2707-2707-2707-2707-2707-2707-2707-26|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引导民间投资 推进杭州发展
&&充分掌握民间资本的存量规模和投资动态,寻求民间资本实现良性循环的路径,倡导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的良性互动,对推动杭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约评论员 周旭霞&&&&扩大有效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途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杭州将继续聚焦大项目、好项目,加大对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工业技改、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有效投入。&&民营经济是杭州的最大特色,民营企业是杭州经济的主体,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充分掌握民间资本的存量规模和投资动态,寻求民间资本实现良性循环的路径,倡导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的良性互动,对推动杭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杭州民间投资形式呈现多样化特征,不过当前民间资本观望气氛较浓,颇值得关注。主要体现在:其一,投资进度放缓。部分企业对后市信心不足,现场施工进度明显放缓。从调查情况看,有20%左右的企业实际建设进度滞后于预定投资计划。其二,投资资金减少。调查显示,仅有10%的企业计划追加投资,接近半数企业2015年投资将出现下滑的态势。其三,部分企业有投资外迁计划。调查显示,合计约有2成企业有投资外迁计划。&&对此,建议政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相关行业,有效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真正发挥民间投资的内生效应。&&第一,通过纳入发展规划和考核,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按照“凡是没禁止的,民营资本都可以进入”的原则,最大限度开放民间投资领域,加快政府性投资退出经营性、竞争性领域步伐,让利于民间投资,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在拓宽投资方式方面,可以广泛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投资行为,做到不限投资比例、不限投资方式、不限投资规模,促使民间资本进入更广泛的领域。&&第二,构建多层融资体系,提高民间资本组织化程度。可以适度放宽民间资本组建区域性银行、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等方面的市场准入管制。继续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基金,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损失代偿机制。中小企业是当前融资最困难的群体,当前应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与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融资手段。&&第三,正确把握国有投资和民间投资关系,增加民间投资机会。民间投资是国有投资的有益补充和延伸,它的增长是创造国民收入,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跨越式发展的条件。从长期看,国有投资要逐步退出,并能引导和带动民间投资的发展。要落实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的各项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消除对民间投资的歧视。要发挥政策性资金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达到有效带动民间投资的良好态势。&&第四,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扩大民间投资需求。让民间资本明确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把民间投资引导到实业投资的方向上来,引导到促进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上来,引导到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上来,引导到杭州城乡统筹建设上来。特别是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成长性好、前景好的产业领域,引导民间资本与技术进步紧密结合。比如在IT产业、环保产业、社会服务产业等领域可以通过竞争,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风险承受力强的优势,创建新的经济增长点。&&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对地方政府管理经济能力的严峻挑战。各级政府应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来正确引导民间资本的投资,促使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作者系杭州市社科院研究员)
[] [] []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来源: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
旅办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改革开放以来,各类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业,民间资本在旅游投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综合效益不断提高。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的重要作用,对于促进我国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现就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旅游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  (一)坚持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旅游业是开放性、包容性、竞争性特征鲜明的产业,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进程。  (二)切实将民间资本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民间资本机制灵活、决策快速的特点,支持民间资本全方位进入旅游业,有效弥补旅游投资供需之间的缺口,不断增强战略性支柱产业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  (三)鼓励民间资本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按照坚持严格保护、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在科学规划指导下,鼓励民间资本依法采取多种形式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各类地质、森林、风景名胜、水利、文物、城市公园、科教、工农业、湿地、海岛、海洋等旅游资源以及其他具有旅游利用价值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资源。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区域特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  (四)鼓励民间资本经营和管理旅游景区。支持民间资本组建专业化的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企业。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旅游景区,允许民间资本采取适当方式参与经营管理。对于民间资本独立或参与建设形成的旅游景区,切实保障其经营管理权益。  (五)鼓励民间资本开发各类旅游产品。鼓励民间资本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旅游产品,合理开发&农家乐&、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产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六)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旅行服务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旅行社等旅行服务业。消除制约跨区经营的操作性障碍,推动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行社网络化,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批发零售分工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利用新技术,发展旅游电子商务。落实好&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的规定。  (七)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旅游饭店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和管理旅游饭店。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控制项目档次和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丰富业态类型,优化结构,积极推动连锁化和集团化经营,塑造一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本土饭店品牌。落实好&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八)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旅游购物餐饮娱乐等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将名优土特产品就地转化为旅游商品;鼓励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素材,开发体验型强的旅游演艺和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支持旅游目的地的社区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旅游购物、餐饮和娱乐设施。  (九)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经营旅游车船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经营旅游客车、汽车租赁、汽车营地、游船游艇及邮轮等旅游车船业,投资经营观光巴士及城市与景区连接线的旅游交通。在准入条件、资质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通过标准化、信息化等途径,提高旅游车船经营的平等性、便利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支持民间资本经营旅游包机、旅游专列等业务。  (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装备和用品制造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支持民间资本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  (十一)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智力服务业。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旅游职业培训学校,实施职业资格和岗位技能培训,参与用人单位职工岗前、在岗、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在培训项目招投标时对民办旅游学校同等对待。支持民间资本开展旅游规划设计、市场营销、创意策划等业务,实施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对满足条件的机构给予相应资质认定。  (十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基础设施。结合地方实际和需要,合理设置利益补偿机制,招标选择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旅游道路、旅游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旅游码头、游览索道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民间资本投资运营的旅游基础设施,可以享受同等的收费减免政策。  (十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旅游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参与机制,鼓励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旅游咨询中心、集散中心、观光巴士、旅游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在不影响公共服务公益性和功能的条件下,可结合地方实际,招标选择民间资本进行合作。对于民间资本参与的旅游公共服务项目,在有关政策上与国有投资平等对待。  三、提高民营旅游企业竞争力  (十四)支持民营旅游企业增强综合实力。鼓励民营旅游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加快规模化、网络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民营旅游企业发展成为主业清晰、发展路径明确、竞争优势明显的集团化公司。鼓励和引导业务关联的民营旅游企业成立联合体,通过优势互补实施深度合作。  (十五)支持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的改制重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债务处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依法妥善安置职工,保证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  (十六)鼓励和引导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加快中小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发挥自主创业、吸纳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加大对中小旅游企业在融资、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七)支持民营旅游企业品牌建设。鼓励民营旅游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支持民营旅游企业公平参与品牌质量评定工作,通过宣传营销、质量认证等途径,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各类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民营企业依托品牌和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资本扩张和改善资本结构。  (十八)支持民营旅游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民营旅游企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对新产品、新业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旅游业专利技术转化步伐,鼓励运用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节能减排等现代科技成果,积极推动&智慧旅游&和&绿色旅游&发展。  (十九)支持有条件的民营旅游企业&走出去&。鼓励民营旅游企业在境外投资开设旅行社、旅游饭店等经营项目。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境外旅游投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驻外旅游办事处等网络,建立对外旅游投资咨询服务体系。  四、为民间旅游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二十)清理对民间旅游投资的歧视性法规政策规定。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的法规政策规定。整合简化涉及民间旅游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限制跨区域旅游经营的地方保护壁垒,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和经营环境。制订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和规划,要充分听取并吸纳民营旅游企业的合理意见。  (二十一)为民间旅游投资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资金保障。各级旅游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开展旅游促销活动要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应便利,帮助其拓展客源市场。安排国家旅游发展基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要对符合条件的民营旅游企业同等对待。支持民营旅游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二十二)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信贷原则的民营旅游企业和民间投资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民营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拓宽民营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  (二十三)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的用地保障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的土地保障力度,在制定、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统筹考虑旅游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支持民间资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可以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开发旅游项目。  (二十四)为民营旅游企业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旅游人才开发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搭建旅游院校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桥梁和纽带。坚持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知名的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技术能手。鼓励在民营旅游企业实施《旅游企业职业经理人标准》,推进旅游企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发挥各类人才市场的作用,为旅游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五、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和管理  (二十五)完善全国旅游投资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以&一库两网&为核心的中国旅游投资平台系统建设和运转。按照《全国旅游投资平台系统管理办法》,保障项目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好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执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发挥项目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为各级政府促进投资需求和引导民间投资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科学决策,有效掌握宏观和区域旅游投资趋势提供帮助。  (二十六)指导和规范民间旅游投资。加强前置服务,增强民间投资科学性和合理性,指导和督促民营投资主体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环保、用地、节能以及质量、安全等规定,防止破坏资源、破坏环境的开发建设以及透支资源、占有资源为目标的投资行为,防止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引导企业按相应规范标准,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发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以标准化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十七)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等级制度,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整治恶性价格竞争、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提高自律水平。  (二十八)营造有利于民间旅游投资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积极宣传民间投资在扩大旅游供给、满足旅游需求、优化产业结构和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及时总结和表彰奖励先进典型,为民间旅游资本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国家旅游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间资本投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