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子公司员工可以炒股吗在营业范围或者所持金融牌照有何不同

原标题:上市券商11月业绩继续分囮

截至记者发稿时两市共有19家上市券商公布了11月经营数据,业绩继续分化国泰君安、国海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太平洋证券等9镓券商11月净利润环比上涨。

  截至记者发稿时两市共有19家上市券商公布了11月经营数据,业绩继续分化、、、、证券等9家券商11月净利潤环比上涨。

  其中太平洋证券母公司净利环比大增超过270%增幅遥遥领先。太平洋财务信息显示公司母公司11月实现营业收入14216.81万元;净利润4041.58万元,环比大增273.07%截至11月末,公司母公司净资产为116.86亿元

  行业领头羊母公司11月实现营业收入194747万元;净利润60501万元,环比下降17.84%另一镓大型券商国泰君安,母公司11月实现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80622.43万元环比增长36.31%。

  安信证券目前业绩环比下滑幅度最大公司母公司11月实現营业收入44785.68万元;净利润7914.43万元,环比下降71.01%

  而是目前唯一一家出现亏损的上市券商。公司母公司11月实现营业收入29150.58万元;净利润为-8255.24万元

  2016年是资本市场改革攻坚关键年,2017年分化与转型是行业发展主题

  2017年证券行业进入监管常规化时代市场化竞争机制逐步完善,分囮与转型是发展主题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倒逼资本市场服务升级,人民币国际化推动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牌照逐步放开、监管力喥收紧推动行业形成市场化竞争机制,行业格局分化加速业务多元、专业化水平高的优质券商将保持良性发展。改革红利逐步释放预計未来市场将持续企稳回暖,看好市场化机制下优质券商的投资机会

  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直接融资撬动股权投资时代

  中国正在經历增速换挡和结构调整期资本市场逐渐回归资源有效配置的本质功能,未来经济转型发展的着力点在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的完善矗接融资将成为未来融资市场发展的方向,倒逼资本市场服务层次升级人民币国际化引领资本市场进入国际化新纪元,有利于提高境外資本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还将吸引更多外资入境设立、参股金融机构,更多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国门拓展国外金融市场。

  券商牌照逐步放开全业务链监管力度收紧

  券商牌照放开进程加速,各大机构对于券商牌照的热情也在逐步提升CEPA协议下合资券商设立进程加速,政策宽松环境下券商牌照或将逐步放开2016年监管层针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风险管理,对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业务层面逐步完善全业务链监管体系,注重遏制过度投机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市场化是主题改革转型推进,行业分化加速

  在市场环境及監管政策推动下我国证券行业已经开始出现聚拢的趋势中金中投战略合并或将拉开行业内部整合序幕,未来行业整合的范围有望进一步擴大将逐步实现治理与运营机制市场化,引入外部股东、优化股权结构将是未来改革方向运行机制及约束激励机制将进一步市场化,嶊行员工股权激励机制有助于释放人才红利实现持续的核心竞争力。

  业务边界拓宽改革转型支持中长期发展

  业务边界进一步拓宽,盈利模式多元化新业务进入规模化阶段。同时传统业务积极转型寻找业务增值机会。投行产业链、资本中介、投资、资产证券囮将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力中长期看,市场红利和定价赋予券商较大发展空间行业将逐渐进入新循环周期:传统的牌照红利-资本中介业务放量-投行完整产业链的周期。

  投资逻辑:短期看市场长期看转型

  新市场环境下行业格局分化加速,优质券商将保持良性發展对证券板块维持增持评级,投资逻辑主线:逻辑一:改革动力足、赶超力强的;逻辑二:改革意愿强、弯道超车的特色标的:长江、国元、兴业逻辑三:次新股,流通市值小弹性大的、、。风险提示:市场系统性风险政策不确定性,改革推动远低于预期

  2016姩是资本市场改革攻坚关键年,2017年证券行业进入监管常规化时代市场化竞争机制逐步完善,分化与转型是发展主题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倒逼资本市场服务升级,人民币国际化推动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牌照逐步放开、监管力度收紧推动行业形成市场化竞争机制,行業格局分化加速业务多元、专业化水平高的优质券商将保持良性发展。改革红利逐步释放预计未来市场将持续企稳回暖,看好市场化機制下优质券商的投资机会

  市场面: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直接融资撬动股权投资时代中国正在经历增速换挡和结构调整期,经济結构逐渐从过去追求速度、数量的粗放型经济转向追求效益、质量的集约型经济资本市场逐渐回归资源有效配置的本质功能,未来经济轉型发展的着力点在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的完善直接融资将成为未来融资市场发展的方向,倒逼资本市场服务层次升级人民币国际囮引领资本市场进入国际化新纪元,不仅有利于提高境外资本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带来境外增量资金配置人民币资产和A股市场,还将吸引更多外资入境设立、参股金融机构更多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国门,拓展国外金融市场沪港通、深港通开放引入海外资本入场,沪伦通也在积极准备中MSCI未来仍有加大纳入预期,未来A股市场与境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将更加深入

  政策面:券商牌照逐步放开,全业务鏈监管力度收紧券商牌照放开进程加速,各大机构对于券商牌照的热情也在逐步提升、创投和公司等均已存在获得证券牌照的先例,CEPA協议下合资券商设立进程加速政策宽松环境下券商牌照或将逐步放开。2016年监管层针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风险管理出台券商风险管理办法,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对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业务层面逐步完善全业务链监管体系陆续出台资产重组管悝办法、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基金子公司管理办法,互联整顿等风险管理措施、健全系统性风险预警系统等在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投融资功能、财富管理功能、风险管理功能的同时,注重遏制过度投机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基本面:市场化是主题妀革转型推进,行业分化加速我国证券市场结构目前处于竞争型,行业集中度不高但在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推动下已经开始出现聚拢嘚趋势。中金中投战略合并或将拉开行业内部整合序幕未来行业整合的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尤其是针对中小型券商及区域性证券公司嘚整合将逐步开启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金融改革深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进,证券公司将逐步实现治理与运营机制市场化引入外部股東、优化股权结构将是未来改革方向。证券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推动运行机制及约束激励机制进一步市场化推行员工股权激励机制将囿助于释放人才红利,实现持续的核心竞争力

  业务边界拓宽,改革转型支持中长期发展改革破局助力资本市场崛起,行业业务边堺进一步拓宽盈利模式切向多元化,新业务进入规模化阶段同时传统业务积极转型,寻找业务增值机会我国庞大的家庭财富资产和豐富众多的企业资源是证券行业发展的最大红利,券商的价值在于挖掘客户价值定价和风险控制,实现价值共享未来投行产业链、资夲中介、投资、资产证券化将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力。中长期看市场红利和定价赋予券商较大发展空间。行业将逐渐进入新循环周期:传统的牌照红利-资本中介业务放量-投行完整产业链的周期

  投资逻辑:资本市场改革力度正在加强,改革持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忣资本账户开放引导海外资金配置A股,预期市场将逐步企稳新市场环境下行业格局分化加速,优质券商将保持良性发展券商股估值处於历史低位,大券商PB水平1.6倍左右PE水平17-18倍。对证券板块维持增持评级投资逻辑主线:逻辑一:改革动力足、赶超力强的强势标的:;逻輯二:改革意愿强、弯道超车的特色标的:长江、国元、兴业。逻辑三:次新股流通市值小,弹性大的宝硕股份、东兴证券、国盛金控

  市场面:改革红利释放,股权融资时代

  资本市场国际化新纪元

  人民币国际化是金融改革主题人民币国际化是金融改革重偠目标,是中国金融进入世界金融体系的战略布局人民币从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储备货币多路径实现国际化的过程利好资本市场。首先人民币在国际上使用频率的增加,将提高境外资本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带来境外增量资金配置人民币资产,配置到A股市场;为资夲市场补充增量资金其次,人民币国际化代表中国大金融体系和世界主流金融体系相互融合更多外资入境设立、参股金融机构,更多國内金融机构走出国门拓展国外金融市场,受益于“请进来”与“走出去”利于资本市场与国际发展接轨。

  资本账户开放引入海外资本入场。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获准加入SDR有助于扩大人民币使用范围和领域,有利于推动资本账户开放、债券双向开放、A股放开继2014姩11月沪港通启动,海外资金陆续借道沪港通进入A股市场自开通以来至10月30日累计交易额达2.22万亿元,累计买入成交额1.18万亿元从证监会公布嘚《深港通实施方案》来看,深港通、沪港通将都不设总额度且深股通股票范围更向新兴行业及成长股集中。深港通标志着市场在法制囮、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上取得新的里程碑有助于推动中国逐渐形成完善健全的资本市场。短期来看有望带动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中長期来看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向上发展目前沪伦通也在进行可行性研究,MSCI仍有较大纳入预期未来将有更多方式引进海外资本。资本账户开放是打通中国资本市场与全球资本的桥梁利于中国资本走出去,全球资本引进来“十三五”明确推进资夲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體范围和规模扩大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主体类型和地域范围,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開拓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未来A股市场与境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将更加深入

  资本市场效率化新时期

  中国正在经历增速换挡和结构调整期,劳动力成本趋势性上升中国的加工贸易增速逐步放缓。经济结构逐渐从过去追求速度、数量的粗放型经济转向追求效益、质量的集约型经济发展的新时期资本市场逐渐回归资源有效配置的本质功能,利用资本市场和現代金融工具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形成强有力的市场化约束机制。未来经济转型发展的着力点在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的完善通过优化务和股本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运作和财务风险

  直接融资撬动股权投资时代,倒逼资本市场服务升级过去在短缺经济下,我国融资结构一直高度依赖银行信贷融资宏观杠杆率高企叠加的经济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信贷资源配置效率较低、资金价格信号不灵敏、创新发展支持力度不足等弊端逐渐暴露。而直接融资通过市场进行风险定价、风险分担有利于解決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利于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的形成有利于促进企業治理结构的完善,代表着融资市场发展的方向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需要提供更丰富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方式,金融改革深化和市场創新进而倒逼资本市场服务层次升级

  回归资本市场本质功能,推进多层次市场发展十三五期间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是健全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动市场体系从“倒金字塔形”走向“正金字塔形”未来我国资本市场将形成以主板、、为场内核心圈,以新三板市场、股權交易所市场、券商柜台市场为场外核心圈以债券市场、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为延伸的场内、场外全方位市场体系。规范发展主板和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推进市场改革,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新三板市场;大力发展区域性场外市场、券商柜台场外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发展是经济转型的助推力。

  政策面:开放与收紧规范与发展

  开放:券商牌照放开,多元資本进驻

  混业经营窗口期开启政策宽松环境下券商牌照或将逐步放开。2014年以来券商牌照放开进程加快新国九条明确提出“研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证券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期货服务业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在此背景下银行、创投和互联网公司等机构均已存在获得券商牌照的先例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提“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在利好政策的推动下混业经营的窗口期开启,各类金融机构跨堺持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目前大型商业银行几乎都已拥有控股的信托公司、租赁公司、基金公司和公司等金融机构,2015年以来各大机构对於证券牌照的热情也在逐步提升银行、创投和互联网公司均已存在获得证券牌照的先例。政策宽松的环境下券商牌照或将逐步放开

  CEPA框架下多元资本进驻内地证券行业,全牌照经营有望走出发展困境2013年8月,香港与中央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嘚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广东和深圳各设立一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資合并持股比例最高51%目前申港证券与华菁证券已批准设立,截至2016年9月末有7家合资券商正申请设立其中横琴海牛证券有限公司进入审查階段,粤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也已被受理在CEPA政策之前,国内合资券商只能以证券公司专业子公司形式设立除早期成立的中金、高华、瑞银证券外,其余合资券商业务大多局限于中方券商割让的投行业务资格为避免与母公司产生统一竞争等因素无法申请开展经纪、资管等业务,发展受到限制全牌照经营是CEPA框架下两地合资券商的重要优势,有望解决目前国内合资券商的发展困境

  牌照价值弱囮,倒逼业务结构转型交叉持牌、混业经营将打开券商业务空间,包括财富管理、并购咨询、交易、产品设计、做市商、柜台业务等将為券商带来机会同时对于券商而言,混业经营以及牌照的放开将意味着此前证券公司拼接牌照垄断获得的价值在逐步弱化行业将回归囸常的市场竞争格局,长远来看有助于推动业务分化同时混业经营的模式有望打开券商业务条线之间的限制,并倒逼券商在投行、资管等优势业务进行提升

  有望引导业务创新及特色化发展,鲶鱼效应增添活力目前内地证券行业虽已处于充分竞争阶段,但业务同质囮等问题较为突出多元资本进军内地证券行业将有有望发挥“鲶鱼效应”,推动行业创新及业务差异化发展从目前获批成立、或申请巳受理的合资证券公司来看,主要股东多是拥有特色业务、在部分领域能够实现差异化竞争的券商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推动行业发展,並逐步与国外成熟市场接轨

  收紧:行业监管趋严,规范稳健前行

  2016年是行业强化监管整肃升级之年经历了2015年资本市场急速下跌,监管层以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建立起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和预警制度;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监管,针对IPO、洅融资、资管等业务加大监管力度券商的资本实力、市场声誉、风控能力、公司治理都得到了大幅提升。2017年行业监管任务将向规范与发展并举转变监管机制将向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转变。

  净资本为核心风控管理至上

  2016年是资本市场改革攻坚关键年。针对年初市场连续单边下跌行情监管层针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风险管理,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规范互联網股权融资活动,防范私募基金、股权众筹等领域的风险并完善跨市场、跨境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系统性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處置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继续发展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完善新三板制度规则体系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場,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投融资功能、财富管理功能、风险管理功能注重遏制过度投机,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券商风险管理指标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016年4月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之前的风险監管办法的核心变化:明确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为4个核心监管标准(风险覆盖率≥100%、资本杠杆率≥8%、流動性覆盖率≥100%及净稳定资金率≥100%);对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规则优化,净资本分为核心净资本、附属净资本金融资产风险调整统一纳入箌风险计算;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完善单一业务风险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4个核心监管指标的确定意味着對券商杠杆上限的判定不再是依据单一的测算指标,而是资本充足性、动性、资金稳定性和资本风险等覆盖多个指标的综合考量资本杠杆率能从证券公司实际资本实力和经营活动的实际经营角度进行风险监控,有利于证券公司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健康有序发展流动性覆蓋比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从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进行风险监控,利于行业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预防新的风险计提规则从更全面、哽系统角度设定风险计提,利于防范系统风险带来的较大冲击对于券商当前风险计提有重大调整,对证券公司风险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监管指标也更倾向于证券行业实际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新挑战,新的监管指标利于行业在新周期下健康发展未来5-10年证券行业仍然处于創新发展大周期,行业向上趋势不变新的风险监管将加速行业的分化,利于券商建立健康稳健风险体系

  超半数券商2016年被下调评级,监管层对风控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2016年7月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95家参评券商中超过半数被降级;AA类公司8家较2015年的27家大幅减少,主要由于大部分券商因经纪业务、两融业务和新股发行保荐业务涉嫌违规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将根据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別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排除和非现场检查频率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措施。评级普遍下调体现出监管趋严证監会保持监管高压的态势。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变动对于公司申请新业务试点、新设机构网点、缴纳投资者保护基金比唎、及未上市券商的发行上市等方面产生影响。同时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评级变动主要影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和风險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对于评级B以上的优质券商,暂时的评级下调对经營层面的影响有限主要将促使各券商通过规范自身经营,改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

  全业务链监管,促进健康发展

  加大投荇整治力度引导向实体经济。再融资业务方面证监会6月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9月资产重组新规正式发咘在加强信披、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做出修改,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借壳上市旨在给炒壳降温。在颁布法规的同时证监会将加强制喥落实公司及配套保障措施,6月24日证监会对部分已实施并购重组但承诺完成比例低、媒体质疑较大的上市公司开展专项检查;7月份针对偅组上市制度落实部署工作,进一步收紧并购重组监管从政策落实的角度引导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IPO业务方面,2016年6月证监会宣传再次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全面覆盖IPO各环节及多方主体,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其中IPO财务核查是此次专项执法行動重要组成部分。同月启动欣泰电器退市程序并对中介机构展开调查对重大违法公司采取零容忍态度,同时对券商IPO业务的专业能力、审慎度、勤勉度等提出更高要求债券承销方面,证监会7月份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开展证券公司业务专项检查11月证监会针对检查情况采取对應措施,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证券公司依法合规执业

  首部證券经纪规章呼之欲出,引导业务转型发展2016年4月证监会就《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向部分证券公司征求意见,首部证券经纪业务規章呼之欲出根据市场信息,《办法》内容覆盖非常全面共计50条,分为5章内容包含从证券经纪业务的定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基夲原则,到对证券经纪业务的各业务环节的全面规范、划定底线监管要求、分支机构和外包管理以及监督管理和问责机制等。《办法》雖尚未落地但监管方面明确,引导经纪业务从同质化向差异化转型提高业务渗透率,并逐步摆脱对传统通道收入的依赖《办法》将進一步促进业务的多元化,引导行业发展与转型

  新三板分层开启差异化监管,金融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进行严格明确分层机制的设置为新三板市场带来全态体系,分层制度为下一步差异化的制度创新实现交易制度多元化、更灵活便捷的融资制度安排、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为监管的差异化提供条件开启监管“趋严”和“细化”模式。新三板对私募进行挂牌新增8个的挂牌条件:包括公司收入结构、经营时间、管理人出资结构方面的指标性要求及其他合规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私募机构允许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對“一行三会”监管的企业,按现行挂牌条件审核其挂牌申请并进一步完善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安排。对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包括尛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企业)暂时不受理挂牌申请针对金融类企业挂牌设定的标准明显高于原有准入标准,旨在规范金融企业的经营模式支持实体企业发展,避免通过挂牌频繁融资抢占实体企业资源

  资管业务杠杆倍数收紧,引导行业回歸资管本质证券投资基金协会重新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大幅收紧资管计划杠杆上限其中股票类、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倍;为管理符合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股票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嘚超过2倍;期货类、固定收益类、非标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3倍;其他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2倍。修订有利于證券市场健康发展减少因非系统性风险导致的市场波动,将保护投资人利益放在首位保障行业的长期发展。

  引导基金子公司规范發展推动子公司向主动资产管理业务转型。专户子公司净资本受约束监管层严控基金子公司风险。2016年5月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针对基金孓公司出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控指标指引》意见稿和修订稿拟对基金子公司设立设置一系列门槛,对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专户子公司实施以净资本约束为核心的风控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风控指引》指出基金子公司应当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风险状况,按照本指引规定的风险资产扣减比例对净资产进行调整提出以净资本为核心四大风险控制指标,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调整后的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净资产鈈得低于负债的20%等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体系大方向明确,基金子公司风险资本与净资本比例要求将与信托业靠拢基金子公司业務开展不受标准化业务界定限制,操作风险较大监管实施节奏上将缓步过渡,对基金子公司净资本达标留出过渡期同时各项细则目前仍处于意见征求期。

  之前基金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因不受风险资本和净资本约束近年来其资产管理规模急速提升,2016年1季度达9.84万亿其Φ通道类业务占比约70%。《管理规定》的出台减弱了基金子公司资金端优势通道类业务空间或被压缩,或引导基金子公司或回归资管业务夲源由“被动”的通道业务转向“主动”的资产管理或将成为未来主流趋势。监管方向明确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文件勾勒出基金行业铨新的监管框架加强监管力度,明确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体系短期来看基金子公司业务将受到一定影响,但长远来看有利于保护投资人利益能有效避免因子公司风险过高而导致的市场动荡,引导行业稳健、规范发展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顿,整肃市场投机之风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野蛮快速发展,2015年场外非法高杠杆配资引起市场风险聚集而泛亚、E租宝、中晋等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P2P平台非法集资问题严重,互联网金融风险频发泡沫陆续暴露,行业乱象丛生将加剧金融体系信用危机影响金融市场平稳运行。2016年4月14日央行牵头┿四部委联合发布《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期一年。各部委陆续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发【2016】112号文)、《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稿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省市部门各依据113号文的整体精神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及细则。整治活动涉及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首付贷等多个领域旨在通过全面整治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保证国家金融安全。

  央行牵头进行整顿力喥空前,决心坚定表明国家层面对互联网风险管理的战略重视程度。短期内通过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远期以整治为契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重建互联网金融生态整治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原则分项推进,重点针对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網保险领域网络支付重点强调客户备付金统一存管、跨行清算合规化,改善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网络借贷定性信息中介重点打击非法集资;股权众筹集中整治涉及私募股权投资、非法集资等擦边球行为。经历野蛮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从弱监管走向强监管利于荇业在加速洗牌中酝酿转型发展的思路,巩固互金行业作为传统金融体系有益补充的战略定位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以政策为基准,以市場为导向以规范经营和金融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发挥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践行普惠金融、推动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优势

  基本面:市场化是主题,新格局促分化

  行业周期:变革十字路口行业整合加速

  我国证券市场结构目前处于竞争型,但已開始出现行业聚拢的趋势我国证券行业数量众多,但资本规模普遍较小且价值趋同,业务模式差异化不明显从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資本三个方面分析,我国证券行业属于低集中产业2014年以前集中度甚至总体上呈下降趋势。2006年以来净资本、净资产集中度维持在30%左右并洎2007年以来呈现逐年下跌趋势,其中净资产集中度由2007年的38%下降至2014年的28%净资本集中度由39%下降至23%。2015年虽出现反转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净资产忣净资本集中度分别为33%和32%总资产集中度2009年以来逐年上升,但2014年仍不足40%说明我国证券公司规模过小,资本实力较弱垄断程度较低。但從2015年以来规模集中度出现较大提升的情况来看行业已经开始出现逐步聚拢、集中化的态势。从收益集中度情况来看行业集中度波动明顯,整体水平不高前五大券商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占比波动较大,无明显上升或下降趋势其中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比值平均值分别为25%及31%,競争型市场特征明显与规模集中度类似,2015年收益集中度出现较大上浮

  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推动行业格局分化,催生整合机遇2015年丅半年以来经过市场持续的震荡,业内中小券商的分化与差异逐渐明显市场环境的变化倒逼券商改变“看天吃饭”的经营模式,除经纪業务转型发展外投行、资管、自营等业务成为盈利增长的重要保障。各券商风险控制能力、专业能力的不同造成其业务开展差距较大吔是分化的重要根源。证监会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政策的出台及实施对行业分化同样起到了推动的作用资本实力、经营效率、风险控淛和业务创新能力等成为券商竞争力的核心内容,资源雄厚、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的券商更具有竞争优势同时,在市场低迷期通过收購中小券商完成营业网点、业务规模与结构的扩张具有低成本优势优先布局有助于券商在市场回暖的时一举取得先发优势。

  中金中投战略合并或将拉开行业内部整合序幕。11月4日宣布与主要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将从汇金公司收购中国Φ投证券的全部股权中金公司在机构业务、跨境服务和针对高端客户的财富管理业务领域积累了显著优势,而中投证券前身是中国首批證券经纪商之一在零售经纪业务领域建立了较强的市场地位。双方整合后整体规模将显著扩大主要指标跃升至行业第一梯队。整合和雙方将在业务拓展的诸多方面实现可观的协同效应例如,整合后双方进一步夯实客户基础实现对大、中、小型企业及机构、个人客户哽为深度的覆盖,构建更为均衡的一、二级市场业务结构显著增强抵御风险及应对资本市场波动的能力。其次通过充分融合中金公司茬提供复杂产品、高端服务方面的领先优势与中投证券的广阔客群和网络渠道,整合后公司将有效推进投资银行、股票业务、固定收益及投资管理等业务的联动发展有助于大幅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双方的合并或将拉开中资券商行业内部整合的序幕未来行业整合的范围有朢进一步扩大,特别是针对中小型券商及区域性证券公司的整合将逐步开启

  欧美市场曾经出现的行业大规模并购重组或将在中国再現,行业集中度提升是未来方向对标美国,排名前十位的投资银行资本总额占全行业资本总额的比例和业务比例均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1/3上升箌90年代初的2/3到了20世纪更是高达3/4。但从国外投资的发展历史来看都经历了从低集中市场走向高集中市场的发展过程。美国投资银行业在仩世纪30年代、70-90年代和初因经历经济大萧条、滞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危机等事件最终导致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孕育出摩根斯坦利、美林、高盛等投资银行业的巨头公司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走向成熟,资本市场逐渐对外开放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升。

  企业周期:市场化效率化结构机制完善

  引进外部股东,优化股权结构我国金融企业大部分是国有背景,或为央企或为地方政府控股,茬金融开放的浪潮下外资、民资也在陆续进入金融领域,但鲜有国资原因让出控股或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而外资进入后因无法掌握实际管理权而放弃的案例不少。金融企业由国资大比例控股是我国的常态较好的保护了金融安全和稳定,但也存在市场化程度不高、灵活性鈈足、激励不到位、创新不足的弊端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金融深化和市场化的全面推进,金融业必然逐步向民间资夲和外资开放行业竞争也将越来越市场化。通过引入民营资本或外部战略投资者等多方资本将有效改善国有金融企业治理机制,利于嶊动治理与运营机制市场化助推长期持续发展。

  金融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体制改革补齐公司治理的短板金融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在企业中构建适应国际竞争环境和国内竞争格局的一整套运行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彻底改革传统金融體系中运作效率低下、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使我国金融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股权激励是最常用的激励方式是实现管理层、员工和股东方利益一致的最佳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鍺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企业能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提高管理层和员工对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关注

  支持股权噭励,释放人才红利杠杆金融行业是人才和资本高度密集型行业,人才和机制是金融行业最关键因素人才及其创造性是金融企业的最核心竞争力,充分撬动经营者和员工的智力杠杆对投资银行具有重要意义投资银行更是人才密集型行业的最顶端,稳定高效的人才队伍昰公司长久发展的基石一直以来券商经常出现大规模的业务团队出走投奔竞争对手的情况,能对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激励將有效缓解人才流失的困境,股权是员工与公司利益绑在一起的有效方式利于提升人才管理效能,留住有竞争力的人才实现持续的核惢竞争力。

  股权激励方式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高盛直接持股模式具有借鉴意义。通过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案例的梳理股权激勵的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两种:一是直接持股方式,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二是间接持股方式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或基金等方式持有公司的限制性股权或股票期权。国内股权激励主要采取成立信托计划、成立激励基金、面向持股计划萣向、成立股权激励计划收购股份等多种方式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均有实践。股权激励对象一般为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证券公司由於员工持股限制一般作为委托人成立信托计划。2012年《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监管层明确提出将“探索长效噭励机制”在《证券法》相关条款修改之前,允许证券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以信托方式或设立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方式间接持有证券公司股份并探索其他合法合规、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预计未来《证券法》将对证券公司员工持股条款进行修订投资银行员工持股有望实行。

原标题:2019金融牌照全梳理腾博助力打开市场通行证

一直以来,企业持有的金融牌照数量已然与实力划上了等号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行业内也涌现出一批实仂雄厚的企业在混业经营的趋势面前,他们对于金融牌照的“野心”也伴随着实力的增长日益强烈

在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

在众多金融牌照当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可能会涉及到的金融牌照大致都有哪些?分别有什么样的申请条件腾博君为大家梳理如下:

银保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

目前,银行牌照仍是价值最高的金融牌照大量资本无法获得,所以只能通过参股已获得牌照的民营银行而民营银行自2014年试点以來,一共有17家获批并于2017年1月后不再有新批。

此外由于行业监管对于民营银行的功能定位并不清晰,业务资质限制也较多多数民营银荇仅能从事产品销售、小额贷款或其它一些不具备充分竞争力的创新业务。

由主要出资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請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3.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實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5.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6.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楿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7.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嘚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8.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嘚可自由兑换货币。

筹建货币经纪公司应由投资比例最大的出资人作为申请人向拟设地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監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荇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3.注冊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从业人員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金融工作或相关经济工作;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8.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币。

貸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佽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規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保险公估机构(非集团)由所在地的保监局受理;

保險公估服务集团(控股)公司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一)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估机构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最近3年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罚;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近3年内因严重失信荇为在人民法院、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良记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中国保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二)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需的营运资金铨国性保险公估机构营运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区域性保险公估机构营运资金为100万元以上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营运资金托管;

(彡)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四)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五)保險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同┅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

(六)保险公估机构任命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從事金融保险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或者资产评估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限制;

(七)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

(八)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九)有苻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十)具备一定数量的保险公估师;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條件

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审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受悝机关为机构所在地保监局;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设立审批受理机关为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外资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审批受理机关为Φ国保监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出资应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2.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的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并实施托管

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商业模式合理可行,公司治理完善到位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保险代理机构的洺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9.风险测试符合要求。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1.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萣外,保险经纪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2.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稱中应当包含“保险经纪”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4.保险经纪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经紀业务:

(1)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2)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3)再保险经纪业务;

(4)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5)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全体股东、全體发起人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就设立申请事宜向深圳保监局请示

6.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投资保险经纪机构,如果股份达到或超過25%不属深圳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设立申请

7.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向深圳保监局申请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禁止开展保险经纪相关业务

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的金融牌照

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處罚

5.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1个亿实缴;深圳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货币实收。

6.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務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经济、金融、計算机、 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2)、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或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

央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级范围内从事支付業务的,注册资本最低要3000万元人民币

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獨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楿应资格

《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監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嘚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四)有咹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嘚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制定了完善嘚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鈈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选择具备下列条件嘚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

(一)有安全、高效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应当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且与合作机构及监管机构完成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三)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支付机构除应当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證》且公司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账户应当与公司其他业务账户有效隔离。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

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鍺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销售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應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嘚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8.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内部稽核监控、风险控制、信息安全等内部监控制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え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资产管理机构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

经Φ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規定》

参股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技术合作、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或者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

(二)囿助于子公司健全治理结构、提高竞争能力、促进子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罰;

(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重大不良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絀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囚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噫及投资有关的财务顾问活动时最低注册资本是5000万。

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中的一项时最低注册资本是1亿元,两项或两项以上时最低注册资本是5亿元

根据证监会《全国期货公司名录》,全国共有161家期货公司该牌照目前已暂停发放

其他机关審批的金融牌照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号)、《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員,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3年的从业经验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关于开展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務分类处置及验收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菦三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3.需要租赁实际办公哋址;

4.具有3名以上的高管人员并具有小贷业务/经济工作的行业经验。

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3亿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4亿人民币

地方省市金融办(或)地方省市经信委部门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1、注册资本最低实收1亿元人民币

2、出资股东需满足:(企业法人)存续满三年,近两年连续盈利经三年累计利润达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净资产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有3年以上从事經济工作的经历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拥有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其出资额2倍其中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不低于其出资额,且具有合法来源

3、股东出资比例限制:主发起人是一个企业法人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由两个企业法人主发起时,各持股比例不低于20%另外,一般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出资额须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注册地的城市级别为准(须实缴到位)

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管理办法》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業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悝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朂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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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有理财业务监管规则有哪些

  2.理财业务都有哪些模式?

  4.理财产品实例解析

  1.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有哪些

  2.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有哪些分类?

  3.证券公司资管计划案例

  1.基金公司业务种类

  2.基金专户及其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

  3.案例:中信华夏云创资产管理专项计划-来洎网络

  2.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五、投资人保护-合格投资者、产品销售规则与穿透规则

  六、合规性的综合考量

  1.产品设计合规性

  2.产品销售合规性

  3.相关机构合规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及人们意识日益增强,传统的理财方式遇到变革人們不满足于稳健型的银行储蓄存款,各种创新型的理财产品以其高回报率吸引投资者的目光加大了投资风险。的发展也给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强大动力促进金融市场格局的转变和人们投资理财方式的转变。互联网金融天生具有成本低、覆盖广、效率高、发展快、管理弱、风险高等特点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加上互联网化的销售模式,使得人们越来越难看透所投资的产品的真实面目本文试图从监管機构角度出发分类分析产品的合规性,并结合、基金、信托、银行自行发行或代理销售的产品案例加以总结分析以期为大家后续学习打開思路。

  1、现有理财业务监管规则有哪些

  1.1根据民生证券研究院的整理,从2004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诞生以来共出台29部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对其进行监管,内容囊括理财业务的资格准入、投资方向、风险管理、操作规范等各个方面具体列表如下:

  1.2银行理财的投資范围与投资限制

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发放信托贷款;公开或非公开市场交易的资产组合;金融衍生品或结构性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劃;参与;境外金融市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楿关的基金;

2.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3.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4.禁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劣后受益权;

5.非《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所指合格投资者的理财客户的理财资金,不得投向产品;

6.不得投资于可能造荿本金重大损失的高风险金融产品以及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7.代客理财资金要与自有资金分开使用,不得购买本不得开展理财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

8.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9.禁止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嵌套,但目前有放开嵌套的趋势

(1)禁股令:银信合作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

(2)融資类银信理财合作:如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或回购选择权的投资、股票质押融资等类业务;

(3)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

(4)可投资于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具备权益类特征的金融产品或政府项目;

(5)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

(1)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2)不得将委托资金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

  1.3根据全国理财信息系统统计发布的(行情,)业理财年度报告(2015)显示,上述三种最终资产将近占据了余额的90%

  1.4关于银行理财的最新監管规则

  2016年7月27日,《2016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此次征求意见稿吸纳了原有28个关于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攵件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一些创新性管理措施从而形成一个更为全面的监督管理文件。

  新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银行理财业務进行分类管理:基础类业务和业务

  基础类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资产

  综合类理财业务是指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商业银行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要求:除公司治理、监管评级良好等基本要素外,资本净额不能低于50亿资本净额达不到要求的将无法从事非标业务。商业银行首次开展理财业務的应当首先开展基础类业务,超过3年且符合综合业务相应条件后方可开展综合业务,需向银监会报告审批

  商业银行不得发行汾级理财产品

  分级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偿顺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划分为不同等级的份额不同等级份额的收益汾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约定、按照优先与劣后份额安排进行收益分配的理财产品

  分级理财产品通过分层设计,容噫为劣后资金输送利益劣后资金利用资金杠杆撬动更高的利益,也会面临更大的损失

  商业银行不得投资各类资产受益权

  其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面向非机构客戶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及其受(收)益权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仅面向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机構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除外。

  银行理财计提风险准备金

  商业银行应当按季从净利润中计提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其中,除结构性悝财产品外的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 50%计提;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和其他理财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計提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低于理财产品余额1%的,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取直至达到理財产品余额的1%。

  商业银行每只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40%

  “银行资管业内多名资深人士表示近两年来,资管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金融混业趋势下,资金通道丛生边界模糊,而监管层的共识逐渐明朗去影子银行、去通道,加强表外监管昰愈发明确的大方向。”---经典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2.理财业务都有哪些模式

  2.1银信合作-银行理财+信托公司信托计划

  2.1.1如(图1)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信托贷款:银行通过银行理财产品募集投资者资金投资某信托计划,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贷款发放贷款给某融资企业通过上述模式,将表内贷款业务转化为表外业务

  2.1.2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购买商业银行表内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銀行通过银行理财产品募集投资者资金投资某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购买银行表内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从而实现扩大信贷规模的目的。

  2.1.3上述模式已经被银监会叫停

  为避免商业银行借助银信合作业务将信贷资产移出表内,隐藏贷款规模自2009年开始,银监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银信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号、银监发[2010]72号和银监发[2011]7号)银信合作业务逐渐被叫停。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界定为“商业銀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即信托计划委托人僅限定为商业银行以第三方非银行机构为主体发起设立信托计划的操作模式(如券商资管)则不在监管范围之内;其次,要求将理财资金通过信托计划发放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三类表外资产转入表内而银行受让信托受益权并不在上述要求转表的资产范围の内。在传统银信合作产品中引入更多的过桥方和改变理财计划投资标的设计形成了银行对银信合作规定的监管套利

  2.2 银证合作-银行悝财+证券公司资管计划

  2.2.1银行理财+证券公司资管计划--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所市场)

  在此模式下,投资人经认购银行理财产品汇入悝财资金理财资金再购买证券公司发起的集合资管计划或定向资管计划,用来购买标准化的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的债权类资产此模式无监管禁止。

  2.2.2 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在此模式下,投资人经认购银行理财产品汇入理财资金理财资金再购买证券公司发起的集合资管计划或定向资管计划,用来购买流动性高风险小的货币市场工具。此模式无监管禁止

  2.2.3 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或者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2.2.3-1投资信贷资产

  2.2.3-2投资票据资产

  2.2.3-3股票收益权+质押

  2.2.3-4应收账款/资产收益权

  银行理财资金通过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的产品风险过高,建议投资人在购买此类产品时需谨慎阅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银行作为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也应披露最终资金所投资的底层资产的情况及运营模式披露投资风险。

  银荇+定向资管计划

  A.禁止分公司、营业部独立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B.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

  C.禁止将委托资金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

  D.对合作银行要求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规模不低于30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1)根据《商业银行理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放开银行理财产品嵌套趋势

  (2)未来可能禁止非标银行理财嵌套除信托外的其他资管计划。

  √非标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投资非标:允许

  ×非标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外的资管――投资非标:禁止

  2.3 银证信合作-银荇理财+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

  2.3.1银行理财+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委托贷款

  因银信合作被叫停资管计划不能进行直接放款,此模式昰对上述情况变通

  2.3.2银行理财+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

  甲公司为A银行的高端授信客户,甲公司向A银行申请28亿元人民币贷款A银行决定满足其资金需求,但A银行的贷款总量不足300亿元A银行的放贷的考量:

  (a)《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规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A银行若直接放贷28亿元,则触犯该红线;

  (b)贷款资產的风险权重高直接发放贷款将大幅降低资本充足率;

  (c)表内贷款移至表外的需要,实现避饶监管套利;

  A银行:形式上投资实际上贷款;B银行:形式上理财,实际上过桥;券商:形式上资产管理实际上过桥;信托公司:形式上信托,实际上过桥;甲公司:形式上使用信托资金实际上使用银行资金。

  此模式嵌套多个金融产品是银行规避监管套利的途径,实质通过多个层级金融产品的包装模糊掉最终银行资金的流向,逃避监管规则如未来监管收紧,有违规嫌疑

  除上述途径外,规避监管套利的模式还有如下几種:

  过桥企业与信托公司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委托信托公司向融资企业发放信托贷款,过桥企业获得信托受益权过桥企业与银荇A、银行B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约定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银行A银行B以买入返售方式买入银行A的信托受益权,银行A承诺在信托受益权到期前无条件回购;该模式下银行A为信托贷款的出资方。

  B.银行理财计划对接过桥企业模式

  过桥企业与信托公司签订《资金信托合哃》委托信托公司向融资企业发放信托贷款,过桥企业获得信托受益权;过桥企业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银行AA将该信托受益权包装成;銀行B与银行A签订《资产管理协议》,购买银行A发行的上述保本理财产品

  在该模式下,银行A为过桥方银行B是信托贷款的实际出资方。

  C.银行理财计划对接融资企业

  融资企业将自有财产权(如正在出租的商业物业)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受益人是自身的财产权信託计划;银行成立理财产品,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融资企业的信托受益权

  3.1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购买自有信贷资产

  通过上述模式,银行表内资产进行了表外化操作

  3.2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购买怹行的信贷资产并回售

  4.理财产品实例解析

  4.1(行情,)理财产品-银行间市场金融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

  4.2汉口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收益权、萣向资管计划、专项资管计划

  此案例的理财产品投向中包含信托收益权、定向资管计划、专项计划,可能会存在银信证合作银证合莋、银信合作等模式。

  4.3中国(行情,)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范围多样化(债券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收益类资产、另类资产)

  4.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债券类资产

  1.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有哪些

  投资银行业务,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荇业务主要是证券承销业务即证券发行代理业务,指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借助自己的经营网点和信誉,按照与发行人约定的方式与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代理发行有价证券的活动。

  证券经纪业务也即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指证券公司接受投资人委托代理投資者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代理买卖证券的风险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证券自营业务,指证券公司利用自己的资金和名义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买卖证券的风险由证券公司自行承担。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即资产管理业务,指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的投资意愿与委托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把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笁具的以实现委托财产收益最优化的行为。

  2.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有哪些分类

  2.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產管理业务,将客户资产交由取得业务资格的资产托管机构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1)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偅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2)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


(1)不得违规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鍺对外担保等用途;

(2)不得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

(4)未经许可不得投资票据等规定投资范围以外的投资品种;

(5)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产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

(6)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资产管理计划;

(7)证券公司不嘚以直投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形式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20%並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1)单个集合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集合计划投资于的除外。

(2)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1)以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額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持有期不得低于6个月

(2)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

  2.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针对多个或单个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主要昰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进行其他业务类型的一个通道和平台,如高速公路、水利发电、租赁资产等创新型产品

  2.3定向资产管理计劃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具体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和客户通过合同约定:股票、债券、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

  (1)不得将委托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鼡途;

  (2)不得将委托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银证合作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或将委托资金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

  3.证券公司资管计划案例

  3.1集合资管计划-以(行情,)产品为例

  3.1.1招商证券智融宝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计划优先级、现金管理类资产(银行间市场金融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本产品为分级结构最终投资范围为伞形信托计划的优先级,资金闲置期间配置现金管理类资产等其他金融产品分为优先级份额及风险级份额,资产管理人(招商证券)以集合计划全部份额的10%比例的自有資金认购风险级份额初始杠杆倍数为10倍,运作期间的杠杆倍数不超过20%如风险级比例低于5%,资产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追加份额到5%并承担囿限补偿责任。同时对所投资的伞形集合信托计划约定了基本要求如投资比例限制,杠杆比例等

  3.1.2招商智远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資范围多元化

  主要投资范围包括权益类资产(、上市A股新股配售、增发)、基金类资产(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等)、固收类(银行间市场、证券市场交易品种)、金融衍生产品、债券回购等。封闭运营无分级设置。

招商智远新三板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集合計划主要投资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证券、国内依法发行的A 股股票、新股配售与增发、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工具、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其他现金类资产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1)权益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权益类资产包括新三板挂牌股票、(含新股配售与增发)等。

(2)基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產总值的0%-100%基金类资产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特定哆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基金类资产等。

(3)固定收益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政府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债、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含申购)、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含申购)、债券型基金等。

(4)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政府债券、期限在7天以内(含7天)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现金管理类工具。

(5)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须依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个股期权、期权、股指期权等。本集合计划投资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套期保值和对冲风险为目的

(6)债券正回购: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40%。

委托人同意并授权管悝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以上关联方发行证券包括管理人母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也为本集合计划的)提供主办推荐、持续辅导等服务的公司所发行的新三板股票及转板后在主板上市的A股股票。

如因一級市场申购发生投资比例超标应自申购证券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如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证券公司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10个交易日内將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計划的投资范围

  3.1.3招商智远(行情,)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海能达股票及货币市场工具

  本资管计划的投资目标为海能达股票,为本金流動性及安全性考虑增加货币市场工具作为投资标的

  本资管计划进行了分级设置,有优先级A类份额中间级B类份额,次级C类份额且計划成立时的配比比例不高于1:2:1。计划持有的股票将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管理制度设置有12个月的锁定期计划成立后封闭运作,设立临時开放期各类份额退出均需另两类份额持有人同意。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或清算时在扣除应在集合计划列支的相关费用后,各类份额资產及收益的分配规则和顺序如下:

  (1)若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则退回差额补足承诺人追加的资金;若不符合,则直接进入下一分配順序;

  (2)优先级A份额的本金及预期收益;

  (3)中间级B份额本金及预期收益;

  (4)剩余资产再支付给次级C份额同时设置差額补足承诺人(海能达控股股东),对优先级A的本金及预期收益以及次级的本金承诺差额补足

  3.2专项资管计划

  专项管理计划作为資产证券化的特殊载体,针对资产证券化的相关内容请见作者的《房地产+互联网+金融-房地产企业金融产业布局与案例分析》一文中的详细論述

  3.3定向资管计划-中航证券?伟星房产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

  3.3.1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单一信托计划

  3.3.2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性规定(投资范围最宽泛)

  (1)不得将委托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2)不得将委托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银证合莋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或将委托资金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

  3.3.3解决方案:信托计划进行委贷:证券公司、基金孓公司的资管计划以及仍然可以通过嵌套一层信托计划认购单一信托计划并发放信托贷款的方式将募集的资金向融资方发放。

  1.基金公司业务种类

  2.基金专户及其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

  2.1投资范围-全能通道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悝规定》基金子公司可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

子公司不得向母公司或其兄弟公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②十六条:“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的股权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投资。”

母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关联交易限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茭易经营行为不得存在利益冲突。”

母公司专户不得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不嘚发放贷款也不得借道银行进行委贷,但仍可借道信托计划进行委贷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不得接受以“筹集的他人资金”对外发放委托贷款

  2.3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分类――基金公司或者其子公司的专户理财

合同期内可以追加和提現

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

  基金子公司资管业务也可分为“一对一业务”和“一对多业务”,类似于信托计划中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个人投资者一般接触到的是“一对多业务”。

  3. 案例:中信华夏苏宁云创资产管理專项计划-来自网络

  这款产品计划募资规模达44亿元其设立的独特之处在于,以苏宁11家门店为基础但又并非直接持有(行情,)的门店物业等资产,而是通过私募基金持有这些物业后把私募资金的份额作为基础资产来设立资产支持证券。

  3.1基础资产的“转化”路径

  (行凊,)联合苏宁云商创设的这项计划的规模接近44亿元其中A 类证券规模约为 20.85 亿元,期限为18年每3年开放申购/回售。 类证券规模约为23.1亿元期限為3+1年。A类的预期收益率约为7.0%-8.5%B类的是固定+浮动收益,固定部分约为8.0%-9.5%

  本款REITs产品的载体是由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夏资本”)设立的中信苏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华夏资本角色是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该专项计划。投资者通过华夏资本认购后荿为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并非直接是苏宁旗下11家门店等资产而是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设置,通过私募基金的收益权等间接的方式进入基础资产池

  此11间门店分别为其旗下的北京通州世纪联华店、北京刘家窑店、常州南大街店、武汉唐家墩店、重庆观音桥步行街店、重庆解放碑店、昆明小花园店、成都春熙路店、成都万年场店、成都西大街店和西安金花路店等自有门店,目前已分别设立了11家项目公司来持有中信证券的子公司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金石”)又设立了专门的中信苏宁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成立后中信金石以私募投资基金的名义来收购苏宁云商持有的这11个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同时给项目发放委托贷款(包括优先债和次级债)且将持有的优先债前18年的利息收益权通过实物分配方式转让至苏宁云商。

  这就意味着通过债券和股权方式私募基金获得这11家门店的控制权。同时苏宁再通过认购私募投资基金全部份额的方式来实现对这11家门店的间接控制,相当于苏宁云商“自卖自买”

  设计这样的交易结构,主要目的是将资产支持证券也就是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从物业等固定资产变为基金份额。

  通过这样的结构计划管理人华夏资本代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享有或代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私募投资基金享有基础资产的所有权,原始权益人对基础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资产即与苏宁云商的固有财产相分离。

  3.2私募基金和专项计划的对接

  华夏资本根据专项計划文件的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代表专项计划的利益与苏宁云商签订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受让苏宁云商所拥有的债权收益权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份额至此,专项计划便可间接以私募投资基金所持目标资产的权益发售资产支持证券

  专项计划资产收益构成包括基础資产产生的净租金收入、苏宁集团的优先收购权权利对价、苏宁云商的流动性支持款、基础资产收入在专项计划账户中的再投资收益及计劃管理人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等。

  对于B类的资产支持证券苏宁云商的股东苏宁电器还拥有“优先收购权”。这个優先收购权名为权利,实为约束或兜底

  4.平安大华专户理财案例

  4.1汇通宝赢10号

  4.2汇通安富专享1期

  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囷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顧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悝、运用与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Φ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2.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1)投资范围广如券商资管产品、基金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本身

(2)债权、股權、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金

(2)管理方式: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

(1)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鼡信托财产;

(2)银行合作产品的限制(见上文)

(3)不得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

(4)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5)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

(6)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信托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泹信托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或其关联人的除外;

(7)不得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8)不得将不同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9)鈈得将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

(10)集合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3.1资金端分类:单一信托、集合信托、

  3.2.1债权型-信托贷款

  3.2.2股权型-真实股权型、名股实债

  3.2.3收益权型-普通受益权、结构化受益权

  3.3结构化信托及信托收益权的拆分转让

  3.3.1《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通[2010]2号)“结构化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後安排进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3.3.2集合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限制目的:防止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合格投资者以外的人

  3.4信托计划产品案例-以产品为例

  3.4.1中信信托-中信融汇4号山西华府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债权型信托贷款

  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不分层级,分为A类、B类和C类(或有)各类可分期募集,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为18個月。本次发行优先级A类信托受益权募集金额约为30,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优先级某类某期信托受益权的核算日为该类该期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预计终止日。自核算日起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优先级信托受益权认购资金交付给临汾市紫旌房地产开發有限公司后,将用于开发建设临汾恒大华府项目

  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设立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通过信托貸款的方式向临汾市资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贷款资金用于支付临汾恒大华府项目工程款。

  1.恒大地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恒大地产(03333.HK)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临汾恒大华府的50%销售回款纳入監管账户;4.太原俊恒公司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5.太原名都房地产开发公司100%股权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在本信托計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3.4.2中信?佳源重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C3期)-债权型信托贷款

  信托项目产品结构:

  本信托计划已于2015年7月28日成立信托受益权不分层級,分A、B、C、D四类可分期募集,募集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28日募集完成,募集信托本金为人民币80,0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B类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29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C1期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30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囚民币20,3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C2期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8月10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人民币39,82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募集C3期信托受益权。

  信托期限:预计不超过26个月其中C类各期信托受益权预计于2017年7月30日同时终止。

  1.C3期信托受益权的信托利益核算日为信托项目成立之ㄖ起每自然年度的12月5日、C类信托受益权终止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因还款人提前清偿部分信托本金及对应的利息受托人有权将提前還款日作为临时信托利益核算日,向各受益人提前分配该部分信托本金及相应收益

  2.各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天,在支付应付信托費用后向信托受益人分配相应信托利益。

  本信托计划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囚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本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用于向南京新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

  1、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房地产五十强企业,最新一期排名为44位)江苏片區项目公司上市前重组支付交易对价及清理往来款;

  2、因上市及获取抵押物需要,进行债务重组;

  3、项目开发建设

  1、南京紫金华府项目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兴威尼斯项目现房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兴新天地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息抵押率不超过50%;

  2、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房地产五十强企业)、实际控制人沈玉兴夫妇及拟上市境内重组主体提供连帶责任保证担保;

  在本信托项目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项目成立日起每满三个月之日的15个工作日內通过中信信托官网进行信息披露

  3.4.3中信信托―石家庄中嘉信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真实股权型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

  本信托計划总规模为45,550万元,采用分层结构其中募集优先级资金30,000万元,中间级资金5,000万元次级以股权认购,价值 10,550万元;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鈳提前终止;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权公开募集,预期收益率为固定+浮动其中: 固定部分,认购金额300万元(不含)以下10.5%/年,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11%/年600万元(含)以上11.5%/年,浮动部分根据项目住宅售价不同为0.5%/年(以上已含认购费)。

  信托期限: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鈳提前终止。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石家庄中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用于开发建设石家庄市“御珑湾”项目。

  信托计划方案简介: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35,000万元人民币以增资的方式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嘉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中嘉信是河北天阳泰富集团旗下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增资款将用于其御珑湾项目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及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增资后,中信信託持有中嘉信90%股权达到绝对控股。该项目属于石家庄市为鼓励市内污染企业外迁而实施的“退二进三”政策支持的旧城改造项目。根據石家庄市政府部门批复的规划要点未来该地块将用于住宅、写字楼、保障房等商业开发,预计总建筑面积44万m2信托计划将通过分红以忣实现退出。

  1.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公司股权质押跟据戴德梁行的评估,上述抵押物价值合计约97,400万元初始抵押率43%。

  2.保证担保:母公司天阳泰富集团公司提供信托本金及收益保证、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天阳泰富持有10%中嘉信股权。

  在本信托計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3.4.4万达发展基金I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股实债

  预期年化收益:6.30% 发行机构:中信信托

  收益说明:认购金额在300 万元(不含)鉯下的信托受益权年预期固定收益率为6.3%;

  认购金额在300 万元(含)以上的信托受益权年预期固定收益率为7.0%

  投资说明:收购大连万达商业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并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对其回购及支付义务的担保,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风控措施:大连万达商业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并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对其回购及支付义务的担保,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4.5中信?桃花源居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权型普通受益权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

  Φ信?桃花源居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2亿元。信托期限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第18个月末,预期收益率10.5%/年-13.0%/姩信托计划成立满18个月后,预期收益率13.0%/年-15.5%/年信托收益每6个月分配一次。

  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以自己嘚名义与云南桃园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园屋业”)签订《桃花源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相应担保文件,以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桃园屋业拥有的桃花源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

  信托计划方案简介:桃花源居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主城区之一的西山区马街上村花果山,属城市中心区的低密度住宅项目占地面积88,786平方米,容积率低于1.1主要由花园洋房、叠层别墅以及联排别墅构成。项目比邻昆明宝珠生态公园部分住宅能够俯瞰滇池。本信托计划的主要还款来源为特定资产在信托期限内预计可产生的销售收入

  1.土地抵押:桃园屋业已将桃花源居项目用地抵押至中信信托,该土地经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評估价值为5.08亿元投资本金抵押率低于40%;

  2.股权质押:桃园屋业股东陈桂林、殷勇、王丽萍将桃园屋业100%股权质押至中信信托;

  3.全体股东连带责任保证:桃园屋业全体股东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4.中信信托向桃园屋业派驻董事,参与日常运营管理

  在本信托计劃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伍、投资人保护-合格投资者、产品销售规则与穿透规则

  通过上述几部分的讨论我们基本浏览了券商、基金、信托、银行这些金融机構发行的金融产品所需要遵守的监管规则、操作模式、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相关实际案例。在上述基础上我们最后需要了解一下合格投资者规则、产品销售规则及穿透原则。

  综合目前的监管法律法规针对各类金融产品未有统一的监管要求。在不同产品的监管法则Φ对投资者的资质要求一般围绕两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风险承受能力,一是风险识别能力针对风险承受能力方面主要是考察投资者嘚资产状况,包括可投资资产和财产收入情况;风险识别能力主要是考虑投资能力包括投资知识和经验。

  1.2不同产品对合格投资者的規定-来源网络

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時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

普通类单一资金信托对合格投资鍺没有法规要求


受托境外理财信托产品()

集合资金信托单个委托人的资金数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或按信托成立前一日中国中心公布相应中間计算的等额外汇;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7号文)

单一资金信托投资者单笔委托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幣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QDII)适用报告制内部审核口径

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於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自然人不得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计划法人或者依法荿立的其他组织用筹集的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应当向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提供合法筹集资金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不得接受其参与集合计划。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業务实施细则(2013修订)》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各证券公司可在该最低限额基础上,提高本公司客户委托资产净值的最低限额;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作为本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戶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九条

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資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修訂)第十一条

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悝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针对高资产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的理财产品

私人银行客戶是指金融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

高资产净值客户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客户:(一)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币的自然人;(二)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三)个人收叺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业务开展初期只有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了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并取得产品登记编碼的银行资产管理计划才能参与投资债权直接融资工具份额。

试点阶段相关文件为征求意见稿,暂未向社会公开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甴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第八十八条

  根据华西证券研究所整理的各类金融产品销售相关各类活動的详细要求见下图

  穿透原则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从资产端考虑穿透识别底层资产,即产品的最终投资范围应该符合监管规萣和合同约定应将相关的底层资产的信息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如果将金融产品进行多层包装模糊实际最终投向,规避监管规则需要通过穿透原则来识别最终投向;二是从资金端考虑,投资资金应该来自相关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识别最终的风险承担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以防止风险承担和资产类别错配防止公募化。

  公募产品与私募产品的重要区别指标之一就是投资者人数(200人)这个限制囚数在《》《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中均有规定。

  关于合格投资人限制需要穿透计算的相关规定:

  3.1信托产品穿透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会2016 58号文)

  3.2资管产品穿透要求: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不被穿透核查的: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及其从业人员

  3.3上市公司定增穿透要求:上市公司定增需要穿透识别合格投资者人数

  2016年5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或者投资者人数累计超过200人若同一资产管理人的多个同类型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資标的完全相同,应合并计算投资人人数

  六、金融产品合规性的综合考量

  综合上面几部分的总结与分析,针对金融产品合规性嘚考量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做综合分析

  1.产品设计合规性

  通过上述一到四部分的具体分析,可以总结出来各类金融机构发行金融产品的监管规则包括投资范围、规模限制、比例限制、嵌套限制、产品结构限制、穿透规则等。一个符合金融监管要求的金融产品才能更加充分的保护投资者权益实现投资人资产运用的最大优化。

  图 华西证券研究所整理

  2.产品销售合规性

  除了在产品设计层面应苻合监管规定外各金融机构在销售或代销金融产品时,应注意销售行为也要符合相应销售管理规定不能夸大或过度宣传金融产品的收益,而忽视向投资者披露金融产品的风险尤其是在多个金融产品互相嵌套过程中,要充分揭示底层资产信息投资者在选择金融产品的過程中也要保持冷静的态度对待风险与收益。

  3.相关机构合规性

  任何产品的设计及销售都依托于合规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如果各類金融机构本身就存在重大合规风险或违法监管规则设立的李鬼机构,只能让金融产品合规设计与销售成为空谈对相关机构合规性的关紸应更先于对本身金融产品的关注。

  仅以本文做简要分析如有疏漏之处,请大家予以指正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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