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上加个名字到底重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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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 国土部门回应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近日,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引发关注和讨论,还衍生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等内容。那么,房产证自5月1日起“下岗”的说法是否正确?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新的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何区别?&nbsp&nbsp&nbsp&nbsp对于传言,各地房管、国土部门纷纷表示,已经颁发的房产证仍然有效。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nbsp&nbsp&nbsp&nbsp房产证依然合法有效,无须更换&nbsp&nbsp&nbsp&nbsp网传文章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nbsp&nbsp&nbsp&nbsp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已经不再颁发房产证,而改发不动产权证。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除西藏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全部实现“颁新停旧”。&nbsp&nbsp&nbsp&nbsp有人疑惑,那么旧的房产证还有效吗?是不是必须去更换不动产权证?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nbsp&nbsp&nbsp&nbsp对此,房地产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新证、旧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选择换或不换。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nbsp&nbsp&nbsp&nbsp不动产权证新增不动产单元号&nbsp&nbsp&nbsp&nbsp对于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之间的差别。据国土部门介绍,二者之间性质不同,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此外,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权证有防辐射标签。&nbsp&nbsp&nbsp&nbsp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他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nbsp&nbsp&nbsp&nbsp而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根据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这一编码就是不动产单元号,它由一串28位的数字组成,如同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nbsp&nbsp&nbsp&nbsp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可以对房产信息进行查询。有人怕出现“以人查房”现象,即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用作不法用途。对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时明确提出“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nbsp&nbsp&nbsp&nbsp产权最终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nbsp&nbsp&nbsp&nbsp网传文章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nbsp&nbsp&nbsp&nbsp这让有些人担心房子的产权问题,万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有自己名字、但是房产登记簿上没有怎么办?&nbsp&nbsp&nbsp&nbsp对此,相关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过,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房产证上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是一致的,大家不用担心。&nbsp&nbsp&nbsp&nbsp此外,网传文章中还称“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虑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字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时加上。”对此,也有全国多个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这样的理解“有些想当然”。若首次进行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是谁,不动产登记时就登记谁;若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nbsp&nbsp&nbsp&nbsp(综合中新社《洛阳晚报》)&nbsp&nbsp&nbsp&nbsp原标题:国土部门回应“网传房产证下岗”:仍然有效 无须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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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 国土部门回应
日 06: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近日,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引发关注和讨论,还衍生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等内容。那么,房产证自5月1日起“下岗”的说法是否正确?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新的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何区别?&nbsp&nbsp&nbsp&nbsp对于传言,各地房管、国土部门纷纷表示,已经颁发的房产证仍然有效。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nbsp&nbsp&nbsp&nbsp房产证依然合法有效,无须更换&nbsp&nbsp&nbsp&nbsp网传文章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nbsp&nbsp&nbsp&nbsp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已经不再颁发房产证,而改发不动产权证。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除西藏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全部实现“颁新停旧”。&nbsp&nbsp&nbsp&nbsp有人疑惑,那么旧的房产证还有效吗?是不是必须去更换不动产权证?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nbsp&nbsp&nbsp&nbsp对此,房地产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新证、旧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选择换或不换。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nbsp&nbsp&nbsp&nbsp不动产权证新增不动产单元号&nbsp&nbsp&nbsp&nbsp对于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之间的差别。据国土部门介绍,二者之间性质不同,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此外,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权证有防辐射标签。&nbsp&nbsp&nbsp&nbsp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他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nbsp&nbsp&nbsp&nbsp而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根据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这一编码就是不动产单元号,它由一串28位的数字组成,如同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nbsp&nbsp&nbsp&nbsp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可以对房产信息进行查询。有人怕出现“以人查房”现象,即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用作不法用途。对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时明确提出“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nbsp&nbsp&nbsp&nbsp产权最终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nbsp&nbsp&nbsp&nbsp网传文章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nbsp&nbsp&nbsp&nbsp这让有些人担心房子的产权问题,万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有自己名字、但是房产登记簿上没有怎么办?&nbsp&nbsp&nbsp&nbsp对此,相关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过,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房产证上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是一致的,大家不用担心。&nbsp&nbsp&nbsp&nbsp此外,网传文章中还称“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虑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字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时加上。”对此,也有全国多个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这样的理解“有些想当然”。若首次进行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是谁,不动产登记时就登记谁;若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nbsp&nbsp&nbsp&nbsp(综合中新社《洛阳晚报》)&nbsp&nbsp&nbsp&nbsp原标题:国土部门回应“网传房产证下岗”:仍然有效 无须更换房产证名字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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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房子就没你的份了
你那个是什么房?商品房是一定要的,没有就马上找开发商办。不办就应该直接找相关单位找原因,这个是房产公司的情况了。如果是农村的,现在本来就是没有。
没事的话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的,有事的话无论怎么弄都会扯皮的
名字固然重要,不过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属于出资方所有
买房子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事情?结婚之前最好写2个人的名字,结婚之后写谁的都无所谓了,因为是共同财产!
名字固然重要,不过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属于出资方所有
现在很多房子都没有能证明是你的自己住到可以但你却没办法出售
名字非常重要,如果写了女儿的名字之后,那房子产权就是女儿的了,想给你们住就给你们住,不想给你们就不给,你们三口对房子是没有产权的,法律不会考虑你们的任何关系的。公公婆婆如果要给女儿,只能把他们分到得相应的面积的产权给女儿,没有权力把你们的产权分给女儿啊。套三是什么意思?既然两套房的话,那就老两口一套,你们三口一套啊,也省的按面积分的那么清楚了;如果要分的那么清楚,就去公证,因为如果房产证上要写多于一个人的话,就要去公证,写明如何分配产权。像你们这样的话,正好可以按面积来公证,每人35平米。这房子你有份出钱的,当然有权力要求写五个人的名字了,至少你的名字可以单独写上去。你如果还准备离婚的话,那就更加要单独把名字写上去了。别到时什么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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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到底管用吗
房产证“加名法”管用吗
  文/端宏斌
  有网友表示,新《婚姻法》是“乐了开发商,苦了丈母娘”。不过我倒是觉得挺公平的,男方父母方给儿子买房,不管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不做特殊约定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这个事情其实很合理,因为女方父母方给女儿买房,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以法律在这一点上是公平的。至于说苦了丈母娘,那就不对了,你凭什么认为房子就应该是男方买呢?你为啥自己不出钱。
  最近连续收到多封读者来信,全都是咨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颁布之后,是否应该将自己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去,因为这是很多女性目前最关心的问题。这次就来谈谈:加不加名字到底能起多大作用呢?
  不少女性认为,如果将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那么到时候万一离婚,可以分到更多。我只能说,这些人根本就没仔细看法律原文,自己坐在那儿想当然呢!
  让我们来看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
  话说张先生和王小姐结婚了。婚房是两家人一起出资买的,总价100万。但是张先生家里出了90万,王小姐家只出了10万。办房产证的时候,王小姐希望将自己的名字加上,而张先生则很是大度,虽然他家出了总价的90%,但张先生为了表示诚意,坚持不写自己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上只有王小姐的名字。过了没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两人感情破裂了,离婚的时候面临财产分割。此时这套房子已经升值到了200万。那么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法官的判决是:这套房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该认为是双方父母出资按照比例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张家占了90%的股份,王家占了10%的股份,离婚的时候,张家可以得到180万,王家则是20万。【可参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这个思路就是合伙做生意的思路,俩家买房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跟你写不写名字是没什么关系的。女方如果只出10%,就算男方名字都不写,到头来还是10%的股份。所以呢,最好你能出到50%,这样就是严格的对半分了。
  其实买过房子的人早就知道,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写明份额比例的,比如男方父母给小夫妻俩买了房,那么公公婆婆当然也可以要求将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这样一来房产证上就会有n个名字,然后注明每个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好,现在你将自己名字加上去了,但是持有份额只有1%,这也没啥意思是吧。如果你强烈要求公婆的名字不能上房产证,那么人家会怎么想?&
  现在夫妻结婚,完全由一方承担买房费用的很少,绝大多数都是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份额。所以加不加名字其实意义不大,关键是看谁出的钱多。这对于那些就想“坐享其成”的女孩是当头一棒啊,比如某女满心欢喜嫁了个有房男,到头来有房男移情别恋,两人感情破裂,结果她不仅浪费了多年青春,还要净身出户!这让人情何以堪啊!
  在这里老端真诚建议,与其找个有房有车一切现成的男人,不如去找个发展前景好的男人;与其坐享其成不如俩人共同努力;父母如果有钱资助你,那当然挺好,如果没钱给你,你也不要怨什么,好男儿当自强,别图父母的养老钱。
  文章来源:新浪女性博客()房产证写谁的名字真的很重要!一步错后悔一辈子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重要吗?
我国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为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因此,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重要。
但是,也有一种例外,即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先来看一条因为房产证署名而出现的法律纠纷
房产证填子女名离婚想私分不行
案例:男子和妻子离婚后,想均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没想到房产证上因填有女儿的名字,导致其诉讼请求无法实现。法院审结该案,认定婚生子女作为房屋共有人,应占房产一半份额。另一半房产份额为原告夫妻共有,法院最终判令原告只能获得该房产四分之一份额。
对此,法官提醒说: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子女的财产。
那么,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不少人感到困惑。目前,房产证上的名字主要有5种写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很多婚后夫妻在购房时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可以吗?
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人是为了将来孩子在继承或变更时省去一些契税和遗产税,而有些人则是由于房屋限购令的限制,也有一些事因为其他原因,最终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把购买的房屋直接登记在孩子的名下。
家长大致出于三种考虑
1.规避家庭破产风险,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
有些家长是做生意的,以孩子名义购置房产,想以后万一生意失败,资不抵债时,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更直接一些,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可以被执行吗?
2.有助于规避税费吗?
的确如此。将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与、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
3.能够规避限购令吗?
有一种错误的认识,用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购买房产,就不在限购范围内。
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酿成的6大错误
1、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
如果夫妻离婚,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如果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该房产应属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一方与孩子共同居住,可能会由此引发抚养权争夺局面。
2、买房不能贷款。
如果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购买方是未成年人一人,则该房屋买卖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3、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
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
4、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5、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确需处置时手续麻烦。
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若其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或生活学习需要等。必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另外,父母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应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6、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难,且无法控制子女成年后擅自处分房产。
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实践中已有子女成年后将房屋出卖,不让其父母居住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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