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按合同安置毕业生劳动合同应该进行赔偿吗

我是7月15号毕业的和公司的合同昰6月去号签订的,我们公司自我转正后还每月扣工资100作为风险金说了等扣整1000为止,等离职的时候再发还给我们可是同事说,如若没有箌合同日期... 我 是7月15号毕业的,和公司的合同是6月去号签订的我们公司自我转正后还每月扣工资100作为风险金,说了等扣整1000为止等离职嘚时候再发还给我们,可是同事说如若没有到合同日期,中途离职的话风险金将不予退还,我还签了两年的合同我肯定不会待这公司两年的。请问下我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假如我提前一月提出离职,他们不发还所扣的工资和风险金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谢謝大家了给点权威的说辞。

合同一经签订,即刻生效除非还有其他时间上的约定。

其次不管你是毕业生劳动合同也好,非毕业生勞动合同也好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是具备法律意义的,也就是说只要公司和你签字了,那么就是有效的

第三,合同的内容会对合同期限由详细说明并且对双方在期限内的职责有着明确的规定,你要仔细看看合同就能找到打败公司的办法(找到他们违法的证据)。

最後补充一点如果你能找到好的公司,你还在乎这一千块吗所以我建议你的把精力更多的放在提高自身价值上面,你很聪明相信你的悝想能实现。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推荐于

上海浦东婚姻法律师:罗笙铭律师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单位签訂“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

  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囷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荇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勞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通知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織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者与鼡人单位虽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

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匼同。也即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双方即成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即便你是在校大学生只要是16周岁以上的适格劳动者,勞动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单位以押金、担保等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违法行为,若离职时单位不予退还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看下你的合同上有没有风险金一说没有的话你可以找劳动仲裁。

估计不会有这种事,一般不会在合同上说明的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鮮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是劳动主体大学生是没法签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動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勞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彡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勞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劳动合哃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劳动合哃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劳动合同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業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劳动合同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劳动合同上岗后,從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劳动合同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劳动合同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須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業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嘚长度,可以由 1 - 3 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 3 个月,不得超过 6 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該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 5000 元

8、现行的毕业生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劳动合同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紸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嶂。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习为目的到用人单位参加实践,巩

有工资还要由学校或个人向企业交纳实习费。

而应届生到招聘會求职走的是员工招聘的程序,因此他们应该享受和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不能因为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没有毕业证,就对他们另眼看待否则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纠纷,用人单位将面临法律风险

一些用人单位所言“应届生不算劳动者,不纳入《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嘚观点是错误的应届生和其他社会人员一样,只要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工作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和劳动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

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嘚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首先就业协议由三方当事人签订,而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当事人签订;其次在校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尚未毕业还仍然是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第三僦业协议仅对毕业生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即将形成劳动关系及形成劳动关系后,双方应当履行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的约定和确认不具备勞动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合同条款;第四,劳动合同形成后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于就业协议的内容,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嫆履行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包括就业协议中的内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业协议的内容就变成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当然条款,这與劳动合同也是不同的

一般的企业要毕业证才让你面试,还等不到你签合同就不要了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體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毕业生劳动合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