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帖:怎样在南岸区退个人所得税退税

关于个人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财政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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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地税信箱[
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关于个人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问题
关于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情况是我在2014年8月在沙区大学城买的按揭商品房,在沙区工作,单位有扣收入所得税,请问我能够享受这个政策吗?如果能,是能享受多少呢?又该怎么去办理呢?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郑映您好!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
按照我市关于主城区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规定,申办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若您符合上述要求,请在补助年度期满之后的3个月内向个人所得税缴纳所在区财政局进行申办,超期年度不再受理。补助额度和申请流程详细要求附后。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无论所购住房在主城何区,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起,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超期补助年度不再受理,未超期年度仍可按时申报。
补助额度: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如果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均可以纳入计算补助的范围。当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在不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分别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在补助年度内,如两个(或以上)产权人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合计超过申报补助住房支付按揭时,区财政可按纳税多少的顺序办理。同时,每个产权人在申报时应将其他产权人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以便有关区财政局了解该套住房完整的申报情况。
申报资料:
产权人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如下:
(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表。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按揭银行)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不尽之处,您还可以向您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财政局详细咨询或登录重庆市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办事流程”进行查询。
各区县财政局办理咨询电话如下:
渝中区财政局:
  江北区财政局:
  沙坪坝区财政局:
  九龙坡区财政局:
  大渡口区财政局:
  南岸区财政局:
  北碚区财政局:
  渝北区财政局:
巴南区财政局:
  北部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关于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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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发布单位:
南岸区政府
来信内容:
关于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问题
您好,我于2014年8月在南岸区弹子石购买的蓝光Coco时代四五期商品房,听很多人都在谈论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问题,我也想咨询一下。
我是首次购买住房,用的按揭贷款。首先我想知道在买房子的时候交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哪些,然后我想问问蓝光Coco的房子收取个人所得税没有,最后想问问蓝光Coco的房子符合申请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吗?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责成区财政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渝财税〔70〕号),日至日(签订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个人所得税指的是工资超出国家规定部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是房屋缴纳的税)。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重庆个人所得税补助申请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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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要如何补申报?推荐回答: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首次按揭购房可以退个税哟,有多少人跟我一样不知道白推荐回答:外地户口 有保险的话 就可以办理贷款 没有的话 就只能想办法了。找人 找人代开证明 没风险 最多就是过不去而已。重庆市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请 老公徼纳个税 但产权人只有老婆不纳税,可以申请吗?推荐回答: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在我市主城区首次购房并以按揭的方式支付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可以享受财政补助,产权人该年度在我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每个补助年度的补助额度为自日起个人首套住房按揭怎么申请财政补助推荐回答:向个税缴纳地财政部门申报。符合条件的,该向哪儿提出申报?什么时间可以提出申报?符合条件的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无论所购住房在主城何区,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财政补助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类推。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超期补助年度不再受理,未超期年度仍可按时申报。总补助额不超总价30%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获得多少补助?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个税缴纳地不同分别申报如果住房产权归两个或以上产权人所有,并且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均可以纳入计算补助的范围。当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在不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分别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财政局申报。在补助年度内,如两个或以上产权人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合计超过申报补助住房支付按揭时,区财政可按纳税多少的顺序办理。每个产权人在申报时应将其他产权人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以便有关区财政局了解该套住房完整的申报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推荐回答:(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职工的安家费、救济金、抚恤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下列各项个人所得;(6)军人的转业费、技术;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文化、离休工资、津贴、复员费、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卫生、体育:(1)省级人民政府、协查各种违法、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8)个人举报;(4)福利费;(5)保险赔款,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退休工资;(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退职费;(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外国组织、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离休生活补助费、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教育重庆如何办理购房退个人所得税?推荐回答:一、主要内容1、补助对象: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2、补助方式和计算: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二、申报办理程序1、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并提供如下的资料:(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事由,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所购住房是否为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的住房,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8)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后,产权人提供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用于财政拨付资金)。2、更为详细的具体办理事项需要向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区的区财政局咨询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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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退个税的相关政策
信息来源:重庆市财政局&&作者:重庆会计网校&日期: 9:38:19 点击数:10282 [字体:
申报资格: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渝财税〔号)的规定,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 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无论所购住房在主城何区,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起,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超期补助年度不再受理,未超期年度仍可按时申报。
补助额度: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如果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均可以纳入计算补助的范围。当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在不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分别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在补助年度内,如两个(或以上)产权人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合计超过申报补助住房支付按揭时,区财政可按纳税多少的顺序办理。同时,每个产权人在申报时应将其他产权人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以便有关区财政局了解该套住房完整的申报情况。
申报资料:
产权人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如下:
(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表。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按揭银行)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不尽之处,您还可以向您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财政局详细咨询或登录重庆市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办事流程”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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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下我的情况,退税的首套房在江北区,工作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江北区,退税财政局就是你缴纳个税所属区,因此我退税在江北区财政局,和我一样情况的可以参考一下这篇帖子哈!(一)政策文件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内容和申报办理程序一、主要内容  1、补助对象: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享受财政补助的产权人再次购买住房则不再符合补助条件(唯一住房原则)。  2、补助方式和计算: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二、申报办理程序  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入库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并统一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填列有关事项,说明相关情况,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2、**(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4、购房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8、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三、各区财政局及市财政局咨询电话:  渝中区财政局:  江北区财政局:  沙坪坝区财政局:  九龙坡区财政局:  大渡口区财政局:  南岸区财政局:  北碚区财政局:  渝北区财政局:  巴南区财政局:  北部新区财政局:  两江新区财政局 & & 重庆市财政局:
&亲,幸苦了!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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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esschan 于
15:37 编辑
[二]具体办理地点
1、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江北区的在“重庆市江北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地址在建新东路挨到324医院的,大门进去直接上4楼,问一下咨询人员就知道了,上班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带上身份证直接交给工作人员他记录一下就行了,但要等几天才拿得到,我是星期一去的,星期四拿的证明,不收费。
2、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江北区缴个税的在“江北区地税局”,地址在新村同创国际小学挨到起的,在长安华都附近,阿兴记酒店那个坡坡走下来就能看到“中国税务”那栋楼了,带上身份证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在此特别要提醒一下,打印时下面有个缴税所属区,机器默认打印的是“重庆市全市”,就是打印的你在全重庆所有区缴纳的个税总和,但你如果是退在江北区缴纳的个税一定要手动选择“江北区缴纳税款”那一项,不然拿到江北区财政局去退税,那边是不得认的,只有重新打印,我都遭跑了2次。
3、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这个就要到自己按揭那个银行去问了,财政局的说不一定非要到按揭银行的那个支行去,只要银行能打印出来还款本金和利息分别是多少,上面有你的名字,银行盖章确认的就行。
4、个税缴纳区所属财政局办理退税:像我的话个税是缴到江北区地税局的,退税也在江北区财政局,江北区财政局在海尔路江北行政服务中心,过去之后有个坡坡上去高的那栋楼,16楼1615号房间,上班时间应该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左右,我第一次去就是因为个税缴纳证明没有选江北区,结果那边不认,又叫我重新去打印,等我打印回来的时候刚好12点过几分,结果1615号房间已经就没得人了,就只有在那边等到下午2点。把上述资料收集齐全,再把那个申报表填写起,交给工作人员审核一下就行了,另外准备一张银行卡,在那个申报表上要填卡号和开户银行,卡不用复印,只要在申报表上把卡号和开户银行写正确就行了。我是昨天也就是7月3号交的,说是退的税8月底9月初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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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esschan 于
15:34 编辑
[三]具体政策解析
1.一个补助年度:就是从你按揭第一次首付那个月算起,连续算12个月,我是号交的第一笔按揭款,我的补助年度就是2013年6月-2014年5月,切记要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去办,不然就视为自动放弃,像我的话就只能在6.7.8这三个月之内去办,不然就视为我自动放弃了。
2.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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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esschan 于
15:35 编辑
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为落实好市**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补助政策,鼓励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并在执行过程中更好地贯彻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集中反映的情况,经报市**同意,现将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公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超期问题。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规定: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库区财政局申报办理。此前,考虑到政策出台初期部分产权人了解信息可能滞后,对首次申报超期的适度从宽。现政策执行已逾三年,为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补助资金的有序安排,对于首次申报超期的,再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即在日前(含当天)申报的,可纳入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补助范围给予办理(为简化手续,在符合补助条件的前提下,可将多个补助年度合并办理)。日后,不再接受超期补助年度申报的办理。对于非首次申报超期的,继续严格执行“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办理”的规定,超期不接受申报办理。
  二、关于符合补助条件但暂未取得产权证的申报问题。
  产权人符合补助条件,但补助年度结束后(从产权人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连续12个月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类推)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区财政接受申报并办理审核,相关补助资金待产权人取得产权证后再予拨付。
  三、关于享受补助住房的交易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房价不一致问题。
  享受补助住房出现的交易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房屋总价不一致时,取交易合同总价为基数来计算累计补助金额上限。如交易合同总价低于上缴契税总价的,可按上缴契税总价(以契税完税凭证注明的为准)为基数来计算累计补助金额上限。
  四、启用新的“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报表”。
  为便于补助数据的记录、审核及统计,从公告之日起启用新的“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报表”,下载地址为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办事指南”,请有需要者自行下载使用。
  五、关于申请享受补助有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问题
  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如果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均可以纳入计算补助的范围。当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在不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分别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在补助年度内,如两个(或以上)产权人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合计超过申报补助住房支付按揭时,区财政可按纳税多少的顺序办理。同时,每个产权人在申报时应将其他产权人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以便有关区财政局了解该套住房完整的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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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esschan 于
15:38 编辑
个人首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释疑为确保申报人和主城各区财政局经办人员准确理解把握重庆市主城区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并保障申报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一解答,并汇总如下:
& && &&&1、问:申报人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时该补助年度未满一年怎么办?
& && &&&答:对在补助年度中已还清贷款的,该补助年度不再予以补助。
& && &&&2、问:补助年度中,申报人纳税地更换,是分时段向纳税地财政局分别申报,还是统一向纳税较多的区财政局申报,然后财政系统内部再往来结算?
& && &&&答:据实分时段向纳税地区财政局分别申报。
& && &&&3、问:领受补助期间,产权人又按揭购买了一套新房,一段时间后才将原先领受补助的住房(以下简称旧房)卖掉,该如何办理补助?
& && &&&答:(1)对旧房在购买新房之前已期满的完整补助年度予以认定,受理申报。对于旧房未拨付的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予以按时按量拨付。
& && &&&(2)在补助年度中售出旧房的,旧房该补助年度不再办理财政补助。
& && &&&(3)新房申报财政补助的,自该新房满足享受政策规定条件的当月起算补助年度。旧房累计享受的补助额应纳入新房的累计补助额度,即未来新房受领的补助额度加上之前旧房已享受的补助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新房总价的30%。
& && &&&4、问:2010年购买的房子,当年支付按揭,此时只有一个产权人甲,甲未纳税,所以也就没有申报补助。2012年房产证上加了一个名字,即增加了一个产权人乙,而产权人乙从2010年开始一直缴纳个税,乙符合申报条件,那么该房屋如何计算补助?
& && &&&答:甲与乙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并均符合条件,可从乙成为该房屋产权人的当月起,连续满12个月确定为第一个补助年度。
& && &&&5、问:甲在主城区先后按揭购买了两套住房,并在主城区缴纳个税,两套住房支付按揭都已超过一年,后来他卖掉其中一套住房,只剩下唯一住房,他随即就该住房向纳税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补助,该如何办理?
& && &&&答:补助年度从甲卖掉一套房屋只剩唯一住房的当月起算,连续满12个月确定为第一个补助年度。
& && &&&6、问:符合申报条件的产权人**,该房屋补助年度如何计算?
& && &&&答:对**之前完整补助年度,该房屋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等可以申报补助。
& && &&&7、问:产权人甲之前拥有一套住房,并且符合政策申报条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申报,后来又购买了一套住房,那么拥有该两套住房的甲是否可以对其第一套住房申报财政补助?
& && &&&答:甲可以对原先住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之前已期满的完整补助年度申报财政补助。
& && &&&以上答疑如涉及到超期申报的情况,须严格按照之前发布的《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公告》中规定的“日”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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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959 &宝宝生日&地区:五桥街道街道:积分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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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3389 &宝宝生日&地区:街道:积分2179&
有用,做个记号,这是技术贴
家有乖宝,快乐很多,但是烦恼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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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4895 &宝宝生日&地区:街道:积分2225&
打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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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2375 &宝宝生日&地区:街道:积分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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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1257 &宝宝生日&地区:东辽县街道:宴平乡积分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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