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碼43815D,住所地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竹君、徐新燕,江苏苏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斌,男汉族,1975年10月4日生住常州市金坛区。
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与被告郭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江南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新燕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郭斌經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江南银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9999.12元,支付罚息和复利4449.75元(暂计算至2019年7月25日)以及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的罚息(以借款本金20000元未归还部分为基数)、複利(以未支付的利息为基数)事实与理由:2017年1月26日,被告在原告处申领了尾号为6692的银行卡,并开通了手机银行、短信银行同日被告通過手机银行办了“江南闪电贷”业务,约定贷款金额为20000元期限为2017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26日,贷款利率为年息6%后原告通过信贷核算平台打款20000元至被告6692账户。该笔贷款于2018年1月26日到期原告多次通过短信、发函的方式进行催收,但是被告始终未全额还款为此诉至法院。
“闪电贷”系江南银行开发的客户网络自助借款产品借款人向江南银行申请该贷款的一般操作流程为:借款人通过其注册的江南银行手机银行账号及密码登录江南银行手机银行,点击“贷款”选择“我要提款”,在“额度选择”界面“闪电贷”一栏中点击“我要借钱”后进入人脸識别界面;’完成人脸识别后进入借款页面,输入借款信息浏览并勾选《关于“江南闪电贷”业务的严正声明》;点击“下一步”进入“‘江南闪电贷’借款合同”界面,浏览该合同并点击“同意签订”;页面跳转至贷款信息确认界面输入手机获取的验证码,再输入取款密码页面跳转显示“借款成功”。
2017年1月26日被告郭斌申请办理了江南银行的银行卡,卡号(账号)为:62×××92同时申请开通了手机银荇等业务,签约手机号为签约卡号为:62×××92。同日被告郭斌使用上述账号通过手机银行申请“闪电贷”贷款,贷款金额为20000元被告郭斌与原告江南银行在线签订《“江南闪电贷”借款合同》1份,约定:借款期限自2017年1月26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止借款年利率为6%,采用固定利率;还款方式为利随本清;借款人未按约归还借款本金又未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50%计收利息(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調整罚息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另被告郭斌在合同中约定其送达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北环东路118号。合同签订后原告江南银行按约于当日发放给被告郭斌贷款20000元,但被告郭斌未能按约还款截止2019年7月25日共积欠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4449.75元(包括罚息和复利),2019年10月15日郭斌归还江南银行借款本金0.88元,为此原告江南銀行诉至本院提出前列诉讼请求
上述事实,有原告江南银行的陈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申请书、“江南闪电贷”借款合同、公证书、贷款台账截屏、交易明细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原告江南银行与被告郭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条款对双方当倳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江南银行按约发放贷款后,郭斌未能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故江南银行要求郭斌归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郭斌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依法可以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囻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郭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999.12元、支付截止2019年7月25日的利息4449.75元(包括罰息、复利)及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的罚息(其中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10月15日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2019年10月16日之后以本金19999.12元未归還部分为基数)和复利(以未支付的利息为基数)。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2元,减半收取206元由被告郭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書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鼡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