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交易规则中心交易规则

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图解】几分钟充分了解什么是电力交易中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超过一千余家。而这一数量庞大的新兴市场主体如何有序运行,就离不开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电力交易中心正在现阶段电力体制改革中扮演着管理者、运营者等角色。
  OFweek网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超过一千余家。而这一数量庞大的新兴市场主体如何有序运行,就离不开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电力交易中心正在现阶段电力体制改革中扮演着管理者、运营者等角色。  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电力市场建设和管理;本辖区电力市场的季度、月度电力交易计划管理;组织落实上级电力市场交易计划的有关内容,组织本季度、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本辖区剩余电量,参与国家或区域季度、月度市场的双边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负责本辖区电力市场交易合同、购售电协议签订的组织工作,确定交易价格,进行相关电量结算和交易统计分析;参与省级电力市场规则的制定,协调本辖区电力市场规则制定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建设、管理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交易信息,并向监管机构和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西北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报送有关信息;管理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向市场监管机构举报违规行为,并提出处罚建议。  近几个月来,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密集揭牌,已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门道不少。  南方电网区域:
责任编辑:neng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邮箱/用户名:
忘记密码?
用其他账号登录: QQ
请输入评论
分析师专栏
OFweek Solar视界
分析师:Nick
光伏系统逆变器薄膜
广东省/深圳市
四川省/成都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北京市/海淀区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惠州市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您好! ||
首页 >法律服务
&&& 法律法规库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颁布日期:& 发文文号:& 发布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c03867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公布《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的令第10号各有关单位:《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已经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五年十一月七日cpdf/c04494.pdfb3、a5电力市场、电力市场交易、电力市场监管、电能交易、输电服务、电能计量c04494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市场主体与交易机构第三章 交易类型与方式第四章 电能交易第五章 输电服务第六章 辅助服务第七章 电能计量与结算第八章 系统安全第九章 风险管理第十章 信息披露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市场行为,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区域电力市场。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区域电力市场运营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市场主体与交易机构第四条电力市场主体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的用户。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包括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机构。前款所称供电企业包括独立配售电企业;前款所称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包括区域电力调度中心、区域电力交易中心。第五条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区域电力市场,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用户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后,可以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第六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电力调度、电力市场交易、计量结算。第三章 交易类型与方式第七条电力市场交易类型包括电能交易、输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第八条电能交易按照合约交易、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等方式进行。电能合约交易,是指电力市场主体通过签订电能买卖合同进行的电能交易。电能买卖合同约定的电价,可以由双方协商形成、通过市场竞价产生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电能现货交易,是由发电企业通过市场竞价产生的次日或者未来24小时的电能交易,以及为保证电力供需的即时平衡而组织的实时电能交易。电能期货交易,是指电力市场主体在规定的交易场所通过签订期货合同进行的电能交易。电能期货合同是指在确定的将来某时刻按照确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电能的协议。电能交易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适时进行期货交易。第九条电力市场具备规定的条件,并经电力监管机构批准,可以进行输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第四章 电能交易第十条电能合约交易可以由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也可以由电力市场主体双方协商进行。第十一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按照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对合约电量进行分解,其分解方法应当对电力市场主体公开。合约电量分解后因故需要修改的,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当及时向合约各方通报原因。第十二条输电企业应当按照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优先与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合同,全额收购其上网电量。第十三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当按照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组织电能现货交易。第十四条发电企业进行电能现货交易,应当以单个机组为单位报价。经批准,同一发电厂的多个机组可以集中报价。由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不得集中报价。禁止发电企业串通报价。第十五条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应当有利于促进电力市场公平有效竞争、有利于输电阻塞管理。第十六条所有电能交易必须通过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安全校核后执行。第五章 输电服务第十七条输电企业应当公平开放输电网,为电力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优质、经济的输电服务。第十八条输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输电电价,并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第十九条输电阻塞管理方法由电力监管机构根据电网结构和电力市场交易方式确定。第二十条电力市场因规避输电阻塞风险的需要,经电力监管机构批准,可以组织开展输电权交易。第六章 辅助服务第二十一条电力市场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用以维护电压稳定、频率稳定和电网故障恢复等方面的辅助服务。第二十二条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基本辅助服务是电力市场主体应当无偿提供的辅助服务。有偿辅助服务是电力市场主体在基本辅助服务之外提供的其它辅助服务。有偿辅助服务在电力市场建设初期采取补偿机制,电力市场健全以后实行竞争机制。第二十三条辅助服务的具体内容、技术标准、提供方式、考核方式,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当定期对电力市场主体提供辅助服务的能力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当公布并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电力市场主体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辅助服务时,应当及时向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考核。第七章 电能计量与结算第二十五条电力市场主体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后投入使用。本规则所称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是指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可、电能交易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第二十六条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实行定期校核。电力市场主体可以申请校核电能计量装置,经校核,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精度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该电能计量装置的产权方承担;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到规定精度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第二十七条电能交易双方签订的电能交易合同应当明确电能的计量点。电能计量点位于交易双方的产权分界点,产权分界点不能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电能计量点。法定或者约定的计量点计量的电能作为电费结算的依据。电力市场主体以计量点为分界承担电能损耗和相关责任。第二十八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当建立并维护电能计量数据库,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电力市场主体公布相关的电能计量数据。第二十?盘?/span>电力市场结算包括电能合约交易结算、电能现货交易结算、电能期货交易结算、辅助服务结算以及补偿金、违约金结算。第三十条电力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规定的电费结算方式和期限结算电费。第八章 系统安全第三十一条电力市场主体应当执行有关电网运行管理的规程、规定,服从统一调度,加强设备维护,按照并网协议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提供辅助服务,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第三十二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则,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及时向电力市场主体预报或者通报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信息,防止电网事故,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第三十三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电力市场交易的安全校核,并公布校核方法、参数。第三十四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当根据电力供需形势、设备运行状况、安全约束条件和系统运行状况,统筹安排电力设备检修计划。发电机组运行考核办法由电力监管机构审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执行。第三十五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应当符合规定的性能指标。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包括能量管理、交易管理、电能计量、结算系统、合同管理、报价处理、市场分析与预测、交易信息、监管系统等功能模块。第三十六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应当以电力市场运行规则为基础。在同一电力市场内,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应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同步实施、分别维护。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应当根据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及时更新。电力监管机构审定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规划和设计方案,电力市场主体按照规定配备有关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第九章 风险管理第三十七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制定电力市场最高、最低限价,维护电力市场安全。第三十八条电力监管机构根据维护电力市场正常运作和电力系统安全的需要,应当制定电力市场干预、中止办法,规定电力市场干预、中止的条件和相关处理方法。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用户侧开放前,建立电价平衡机制,制定销售电价、上网电价联动的具体办法。第十章 信息披露第四十条电力市场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提供信息。第四十一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当遵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定期向电力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披露电力市场运行信息。第四十二条电力监管机构制定电力市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电力业务许可证制度实施以前,电力企业进入电力市场的资格,由电力监管机构审查批准。第四十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区域监管局根据本规则拟定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第四十五条本规则自日起施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日公布的《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相关法律法规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电&&& 话:(010) &&&&&&&&&&&&&&&&&
版权所有:中国投资指南网
传&&& 真:(010)
声&&&&&& 明:本网站为商务部公共商务信息服务类网站
邮&&& 箱:
备案编号:京ICP备号北极星站群
售电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售电行业知识
您当前的位置:&>&&>&正文
【图解】电力直接交易方式及规则
&&来源:售电星星&&作者:姚楚立&& 8:38:36&&我要投稿&&
所属频道: &&&关键词: &&
:&之前,小编对各省方式做过汇总(各省电力直接交易方式汇总),总觉得缺点什么。今天对较主流的交易方式做下图解分享,方便各售电人简单明了地理解。(文章来源:售电星星 ID:zcm32597 作者:姚楚立)根据已发政策,按周期和交易方式(部分)分类如下:1、双边协商(又有称长协、自主协商):指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价,形成双边交易初步意向后,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2、集中竞价(又有称集中撮合):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双向报价(报价差)的形式。集中竞价规则有高低匹配、统一出清。下面以的规则做解释。高低匹配是指:需求方的最高价差与供求方的最低价差优先匹配,形成价差对一一成交;其中,匹配原则为:需求方价差-供求方价差=正值或零时,匹配成功(如图中举例的前4项);需求方价差-供求方价差=负值时,匹配不成功(如图中举例的第5项);统一出清是指:在高低匹配的原则下,选取匹配成功的最后一对价差对的算术平均值(如图中举例的第4项),作为全部参与方的出清价差,这个价差即统一出清价差。3、挂牌交易(又有称挂牌招标、双边挂牌):指市场交易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需求电量或可供电量的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对外发布要约,由符合资格要求的另一方提出接受该要约的申请,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4、其他:合同电量转让(又有称合约电量转让):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对签订的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进行调整。交易后,由新的替代方按交易结果全部或部分履行原交易合同,交易双方应签订转让交易合同,送电力交易机构登记。发电权交易、发电权置换交易:专指电厂方的合同电量转让。
原标题:图解电力直接交易方式及规则
投稿联系:陈小姐&&&新闻投稿咨询QQ:
邮箱:(请将#换成@)
北极星售电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北极星售电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一、电力体制改革基本进展情况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两年来,各地区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2月召开的电改座谈会透露,这两年中,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有条件开展的
新闻排行榜您现在的位置:
电力中长期交易如何操作?一文了解电力交易基本规则
电力中长期交易如何操作?一文了解电力交易基本规则
编者按:2015年12月,发布《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加急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之前多个省份组建电力交易中心,已经制订了自己的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这次出台的《基本规则》详细描述了&计划调度+直接交易为主的中长期&交易模式操作方法及流程,同时强调了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根据《基本规则》制订或修订各地交易规则,对规范以开展直接交易为主的中长期交易具有重要作用。《基本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什么,有哪些亮点?本文将为大家深入解读。
【基本概念】
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的电力交易。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阶段各地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指跨越发电调度控制区)、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随着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或者发用电计划电量放开达到一定比例,或者合同执行偏差电量无法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方法解决时,各地应当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建立以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相结合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市场成员】
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发电企业: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执行优先发电等合同,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形成的购售电合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等。
售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等;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执行有序用电管理,配合开展错避峰等。
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按规则参与辅助服务交易,签订和履行辅助服务合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等。
电网企业:保障输配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向市场主体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按规定收取输配电费等;预测并确定优先购电用户的电量需求,执行厂网间优先发电等合同;按政府定价向优先购电用户以及其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提供售电服务,签订和履行相应的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等。
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各类交易,负责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拟定相应电力交易实施细则;编制交易计划;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管理;提供电力交易结算依据;为市场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按规定披露和发布信息等。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安全校核;按调度规程实施电力调度,确保电网安全;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保障电力交易结果的执行;按规定披露和提供电网运行的相关信息等。
【市场准入条件】
参加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以及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参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电量进入市场,不得随意退出市场,取消目录电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向售电企业(包括保底供电企业)购电;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由所在地供电企业按政府定价提供供电服务。
【交易品种】
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指跨越发电调度控制区)、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以及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等。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分时(如峰谷平)电量交易,鼓励双边协商交易约定电力交易(调度)曲线。
现货市场启动前,电网企业可以代理未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可以代理小火电企业、风电企业等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
【价格机制】
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计划电量应随着政府定价的放开采取市场化定价方式。
【交易组织】
开展年度交易、月度交易时需遵循时序。
年度交易:确定跨省跨区优先发电&确保省内优先发电(燃煤除外)&开展年度双边交易、年度集中竞价交易&确定燃煤发电企业基数电量&安全校核后公布交易结果。
月度交易:年度合同分解到月基础上&开展月度双边交易&开展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安全校核与交易执行】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各种交易的安全校核工作。直接交易、合同调整和合同电量转让必须通过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安全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道阻塞管理、机组辅助服务限制等内容。
【合同电量偏差处理】
电力市场交易双方根据年度交易合同,在保持后续月份原有分解计划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于每月5日前对年度交易合同中次月分解计划提出调整要求。中长期合同执行偏差主要通过在发电侧采用预挂牌月平衡偏差方式进行处理。
【辅助服务】
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参与提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辅助服务。
【计量和结算】
电网企业应当根据市场运行需要为市场主体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原则上安装在产权分界点,产权分界点无法安装计量装置的,考虑相应的变(线)损。
【信息披露】
市场信息分为公众信息、公开信息和私有信息。公众信息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数据和信息,公开信息是指向所有市场成员公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私有信息是指特定的市场成员有权访问并且不得向其他市场成员公布的数据和信息。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市场信息主要通过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披露。
1全面考虑中长期交易品种
《基本规则》通盘考虑了现存和潜在的中长期交易品种,提出中长期交易品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等。不管过去是否参加过交易,市场主体只要研读这份文件,就可以依规则参加全部交易。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开展交易也有了清晰全面的依据。
2提出合同电量偏差处理方式以及相应结算机制
现货市场是保障电力实时平衡的市场化机制,在现货市场建立之前,为解决系统平衡,需要采用某种机制决定调用哪些发电企业调整发电计划,以满足系统电力电量平衡需要。
合同电量偏差是指发电企业实际发电量或用户实际用电量与其总合同电量之间的偏差。由于优先发电电量和基数电量现阶段视为厂网双边交易电量,须签订厂网间购售电合同并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范畴,因此合同电量偏差既包括优先用电、优先发电等&计划电&偏差,也包括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等&市场电&偏差。
《基本规则》指出中长期合同执行偏差主要通过在发电侧采用预挂牌月平衡偏差方式进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确定提供上调服务和下调服务的机组,调度机构严格按合同电量安排机组的发电计划,当系统需要进行偏差处理时,优先调用价格最低的机组调整出力,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
此外,各地可以采用预挂牌日平衡偏差方式、等比例调整方式、滚动调整方式处理合同电量偏差,也可以根据实际探索其他偏差处理方式。
3鼓励多类市场成员参与辅助服务交易
有偿辅助服务提供者不仅包括并网发电厂,还包括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则鼓励电储能设备、需求侧(如可中断负荷)尝试参与;电力用户参与提供辅助服务需满足各类辅助服务技术要求。
另外,对于辅助服务补偿办法,则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基本原则,按照辅助服务效果确定辅助服务计量公式,对提供有偿辅助服务的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进行补偿。
4电力直接交易电价鼓励体现辅助服务费用
目前很多试点省份的电力直接交易没有体现电力的峰谷波动特性,没有参与直接交易的计划电力电量要承担起系统的全部调节任务,则可能加大系统调峰压力。《基本规则》给出了现货市场建立之前电力直接交易电价与峰谷平电价或辅助服务费用的处理关系,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轻系统调峰压力。处理办法包括:
(1)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分时(如峰谷平)电量交易;
(2)参与直接交易的峰谷电价电力用户,可以继续执行峰谷电价,直接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峰、谷电价按现有峰平谷比价计算,电力用户不参与分摊调峰费用;
(3)可以按直接交易电价结算,电力用户通过辅助服务考核与补偿机制分摊调峰费用或者直接购买调峰服务;
(4)采用发用电调度曲线一致方式执行合同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峰谷电价,按直接交易电价结算;
(5)用电侧未实行峰谷电价的地区,根据电力用户自身负荷曲线和全网用电负荷曲线,计算电力用户对电网调峰的贡献度,电力用户峰谷差率小于全网峰谷差率时调峰贡献度为正,电力用户峰谷差率大于全网峰谷差率时调峰贡献度为负,与贡献度为正的电力用户签订直接交易合同的电厂,免除相应直接交易电量调峰补偿费用的分摊。
5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电量进入市场
对用户而言,如果仅要求其部分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其余电量按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购买,虽然能够降低用户的违约风险,但是当市场交易价格走高时,用户可以选择按政府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购电,不能反映发电企业成本和市场供需形势的变化。《基本规则》原则上要求用户全电量进入市场,且不得随意退出市场,并取消目录电价。这样市场交易价格能够真正反映发电企业成本和市场供需形势的变化,实现有升有降,并通过合理的价格信号引导电力投资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向售电企业(包括保底供电企业)购电;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由所在地供电企业按政府定价提供供电服务。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退出的,原则上3年内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须向售电企业购电。
结语:《基本规则》是国家层面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指导性文件,能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无论对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还是想直接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来说,都需要充分研读这份文件,熟悉相关规则和流程,并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基本规则要求和实施细则推进各类交易。随着《基本规则》的出台和逐步落实,相信未来我国的电力交易市场将更加快速和有序地发展。
2017(第十三届)中国分布式能源国际论坛暨2017年度中国分布式能源优秀奖项颁奖典礼将于8月8-11日在北京举办,详情请点击
&&&&京ICP证040220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东电力竞价交易规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