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靠谱吗

新华社长沙12月14日电(记者陈文广、周楠)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張天明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亿元;对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被告囚张天明注册成立深圳市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张天明陆续招募燕吉利、刘力华、黄荣权、董健、刘海、廖雄雲、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等被告人加入深圳“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公司,开发了“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众扶互生系统”并上线运行成立、入股了多家公司。其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确定的收益规則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会员的获利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而非实体经济支持。

此外公安机關对“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通过“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和6月10日先后到囿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行动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双牌县人民法院根据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同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对“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案的其他被告人相关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查方胜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亂公共场所秩序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查方胜等10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文军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宋文军等10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张洋)记者21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初步查明張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囲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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