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政策有那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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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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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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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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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生成日期:
&体裁分类:
&内容概述: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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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金旭&&&&信息审核人:卢昌庚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政策宣传
&&& 一、什么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就是采取农民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各级政府的奖励和补助,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这里所说的“事”,就是农民迫切需要的、直接受益的、愿意筹资筹劳来办的事;“议”就是由农民来议;“财政奖补”,是对农民办好的事,办成的事政府给予奖补。
&&& 二、财政奖补对象和项目申报程序。
&&& 财政奖补对象是指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程序申报审批并通过考核验收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项目申报程序是指:奖补项目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试点村对照条件提出申请,乡镇政府进行初审,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 三、财政奖补范围和标准。
&&& 财政奖补范围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其它符合群众意愿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 财政奖补标准2015年按筹资人口普惠制平均每人每年35元,重点项项(修建水泥路、桥梁、渠道硬化及提水站)每人每年85元。
&&& 四、一事一议筹资对象和标准
&&& 筹资对象为本村内户籍在册和户籍不在册但常住的人口,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筹劳标准为不超过10个工。
&&& 五、财政奖补项目议事程序和管理。
&&& 试点村通过一事一议举办公益事业的,应当根据本村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本着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经过民主决策的程序制定方案。同时,按照《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规范议事程序。基本程序是:村委会提出一事一议项目初步方案;村里进行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
&&& 项目管理实行六制:即审批制、公示制、验收制、监督检查制、档案管理制和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
&&& 六、如何强化财政奖补项目监管力度
&&& 在财政奖补项目中要切实做到“五査五看五不准”,査一事一议筹资到户票据,看筹资筹劳是否规范;査看村民会议记录,看工程项目是否经过公开发包;査合同签订和施工现场,看工程质量是否达标;査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套取资金行为;査群众来信来访,看乡村干部有无参与承包工程和违规违纪行为。不准违反民主议事程序开展筹资筹劳;不准无标准无合同施工;不准乡村干部参与工程承包;不准假筹资套取国家奖补资金;不准举债建设议事项目,加重农民负担。
新店镇一事一议奖补办公室
&&&&&&& &&&&&&&&&&&&&&&&&&&&&&&&&&&&&&二0一五年四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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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首次专章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要求&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各地建设美丽乡村的热情空前高涨,&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代名词&,全国各地正在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热潮。同年2月,农业部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计划于年间,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试点建设1000个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2013年7月,财政部提出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转型升级主攻方向,要求&继续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逐步实现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等目标。&凤台县按照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下面将从凤台县近年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就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政策特点及其对美好乡村建设的实际意义进行探讨,并针对现今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政策特点及其对美好乡村建设的意义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政策特点
  1、坚持以人文本,民主议事,农民主体。始终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2、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着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
  3、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加强农村生态的保护。规划建设要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农村文化传承,不能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防止&千村一面&。
  (二)一事一议对美好乡村建设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实现&中国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美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建立农民出资、财政奖补、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等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我县自2009年开始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来,紧紧围绕美好乡村建设,突出规划引导,加强资源整合,注重项目实效,大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成了一大批村内道路、水畜饮水、文体活动场所、公共绿化、公共照明、环卫设施、农田水利等与村民群众关系最密切、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民生项目,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有力助推了全县美好乡村建设。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使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凤台县为例
  根据《安徽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财农改办【号)精神,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我县制定了以下总体目标:到2016年,力争全县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县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县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一)资金来源
  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为农民按照政策规定开展的筹资。目前,我县农民每人每年筹资15元,中央和省财政主要依据农业人口、地方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并考虑对各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奖补;县级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15元的标准安排配套奖补资金。县级主要依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进行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并根据结果予以奖补;另外,鼓励倡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提倡有条件的乡(镇)财政加大奖补资金投入。
  (二)投入情况
&&&  近三年,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投入情况如下:
  1、201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省、市、县共计投入2758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1000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00万元;市级示范村补助11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配套资金865万元,其中支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283万元。
  2、201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省、市、县共投入2933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1003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06万元;市级示范村补助资金12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配套资金865万元;一事一议项目管护资金160万元;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379万元。
  3、201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省、市、县共计投入2297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910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07万元;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6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配套资金820万元。另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410万元。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凤台县美好乡村建设在近几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的美好乡村建设仍然处在初级阶段,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乡镇、中心村重视不够,思想有所松懈,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部分建成后的中心村,长效管护机制还未完善;部分中心村宣传发动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还不够高;建设资金还不充裕,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等等。
  三、影响资金在美好乡村建设中使用情况的因素
  (一)制度特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各项制度,对于资金的规范化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规范程序,明确标准,细化措施,防止以资代劳等借口筹资实际却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出现。第二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包括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资金使用公正、公开、透明,及时检查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第三是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制度,明确小型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鼓励社会各界投资,鼓励多样化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提高公益设施养护水平。
  (二)美好乡村建设特点
  美好乡村建设坚持&议&字当先,遵守农民主体地位,立足农村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坚持多元投入,以县为主,积极改革创新。其实施效果受试点村实际发展情况的影响,需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协调配合,只有调整好投入支出比例,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整合利用,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平台作用,才能将财政资金发挥出&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三)流程控制&
  奖补资金申报采用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形式。由村申请,经乡镇初审,县级复审,汇总后交予省级确定。再由省级财政部门将中央拨付资金及省级资金共同拨付到县,最后由乡镇直接发放给议事主体。因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中央财政部门的拨付资金需综合考虑试点村实际人口、地方财力状况、地方财政安排等各项具体因素,进而制定出适当的资金方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只有严格把关各个流程步骤,不断总结经验,才能更高效的分配和利用资金。
  四、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美好乡村的建议
&  (一)加强宣传,发挥主体作用
  美好乡村建设,广大农民是受益者,也是推进主体。具体实施中,一事一议、筹资,特别是占用土地的协调等需要群众自己解决,这些都关系到群众的利益,需要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实践证明,凡群众积极主动争取的,美好乡村项目实施起来就非常顺利;凡群众不愿意干的地方,美好乡村项目实施起来困难重重。所以,今后美好乡村项目申报前必须首先解决好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发挥其主体作用。乡镇应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使群众真正了解和理解美好乡村建设,发挥好、引导好群众积极性,使之主动、全面参与美好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县、乡、村都应统一观点:凡群众发动不起来的地方,即使基础条件再好,也不宜申报美好乡村建设项目。
  (二)整合项目,加大投入,杜绝重复建设
  美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单一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极其有限,乡(镇)、村两级又缺乏财力。根据其他地方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建议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新农村建设、水利、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进行整合,用于美好乡村建设。一方面可以较好地解决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难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类项目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同时,应支持和帮助村与企业、金融机构等方面联系,通过村企结对共建、金融资本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展社会捐资等形式,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美好乡村建设新模式。
  (三)细化责任,强化质量管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益设施的使用寿命。农村道路、人畜饮水等项目的工程质量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项目投资大、建设时间长,建成后的使用年限较长,因此,要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后期管护的压力。乡镇要严格按照设计内容,经常到施工现场查验。群众代表的监督、监管还需加强,确保工程质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坚持科学规划,以农民为主体,保护生态,统筹城乡发展。这一项目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了多样化的资金渠道,开辟了美好乡村建设的新思路,也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针对目前美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力争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建设美好乡村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凤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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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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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请指南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200&&&&更新时间:&
上级文件依据&&&&&
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农〔号),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农〔号)
市级文件依据&&&&&
补贴范围(补贴对象)&&&&
按村民议事程序开展的一事一议筹资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包括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奖补,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跨村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往镇及其他村委会道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项目由农民自行负责。
补贴标准&&&&&
由各级政府对列入试点的农村一事一议项目给予不少于农民筹资筹劳的50%奖补扶持。其中: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项目中央和省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40%,市、县财政各补助5%;其他各市(区)项目中央和省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20%,市、县财政各补助15%。
申请补贴条件和程序
奖补项目实行村申报、镇初审、县(市、区)审批的管理制度。(一)项目申报。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申请。具体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民主程序议定。镇重点对奖补项目是否符合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制定项目方案是否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筹资等劳的数量是否在本省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涉及财政奖补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立项范围以及项目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等进行初审。镇政府要实地考察建设项目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和表决结果的真实性,了解村民意愿,对项目的合规性负责。初审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县柿、区)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审批。奖科、项目由县(市、区)负责审批;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国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论证,对镇政府上报的资料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筹资筹劳政策规定的项目方案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审批同意后,批复镇政府实施。经审核批准的奖补项目;镇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三)项目实施。经批准的奖补项目,村委会收缴筹资,组织筹劳,开展项目建设,在镇政府和县(市、区)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可由村委会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项目单位应严格按计划实施。因特殊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完成的,必须列出影响项目完成的原因,并重新明确完成时间。确需调整项目的,按照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报县(市、区)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四)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村委会、项目监督小组、村民代表等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质量评估,经多方签字确认后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如村民代表要求,可由专业验收机构共同参与检查验收和质量评估。在镇政府初验的基础上,县(市、区)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全面验收。
发放方式&&&&&
实行报账制管理。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度和项目合同要求;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由村提出申请,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粤财农[号)有关规定,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多退少补。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农林渔业局&&&&&& 经管股&&& 刘思洋&&& 8883941
市级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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