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清关客户没有进口权,请问 他该怎么清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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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程进口货物免税清关流程——以斯里兰卡某项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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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海关货物清关要求(二)
发布于: 16:00
巴拿马口岸通关指南进口报关手续
进口到巴拿马的商品在通过巴拿马海关时必须由一家报关行办理结关手续,报关行必须是在巴拿马海关办理过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获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代理行一般须准备下列票证:进口货物的报关单;有关发票;装箱单;进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结关程序是;报关行必须向海关提交一份包括全部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并附上经过核实的领事发票和提单以及进口商已经缴纳了巴拿马所得税的法律证明。领事发票是驻出口国的巴拿马领事馆签发的一种特定格式的发票,一般包括托运人与收货人的名称与地址、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等,标记号码应与提单相符。其作用是证明进口商品是否与原产地相符,证明所填写的货物名称、单价、数量是否属实,还可以作为巴拿马征税的依据。
在进口货物到达巴拿马的24小时之内,报关行若有正当理由不能提交领事发票和提单,则须缴纳两倍于进口税额的保证金,这样才允许办理货物结关手续。报关行若在90天的期限内以适当形式提交了上述规定的文件,保证金将予以退还。进口货物在结清关税后若在24小时之内从海关运走,则要缴纳海关保管费。保管费用必须在货物运走之前结清。当累计的海关保管费与货物的价值相等时,海关将拍卖所保管的进口货物,以抵消货物的保管费。所有到达巴拿马城和科隆市的货物,如果是转装他船,必须储存在政府指定的特殊仓库里。货物存仓与再出口。
一些存放在海关仓库的货物,虽然已被确定为将被重新装船转口,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得到巴拿马有关部门的批准以及缴纳了两倍的所有有关费用之后,就可在巴拿马境内销售或消费。只要进口商愿意,货物就可申报存进仓库。如果进口商没有自己的保税仓库,货物可存放在政府开办的仓库中,期限为6个月。如果上述货物在6个月之内没有被再出口或者没有缴纳仓储费,货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另外,巴拿马政府在巴拿马城建有保税仓库,而且在运河区设有直接把货物交付给经过巴拿马运河货轮的仓库,这些货物也可供在运河区从事这一业务的承包人所消费。
合法进口到巴拿马的商品允许再出口,不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特别许可。威士忌、枪支弹药以及那些进入巴拿马受出口国所确定配额限制的产品例外。在巴拿马城和科隆市,从官方或私营保税仓库中提出的货物如果由不足1000吨的货船运送,将不准再出口。在运河区销售的货物以及作为供给品销售给到达终点港口和其他巴拿马港轮船的货物,不被视为再出口,但是这些货物的销售必须得到巴拿马有关部门的特别许可。当货物自进口之日起3个月再出口时,而且其价值超过了50巴波亚(巴拿马货币),巴政府允许退还已交进口税的95%。
关税制度与处罚
巴拿马实行单栏关税税则,即每一个税目只确定一种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没有差别对待。巴拿马免税进口的物品或产品主要包括:出于饲养目的而进口的动物,土豆籽苗,动物饲料,人或动物所服用的药物,牙科使用的黄金、白金和银,拖拉机,动画片和电影片。地图,蜜蜂,鱼网等。巴拿马的关税种类有:从量税、从价税、销售税和关税附加费以及优惠关税。根据巴拿马关税法,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可获得投资奖励,其中包括免税进口机器、设备、备用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燃料以及润滑油。建筑材料、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和设备以及任何不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其他资本品的进口,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关税。
巴拿巴海关一旦发现某进口商有欺骗行为,如改变商品的价值与重量,或以一种商品替代另一种商品,或逃避完税等,将给予处罚没收商品,或加收正常关税额的一倍,或根据情节征收一定数额的罚款。若领事发票不是按照规定的形式提交给海关,海关将征收发票总价值10%的关税附加费。自由贸易区及其管理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始建于1948年,现已成为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仅次于香港的第二大自由港和免税地区。科隆自由贸易区管理非常严密,采取的安全措施也非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区所能比拟。区内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组织本国和外国企业从事进口、展销、制造、装配和转口业务,为办公机构出租和修建住房、厂房、出租地皮、批准外国人在区内经商等。巴拿马是世界上罕见的无本国货币的国家,没有外汇管制和对外资的限制,做生意十分方便,大家都使用美元,无需兑换。另外,区内为外国公司从事进出口和其他业务提供了诸多方便,如区内建有可供外商租用的数十座仓库,租期一般为20年,到期还可续租;允许外国公司从事各种商品、制成品、原材料、容器办理运入、储存、展出、开包、制造、包装、分装、装配、精制、净化、混合、改型、调配等业务。
孟加拉口岸通关指南
一、关税结构
孟加拉国的关税结构在进一步简化和降低。平均非加权关税下降了4%下降到19%,加权平均关税下降到16.5%。最高关税税率从40%下降到37.5%(不包括额外征收的2.5%的基础发展税)。同时以前征收30%关税的商品的关税降到25%,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从7.5%降到5%。另外进口化肥、农业机械和纺织皮革主要原料免征额外征收的基础发展税。孟加拉还免除了纺织机械零部件和旅游产业的资本性设备的进口关税,原来对进口木材和某些机械及水泵征收的7.5%的关税也被取消。相反,某些产品如生丝、某些聚烯、纸浆、书籍、零售包装和散装进口瓶装健康饮料以及废旧木棒的进口关税被提高。
二、进口限制
鸡肉、盐、纸板盒、部分纺织品及除由国有专业公司进口以外的原糖和石油产品都限制进口,考虑到国家安全,环保、健康和宗教因素,武器,麻醉剂、杀虫剂和活猪都限制进口。
其他如水泥、化肥、煤炭以及部分纺织和针织品有进口配额限制或者需要特别批准才能进口。另外孟加拉禁止原产地是以色列或者是以色列货船装运的货物进口。
孟加拉贸易公司是孟加拉唯一国有贸易组织,tcb进口和供应基本产品,包括大米、小麦、糖、盐和化肥以稳定市常煤也只能由政府进口而不能由私营领域来进口。
三、进口许可证
除了上面所列禁止进口的产品以外的产品进口都不需要进口许可证。进口商需要进口限制进口的产品则需要提前向商务部早申请进口这些产品。进口许可证主要适用于跟健康、社会和安全有关的7类敏感产品。
四、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6份。计征关税的发票必须用英文填写,按规定签字。发票应详细标出到岸费用(cif)和生产国。发票无需公证。
2.一般货物都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书2份。
3.出口大米、小麦、蔬菜、鱼、肉、食用油、食品、奶粉和其他奶制品,需出具放射性物质含量证明,证明出口产品的放射性物质含量没有超过规定限度,并适合人类食用。放射性物质含量证明书和货样必须在货物到达之前呈交海关检验。
4.出口药品前,对方药品进口商须以表格形式对出口方制造厂家作详细说明。进口许可申请要经药品管理局局长审批。
5.价值在30,000塔卡以下的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一般可免税进入孟加拉国。样品不得使用,对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必须标出明显的标记。
斯里兰卡口岸通关指南 一、关税制度
斯里兰卡关税制度是根据商品类别和关税分类代码系统来制定的。对于根据重量从量征税的货物,应征税重量根据毛重或者扣除包装箱的重量或者净重来计算。从价课税以成本、保险费和运费为基础,通常可分为4类:
(1)必需消费品,原材料和零配件的税率为5%;
(2)供商业和工业用的半成品与物资的税率为12~25%;
(3)一般税率为60%;
(4)与国产商品相竞争的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税率从50~100%不等。
二、进口管制
1.进口单证。
(1)信用证斯里兰卡海关规定,进口的即期付款交单信用证有效期为180天。为进口奢侈品要向商业银行预付100%的信用证预付款。若通过商业银行交付进口费用,该进口费用在7500美元以下者,允许交付承兑交单而不用信用证。
(2)商检证现斯里兰卡标准研究所(the sri lanka standards lnstitute,简称ssi)和海关对下列8种进口商品进行强制性质量检验:罐头鱼,炼乳,家用电器的开关、插头、插座和联接线,家用电灯灯座和电炉以及电灯泡。为确定该商品是否符合进口标准,进口商在开信用证之前应向ssi递交一份事先检验报告。但是,上交的报告需由斯标准研究所所做的测试结果而定。
(3)进口许可证有些货物为了国家安全而由政府统一管理经营,或出于保护本国工业的原因而需要进口许可证,如进口武器、对人体有害的化工产品、大米、小麦、土豆、汽车、奶粉、纺织品、木制品和纸制品等。
(4)发票需要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附有签名的原件。发票上应写明下列事项:详细的商品名称、价格(是离岸价还是到岸价)、型号、运费和保险费需分别写明。若是纺织品,应准确地说明织物的成分。若是车辆应注明车的型号、发动机型号、是否新车或二手货,或者旧车翻新。香水、化妆品或香精应写明每一容器中的加仑数量以及总量。
(5)提单对每批货的提单数量没有特别规定。提单上一般说明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到达港口的目的地、商品名称、运费及其他费用、提单的总数、运输公司确认在船上收到托运货物后的签字。空运货单(the air way bill)可以代替提单。
2.入关须知。从海上运输到达斯里兰卡的科伦坡港或亭可马里港,船舶到港之日起,一般3个晴天工作日之内完成交货装卸并付装卸费。按海关法规定,从货物到港之日起,托运人有3天的特许日期。如果货物到港之日起7个晴天工作日后托运人才完成交接货物,则需支付等于两倍的装卸费和交货费。若托运人在海关销售货栈完成交货,须支付附加运费。若某些贵重货物是在特设完全围栏的柜台货栈交货,托运人须支付柜台费和与交货有关的杂项服务费。对于危险品货物,托运人需支付两倍于硬件税率的特别税。从船上卸下的全部货物均可贮存于过境货栈或托运人结关期间指定的码头。自特定船舶卸下的货物贮存于主要过境货栈,这种货栈称为特许货栈。如特许货栈不能贮存全部货物,可在海关的同意下,将剩余货物贮存于部分货物货栈。
三、自由贸易区斯里兰卡目前共建有卡图纳亚克、比亚加马和科加拉3个自由贸易区,由投资局(board of investment,简称boi)负责管理以上3个自由贸易区。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入区:
1.企业的所有设备均由外国进口,流动资金亦需由外国汇入;
2.最初投入的资金不得少于25万美元;
3.至少90%以上的产品供出口。斯里兰卡法律保护外国在斯的投资不会被没收。阿根廷口岸通关指南
一、进口关税
一般来讲,阿根廷的进口关税依据商业发票所标示的商品到岸价格征收关税,但有时也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确定关税估价的5种方式进行估价。阿根廷海关对大多数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6%。农产品、矿产品、医药品及其他初级必需产品、文化教育资料及某些化学品减征。有些奢侈消费品的税率高于16%。另外,阿根廷海关还对进口商品征收相当于到岸价3%的统计税。免征统计税的商品有:书、杂志、武器、邮票、紧急货物。对于货物到港后15天内仍不向阿根廷海关提供有关海运文件办理入关手续的,将被征收货物到岸价2%的罚款。若向海关申报的货物数量和金额与实际不符时,按照货物到岸价申报数与实际数之间的差额罚款2-10倍。
二、进口单证
⒈商业发票西班牙文或英文的商业发票原件及2份复印件。商业发票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执行地点和日期、装运方式、原产地、向何地区出口、在阿根廷何地入境、出发日期和商船所悬挂的旗帜、商品单价、规格名称、包装号码和识别码、重量和净重量。所有金额必须以离岸价格、到岸价格、船边交货价或成本加运费价清楚标出。全部费用(包括装船费、运费、保险费等)必须逐项标示清楚,并列总费用。
⒉原产地证明凡是进口商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或者由信用证标明原产地证明时,该原件和3份复印件须经一个公认的商会加以证实。此外,该商会可能会要求再提供一份复印件当作自己的文件。
⒊提单阿根廷海关对提单格式没有特殊要求。提单上应标明&运费付讫&或&运费到港即付&,并标明金额。提单须用手书。空运货物的提单为空运提单。提单上应标明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商品种类、运费和其他费用一揽表,各联提单的号码和运货人正式通知接到装船货物的日期和签名。
⒋装箱单进口商须向阿根廷海关提供一份英文或西班牙文装箱单,列出每包货物及其他所需文件,以便海关进行清点。若所运货物为同一商品,则需另附一份规格说明。
⒌卫生证明大多数农牧业产品的进口须提供经阿根廷领事馆认可的卫生证明。
三、港口与仓储
⒈港口阿根廷有100多个港口,其中最重要的有:布宜诺斯艾利斯、罗萨里奥、布兰卡、克肯。有10个国际机场:乔治。纽伯里、科尔多瓦、科连特斯、埃尔普鲁梅里略、埃塞萨、胡胡伊、雷西斯腾西亚、里奥加耶戈斯、萨尔塔和圣卡洛斯?德巴里洛切。
⒉仓储海关允许货物在指定的仓库中存放一年,延长期可至2年。若在此期限内货物未提走,将被海关出售以交纳全部费用和罚款。经阿根廷经济部批准后可暂时进口用于执行特殊合同的机器、设备、仪器、模具及样品,授权批准期为6个月。
四、进口管制
阿根廷对货主与代理商的协定及其终止有如下规定:外国货主的代理人必须在阿根廷外国投资管理局的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在提交申请书时必须附一份代理合同的复印件。代理协议不得用外国法律条文。若为避开阿根廷宪法而在国外签署合同,阿法庭将对此合同不予执行。根据阿民法和商业法规,货主可自行中止其代理协议。但如果由于错误的中止而引起损害,中止协议的一方对此负有法律责任。所有协议,不管有无明确的期限,均须在中止行为发生之前发出通知。
五、自由贸易区
⒈火地岛自由贸易区凡在该区进口并用于当地消费的商品享受关税优惠。由阿根廷方面提出要求进口到南极洲地区及一些小群岛(包括南桑威奇群岛和南设得兰群岛)的商品亦实行优惠关税。从第三国运往阿根廷邻国并经阿根廷领土过境的商品免征关税。
⒉拉普拉塔自由区该区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以南50公里的拉普拉塔市北部,附近有港口、机尝公路、铁路,基础设施较完备。优惠政策主要有:外国货物进出自由区不需交纳进出口关税和统计税;货物可在区内拆卸、整理、分类及重新包装,以便运输、储存;在自由区可进行商业、服务业、工业活动;货物可在海关指定仓库存放5年,在这一期间,可以销售,转让或运往第三国;可制造在阿根廷其他地区不生产的资本货,产品可进入阿根廷其他地区等等。
沙特阿拉伯口岸通关指南
一、进口关税 沙特阿拉伯大部分进口产品被课以12%的关税,而进口那些与国内新兴工业有竞争的商品被课以20%的关税,烟草及烟草制品被课以30%的关税。货物表上的产品是免税还是征收较高关税总是在不断地变化。某些商品可免征关税,这包括活的动物、鲜肉或冷冻肉及肉制品、糖、大米、茶、大麦和玉米等。核准工业企业进口的机械、零部件及原材料也可免征关税。核准工业企业包括有助于沙特发展的政府开发项目及沙特与外国合资的企业。特别关税依产品的公制重量及性能来征收,只有一小部分产品涉及特别关税,而且税率相当低。另外,进口品须向海关交纳3%的附加税,所有免税货物也要交纳港口费。不满意估价和罚款的收货人可以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诉。然而并没有特别的司法程序来处理这些收回或被没收的物资。任何与海关发生争执的个人,都可向财政国民经济部及海关总署提起申诉。 二、进口管制 1.非关税控制。一些商品的进口因宗教、卫生和安全等因素而被加以禁止,还有某些特殊形式的商品也在禁止之列。禁止进口品包括酒精类饮料、乐器、电影、碟形卫星接收器、猪肉、军火及相关产品。 2.进口支付与外汇控制。向国外支付外汇可自由获得。外汇的买卖既不征税也没有补贴。大部分的进口依靠信用证,进口没有强制性的最大或最小付款条件。 3.样品及广告材料。样品在进口时也要支付与关税和附加税同额的押金或银行担保。如果在12个月内这些商品再出口,押金或银行担保将被退还。珠宝和手表样品的进口将征以12%不可退还的关税。用于展览的工厂广告材料,除印刷的插图日历外皆可免税进口,当然其数额不能太大。 三、进口单证 1.货运单证。 商业发票:一般需要一式3份。所有商业长发票笺头须有公司或商号名称,而且还要写明原运输地和产地。如果产品中含有外国成分,需标明原产地及所占比例。发票还要包含以下这些信息:商标、数量、单价、分类货物总价、运输货物总价、毛重和净重,货物及组件。每一个包装及集装箱内的清单、费用及有折扣的详细项目单、货币名称、收货或发货人的姓名和地址、海运或航运公司的名称、运离时期、装卸港口、信用证号码、运费和保险费等也须在发票中一一罗列。 原产地证明:亲笔签名的证明副本至少需要3份。证明必须由制造商或出口公司发出,必须表明商品的特殊种类、航运公司名称、离岸日期、所有装运货物制造商的全称、国籍和街道地址,以及组件申报单和每一项目及组件的原产地。如果产品包含外国组件,其原产地和所占比例必须在经过公证的原产地证明附属申报书上表明,这种申报书在所有的沙特领事馆都可得到。 提单:一般来说,必须呈送一份不可转让提单,提单应与商业发票一致,同时应标明分类、价值、发运货物的净重和毛重、体积和尺寸、商标,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姓名及地址,运输公司及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货船名、起航日期,装卸码头和件数。 2.特别文书。 保险证明:如果没有在沙特阿拉伯投保,应有保险证明。此证明须载明保险公司名称及其总部所在地址和注册的国籍?还要说明保险的实际金额、投保货物的类别和价值、装货港口、卸货的沙特港口以及受益人姓名和地址。 轮船公司证明:证明需罗列货轮名称、所属国以及船主姓名。此证明要经过公证,并说明此货轮不是注册在一个沙特不鼓励与之发展商业关系的国家。证明需由船主或代理人签署。 卫生证明:在进口粮食、植物和植物材料,诸如树苗、种子、水果、蔬菜、面粉、大米和小麦种子等时,都需要卫生证明。 消费者保护证明:此证明为食品进口之必需。经过签署的证明必须证实各种配料的卫生性、安全性和对人类的可食用性。
韩国口岸通关指南通关手续 韩国进口通关过程大体经历以下程序,货物进港、卸货;把货物运进保税区或其他经韩国批准的存放场所;查验存放情况;申报进口(其中包括请求减免关税及分期缴纳关税的申请报告);海关查验与校对并确定税率及计算税金;纳税人申请修订税额,海关的更正;发出纳税通知,纳税,批准进口;从保税区或其他存放场所运出;进口申报由货主或货主委托的关税士(代办关税手续的人员)办理。进口申请中应记载的事项包括:包装及标志、货物本身资料、运输工具的国藉及运输起经点、税号、税率、完税价格、请求减免时的法律依据及其他参考事项、补充事项、附加证明文件等资料。 进口关税 韩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四大要素为课税物品(课税客体)、纳税人、税率及课税标准。课税物品是指进口货物或物品。纳税人是指进口货物的货主。但由进口代理行办理进口时,是委托进口人;把保税区物品出让时,则是收受转让人,进口政府调配物品时,则是申请调配物品部门负责人;其他物品则是收货人即为纳税人,现行关税率分为国定关税率与国际间协定税率,课税标准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完税标准。 进出口分类管理 韩国海关按进出口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汇款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汇款方式上的出口,是指将出口货款以外汇方式接受后再行出口的外贸方式,特别是通过双方的合同或订货单实现贸易,汇款方式上的进口,是指在货物离岸以前,按照外汇数额、签字交付指定货币等对外支付办法的要求,事先结清货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进口相应货物的贸易方式,一般情况下,单纯汇款方式上的进口,如果在货物通关前360天内将所有货款汇齐,可按常规进口结算方式处理,并且只要取得外汇银行行长的认可即可。 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认可 加工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又分为委托加工贸易和受托加工贸易两种,委托加工贸易和受托加工贸易是指以交付加工为条件,将要加工的原材料全部或一部分出口给外国贸易商,对方将加工后的产品出口给委托者的贸易方式,委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出口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除再进口手续,其进口认可须由外汇银行行长签批。如果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商品编码(h.s)相同,可以不受出口公告上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在进口有效期内要将加工品进行再进口时,必须从进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再进口申报,并要附有进口许可证副本,受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须要注意,受托加工贸易方式上的出口认可必须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对加工物品的再出口必须在进口通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上出口许可副本。 转口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 转口贸易是指以出口为目的,将货物进口后再出口至第三国的贸易方式,转口贸易的进出口许可必须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不允许运进保税区以外的地方;进出口物品的离岸单据,必须通过曾经给予进出口订可的外汇银行行长签发;进出口认可不受进出口公告等规定制约,如果将转口贸易进口货物运进韩国,由外汇银行行长审批。 连带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 连带贸易一般是指包括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在内的出口和进口加带进行的贸易往来的总和,由于连带贸易风险很大,若取得连带贸易的认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出口和进口原则上要写在一张合同上;出口要用与连带贸易有关的特殊信用证,只有在特殊赙况下才能用还付保证替代;进出口物品在连带计算上所出现的差价应该按外汇管理的要求进行货款结算。 第三国到岸进口认可 第三国到岸进口是指在国内支付进口货款而在第三国口岸提货。第三国到岸进口的条件上:进口品是得到进口认可的国外器材;获得进出口认可的委托者,将要加工的部分原料从第三国购入后,原封不动地向加工出口产品的国家送交;按境外建设促进法,需要送往施工现场的设备、原材料及器材。另外,韩国政府在商工商设立贸易委员会,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管理,对进口商品的卫生检查也非常严格。
几内亚口岸通关指南
一、海关申报。
货物到几内亚港口后,货主凭航运公司提供的原始提单向海关总署申报,海关总署核对后即可将原始提单交与sgs驻几商检机构。sgs根据商品性质及来源重新估价,并按当日银行外汇牌价计算(一般十天更换一次牌价)货物总金额。提货人凭sgs的估价单到几中央银行缴清相当于货款41.31%的海关关税(银行设有专门帐户)。凭此,海关关长签署货物验放文件。在提货时,海关总署派专员在货物出关前开箱验货,并随集装箱到卸货地点监督卸货。
二、关税计征制度。
(一)征税总体情况:几税则规定,所有货物进出口税均按价值、重量或其他单位量(个数、升等)计征税款。
1、商品按价值征税。进口:进口货物的报关价值按《布鲁塞尔公约》附件1和附件2条款确定。出口:出口产品申报的价值既是产品出关地价值,也是商品本身价值加上出口前的运费、佣金、包装及所有供出口的费用,即出口货物直至边境和装运码头的一切费用。
2、按重量征税-特殊征税商品的实际缴税可按以下因素计税:
毛重:即商品加包装的重量。
半毛重:毛重减去第一层外包装的重量。
半净重:即商品加第一层内包装的重量。
净重:除去所有包装的重量。
皮重:所有包装的重量。
毛重申报:所有货物进出口时均须申报毛重。
(二)进、出口税
1、进口税类(dde):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以报关值,即进口商品到岸价作为征税基数。
税率有两种:(1)减税率:2%,按此税率征税的主要商品有:活畜、大米、未变性乙醇(酒)、食品工业废料与渣物、医药制品、农用杀虫剂、杀真菌剂和除草剂、橡胶医药卫生制品、机器、农用拖拉机、轮椅和残疾车。(2)其余商品按正常税率:7%征税。进口国库税(dfe):以商品到岸价计税。
税率有两种:
(1)减税率:6%,按此税率征税的主要商品有:活畜、医药制品、无变性乙醇(酒)、大米、面粉、食用油。
(2)其余商品按正常税率:8%征税。
2、出口税类:(1)出口国库税(dfs):2%;(2)转口税:2%。
(三)其他征税情况
1、增值税(tva):几政府1995年6月30日l/95/035法令规定实行增值税制,以此取代营业额税(tca)。
2、消费附加税(sc):以商品到岸价为基数。
3、石油制品特别税(tspp):以升为单位计税。
4、注册税(te)。
5、存放税(ten)。
6、仓储税(dm)。
7、过境税(dt)。
其他征税有:
1、海关手续税(rtl)。
2、铅封印税。
3、临时输入税(rat)。
智利口岸通关指南 一、通关手续
1.智利不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也不实行关税配额制度。但凡合同金额离岸价(fob)在3000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在签订进口合同后、货物装船之前,必须向智利中央银行提交进口报关单。离岸价格(fob)在3000美元以下的进口,可在装货后使用进口报关单向中央银行通报。智利银行和海关允许下列误差:数量可超出进口报关单所列商品数量的10%;价值也可超出进口报关单所示商品总值的10%。数量和价值如超过10%,必须向智利中央银行申请补充报关单。
2.出口蜡、油脂和脂肪,在智利进关前必须通过化学分析。
3.出口电线、钢材必须通过智利国家大学材料检测所的检测。
4.出口药品、医用食品和美容器,必须事先在智利登记。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2份,必须用西班牙语填制。发票不得划、擦和改动。不需商会公证和领事认证。
2.不需要原产地证明书。
3.海运提单不需公证。允许使用指示提单。但须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4.如果发票上没有重量说明,必须提供货物清单。
5.出口动物、植物和种子必须提供卫生检疫证书。
德国口岸通关指南
一、进口货物报关手续
在德国口岸进口结关的货物,应由货物承运人,货主或收货人向海关填送报单及海关特种申报单。海运货物的报单应于货物向海关呈验后45天内填报,其它运输方式则限于15天内填报。货物可以按供国内消费或受海关监管的特别制度结关,否则应运出国外或予销毁。邮运物品,无需由海关立即办理结关续者,可以送呈一份特别呈验货物清单,按国际货运的规定,可以送呈一份特别呈验货物清单,按国际货运的规定,可以用邮包括运人的申报单,代替上述清单。
货物如在限期内既未结关变未出口,应由海关接管直至向海关申报,在此期间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利害各方承担在结关前进口商有权查询货物。德国海关要求报单使用联合国经济委员会的报单格式,申报人可以用打字机一次打出海关报单、装船通知、提单、原产地证明、保险单等。纳税人缴纳关税后,对进口商来说已履行了纳税义务,可提取货物结关。
二、保税转运货物的报关手续
进口货物可以申请按国内转运制结关,这种转运制作准许货物免纳关税和捐税,从进口地运往设于德国其它地方的海关办事处。进口商应负责在指定日期内,将货物原封不动地送交上述海关办事处同并须提代保证。但是如应税货物能立即结关供国内消费,而且接转运制结关对进口商并无经济上的好处,或者如该项货物以后将按共同体转运制运经另一成员国境内,海关将拒绝该项货物按国内转运德国海关准许批量货物凭陆运暂准进口货物的报关手续运往德国,或德国运往另一上述公约的签字国。海关将在进口地点即进入共同体或按本制度结关的地点和到达地两处对货物进行检查。如需缴纳保证金则转运证已为货物在共同体内进行的全部运转提供一次运输所需的全面担保。
三、货物存入海关保税仓库的报关手续
海关仓库是海关对进口货物放宽实施保护政策的一种措施。海关仓库允许进口货物免纳关税和捐税,存入特许设立的仓库,存入仓库的货物保许进行通常的整理(如改换包装,整理拣选)在个别情况下,如经济上所需要,可以准许进行再加工,存库期一般不得超过5年。海关仓库是一种对公众开放的保税仓库,用于储存复出口货物或在进口时去路未定的货物,又称加锁关口储存待领仓库。这种仓库通常由私人团体或行号经营,在需要时,例如当自由贸易区和公共保总称集团均已饱和时,海关可以特许增设私营保税仓库。海关延期纳税仓库用于储存最终将进入德国境的货物。这些货虽已结关,但关税及捐税尚未完纳,进口商可以随意提取库存货物,不受海关干预。因为每月提货物的税款均得凭帐册延期至下月1日,甚至能延至15日完纳。存储期间如海关税率发生改变,进口商可以申请按存货物结关内销时生效的新税率完税。某些农产品税率经常作季节性的改变,其应纳税只能按出时适用的税率计征。
四、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是海关放宽其保护政策的又一形式。德国在不来梅、汉堡、克期哈芬、不来梅哈芬、埃姆敦及基乐等港均有自由贸易区。在起运时如最终去向不明,或无法立即运出的成批货物可长期寄存于自由区内,无需在完任何关税和捐税。这种货物可自由地在区内存储转运或复出口。德国国产货运入区内后就成为出口货,可享受相应的退税待遇,自由区所存货物在风区销时须缴纳关税。除了克期哈芬只能存储货物外,所有以上自由区内都可进行装卸、运输、存储取样、分拣等等,所存货物可以出售和拍卖,但不许向个另私人零售。在区内准许进行的工业活动只限于私人零售。在区内准许进行的工业活动只限于造船、修理和经德国联帮财政部的特准的用进口原料进行加工的项目。汉堡自由区管理局有权批准进行工业生产、装配及其他加工业务,所用原料可从国外进口。对于进口供国内消费的应税物品或免税品,均须办理报关手续,海关的监管是为了保证货物照章纳税完成应办的放行手续德国目前实行的完税后纳制,货物主行只是完成报关手续的一部分,关税的计证则将视进口商的需要和报导提供的信贷保证延期30天或更长的时间缴纳。
另外德国海关征收的间接税有以下二种
1、进口平衡税
进口货物所征的这种税,税率与德国同样货物应纳的增值税相等;
2、消费税
应征消费税的品目为糖、啤酒、香精、咖啡、火柴、灯泡、用于广告的萤光灯、扑克牌、烟、石油及其制品、醋酸、香槟酒。塞浦路斯口岸通关指南 1.对出口货物管理 塞海关根据《海关法》和《关税及国内消费税法》及政府各有关部门颁布的进出口政令或进出口许可商品目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对于目录内产品的进出口需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进出口许可(证),海关方予以放行。 2.对自由区、保税工厂、保税仓库货物的监管 (1)根据《自由区法》及《自由区关税条例》,塞对进出自由区的货物进行严格管理。货物运进或运出自由区须持有关税局局长批准并经地方海关官员确认的报关单;运进自由区的货物须出示入境证,并按清关时的税率缴纳关税和国内消费税。自由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免缴关税。自由区加工产品进入塞本地市场按其应税价值,以最惠国关税的最低税率(即欧盟成员国关税)缴纳进口关税。 (2)保税工厂产品只供出口。其生产所需进口机器设备及中间产品、包装材料等可有条件地减免关税。 (3)保税仓库有政府建立的,也有私人建立的。私人保税仓库需交初建费1万塞镑和2000塞镑的年许可费。存放在保税仓库的货物无需缴纳关税、难民税及消费税。进入市场按清关进口税率缴纳关税、难民税及消费税;如用于出口、复出口,则免缴。 3.对海外公司的海关管理 为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塞,塞对海外公司及其外国雇员予以一定关税减免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待遇的主要条件有: *公司办公室与居住场所分开,有通常的办公通讯设备,有上班人员等; *可享受免税待遇的外国雇员年薪应在12000塞镑以上。 海外公司可向关税局局长提出书面申请,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由局长签发确认书,即可获得免税待遇。其中免税商品包括: *小汽车、客货两用车、越野车、9座以下面包车; *耐用办公设备,如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等; *耐用家庭消费品,如电视机、录像机、洗衣机、冰箱、家用纺织品、厨房用具等等。 4.对旅客进出境的管理 海关对入境旅客实行检查和免检的双重通道申报。允许携带入境的免税物品有烟草250克、葡萄酒750毫升、烈酒1升、香水15毫升等。不得携带超过50塞镑的塞币现金。携带外汇现钞及旅行支票不受限制,但外国旅客携带外汇现钞金额超过1000美元的,必须申报。本国居民出境携带塞镑旅行支票、汇票或外汇现金,一般不得超过450塞镑。 5.其它 入境者(塞本国居民在境外连续时间超过72小时)允许免税进口的商品主要有:个人用衣物、珠宝、手提电话、照相机、录像机、专业用具等。如该入境者过去2年内在塞逗留时间不超过1年,可免税进口供其在塞期间(不超过1年)自用车辆一辆。对临时进口的产品,如:商业样品、广告宣传材料、展览会用商品、临时在塞修理及加工产品,暂免关税
伊拉克口岸通关指南
一、进口许可
通常,没有进口许可证进入伊拉克的商品将被视为走私物品予以没收并拍卖。一般地,进口许可证只发给确定的进口商,包括国有商业公司,政府采购代办或者拥有商务处的伊拉克商会成员。进口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国家贸易部的进出口管理司负责向私营企业发放补充进口许可证。发放给私营企业的许可证自发放之日起4个月内有效。进口许可证内容必须包括进口商名称、商品名称、商品说明书、价值(价格和运费,不包括保险费和包装费)、数量(以吨计或以件计)、装船地、原产地、时间、商品分类号及其海关规则。
二、进口关税
进口商品必须交纳关税、印花税和国防税,某些国家急需的产品和机械设备免收关税,对临时进口的商品,必须交纳相当于海关关税八分之一的关税,在其再出关时,这部分关税可予以偿还。伊拉克制定了单一的进口税率表。有不少项目是从量征税,然而主要的还是征收从价税。通过邮寄入关的物品,其关税不超过100费尔(0.1第纳尔)的,可以免税进关。此外,对所有应征收进口税的项目都必须课证相当于关税15%的附加费。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和贸易目录(包括价格表、广告传单和海报)均准许免税进关。
三、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商业发票中必须包括所运货物的详细说明,包括启运地和货物生产的原产地。如果货物中含有其他国家生产的部分,则其在货物中所占的百分比须予以说明,且需写明制造商的全称及地址。商业发票的原件及其5份副本必须送给收货人,但只有原件需要予以合法证明。空运货物时,装载货物要有3份商业发票,其他副本应当送给收货人。
2.提货单至少要求3份,且提货单上应当标明装运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物说明、运费及其他费用、提货单的总份数、承运人正式承认船边收货的签名及日期。另外,还应写明承运船舶的国籍,否则,银行就会拒绝接收这些文件。在空运货物时,空运单将取代提货单。
3.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首先要找合适的商会证明,然后送往大使馆以证明其合法性。该证书上须写明生产商不包括在伊拉克政府的黑名单上。
4.包装清单与其他文件一起送出的还有2份包装清单,上面分别列出每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包括商标、说明、重量、尺寸、数量以及颜色等。
5.分析证明进口抗菌素、化合物和制剂都要求有一份英文的分析证明。它必须是由一家公认的专门实验室出具的指定形式的证明书,并且每6个月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分析证明。
四、标签和包装及仓储
标签进口的布匹,最好将标识贴在布匹的底部;进口的药物,其标签上应有阿拉伯文的使用说明;进口的酒精类饮料,其标签的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写上“专供伊拉克”字样。
包装商品的包装应当能经得住巴士拉港的粗暴的搬运,布匹应当装在箱子里,并用铁丝箍紧,以防转运时丢失。
仓储进入伊拉克海关仓库的货物,无论是入境、储存或转口,都必须登记、清理,并可从到岸时算起储存两个月(空运的货物限一个月)。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货物,伊拉克海关将进行拍卖。
五、自由贸易区
伊拉克当局已经在其南部巴士拉港附近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将其作为吸引外资和发展对外贸易的窗口。该自由贸易区主要为货物的储存、装配、再包装、清洗和整理提供方便。自1997年底以来,一些外国公司,特别是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公司已经同伊拉克有关当局洽谈在该自由贸易区内兴办有关投资项目。笔者建议,中国的有关外贸公司也应抓住机遇,尽快在该区内有所作为。
美国口岸通关指南
一、进口报关手续简述
“报关手续”这个术语通常指海关放行进口货物的手续。美国海关法中“进口”是指装载进口货物的船只到达美国进口港后,将该货物卸下船。报关单证通常由货物放行地海关归档。为办理正式报关手续,进口商必须取得一个进口商身份证明号码。这个身份证明号码必须标在有关进口报关单证上。根据美国海关条例,要求进口商在其第一次正式办进口申报手续的同时申请填写在海关表格5106上的一个进口商身份证明号码。在要求进口商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以代替进口申报证和即时放行进口申报的情况下,进口商应在货物运达之前向海关提交这些单证以备其进行初步审查。在这种程序下,要求进口商在货物到达并提交正式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后再交纳预计应付的税款。
二、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及要求
1、海关表格3461(立即交货的申请与特准)。
该表格原来是用于美国联邦法典第19卷中规定的立即交货程序约。在某条件下,海关也接受海关表格7533(进口货物清单)作为申报单证。
2、商业发票。
如在货物必须申报进口尚无法取得商业发票则将估价单发票亦可。
3、包装清单(装箱单)。
商业发票上附一份包装清单,以便美国海关当局能够对装载的货物进行详细审查。
4、任何其它可能需用以特定商品进口资格的单证。
5、办理报关手续授权证明。
通常进口商或其报关行在提交货物所有权证明所有人的授权后即有权办理报关手续。进口报关手续也可由提单中所列明的收货人,或由已经收货人正式签字的提单的特有人。如果这种提单与定单在一起,则是由已经发货人正式背书的提单的持有人来办理。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的个人或公司即货物所有人的证明文件是取得正式进口报关权的通常途径。另外,提交进口报关单证之日即货物进口申报之日,应该以日税率计算进口商应付税款。这一点在税率可能发生变的情况下极为重要。
三、商业发票及特殊海关发票
1、商业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出具的商业发票必须符合美国相同商品商业[backcolor=none 0px 0px repeat scroll rgb(239, 210, 0) !important][color=black !important]交易的惯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A售货人的姓名和地址。
B货物启运地、收货人和发货人。
C进口货物在美国的进口目的港口或机常D进口货物确认订货的时间和地点,货物的购买人或同意购买人的姓名和地址。
E货物的唛头、号码、数量和种类。
F详细的品名、质量等级、大小和规格以及商标等。
G货物按其启运地或启运国的度量衡的数量,或按美国度量衡的数量。
H用销售货币列出单位售价和货物数量的总价,总的发票价。
I货物承担的所有费用。各种FOB费用如已包括在发票价格里,无需逐一列出相应的金额。
J商品出口时出口国的回扣、退税或其它优惠必须分别列出,不包括在发票价格中但参加了生产过程。诸如染料、模具、模型、工程机件及经济援助这些项目的成本。
海关条例中可能要求的适当地货物进行估价,查验各归类所需要的任何其它事实。商业发票均需英语发票(4份)。每张发票包括由一个条船或别的交通工具上给一个发货人在同一个收货人的一批货物。说明尽可能详细。出具发票时应采用打字机字体。为使货物在美国顺利通关,应将发票附在运货发货单据或在商品装运时发给美国收货人。
2、特殊海关发票。
下列商品需用英语填写的特殊海关发票:A鞋。要求“国际鞋合会”制作的“临时性鞋业发票”。
B钢制品。报关表格5520“专用钢铁发票”。
四、进口货物查验与放行
1、货物查验放行。
海关一般查验具有代表性的进口商品以确定:A进口货物是否属于必须有原产国标记或其它特别标访的货物,并查验其是否符合要求。
B装运的货物中是否有违禁物品。
C这些货物在发票中是否已正确清楚证明。
D货物是否存在超过或少于发票上所列数量的问题。
E货物的应税情况。作为查验的一部分,海关还需对有些种类的货物称重量、量尺寸。
2、即时放行进口规定
货物放行后10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必须向海关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需提交的即时放行进口审报单证如下:A已交还进口商的进口申报单证(在发票上注有海关查验记录);B海关表格75011(用于供消费货物的进口);海关表格5010(进口访录);D海关表格5515(特殊海关发票);E征税、统计报告所需其它单证。
五、美国海关对港口卸货和运输的规定
一个承运人进入美国的申报本身不具有卸下货物或者旅客的权力,海关不签发卸下的允计或者特殊许可证,货物或者旅客就不能落地(海关单证3171)。另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在一个港口范围内的货物或者商品的运输应由经海关许可车队或船队承担。乌干达海关估价标准及通关手续
一、乌干达海关对进口货物的估价标准 乌干达税务局根据《海关管理法》对所有进口货物实行估价征税。依采用顺序通常根据合同成交价格、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推断价格、计算价格及以往使用的其它方法确定的价格确定税基。 (一)成交价格 1、成交价格是指货物出口到乌的实付费用或应付费用的总和。此外还包括: 1)所有的包装费; 2)卖方佣金; 3)进口商为进口货物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原料、零部件、工具、模具以及设计、开发服务方面的费用; 4)买方为销售货物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 5)卖方因直接或间接转售、处置、使用进口货物所带来的收益。 2、可以在成交价格中扣除的费用: 1)货物进口到乌之后发生的包括建造、组装、维修、技术服务以及运输等费用; 2)关税和其它税收(包括特许权税)等。 3、成交价格的局限性: 当以下四种情况中有任何一种发生时,海关就不能使用成交价格对进口货物估价,而只能采用下一种估价方法,这四种情况为: 1)进口货物的出售、使用受到限制; 2)部分费用无法确定; 3)卖方转售、处置、使用进口货物所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造成成交价格无法不能确定; 4)集团内部交易的成交价格不被接受(如果成交价格受买卖双方的关系影响,海关将不予采用)。 (二)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当货物的成交价格未被作为征税基础时,海关认可的相同货物和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将依次被作为征税基矗 (三)推断价格和计算价格 如果海关不采用前三种方法对进口货物进行估价,买方有权要求海关选择采用推断价格或者计算价格
&比利时和卢森口岸通关介绍比利时和卢森口岸通关介绍
一、概况
比利时和卢森堡作为欧共体成员,对从欧共体以外国家进口的商品实行欧共体制定的共同对外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分为自主税率和协议税率两类,自主税率适用于从那些不享受协议税率的国家进口的商品,协议税率适用于从与欧共体签有享受最惠国待遇协议的国家进口的商品。自主税率相对高于协议税率。两国对进口的制成品征收5%-17%的关税,对进口的大部分原料则采取低税和免税。两国对大多数进口商品征收从价税;对酒精、啤酒、食糖及含糖制品、石油天然气及其它液化气、烟草制品等产品征收共同的货物税;。比利时和卢森堡两国都对倾销产品的进口征收反倾销税。我国商人和代理机构根据进口物品的关税类别进行预报或咨询,内容应包括物品描述,如果有物品的说明书更好,必要时还应向海关提供样品。预报表格应寄往海关的有关部门,若海关当局认为货物价值申报不足,进口商有权选择专家对货物估价;如果所估价值比申报价值不高于5%,则按申报价征税;如果估价比申报价高出5%,则按专家估价征税;如果专家估价超过申报价的10%,则要处以50%的额外罚款。进口商如果对海关处罚不服,可直接向海关主管部门审诉。
二、贸易制度
1.进口许可证
比利时和卢森堡同许多国家一样对进出口商品有非关税控制。对来自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某些产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的制度,但对大多数商品来说,取得进口许可是比较容易的。两国对来自欧共体成员国以外的纺织品均规定了不同,的进口限额。此外,比卢经济同盟还对进口的钢铁产品实行最低限价制度。比卢管理委员会有权颁发贸易许可证,决定进口政策,现在已经把颁发进口许可证的权力移交给比卢两国的进出口管理部门。
2.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
应为一式三份,内容包括装运日期及装运地点;卖方和买方的姓名及地址;运输方式;编号;对物品的确切描述,例如根据物品种类、质量、数量、等级、重量(以公制表示的毛重和净重),要特别强调与物品增值或降值有关的因素;双方协定的价格,包括物品单价和总费用(FOB价格加上运输、保险和其它费用等);交货和支付条件以及运输企业负责人的签字。
原产地证书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产地证书。但是办理进口许可证或信用证时进口商需提供产地证书。有关证书的形式和内容并无特殊规定,但内容应当由进口商提出要求。产地证明应该由商会确认,并存留一份备案。
提单
提单通常应标明运输企业的名称、收货人的姓名及地址、目的港、对物品的描述、运费及其他费用、整套的提单号码、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日期和签字。提单内容必须与发票及包装相符合,并标明提货联系人的姓名。空运货物应用空运提单。
三、报关与入境
进口物品必须在到达后 24小时之内由承运人向海关做第一次申报。第一次申报后14小时以内由收货人或代理人做第二次申报。货物卸下后5天以内允许按常规向海关申报,但是在运输单据到达前不能结关。如果需要的话,报关时应向海关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比利时和卢森堡对准备再出口的商品免收关税和其它税。但是再出口商品的进口须事先由海关核准。对再出口商品所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加工(包括装配、修理),除在共同体销售外,免收关税和其它税。关于再出口商品进口的申请,可以向比利时财政部管理中心和卢森堡海关提出。
四、自由港及自由区
在比利时和卢森堡经济区内没有自由港或自由区。但在比利时和卢森堡的港口和机场,例如安特卫普、根特、布鲁塞尔和奥斯坦德等地方,都有为过境商品和再出口商品设立的仓库。这些仓库根据进口商品的性质、海关的分类和存储时间长短等分为三种类型:
1、海关保税仓库
此类仓库受海关当局管理,货品可在此无限期存放,且存放期间不用付关税。存放在该仓库的物品在经过当地海关批准后,可以进行重新包装、分类等加工。
2、私人仓库
此类仓库存放海关已检查但未征税商品,存放期间也受海关管理,且须缴纳进口税保证金。
3、自由过境仓库
是专为进口免税而待转运之物品,即过境商品所设的仓库。海关以临时检查方式对所存物品进行管理。
墨西哥口岸通关指南一、进口关税
墨西哥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一,进口关税率主要是援用关税与贸易税协定的海关估价法,对其进口商品征收5种从价关税率,即0、5%、10%、15%和20%。墨西哥关税减免清单中所列产品经常会有调整,因此我国对墨出口外贸企业应保持与该国进口商或海关报关行的经常联系,以便了解优惠产品的变化情况。在墨西哥,关税是用比索支付的。外汇则根据海关所指定的汇率进行兑换。根据《墨西哥海关法》的规定,对各类进口商品征收海关附加税(亦称海关服务费)。税率为进口商品离岸价格的0.8%。该法还规定,若进口商运抵墨西哥的实际进口商品超过商业发票所注明的进口量的10%,或者属于商业发票未列的商品,海关便将这些商品作为违禁品予以没收,同时对进口商处以罚款。另外,墨西哥海关会根据进口商的要求提供有关商品的关税分类材料。这种服务通常是由海关下属的报关行经办的。进出口商应向报关行呈递一份申请书,并附上产品的样品和说明书标签等材料,或者附上产品的照片或同样产品的说明书等。海关所提出的这种预先裁决服务仅供进出口商参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二、进口单证1.商业发票:应由出口商签字并注明以下内容:开具发票的地点和日期,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姓名和详细地址;与发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和保险费等。中国出口商提供的中文原始发票必须附一份西班牙文翻译件。发票原件或每份复印件必须附有出口商发票所开列的货物价值和其他单证绝对真实可信的声明。对于空运货物的出口商来说,应当将所需的发票交给承运人,在每张发票复印件上必须注明空运运单的号码。
2.原产地证明:以下产品需要原产地证明才能向墨西哥出口,它们是:玩具、鞋类产品、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自行车、电机设备、手工工具、管道安装配件和萤石等。这些产品进入墨西哥时,出口商如不提供原产地证明,将被征收从52%到1105%不等的反倾销税。上述产品出口额不超过1000美元时则不需要提交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必须有一个被有关各方接受的商会所提供的书面担保,通常的方式是由商会出具经过公证的复印件附在原产地证明上。
3.装箱清单:中国出口商当向墨西哥关境的报关行或运输商提供一份装箱清单和至少两份复印件以及一份西班牙文的装箱说明书,上面必须详细说明出口所用的每种集装箱的材料、结构,封箱材料和容积。
4.提货单:根据海关惯例,必须注明所发货物的商标、数量;货物包装的种类;商品的重量;货物的总额;发货人的姓名、收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目的港、产品说明书、承运清单的号码、承运人正式接货装船的日期和签字。
5.品质证明书:墨西哥政府规定,某些产品进口时必须提供品质证明书。这些产品包括:陶瓷及玻璃产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工业用仪器、影印器材、管件、泵和阀、收音机和电视机、橡胶产品等。
三、进口管制和仓储
1.进口管制:目前,受墨西哥进口许可证限制的进口商品主要有农产品、汽车、化工产品、药品、某些奢侈品、农用重型机械和建筑用重型设备等。进口许可证是墨西哥贸易和工业发展部下属的对外贸易管理司颁发的。进口许可证申请书必须随附国外出口商的报价发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9个月,并可酌情延长3个月。
2.仓储:进口商品运抵墨西哥港口的仓库,10天之内免交一切存仓费用;从第11天到第25天,每天每吨货物支付约45美分的仓储费;从第25天到第55天之内,每天每吨需交约77美分的仓储费。若时间再延长,费用也随之增加。进口商品运抵墨西哥城火车仓库后,3天之内免交仓储费,从第4天到第8天之内,每个集装箱每天交30美元的仓储费,从第9天开始,每个集装箱每天应交35美元的仓储费。?
四、自由贸易区
目前,墨西哥主要有5大自由贸易区,它们包括:加利福尼亚半岛自由区。该区包括的主要港口和城市有:恩塞纳达、墨西卡利、蒂华纳、拉巴斯、圣塔罗萨利亚,其中由前3个城市组成的自由贸易区比较著名;索诺拉州西北部自由区,该区包括圣路易斯、诺加莱斯和阿瓜普里塔等;金塔纳罗奥自由区,其中最为著名的自由区是坎昆自由贸易区,墨西哥和危地马拉边境区,萨利纳克鲁斯的瓦哈瞳市自由区。根据《墨西哥海关法》的规定,自由贸易区享有优惠条件主要有:不与墨西哥产品相似的产品进口可免除进口税,且只需交纳6%的优惠增值税;在区内设立的加工企业,可免税临时进口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原料、零部件、包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模具、耐用工具等。
意大利口岸通关实务指南意大利口岸通关实务指南
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商业发票应准备3纷,发票上端应印有发货者名称、地址等。发票内容包括:货物的标志和件号、包装件数和每箱内容、每箱的净重和毛重、生产国别等。所有费用必须逐项列出。发票必须由得到授权的负责人用墨水手签。如有要求,产地证明可以做在商业发票上,不必单制产地证书。产地证明应由被认可的商会出具,商会通常会多要一份发票的副件存档。
2.产地证书如果进口商或信用证有要求,则需提供产地证书。有时产地证明可以做在发票或提单上,无须单独缮制。产地证书应由被认可的商会颁发。一式两份,原件与其他单据一起寄给进口商,副本与商业发票副本随货物走。
3.提单除了标明产地,意大利海关对提单的形式和数量没有特别的规定,允许使用“指示”提单。提单通常包括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名、运费和其他费用清单、整套提单的张数、待运货物正式到达运货车船上的日期及承运人收到货物的签字。提单内容与发票和装箱单的内容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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