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00-668-6166
有法律问题要寻求律师帮助您可以选择
当前位置: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复制网址]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大道的   劳动部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作了以下具体规定:大道的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大道的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大道的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大道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大道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大道的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大道的   7、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大道的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大道的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用人单位依据上述(4)、(6)、(7)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大道的   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者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大道的   10、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至10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关联文章推荐阅读: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郝孝伟律师
林巧燕律师
请在此描述您的问题,将有知名律师问您解决纠纷。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楼之一4楼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孙心远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热门省份:
我的位置:
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发布日期:&&& 作者:
一、由于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六种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六种情形属于劳动者存在过失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即不管签订了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要任何埋由,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案例:提前30天通知公司,员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高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工作岗位为程序员工作五个月后,高某感觉公司的工作氛围不适合自己,正好另外一家公司想请高某去担任技术总监,高某于是向公司递交了书面的辞职书,向公司说明自己30天后将正式辞职但公司认为,高某所在的部门目前正处于关键时期,而且公司与高某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因此不同意高某辞职。30天后,高某将所有的工作有关的资料都交接给公司后,就不再来上班高某所在的公司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高某及高某的新公司赔偿公司各种损失10万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高某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了其所在的公司,并且已经向公司办理了交接手续,因此高某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高某的新公司招聘高某没有任何过错,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律师点评&只要劳动者遵循解除合间的预告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案中,高某已经履行了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因此高某所在的公司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止。&案例:员工主动要求辞职的,公司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宋某听说自己所在的部门要进行大规模裁员,宋某担心自己被裁掉,对自己名声不好,而且影响自己今后找工作,于是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了宋某的要求。宋某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发现他所在的部门并没有裁员,于是要求恢复工作岗位,公司不同意,宋某于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也不同意。宋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由于宋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驳回宋某的仲裁请求。&律师点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由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先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先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案中,是由宋某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律师提醒&由于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较大的选择权,而用人单位的选择权相对小得多,但并不意味着对用人单位一点保护都没有,完全是保护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未遵守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予以拒绝,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追偿。&1.&&&&&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口头通知是不可以的;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劳动者的辞职要求。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2.&&&&& 劳动者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否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3劳动者不能以一个月的工资代替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案例:员工离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陈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陈某口头向公司总经理提出辞职,说自己准备30天后辞职,总经理既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30天后,陈某要求办理交接手续,转移社会保险。公司不同意陈某解除劳动合同,陈某认为自己已经提前30天通知了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第2天就不再来上班公司于是提起仲裁,要求陈某赔偿由于擅自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4万元。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陈某并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因此公司有权拒绝陈某的离职要求,陈某在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上班,属于擅自离职,因此应赔偿由此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最后裁决陈某赔偿公司各种损失1万元。&律师点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不能以口头形式。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擅自离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无锡推荐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2015年新劳动法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2015年新劳动法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学习啦【劳动法规】 编辑:文桦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基数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2015年新劳动法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相关的文章
【劳动法规】图文推荐热点排行TOP10
您现在的位置:>>
>>正文内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各自标准?
文/河北世纪鸿业律师事务所& 王现辉
第一段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摘要: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时,在列仲裁请求时通常会将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并列列入,要求用人单位对两项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其实每个劳动者及劳动者的代理律师都非常明白,兼得两项赔偿是不可能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实这样列请求是非常危险的,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解除的情形下并列选择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错误的,有时候代理人还会让劳动争议仲裁委会员或法院来选择应当支持哪一项,就支持哪一项,把&皮球&踢给裁决部门,这是非常危险的情形,如果用&或&来要求,法院通常会认为你的请求不明,予以驳回。王律师建议,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只能得其一,当然赔偿金的数额比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高,但不是越高就越好,选择正确主张才是关键,关键的前提是要搞明白什么情形下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当然用人单位也应当搞明白什么情形下应当支付赔偿金,从而避免违法解除的情形的出现,规避法律风险。
归纳起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结语:用人单位的HR应当避免上述违法解除情形的出现,避免给单位造成大的损失。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解除的情形时,劳动者应当在仲裁或诉讼请求时予以选择。
第二段落: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及支付标准。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段落: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三)、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赔偿金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段落: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时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来源: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字体: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扫一扫 关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