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于交通事故死亡,现除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之外的赔付已结清, 肇事方要我们起诉保险公司追讨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的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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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小孩出交通事故死亡了,对方全责。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和意外险。请问能赔多少钱,保险公司多久能赔付下来
我是农村的。08年我在县城买了商品房。小孩也在县城上学。我儿子十岁,被出租车撞死了。肇事车辆全责,肇事车有交强险和意外伤害险。请问能赔多少钱,保险公司多久能赔付下来
安徽 滁州 凤阳县发表时间: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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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城镇居民 主张赔偿。具体您查询当地的收入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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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1112 个回答
律师回答共 1 条
1365558****
赔偿40万,详情来电咨询洽谈。
律所: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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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发生车祸,肇事方不履行赔偿协议咋办律师支招:可以以合同纠纷之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义务人履行给付义务日期:&&&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要么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要么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前一种方式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捷,也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的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实践中,通常会在交警的协调下达成赔偿调解书,但存在不少事后不履行或反悔的现象,甚至在肇事方履行完毕后,也存在受害方重新向法院起诉的情况。那么,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之间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后,如果一方基于种种原因又反悔,不愿履行,另一方怎么办?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为你解答。如果你有法律相关疑问,请致电律师咨询台,电话 是667 333 87、。&&&&肇事者不履责通过侵权责任途径解决&&&&2012年9月份的一天,行人徐女士在横过马路时被鹿先生驾驶的小轿车撞伤,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拨打报警电话,随后徐女士被送往了医院救治,在医院期间鹿先生给徐女士垫付了部分医疗费6000元,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鹿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1月份,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鹿先生和徐女士达成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约定鹿先生一次性赔偿徐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3万余元(含垫付的6000元)。但是调解书签订后鹿先生并未依约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并且其本人也拒接徐女士的电话。面对这种情况,徐女士找到了律师委托起诉,律师分析了其中的法律问题,在征求了徐女士的意见后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之由起诉了鹿先生及其交强险保险公司,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徐女士28000余元(不含垫付的6000元)。&&&&达成协议后可以合同纠纷之由起诉&&&&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纪文海律师认为,参与事故调解赔偿的当事人是以平等主体的身份签订协议,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赔偿调解书还是自己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只要是事故当事人各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就应当认定协议是有效的,赔偿义务人的侵权责任之债实际是转化为了合同之债,如果违约,赔偿权利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赔偿义务人要求其按照赔偿协议约定的数额履行给付义务。&&&&纪文海表示,一般来说达成赔偿协议都是事故当事各方,很少有保险公司参与其中,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只要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而事故当事方之间达成的赔偿协议对交强险保险公司是没有约束力的,不能依据该协议的内容而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实践中也很少能有保险公司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一般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因此,在达成赔偿协议后遇到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这种情况下,是以合同纠纷之由还是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之由起诉,赔偿权利人一般会选择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那一种。&&&&记者 赵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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