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继承问题请问世界上有河水鬼吗父母现在还在世上,有一处房产

的房产为大儿子出钱购买,产权归父母,房产证由大儿子保管。不久前父母瞒着大儿子挂失了房产证并将房子过户给小儿子后相继去世。请问大儿子有权继承该房产呢?
大儿子无法继承了.因为已经过户了.现在产权人已经是小儿子.另外原来房子的房证是父母名下的 即便是 大儿子出资也不能视为是大儿子的(除非大儿子和父母另有书面协议)因为我国法律以登记的证照姓名为主.
再说些题外话:除非你能证明原房证是在不和法的情况下过户的这样房产局有责任但是可行性不大.因为父母是很明显的偏袒小儿子,自己的财产可以随意过户.
可以,直接去办理赠与就可以了,其他谁也无权过问。
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
不是叫继承,现在办的是叫立遗嘱,这种方式是最便宜的,房产证以后等人去世后再办。办赠与或立遗嘱都要到公证处办,以后把房产证办下来再卖出去的话税会交得高点。办买卖比...
房产打算留给孙女 奶奶请律师写遗嘱张大妈的老伴早逝,把一套价值50多万元的房产留给了张大妈。张大妈有两个儿子,一个孙女、 一个孙子。孙女断奶后一直由独居的张大妈...
大家还关注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提供有价值的房地产资讯
父母去世留下遗嘱,还需要进行房产继承权公证吗?
  日后,继承权公证不再是必须的,你可以和姐妹兄弟一起带齐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要求按遗嘱继承的方式过户;也可以协商一致,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过户……
  家住新华区的刘先生来电咨询,称其父母去世前给他留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家中的一套房产留给他继承,但刘先生还有一个姐姐,在刘先生拿着公证遗嘱去办理房产过户时,房产登记部门却要求刘先生再去办一个继承权公证才能过户。刘先生到公证处咨询,公证处却告知继承权公证权要收取不菲的费用。刘先生想知道,继承房产时继承权公证是必须的吗?其他还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笔者为此咨询了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的马文峰律师,马律师解释说: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的法律行为。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加以证明。公证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遗嘱的一种法定方式,立公证遗嘱的行为是继承人生存的时候,对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进行处理的行为。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继承权公证则是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的证明继承权及继承行为合法、真实的活动。二者在发生时间、办理流程、提交的公证材料及交纳的公证费用方面,均不相同,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因为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继承权公证方式是公民取得被继承房产的重要方式,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现在已不是取得继承房产产权必须要进行的唯一方式。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之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该规定实施后,在长达23年的时间里,我国一直实行着事实上的继承强制公证制度,但现在这一制度已经废止。
  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 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通知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号)已不再适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决定予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根据该通知规定,在日之前,公证继承的话必须要作继承权公证,之后的就不是必须要做的,继承权公证只是继承房产的选择方式之一。其他可供选择的方式还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诉讼继承等。
  继承人在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难以实现的情况下,诉讼继承也是可供选择的选项,因为诉讼继承会比公证遗嘱花费更少,同时在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难以有效进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诉讼继承将会成为唯一的选项。法院对单纯确认房产继承权利归属的案件应当按件收费,每件收取50元-100元,因此,诉讼费并不高。
  综上,日后,继承权公证不再是必须的,刘先生可以和他姐姐一起带齐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要求按遗嘱继承的方式过户;也可以协商一致,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过户;如果还有困难,也可以考虑按诉讼继承的方式解决继承问题。
  责任编辑:
  焦曙光
&&&&&&热搜:
&&&&&&声明:所有来源为“个人房源网”的内容信息,为本网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个人房源出租:
&&&&&&个人出售房源:
&&&&&&全国个人房源:
苏州人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2017 GRFYW
实时滚动新闻
本地相关新闻原有一套房屋,还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问题确实有点麻烦,半两个户头的可能性不大,只能协议
去办理继承公证。
相关问题:>>
交房过户中
购房完成后
账号不能为空
密码不能为空
验证码必须4位
用户名4-20位数字字母中文下划线
密码不正确且不能为空
*确认密码:
确认密码和密码不一致
验证码必须4位
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房价:哥哥去世父母遗留房产 他的家人还有继承权吗- 聂晓东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热门省份:
我的位置:
哥哥去世父母遗留房产 他的家人还有继承权吗
发布日期:&&& 作者:
哥哥去世父母遗留房产 他的家人还有继承权吗
  【读者来信】:我父母留下一套房产,我们有兄弟姐妹四人,但二哥在父亲去世后也已死亡,我母亲今年去世,请问我家房产在分割时,二哥家是否还有继承权?
  【律师答复】: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您父母均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您家的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您父亲死亡时,您二哥作为继承人能够继承的份额,由于当初没有分割,转由您二哥的继承人,即他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在您母亲死亡时,您二哥的子女可以对您母亲的遗产进行代位继承的,如果您二哥的妻子对于您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可以继承您母亲的遗产。因此,遗产分割时需要你二哥的子女和妻子参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11个回答25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无锡推荐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世界上最年轻的父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