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银行的经营原则

存款货币银行(2)
9.对于存款保险制度,赞成者认为是保持银行体系稳定的关键性制度,国家必须给予财力支持,反对者认为这一制度是道德风险的根源,不利于银行体系的健康运作与发展。对这样对立的见解,你的判断是什么?
答: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对存款人利益提供保护、稳定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根据其吸收存款的数额,按规定的保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存款机构破产而无法满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时,由存款保险机构承担支付法定保险金的责任。
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整个银行体系设立的一道“安全网”,它是通过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的各种措施,保持公众的信心,抑制挤兑,减少银行的连锁破产,从而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但是,对存款保险制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盲目夸大该项制度的作用。
从纯粹的理论出发,存款保险制度本身是否能够实现促进金融系统稳定的目标,并没有明确结论,它至少还需要其它的条件,如有效的金融监管等。其实,存款保险制度只不过是对市场机制和监管当局金融监管制度的一种补充,要想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一个完善的市场机制、良好的商业银行运作机制、及时发现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加强监管才是最关键的。
可见,存款保险制度不是万能的,它既不能取代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职能,也不能取代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和政府出资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职能。作为清偿赔付的保证制度,储蓄存款保险制度的职能仅仅是保护储户利益在银行等储蓄机构出现财务危机时免遭过于严重的损失,并由此提高储户对金融体系的信心,最终避免整个金融体系因为个别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造成储户的悲观预期从而引发银行挤兑传染而陷入危机,仅此而已。
从根本上讲,存款保险制度只是一种心理支持制度。它以“保险”的承诺,给存款人特别的心理慰藉,使存款人一般不会轻信传闻而非正常地到银行提款,从而大大减少了对商业银行挤兑的风险。但是,心理支持毕竟有限,保险金集中的程度更有限,一旦银行经营问题严重且具有普遍性,存款保险制度就会由于心理支持不堪重负和保险金不足以补亏而濒于崩溃。因此,片面依赖于存款保险制度而放弃银行的风险管理和金融体系现存风险的积极化解,那将是十分危险的。存款保险永远只能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的一个重要的外部环境,而不是根本的保障制度。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任何理想化设计及宣传都将是十分有害的。过高期望存款保险制度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是不现实的,在银行体系出现系统危机时,有限清偿赔付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无效的,因为系统危机超出了存款保险制度安排的预算约束。
因此,正确定位存款保险制度目标,合理赋予存款保险制度职能,把存款保险制度从防止个别银行的破产等力不能及的俗务中解救出来。这一方面可以削弱基于存款保险制度产生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存款保险制度不堪负重,是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应有职能的必要条件。
10.商业银行经营的三原则——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应该怎样把握?为实现经营原则的资产一负债管理,其理论发展的脉络是怎样的?
答:(1)商业银行经营的三原则——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一般说来,安全性与流动性是正相关的:流动性较强的资产,风险较小,安全有保障。但它们与盈利性往往有矛盾:流动性强,安全性好,盈利率一般较低;盈利性较高的资产,往往流动性较差,风险较大。因此,银行在其经营过程中,经常面临两难选择:为增强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就要把资金尽量投放在短期周转的资金运用上。这就不能不影响到银行的盈利水平。为了增加盈利,就要把资金投放于周转期较长但收益较高的贷款和投资上。这就不可避免地给银行经营的流动性、安全性带来威胁。对此,只能从现实出发,统一协调,寻求最佳的均衡点。
(2)为实现经营原则的资产一负债管理,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经历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演变过程。
&1)资产管理理论
①观点:商业银行在负债处于被动的前提下,通过主动调整其资产结构,在现金、证券、货币等各种资产持有形式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来协调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关系。
②该理论的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商业贷款理论(真实票据论)。该理论认为,为了应付其不可预期的提取存款的流动性需要,商业银行应使资产保持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业务应集中于短期和商业性贷款。
第二阶段:预期收入理论。该理论于本世纪初提出,认为商业银行资产不一定局限于短期自偿性贷款,可将其相当一部分分布在需要款项时可立即出售的证券资产上,从而扩大了商业银行资产范围,在保证一定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增加盈利。显然,这种理论是以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为背景的。
第三阶段:预期收入理论。该理论产生于40年代末,认为无论放款期限长短,只要借款人具有可靠的收入,就不至于影响流动性。它主张商业银行应把借款人的预期收入作为衡量其贷款偿还能力的标志,并以此来重新协调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从而使商业银行跳出短期性的局限,开始向长期性经济活动大量渗透,促进资产业务的多样化。
上述几个阶段,是以对资产流动性的不同理解,来扩大银行资产业务规模和范围,目的是在保证必要的流动性水平的同时尽可能的提高盈利水平。但因影响流动性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又加大了商业银行的风险。
2)负债管理理论
①背景:20世纪6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需要银行大量的资金支持,以及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需要拓展资金来源,以取得更多的资金。
②观点:银行的流动性不仅可以通过加强资产管理获得,也可以通过负债管理,即向外借款来提供。因此,银行无需经常保有大量高流动性资产,而应将资金投入到更有利可图的资产上。所以,负债管理的核心是:银行主动以借入资金来保持银行的流动性,从而扩大资产业务,增加银行收益。
③评价:负债管理开创了保持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新途径,商业银行主动以负债去适应或支持资产,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和范围。但负债管理也有明显的缺陷:
a.提高了银行的融资成本。
b.因金融市场的变幻莫测而增加了经营风险。
c.由于忽视自有资本的补充而不利于银行稳健经营。
&3)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
①背景:20世纪80年代,由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政府金融管制的放松导致金融业竞争更加激烈,利率上升,银行融资成本提高。银行一方面需要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高防风险的能力,又必须最大限度地取得收益。
②观点:该理论认为应该将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加以对照并作对应分析,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双方达到合理搭配,尽可能实现资产和负债的均衡,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
&11.商业银行应该树立怎样的风险管理观?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1)商业银行应该树立的风险管理观:
风险实际是无处逃避和躲藏的。而且,跌宕起伏的金融环境其实给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专业人士提供了更大的机遇和挑战。成功的关键是学会驾御与管理金融风险。商业银行经营的全部内容是管理风险,而不是消除风险。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高超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显得特别重要。
(2)风险管理是一种“事前的”管理,即属于投资决策的环节。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点:
①对于贷款等资产业务的方针以及具体项目进行风险评价。
②风险管理也要延伸到资金投放的过程之中:已投入的某一或某些项目的贷款由于种种原因从风险较低变为风险较高,或者相反,显然,进一步的决策则必须作相应的调整。
③对风险升水的追求构成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④风险管理不只是风险的计量和据以进行经营决策的问题,与之同时还有另一个重要方面,即对内部人员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12.你是否同意在不久的将来“银行会消亡”的观点?
对于银行存在理由的论证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试理一理有关这方面理论观点的发展脉络。
答:银行不会消亡,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据货币金融学的理论,商业银行与一般的工商企业不同,商业银行经营的商品是货币,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商业银行体系通过转账结算体系创造了流通的信用货币。在现有的货币形态下,商业银行创造的信用货币实际上就构成了资本市场上各种金融活动的基础,没有商业银行创造的信用货币,资本市场的运行就是无源之水。
(2)从“参与成本”角度的剖析,西方传统理论认为银行存在的根据是交易成本和信息的不对称,即市场的不完全性或市场摩擦的存在。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明显下降理应带来投资者直接参与市场比例的增大。然而实际却是个人直接持股比例减少,中介持股比例增加。原因在于金融创新的进程越来越快,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操作要求有很高的专业性,获取和使用这些专业知识和技能都要付出参与成本。总的说来,参与成本明显有上升趋势。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是信息充分从而有可能进行资产组合动态管理的投资者,面对过高的参与成本也有可能会放弃自己直接操作;至于信息不充分的投资者,更难以直接参与市场。金融中介正是通过提供信息,代理投资,创造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提供固定收入等服务,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3)从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角度来看,风险是经济行为主体普遍面对的问题,如何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之内越来越是投资者生死攸关的急迫要求。银行具备在这方面提供明智而有效服务的能力,面对日益增大的需求,这就使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成为自己的中心职能。
(4)商业银行仍然处于支付系统的核心。商业银行存款的突出特点是最为确定以及能够迅速由存款人划转,所以,商业银行存款被作为支付的主要方式。通过指令,人们既可以办理商业银行账户之间的直接支付,也可以办理各种间接的支付。即使由于“脱媒”(指资金融通或金融交易不通过金融机构这一媒介体)现象而产生新的支票便利的领域(如货币市场基金领域),也仍然需要通过结算银行进行有关清算。另外,虽然新的货币交易形式(如电子货币)正在发展,并且这种发展可能是在传统的银行系统之外,但是这些新的交易工具也需要依靠银行系统来进行清算。
(5)银行体系的资金来源与直接融资并不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体系的资金,涵盖处于银行体系中的各种货币资金。商业银行要为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各种经济活动提供货币资金转账结算服务,因此,除现金漏损外,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它们的资金实际始终都是处于银行体系之中的。在现代中央银行体制下,银行体系中货币资金量的增减主要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有关。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范围的扩大等,并不能成为商业银行衰落的理由。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直接融资对银行体系的资金来源确实是有影响的。但是这种影响并不体现在总量上,而是主要体现在结构上。一方面是主体结构。居民和企业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后,它们的资金就由居民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变成了开户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的结算存款,资本市场的变化可以引起银行存款结构的变化。以下现象可以作为例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同业存款项下的数额激增,其起伏波动的状况大都与股票市场的动态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是期限结构。在过去没有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居民的长期积累主要是以银行长期储蓄的形式存在,而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助于改变银行存款的期限结构.缓解银行长期储蓄存款快速增长的状况,从而减轻银行的付息压力。
(6)商业银行仍然具有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这种客观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业银行提供的是一种稳妥的、符合各个阶层需要的资金融通方式。商业银行在筹集和运用资金上具有积少成多、续短为长的特点,可以为不同数量、不同期限的资金提供不同形式的融通,因此,尽管证券市场的便利性、收益性、灵活性等极具诱惑力,仍然会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短缺者和盈余者出于对安全性、流动性的考虑而选择银行。二是商业银行能够为一部分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尽管直接融资市场能提供许多融资便利,但总会有一部分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无法通过直接融资获得支持其发展所必须的资金,并且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会,所担负的分红压力比偿还贷款的本息压力可能还要大。因此,相当多的企业仍需向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融资。
(7)近年来,有不少研究分析的结论为上述观点提供佐证。迈耶关于公司融资结构跨国比较的研究结果显示,对于工商企业来说,发行股票不是最主要的外部融资来源;发行可交易债券与股权证券,也不是工商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间接融资远比直接融资更重要;银行是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资金来源。米什金认为,只有大型资信良好的公司才能进入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被高估了。这个结论被广泛引用,以论证商业银行依然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
而从金融业的实践角度看,一方面,无可置疑地,近年来商业银行在发达国家金融业中的地位在下降。以美国为例,商业银行目前虽然在所有金融机构中依然是位居首位,但其相对份额也已经历了较大的变化。其地位已由绝对主导变为相对重要。到1997年底,美国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只占所有金融服务企业总资产的36%左右。另一方面,尽管商业银行收益的波动性加大了,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还是很强的,如美国商业银行从年的年平均股权收益率达到12.91%,可见商业银行也并不像人们所想的那样正在衰落。
有关这方面的理论观点的发展脉络:
(1)西方传统的理论认为,银行存在的根据是交易成本和信息的不对称。对于这两者通常归纳表述为市场的不完全性或市场摩擦的存在。其思路可以概括为:
①如果一个人要直接投资贷出自己的货币资本,那么,他要在可能的借款人中选择可靠并有发展前途的对象,要了解贷款所要投入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能带来的收益,要设计贷款契约,贷出后要监控其使用,要随时评估贷款可回收的保险系数。简言之,为了贷出,要付出可观的交易成本。银行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从而能够节约交易成本。
②交易成本大多与信息不对称相联系。要了解贷款所要投入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能带来的收益,这要收集信息;要在贷出后监控其使用并随时评估贷款可回收的保险系数,这要收集信息。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银行,不仅可以节约信息收集成本,而且可以加工出来高质量的信息产品——依据信息加工出可供选择的决策判断。由此还可以相应设计有利于协调满足不同要求的金融产品。
假如交易成本和信息的不对称也即市场的不完全性或市场的摩擦不复存在,银行中介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但事实上,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明显下降理应带来投资者直接参与市场比例的增大。然而实际却是个人直接持股比例减少,中介持股比例增加。
(2)从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角度分析
风险是经济行为主体普遍面对的问题。如何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之内越来越是生死攸关的急迫要求。于是银行家有了需要在风险管理方面为之服务的客户群。有的风险可通过风险交易消除或回避,有的风险可通过风险交易分散或转移,有的风险可通过风险交易予以治理。银行具备在这方面提供明智而有效服务的能力,面对日益增大的需求,使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成为自己的中心职能。
(3)从参与成本(participative cost)视角的剖析
在一个长期存在的“完全市场”假设中,意味着所有投资者能够无摩擦地参与市场,或者说市场处于充分参与状态。但这样的假设并不存在于生活之中。
投资者要想参与市场,要付出学习成本,用习惯用语就是要“交学费”。需要投入精力,学习市场运作,了解资本收益的变化,监视市场的动态。不仅要懂得如何进行资产组合,而且要实时地调整组合,如此等等。特别是金融创新的进程越来越快,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操作要求有很高的专业性,获取和使用这些专业知识和技能都要付出参与成本。总的说来,参与成本明显有上升趋势。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是信息充分从而有可能进行资产组合动态管理的投资者,面对过高的参与成本也有可能会放弃自己直接操作;至于信息不充分的投资者,更难以直接参与市场。金融中介正是通过提供信息,代理投资,创造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提供固定收入等服务,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4)从货币角度看银行的存在。从货币支付系统的角度来看,间接融资作为金融的一项功能,是有其继续存在的根据的。而服务于货币支付体系各个环节(具有间接融资功能的环节)的机构就是银行。只要间接融资的功能不废掉,执行这种功能的金融机构也就不能不依然存在。
(5)Diamond-Dybvig模型。这是由两位美国教授Diamond和Dybvig提出的。对于银行存在的理由,这个模型是最为标准的规范模型。该模型认为:第一,银行开办活期存款可以通过在那些需要在不同时间消费的人们之间进行较好的风险分担来改进竞争性的市场;第二,提供这种改进的活期存款合同有一个大家不希望的均衡(银行挤兑),处于这种均衡状态时,所有的存款人都很惊慌并且马上提款,包括那些……本来是愿意把钱继续存在银行里的人。第三,银行挤兑引起实际经济的问题,因为即使是“健康的”银行也会失败,这造成贷款被收回,生产投资被终止。
13.不同的金融监管理论在论证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时,既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又有交叉之处,试分析比较。
答:(1)社会利益论
这种理论认为,金融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分散于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维护这种利益的职权只能由国家法律授权的机构去行使。
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市场存在着缺陷,纯粹的自由市场会导致自然垄断和社会福利的损失,还因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带来不公平的问题。历史的经验表明,金融体系存在着外在不经济,社会公众的利益会受到损害。所以,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国家有必要对金融业进行监管。通过管制来纠正或消除市场缺陷,以达到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社会福利损失的目的。只要监管适度,就可以在增进社会公众整体利益的同时,将管制带来的成本降到最低水平。
(2)金融风险论
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是,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国家特别需要对该行业进行监管。
金融业高风险的表现:首先,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其次,金融业具有发生支付危机连锁效应的可能。再者,金融体系的风险,直接影响着货币制度和宏观经济的稳定。
金融风险的内在特性,决定了必须有一个权威机构对金融业实施适当的监管,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3)投资者利益保护论
这种理论认为,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需要进行金融监管。
由于在金融活动中存在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会导致交易的不公平。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会利用这一优势来损害信息劣势方的利益。为了防止债权人利益受损,国家需要通过金融监管对信息优势方(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为投资者创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4)管制供求论
管制供求论将金融监管本身看成是存在供给和需求的特殊商品。在管制的需求方面,金融监管是那些想要获得利益的人所需要的。在管制的供给方面,政府官员提供管制是为了得到对自身政绩更广泛的认可。由此可见,是否提供管制以及管制的性质、范围和程度最终取决于管制供求双方力量的对比。
(5)公共选择论
公共选择论同样运用供求分析法来研究各利益集团在监管制度提供过程中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强调“管制寻租”的思想,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寻求管制以牟取私利。监管者将管制当作一种“租”,主动地向被监管者提供以获益;被监管者则利用管制来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
14.就金融国际化论证对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必要性。
答:就金融国际化角度来看,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风险的国际化需要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
金融机构的国际化一方面使得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多样化和复杂化,增加了金融机构经营的不确定性。同时,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也导致金融风险在国际范围内的传播——不仅扩大了风险传播的范围,而且加快了传播的速度。而且银行同业支付清算体系把所有银行联系在一起,造成了相互交织的债权债务网。基于营业日结束时多边差额支付的清算体系,使得任何微小的支付困难都可能酿成全面的流动性危机。
在金融风险国际化的情况下,任何一国的监管机构都无法对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监管,迫切需要各国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2)金融国际化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需要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
无论金融国际化的程度到达哪一层次,对于一国的金融监管当局而言都是严峻的挑战。
①在金融活动和金融机构的国际化与金融监管的国别化之间,矛盾日益加深。就国际金融监管角度来看,当金融活动的监管还是单个国家政府的事情,金融监管行为还被限制在国家主权地理区域之内的时候,就意味着无法对国际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面临监管真空的危险。
②金融国际化加大了监管者和被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差异。本来,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金融国际化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结构日趋复杂,国际经营和交易业务大量以表外业务的形式开展,监管机构根本无法及时完整地获得信息。这就使得监管者实施有效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
③国际金融业务的创新不断突破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使得监管机构面临崭新的监管对象。表外业务大量增加,金融衍生工具大量涌现,如此等等都导致监管部门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
④金融机构的集团化和业务综合化与金融监管分散化之问的矛盾。金融集团复杂的业务结构和风险结构本身,就使金融监管极为困难。问题还在于,目前许多国家实施的还是分散化的金融监管。这就使如何对进入本国的国际金融集团实施有效监管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意味着各国的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协调与合作,否则,无论是对个别国家还是对整个国际金融市场都有可能带来消极的影响。
(3)金融监管的溢出效应要求国际金融监管协调
在一个开放的世界中,金融监管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具有明显的溢出效应。由于金融监管的溢出效应,监管当局做出的不协调的监管决策很可能会导致世界范围内严重的低效金融产出,影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所以,这就需要各国监管当局充分考虑到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加强在政策上的相互协调。
(4)监管竞争和监管套利的存在要求国际金融监管协调
与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相对存在的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差异。在一个存在金融监管差异的国际市场中,有可能出现两种现象:一是监管竞争;二是监管套利。无论是监管竞争还是监管套利都可能影响监管的有效性,这就要求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
15.从《巴塞尔协议》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说明在国际金融监管中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所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答:(1)从《巴塞尔协议》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说明在国际金融监管中发生了以下变化:
①要求建立完整的资本监管框架。新资本协议明确了商业银行保持资本充足的责任,建立了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程序和标准,强化了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并强调了以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的经营行为,提升市场约束的效果,从而形成了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②改进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新资本协议摒弃了1988年资本协议的单一做法。银行可根据其风险管理水平,在外部评级法和内部评级法中选择,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选择内部评级法,风险管理水平较低的选择外部评级法。
③扩大风险覆盖种类。1988年版的资本协议只对信用风险进行资本监管,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
④拓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适用范围。近年来银行间产权关系日趋复杂,新资本协议进一步强调了并表监管,以消除由于银行集团内部相互持股造成银行资本充足率高估的影响,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范围扩大到银行集团内部不同层次的商业银行和银行集团的持股公司。
⑤各国监管机构对于银行资本状况的监管方式和重点出现了重要变化,监管规则更加灵活、更加动态化。旧协议局限在基于银行过去和现在的资产负债情况,监测由其反映的风险水平,衡量资本充足率是否符合量化的审慎标准,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风险监管,具有较强的“合规性”色彩。新协议转向了审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合理和有效,关注的是银行如何度量和管理风险及其管理能力,监管重点从原来的单一的最低资本充足水平转向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状况上来。而且,新协议更加强调各国监管当局结合各国银行业的实际风险对各国银行进行灵活的监管。这主要是巴塞尔委员会注意到不同国家的具体金融环境和体制差异,因而开始强调各国监管机构承担更大的责任。新协议中,许多风险衡量的水平和指标需要各国监管当局根据实际状况确定,可以自主确定不低于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
可以这样说,新资本协议更全面、更敏感地反映了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代表了风险管理技术和监管手段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了风险监管的理念,有助于促进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和公平竞争。
(2)新资本协议出台的背景
《巴塞尔协议》的制定和逐步推广,为进行有效的银行监管提供了依据,对防范与化解银行业的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银行业发展和创新的步伐却从未停止,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业的运行环境和监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巴塞尔协议》中风险权重的确定方法遇到了新的挑战。这表现为在信用风险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对银行业的破坏力日趋显现。在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基本正常的情况下,以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为主的市场风险频频发生,诱发了国际银行业中多起重大银行倒闭和巨额亏损事件。而《巴塞尔协议》主要考虑的是信用风险,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考虑不足。
第二,危机的警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危机蔓延所引发的金融动荡,使得金融监管当局和国际银行业迫切感到重新修订现行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已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尽快改进以往对资本金充足的要求,以便能更好地反映银行的基础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以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
第三,技术可行性。近几年学术界以及银行业自身都在银行业风险的衡量和定价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探索性工作,建立了一些较为科学而可行的数学模型。现代风险量化模型的出现,在技术上为巴塞尔委员会重新制定新资本框架提供了可能性。
新协议草案较之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复杂得多,但也较为全面。它将把对资本充足率的评估和银行面临的风险进一步地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其能够更好地反映银行的真实风险状况。新协议不仅强调资本充足率标准的重要性,还通过互为补充的“三大支柱”以期有效地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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