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江阴市环卫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明确江阴市环卫服务范围 江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处“关于调整环卫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规范我市环卫垺务收费行为,促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经测算研究决定调整我市环卫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环卫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分类收费;对既有饮食又有住宿、百货的宾馆、饭店和各类超市实行分段计算;收费标准中的营业面积含仓储面积、辅助面积,办公面积应另行计算 三、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规范环卫收费行为和调整部分环卫收费标准的通知》(澄价发[2002]19号)相应废止 四、各环卫所接文後即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时应出示《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 报:市人民政府、无锡市物价局 抄:市财政局、建设局、房管局、城市管理局、价格检查局、各物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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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苏咾师| 官方答疑老师
邹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稅务师+中级会计师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