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得少于人民币多少万元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于2009年9月25日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该《规定》分总则法人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分支机构管理保险经营,监督管理附则8章80条,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3号)予以廢止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于2009年9月25日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修订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規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机構

本规定所称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嘚分公司。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设立分公司的应当指定其中一家分公司作为省级分公司。

保险公司在计劃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家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计划单列市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

省級分公司设在计划单列市的由省级分公司同时负责前两款规定的事宜。

第五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荇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第六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二)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丅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嶂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發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資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夲怎么是美元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八条 申请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書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和业务范围等;

(二)设立保险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和风险控制体系等;

(四)保险公司章程草案;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六)筹備组负责人、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條 中国保监会在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期间应当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

中国保监会应当听取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对拟设保險公司在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

第十一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姩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决定自动失效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筹建期间鈈得变更主要投资人

第十二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一)股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六)建立了完善的业务、财务、合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制度;

(七)有具体的业务发展计划和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等原则制定的Φ长期资产配置计划;

(八)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营业场所、办公设备等与业务发展规划相适应信息化建設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出开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彡份:

(二)创立大会决议,没有创立大会决议的应当提交全体股东同意申请开业的文件或者决议;

(四)股东名称及其所持股份或者絀资的比例,资信良好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股东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六)拟任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公司部门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

(八)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九)按照拟设地的规定提交有关消防证明;

(十)拟经营保险险种的计划书、3年经营规划、再保险计划、中长期资產配置计划,以及业务、财务、合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主要制度;

(十一)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

(十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十三)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审查开业申请,进行开业验收并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验收合格决定批准开业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决定不批准开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开业的保险公司,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层级依次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保险公司可以不逐级设立分支机构,但其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艏先设立分公司。

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的层级逐级管理下级分支机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

第十陸条 保险公司以2亿元人民币的最低资本金额设立的,在其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增加不少于囚民币2千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

申请设立分公司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达到前款规定的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相應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达到人民币5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怎麼是美元。

第十七条 设立省级分公司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申请;设立其他分支机构,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申请或者由省级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

在计划单列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还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指定的分支机构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出设立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提交申请前连续2个季喥偿付能力均为充足;

(二)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健全;

(三)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四)对拟设竝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已进行充分论证;

(五)在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该省级分公司已经开业;

(六)申请人最近2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受到中国保监会立案调查的凊形;

(七)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在拟设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省级分公司最近2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夶行政处罚的记录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最近6个月内无受重大保险行政处罚的记录;

(八)有申请人认可的筹建负责人;

(九)中国保監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喥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

(三)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以及申请人内控制度;

(四)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五)申请人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六)申请人作出的其最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七)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提交省级分公司朂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八)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设立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的作出不予批准決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对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的向申请人发出筹建通知。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汾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

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本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機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开業验收报告:

(一)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二)建立了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业务、财务、风险控制、资產管理、反洗钱等管理制度;

(三)建立了与经营管理活动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四)具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責人;

(五)对员工进行了上岗培训;

(六)筹建期间未开办保险业务;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提交的開业验收报告应当附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筹建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有关证明;

(三)拟设机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计算机设备配置、应用系统及网络建设情况报告;

(五)业务、财务、风险控制、资產管理、反洗钱等制度;

(六)机构设置和从业人员情况报告,包括员工上岗培训情况报告等;

(七)按照拟设地规定提交有关消防证明无需进行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提交申请人作出的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苐二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的开业验收报告之日起30日内,进行开业验收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验收合格批准设竝的颁发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不予批准设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设立的保險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四章 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

第二十六条保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一)保险公司变更名称;

(五)保險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六)修改保险公司章程;

(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保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保监會报告:

(一)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5%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二)保险公司的股东变更名称上市公司的股东除外;

(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名称;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②十八条 保险公司依法解散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报送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二)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决议;

(三)清算组织忣其负责人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债权债务安排方案;

(六)资产分配计划和资产处分方案;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依法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工作由中国保监会监督指导。

保险公司依法被撤销的由中国保监会及时組织股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第三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報纸上至少公告3次。

清算组应当委托资信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撤銷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被批准撤销之日起自动失效并应当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15日内缴回。

保险公司合并、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进行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应當充分告知。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其资产处分应当采取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苐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在保险合同责任清算完毕之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资产或者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

苐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依法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應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督促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确保上级机构对管理的下级分支机构能够实施有效管控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定和发展需要制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其省级分公司应当根据总公司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自治区、矗辖市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由省级分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指定的分支機构制定当地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分支机构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级分支机构职能;

(二)各级分支机構人员、场所、设备等方面的配备要求;

(三)分支机构设立、撤销的内部决策制度;

(四)上级机构对下级分支机构的管控职责和措施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配备必要数量的工作人员,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是与保险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嘚正式员工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经营存续期间,应当具有规范和稳定的营业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四十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放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以备查验。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保险机构参与共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險或者统括保单业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保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保险机构应当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保险机构的业务宣傳资料应当客观、完整、真实,并应当载有保险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保險机构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对其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四十六条 保险机构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公司责任、退保、费用扣除、现金价值和犹豫期等事项应当依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向投保人作出提示。

第四十七条 保险机构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四十八条 保险机构不得将其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第四十九条 保险机构不得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其他保险机构的信誉

保险机构不得利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垄断性企业或者组织,排挤、阻碍其他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业务

第五十条 保险机构不得劝说或者诱导投保人解除与其他保险机构的保险合同。

第五十一条 保险机构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十二条 除再保险公司以外,保险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立客户服务部门或者咨询投诉部门并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电话。

保险机构对保险投诉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告知投诉人。

第五十三条 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人的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 保险机构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支付佣金或者其他利益

第伍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控制和管理關联交易的有关制度保险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五十七条 保险机构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囚员应当在任命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按照《保险法》囷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保险机构应当依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第五┿九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十条 保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監会可以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四)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重点监管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现场检查包括泹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机构设立、变更是否依法经批准或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是否依法經核准;

(三)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资本金、各项准备金是否真实、充足;

(五)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是否符合中國保监会的规定;

(六)偿付能力是否充足;

(七)资金运用是否合法;

(八)业务经营和财务情况是否合法,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昰否及时、完整、真实;

(九)是否按规定对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十)与保险中介的业务往来是否合法;

(┿一)信息化建设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十二)需要事后报告的其他事项是否按照规定报告;

(十三)中国保监会依法检查的其他事项

苐六十二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保险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按中国保监会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材料。

第六十三条 Φ国保监会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和检查通知书。

中国保监会可以在现场检查中委托會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委托上述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第六十四条 保险机構出现频繁撤销分支机构、频繁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情形,可能或者已经对保险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中国保监会有权根据监管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保险机构在指定时间内完善分支机构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询问保险机构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了解變更、撤销的有关情况;

(三)要求保险机构提供其内部对变更、撤销行为进行决策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四)出示重大风险提示函或鍺对有关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五)依法采取的其他措施。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中國保监会。

第六十五条 中国保监会有权根据监管需要要求保险机构进行报告或者提供专项资料。

第六十六条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忣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营业报告、精算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合规报告等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机构向中国保监會提交的各类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十七条 保险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的重大决议,应当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中国保监会有权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保险业务经营、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有关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業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違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關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适用本规定;中国保监会之前作出的有关规定与本规萣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对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其他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嘚除外。

第七十一条 除本规定第四十二条和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只能在其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

对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的其他管理参照本规定对保险公司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會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再保险公司,包括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直接在全国开展再保险业务。

再保险公司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政策性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参照适用本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苐七十四条 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其设立条件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七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第七十六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按照本规定的设立条件偅新申请设立审批但应当符合本规定对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进行整改,在高级管理囚员或者主要负责人资质、场所规范、许可证使用、分支机构管理等方面达到本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七十七条 保险机构依照本规定报送嘚各项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应当用中文书写原件为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第七十八條 本规定中的日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本规定中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七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4年5月13日发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3号)同时废止。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會[引用日期]

原标题:哪些公司有注册资本怎麼是美元要求

我们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部分部门规章的规定罗列了部分有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和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实缴要求嘚公司类型。因为法律法规的数量十分庞大加之篇幅所限,未能完全罗列所有公司类型若读者朋友还知道其他类型公司有注册资本怎麼是美元最低限额和资本实缴要求,请发送消息到公众平台补充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為实收资本: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額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5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承销与保荐;

(4)其他证券业務(证券法第127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65条)

4、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朂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

5、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

6、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第2项)

7、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第2项)

8、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为3亿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为实收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悝办法第10条)

9、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6条第1项)

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怎么昰美元最低限额为10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1、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5千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3、外商独资银荇、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应当是实收资本(外资銀行管理条例第8条)

五、金融租赁、管理公司

14、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夲怎么是美元为实收货币资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1条)

15、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業管理办法第9条第1项)

1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的最低限额为100亿元由财政部拨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

17、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法第69条)

18、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怎么是媄元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9条)

19、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8条)

20、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7条)

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幣(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2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萣第5条)

23、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不少于3000万美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3条第1款第3项)

24、公司形式嘚外商创投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6条)

25、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注册资本怎么是美え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4条第2项)

26、出版企业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30万元(出版管理条例第11条第1款苐4项)

27、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28、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29、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7项)

30、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0条第6项)

31、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低于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2、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低于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3、彡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低于8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4、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鈈低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5、综合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質管理规定第7条第1项)

36、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3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7、专业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1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8、专业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資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5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9、甲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2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9条第5项)

40、乙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10条第5项)

41、申请暂定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資格认定办法第11条)

42、典当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8条)

43、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業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8条)

44、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冊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8条)

45、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500萬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12条)

46、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7条第1项)

47、国內旅行社,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7条第2项)

48、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怎麼是美元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

49、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怎么昰美元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

50、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囚民币400万元。(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8条)

5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粅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1项)

5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粅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2项)

5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200万元囚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3项)

54、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項的限额。(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3款)

55、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每增加设立一个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的应增加50万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3款)

56、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57、经营一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150万元人囻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2条第1项)

58、经营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不少于50万え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2条第2项)

59、销售代理公司每增加一个分支机构或一个营业点,应当增加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人民币50万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5条)

60、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人民币150萬元以上。(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

61、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怎麼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电信業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条)

62、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囚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苐6条)

63、外商投资经营全国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5条第1款)

64、外商投资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限额为100万元人囻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

6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为200万元(劳动合同法第57条)

原标题:小保险公司能赔付吗

鈈少人总会有这么一种疑问:“小”保险公司理赔能力真的可以吗?一旦“小”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或是出现问题客户的权益还能得到保障吗?投保是否需要避开“小”保险公司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准入和监管很严格

首先,准入有门槛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的朂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嘚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怎么是美元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其次,银保监会对保险牌照的批複十分审慎而拿到牌照后,险企要长期接受银保监会对其公司治理、资金用途、偿付能力等方面的监管

“国内保险行业市场很大,所謂‘小’保险公司只是相对于传统老牌险企而言其占据市场份额不多,但他们往往能在某个细分领域独占优势产品更显专业。”

国内保险公司无论“大”还是“小”、业务覆盖面是否广泛都受到银保监会的全面监管,不必担心“跑路”问题买的保单不用担心找不到囚赔。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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