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城填土地使用税税率率是多少 一年交多少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税率
土地使用税税率
  导语:土地使用税可以按年来进行计算,还可以分期进行交纳。新的土地使用税在征用的过程中,是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才开始进行缴纳的一种税费,主要是因为占用了耕地必须要缴纳的占用税。如果是非耕地的征用费,必须要经过一定的批准,从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来进行缴纳。
  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50万以上1.5~30
  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
  小城市20万以下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知识扩展】:
  2017地税税种及税率税收分三类:
  1、国税征收;2、地税征收;3、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一、国税征收: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税征收:城镇、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三、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1、增值税:国税75%,地税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国税与地税按60%与40%比例共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归地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国税,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税。
  主要税种的税率
  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文化体育业等3%;娱乐业20%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
  5、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广告、娱乐业收入的3%缴纳;
  6、印花税:购销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规定
  土地使用税免缴范围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对免税单位自用土地如何解释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
  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单位的办公用地。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什么样的土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吉税地字[1990]第418号文件规定,下列土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1)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占用地下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占用地下土地,暂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军需工厂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军需工厂用地,既生产军品又生产经营民品的,按军品、民品的产值或经营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生产军品的免税。
  搬迁企业的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吉税地字[1990]第418号文件规定,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吉税地字[1990]第41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吉税地字[1990]第41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企业厂区以外的绿化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吉税地字[1990]第418号文件规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省税务局审批,可给予减免土地使用税照顾。
  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但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入照顾其实际情况,对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免征或减征土地使用税。
  对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的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林区的有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林区的有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比照公园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少年犯管教所的用地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劳教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劳改单位及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劳教单位的工厂、农场等,凡属于管教或生活用地,例如:办公室、警卫室、职工宿舍,犯人宿舍、储藏室、食堂、礼堂、图书室、浴室、理发室、医务室等房屋、建筑物用地及其周围土地,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监狱的用地,若主要用于关押犯人,只有极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从宽掌握,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军队系统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军需工厂用地,凡专门生产军品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生产经营民品的,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即生产军品又生产经营民品的可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
  从事武器修理的军需工厂,其所需的靶场、试验场、危险品销毁场用地及周围安全区用地,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
  军人服务社用地,专为军人和军人家属服务的免征土地使用税。
  军队实行企业经营的招待所(包括饭店、宾馆)、专为军内服务的免征土地使用税;兼有对外营业的,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
  对武警部队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武警部队的工厂,凡专门为武警部门内部生产武器、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指人员装备、军械装具、马装具)的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武警部队所办的服务社用地,专为武警内部人员及其家属服务的,免征土地使用税。
  武警部队的招待所,专门接待武警内部人员的,免征土地使用税。
  高等学校自用房产和土地是否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对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为照顾其特殊情况,除生活区、办公区用地应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外,其他用地暂予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电力行业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活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
  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扣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民航机场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场内外通讯导航设施用地和飞行区四周排水防洪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机场道路,区分为场内、场外道路。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煤炭企业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向社会开发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煤炭企业的塌陷地、荒山、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
  煤炭企业的报废矿井占地,经煤炭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矿山企业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交通部门的港口的码头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港口的码头(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入水中的浮码头、堤岸、堤坝、栈桥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下列油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1)石油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2)各种采油(气)井、注水(气)井、水源井用地;
  (3)油田内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4)石油长输管线用地;
  (5)通讯、输变电线路用地。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下列油气生产、生活用地,也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1)与各种采油(气)井相配套的地面设施用地,包括油气采集、计量、接转、储运、装卸、综合处理等各种站的用地;
  (2)与注水(气)井相配套的地面设施用地,包括配水、取水、转水以及供气、配气、压气、气举等各种站的用地。
  (3)供(配)电、供排水、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等设施用地;
  (4)职工和家属居住的简易房屋、活动板房、野营房、帐篷等用地。
  上述列举土地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用地是否征免土地使用税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军品的科研生产的专用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用地和周围专属用地,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附属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满足军工产品性能实验所需的靶场、试验场、危险品销毁场用地,及因防爆等安全要求所需的安全距离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科研生产中军品、民品共用无法分清的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用地和周围专属用地,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附属设施用地,按比例减征土地使用税。具体办法,在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内按军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相应减征土地使用税。
  对中国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是否征免土地使用税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军品的科研生产专用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用地和周围专属用地,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附属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满足军工产品性能实验所需的靶场、试验场、调试场、危险品销毁场用地,及因安全要求所需的安全距离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科研生产中军品、民品共用无法分清的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用地和周围专属用地,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附属设施用地,按比例减征土地使用税。具体办法,在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内按军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相应减征土地使用税。
  对转制的科研机构自用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转制的科研机构从1999年起至2003年底止,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高校后勤实体用地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自用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免征2003年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中国兵器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的专门生产枪炮弹、火炸药、引信、火工品的企业,除办公、生活区用地外,其他用地的日至日期间,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住房改革政策规定出售给个人的公有住房,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已在房屋产权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并从企业单位固定资产帐上核减了相应的房屋资产,对这部分住房占用的土地可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和土地等不动产,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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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计算的?我公司占地面积为30亩,一个月该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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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公司当地的标准 每亩交多少钱税,乘以三十,就是一年该交的,再除以4,就是每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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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工业用地一年交多少土地使用税
房产交易税可能有了新税种,它将由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对于个人住房征收的房地产税,地方上将有较大的自主权,具体定多少以及何时开征也可能由地方说了算,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工业用地一年交多少土地使用税?这是多人都比较模糊的。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3、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4、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5、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工业用地一年交多少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缴纳,每季度缴纳一次。
2、房产税计税基数问题:不仅仅是固定资产科目下的房地产建筑物项目记载的金额,还应加土地购置价、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办证费,再加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新建建筑物初次装修费、采暖锅炉等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给排水、采暖、消防设备价值。
3、注意土地纳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时有一特殊情况:除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种情况外,宗地容积于0.5的,一律按照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大地小房”即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允许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5、容积率是地上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房产税计税基数确定后,乘以70%,再按1.2% 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就是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工业用地一年交多少土地使用税的全部内容,对个人住房征收的房地产税,则将给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也就是说,房地产税的税率可能是浮动税率,如果有的地方认为当地房地产市场具备征税条件,那就可以尽早开征房地产税,反之则可能暂时不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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