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当中许多民众都對多数罪恶深恶痛绝,都会埋怨为什么犯罪不能得到所谓的法律制裁以及惩罚
但实际上一个罪犯也是有人权的,他们也有值得一个人可憐的地方如果不管他们的人生背景,只是妄加定罪并且因为一个罪名剥夺他们更正人生道路的机会,这样只会让罪恶更加泛滥因为當他们犯罪时,他们知道他们已经无路可退这样他们只会让自己的罪恶泛滥得更加彻底。
6月11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朂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贩卖、运输毒品罪犯诸葛贻俊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被告人诸葛贻俊接受宣判
诸葛貽俊曾伙同他人两次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共计13944.21克,经一审、二审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囚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