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个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求老板们告知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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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全使用液化气 饭馆老板热水泡煤气罐
液化气罐的使用安全问题,最近成为西安市民关注的焦点。不少读者反映,自己所住的小区周围有很多使用液化气罐的小饭馆。这些液化气罐存在多大的安全隐患?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商贩安全意识淡薄、液化气罐“超龄服役”现象并不鲜见。
小区多家饭馆用的是煤气罐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竹笆市的钟楼小区,从小区西门进入,路两边一家接一家地全是各种各样的小饭馆,往前走50多米,转个弯,又能看到十多家小饭馆。正值饭点,小区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每家小饭馆里都有不少吃饭的人。记者看到,这里使用煤炉和液化气的商户在小区差不多各占一半。
在一家炒菜馆,厨房里摆着两个液化气罐,其中一个正接着炉灶在使用。液化气瓶就摆放在炉具旁不到1米处,上面粘了不少油垢。有的小饭馆干脆把液化气罐随意放在店外的人行道上,“我们特意把液化气瓶与炉具隔了一面墙,应该没什么安全隐患了吧。”一家砂锅店的老板说。
“气用完了,打一个电话就有人来换气了。”一家小饭馆的老板说,他开店六七年了,一直使用液化气,从未出过问题。当记者问及是否了解煤气罐的使用年限时,很多店主都答不上来。
有商贩用热水泡气罐
当记者询问如何安全使用液化气瓶时,很多小饭馆、小摊点的经营者大多说不清楚。大车家巷一家小饭馆的老板说,他只管用,至于怎么用并不太清楚。老板随手将外面放着的一罐液化气放倒在地,往厨房滚,与旁边另一气罐轻微碰撞了一下。
许多液化气使用者表示,发现液化气用完后,都有过把气瓶放倒或是使劲摇一摇,再者就是用热水盆为气瓶“泡脚”的经历。“气罐结实着呢,只要不漏气就没事。”一家小饭馆的老板陈师傅说,“我这么大年纪了,家里一直使用液化气,气不足时,有很多土办法。冬天时气老是小,就用盆装上热水泡一泡,有时实在不出气,就打开气阀,用明火引一下。”
摊贩使用煤气罐比例高
下午3时多,记者来到五味什字。随着学生放学时间的临近,不少卖烧烤、涮菜的小摊贩推着三轮车陆陆续续出摊。学生一放学,第一时间就是往小吃摊前跑,三三两两地围在小摊周围。而学生紧紧包围住的不仅是车上摆满的食物,还有一个液化气罐。
晚7时许,东二环信号厂外的人行道上,摆满了卖馄饨、米线、麻辣烫的小摊。家家生意红火,坐满了食客,但没人在意身边的液化气罐。记者走了一圈发现,这里所有小吃摊边,几乎都有一个液化气罐,看上去都比较旧。
家住劳动村小区的鹿先生说,小区里摆满了各种小吃摊,大部分都是用的液化气罐。“小摊贩的安全意识不强,看煤气快用完了,就把煤气罐放倒用,还有人拿点着的报纸去点火,你说这有多危险。”
全省开展安全大检查
重点:燃气及危险化学品领域
本报讯 (记者 孙佳) 省政府办公厅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燃气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针对此次检查出的各类隐患,监督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及时的单位坚决予以查封或责令停业停产整顿。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以燃气及危险化学品领域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各燃气公司做好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及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各燃气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充装单位要立即开展以查隐患、纠违章、堵漏洞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
气罐不能暴晒
液化气罐不能靠近热源、明火,和炉灶的安全距离应该在0.8到1.5米之间。气罐不能在阳光下暴晒,也不能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不能倒立,更不能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内倒装,也不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当液化气罐内的气体发生泄漏时,不能倾倒罐里的残液,避免发生爆炸。
气罐超过15年
要坚决弃用
使用液化气罐,首先要查验液化气罐气瓶保护罩上的检验日期标志,如果使用日期超过15年的,要坚决弃用。其次要经常检查液化气罐、气灶的开关及管线,查看是否有漏气现象。减压阀和胶管的使用年限一般是两年左右,如果超过两年还不及时更换,就很容易造成液化气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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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西安城中村问题液化气站隐患大&有需求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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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中村问题液化气站隐患大&有需求难监管
&&&&华商报&&&&芮潇潇&耿艳红
  4月19日,西安市红庙坡张家村一液化气站闪爆,民警查看被转移出的液化气罐
&&& “明明知道液化气站设在城中村非常危险,但村里不通天然气,百姓生活又离不开,你说该咋办?”谈起村子里的液化气站,家住西安市红庙坡张家村居民张杰非常无奈。
&&& 城中村住户 知道有危险但方便了生活
&&& 4月19日,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街办张家村一液化气站发生爆炸,导致两人死亡的事件发生后。许多读者致电本报,对城中村及一些老社区周围,无证液化气站的安全表示担忧。
&&& 昨日,记者在经开区岗家寨村,莲湖区张家村,未央区龙首村,碑林区朱雀东坊小区等地调查发现,这些城中村及老社区周围,都有无证液化气站。“这简直是炸弹,有些气瓶都旧成啥了,说不定哪天就会爆炸。”在岗家寨村,三十多岁的住户李龙非常担忧。但他无奈地说:“村里不通天然气,大家只能用液化气罐,到处是人,液化气罐能放到什么安全的地方。
&&& 这些城中村的居民们称,他们也希望早日用上天然气,可是岗家寨、张家村等城中村拆迁在即,安装天然气目前还不现实,只能用液化气解决燃料问题。据他们讲,这些液化气站的服务非常好,上门搬气瓶,灌完气后免费送到家,确实方便,解决了实际问题。
&&& 液化气站老板 不符规定 很难办到证照
&&& 一位姓刘的液化气站老板称,现在一瓶12公斤的液化气,零售价58元,一瓶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是只要能赚钱,苦点、危险点也没什么。
&&& 刘老板认为,在城中村换液化气,其实整天也是提心吊胆。最担心气瓶泄漏和有人在店前抽烟。另外,相关部门经常来查,只要遇到检查,自己就关门走人,等人家检查完毕,再回来开门营业。
&&& 王百富等几位液化气站的老板称,他们都愿意办理相关证照正规经营,但根据燃气管理的相关规定,液化气站必须远离居住区,可城中村哪里能找到这样的地方。据他们所知,目前城中村的液化气站,没有一家液化气站能够办到相关证件。
&&& 这些液化气站的老板介绍,因为不能办到经营液化气站的相关证照,但又有市场,所以就有一些没有任何安全知识的人在做换气的生意。而且有些店主为了多挣钱,在店里就将几个气瓶里的残液,倒在一个气瓶里出售。有些甚至将一瓶气分成两瓶出售。为了增加重量,还有人往气瓶中注水,欺骗消费者。
&&& 管理部门 每次检查都跟“捉迷藏”一样
&&& 对于液化气站的管理,多年来,西安市燃气管理部门想出很多办法解决这一问题,但是由于一些老社区、城中村没有适合设立液化气站的地方,城中村问题液化气站一直存在。
&&& 西安市市政委一位工作人员说,对城中村液化气站,如果取缔,百姓生活所需的燃料无法保障,不取缔又存在安全隐患。对这些人员只能进行安全培训,可是一些人遇到检查,关门就跑,每次检查都跟“捉迷藏”一样。
&&& 据专门运输液化气瓶的刘师傅介绍,在液化气公司拉气瓶的,为了省钱,有时几家液化气站买辆车到液化气公司来灌气。许多气瓶超期服役,根本不定期检验,这样的安全隐患,有些液化气公司也从不过问。拉气瓶的车辆必须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配备消防设施。他指着自己的GPS系统说:“我的车如果发生液化气泄漏,通过定位系统就知道我在什么位置,采取什么样的消防措施。但现在这些普通车辆拉液化气,啥都没有,太危险啦!”
&&& 政府行动
&&& 相关部门正在寻求保证百姓生活和安全的解决途径
&&& “事实上,西安市不少液化气站都没有营业执照和规划手续”,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披露,液化气站很难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因为审批部门卡得比较严。
&&& 记者从西安市市政委了解到,昨天,西安市市政委、安监局等多家单位,已对西安城区的液化气站展开全面检查。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寻求一个合理、合法,保证百姓生活和安全的解决途径。
&&& 新闻链接
&&& 液化气站距住宅不得少于10米
&&&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建筑耐火要求不
&&& 低于二级,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照明设施按防爆要求设置;瓶库为相对独立的非住宅建筑,与居民住宅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少于20米;瓶库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配有足够消防器材。
&&& ■充装瓶装燃气不得有这些行为:未按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充装燃气;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向超过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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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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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发〔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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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部门、各社区(筹委会)、驻街各单位:为切实加强我街瓶装液化气经营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及《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以及雨花区取缔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工作部署会,经街道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东山街道取缔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贯彻执行。&&&&&&&&&&&&&&&&&& &&&&&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安全委员会 &&&&&&&&&&              & &2015年1月8日&&&&&&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印&东山街道取缔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实 施 方 案&为进一步规范液化气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1月28日,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缔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严厉打击非法倒气拉运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整治,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街液化气经营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辖区安全。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效果,街道办事处成立取缔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政& 委:陈怀柏组& 长:尹江华副组长:邹& 霞、蒋& 汉、祖文志、彭劲宇、黄海洋、段灿军、包新伟、张& 浩、杨& 文(常务)成& 员:廖红海、张& 慧、邓& 杰、吴& 浩、肖& 卫、盛建华、吴& 萍、彭艳红、杨德明、李德祥、黄大卫、杜武兴、杨理棉、丁& 哲、王小军、王建林、吴桂莲、刘卫锋、袁德智、张& 惬、各社区(筹委会)书记、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由廖红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三、工作职责(一)各社区(筹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非法经营液化气门店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前期整治,负责协助集中整治本区域非法液化气门店,做好后续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二)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辖区内非法拉运液化气违法行为的打击,对私设液化气站点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对设备依法进行扣押。(三)工商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全街范围内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四)安监、城管、消防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便民服务点备案登记证》及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经营站点依法取缔、处罚。四、取缔范围凡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便民服务点备案登记证》,且未按【2014】104号政府通告期(2015年1月12日)自行关停的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五、方法步骤(一)舆论宣传及动员阶段(1月7日至1月12日)街道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项取缔动员会议。各社区(筹委会)及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的非法经营液化气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结合各自情况及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对排查出的非法经营站点要留存完整工作信息,并拍照归档,将非法经营门店情况于2015年1月12日16时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集中取缔阶段(1月13日至1月28日)各社区(筹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将上一阶段排查的非法经营活动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用于非法经营、储存的设备设施、器材等予以强制拆除或扣押、没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三)督导总结阶段(1月29日至1月30日)街道安委会将根据取缔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专项督导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不力、查处取缔不到位、存在死灰复燃现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社区(筹委会)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取缔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把查处取缔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态度坚决,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取缔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筹委会)及相关单位要针对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的危害性有重点的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使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使非法经营失去生存土壤。(三)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坚持联合执法、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取缔全街范围内一切非法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店,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危及公众安全、情节严重、拒不接受处理的单位或个人从重从严、顶格处理,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该移送的移送,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四)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专项整治取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对干扰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对专项整治中,该取缔未取缔、该关闭未关闭或隐瞒不报、严防死守责任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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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缺斤短两成为潜规则 充灌站停满黑车
日07:30  
  加热液化气瓶是翻新钢瓶的一个步
  骤翻新的液化气瓶已经喷上油漆
  ■商报记者 熊玉伟/文 程实/图
  大小一样的液化气罐,装气后价格差别很大,有的87元/罐,有的105元/罐。是什么让液化气价格悬殊这么大呢?记者调查发现,原因之一是行业内存在缺斤短两的潜规则,而缺斤短两又与钢瓶翻新所致的“大吨小标”有关。
  【反映】
  罐装液化气大多不够数
  郑州市民高先生一直使用罐装液化气,今年3月初,他在黑庄村充了一罐气,“我用的是14.5公斤的液化气罐,充气点老板明确告诉我,只有12公斤,85元。”
  高先生取气时,一称,发现少了半公斤气,就扣掉了5元钱。“我家住六楼,好不容易把气搬上去了,却发现怎么也打不着火。”高先生把气灶拿到邻居家试了试,发现气灶没有问题。
  “肯定是液化气有问题,我又扛着气罐找充气点老板,开始他们一口咬定气没问题,但老板拿液化气灶试了试,发现确实打不着火,就给换了一罐气。”高先生说。
  高先生家只有两个人,还不经常做饭,一罐气能用两个多月,而这次只用一个月就没了。“现在气温这么高,气罐内不可能有那么多残液,肯定是气的质量太差所致。”高先生说,这种气点燃后经常发出“嘭嘭”的声响。
  9日上午,记者带着一个净重17.68公斤的罐,来到郑州西郊的一家液化气站。记者称要充14.5公斤液化气,液化气站一中年男子在本子上写了“1×14.5”,下面写着95元,然后递过来单子说“去交钱”。
  当天下午充气后,记者称了称,总重量是30.8千克,除去气罐自重和0.5公斤的误差范围,少充了0.88公斤。
  【揭秘】
  缺斤短两是行业潜规则
  14.5公斤的液化气罐为什么只充12公斤?液化气到底卖多少钱一罐?8日起,记者开始调查郑州液化气市常
  对于液化气价格,胜岗村一充气点负责人称,4.5公斤的卖30元,14公斤的卖90元。政六街和红专路交叉口附近一充气点,4.5公斤液化气卖30元,14.5公斤的只卖88元。红旗路附近一充气点,4.5公斤液化气售价是34元,而14.5公斤液化气102元。
  9日,记者在郑州市天燃气公司液化气分公司门口看到一则4月1日执行的通知:由于液化气价格上涨,原价33元的4.5+0.2公斤装液化气现价34元;原价99元的14.5+0.5公斤装液化气现价102元;原价335元的49+1公斤装液化气现价345元。
  装14.5公斤的液化气罐为何只充12公斤?这么多液化气充气点,价格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在液化气行业工作多年的李师傅说,每个液化气充气点都要挣钱,价格高低主要取决于液化气的质量和重量,液化气行业缺斤短两是很普遍的,每个经营液化气的人都知道,也算是行业的潜规则,根本不算什么秘密。
  “质量好的液化气,一罐14.5公斤的,送到用户家中就得105元,顾客自己取得102元。”李师傅说,如果低于这个价格,充的气肯定不够数。
  “加气站给我们送的气都不够,我们怎么能保证市民用上足量的气呢?”李师傅说,他现在卖14.5公斤装的气只有13公斤,4.5公斤装的只有4公斤。
  【原因】
  不少翻新气罐“大吨小标”
  充气站是如何吃定消费者的,李师傅说,玩缺斤少两的手段多了:利用残液掩护故意少充、钢瓶自重“大吨小标”直接糊弄外行。“这些手段是每个液化气站都用的,普通市民几乎无法回避,就连我们这些经营液化气多年的充气点也不能幸免。”
  李师傅称,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钢瓶,大部分都是翻新的,翻新时钢瓶上的标牌被拆掉,消费者根本不知道钢瓶的重量。
  他举例说,装14.5公斤的钢瓶,自重就分两种情况,如果提手是焊接上的,瓶子自重最低是16.5公斤,但翻新过的瓶子却标成16公斤,充气时充气站就按16公斤计算瓶重。另一种用螺丝固定提手的,自重最低17公斤,现在基本都不标重量了,充气站默认的重量是16.5公斤。
  李师傅介绍,普通老百姓常用的就是4.5公斤装的和14.5公斤装的,4.5公斤的瓶子一般都是1998年以后的,14.5公斤的瓶子就多了,很多瓶子年代久远,甚至还有上世纪80年代初生产的。李师傅说,按照有关规定,液化气罐的使用年限是15年,新罐子使用4年要检验,检验合格才能用,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罐子都是超期服役。
  【调查】
  市场上多是翻新气罐
  记者来到郑州市黄河食品城,在卖厨具集中的地方,有两家卖液化气罐的,门前摆放了多个4.5公斤的和14.5公斤的液化气罐。
  “钢瓶咋卖的?”记者指着一个14.5公斤装的液化气瓶问。一位中年男子答:“焊接的90块钱,螺丝上的95块钱,4.5公斤装的64块钱,少了不能卖。”
  记者看到,该商店部分液化气罐没有标志,连基本的重量、压力和生产时间都没有,罐子的外面还套有吉安检测字样的塑料袋,罐子阀门下面打有郑州市吉安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有些液化气罐的提手上打有重量等相关信息,有些液化气罐的提手上没有任何信息。
  “钢瓶的重量标准吗?”记者问。
  “那你看,都标准了液化气站还挣啥呀?每个罐子都重半公斤。”中年男子说,焊接的那种罐子,标的是16公斤,实际是16.5公斤,螺丝拧的那种都没有标重量,但市场默认的都是16.5公斤,实际上重17公斤。
  中年男子说,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是翻新瓶子,所以价格才这么低,如果是新瓶,一个14.5公斤装的少140元根本买不到。
  【暗访】
  旧钢瓶检测站翻新气罐
  旧钢瓶在哪儿翻新?检测站会不会就是翻新钢瓶的地方?10日,记者来到郑州市吉安钢瓶检测有限公司,看到该公司大院北端摆放了很多旧钢瓶,大院南端摆放了很多“新钢瓶”,一位工人拿着喷,正在给钢瓶喷漆。
  吉安公司一青年男子,得知记者要买钢瓶,直接将记者让进办公室。他说,14.5公斤的钢瓶价格分别是90元和95元,4.5公斤的60元,这是最低价,没有商量的余地。
  16日上午,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来到位于郑上路三十里铺村的郑州市吉安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吉安公司负责人说,他们公司只负责给充气站检测钢瓶,院子里的罐子都是从充气站拉过来的,没有他们自己的,也不对外销售。至于喷漆一事,他解释道,喷漆是检测的一个环节,也是为了避免他们的检测瓶子和别的公司检测瓶子混淆。
  就在该负责人到来之前,记者在该监测站发现一个1989年生产的钢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液化气瓶的使用年限是15年,超过15年的瓶子都要报废。
  针对记者发现的1989年产的瓶子,超过规定的15年时间。吉安检测站的负责人说,他们检测后发现该瓶子还能用,就装上了检测环,准备再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说,郑州市吉安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有合法的手续,是正规的检测机构。 他们只能查企业是否合法,有没有检测报告,至于瓶子是哪年产的,他也不专业,也没法给出准确说法。
  罐装液化气之非法运输篇
  不少液化气充灌站停满黑车,遏制黑车要从充灌站着手
  ■商报记者 熊玉伟 实习生 熊丽/文
  目前,郑州市有30万液化气用户,合法运输液化气的车辆只有32台,巨大的市场缺口,催生了一批运输液化气的“黑车”。一合法运输车车主表示,自己被逼得快要退出市场了,“为什么那么多部门管不了黑车”?
  【投诉】
  “黑车”逼得合法车欲退市
  液化气运输专用车司机张师傅介绍,他从事液化气运输多年,感觉生意越来越差了。以前,每天能送100多罐气,现在一天只能送五六十罐。“市场都被‘黑车’抢了,再没有人管,我就退出液化气运输市常”张师傅说。
  张师傅车上有两个人,除他以外,还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我个人要办理危险品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要想办这两个证件,都需要驾龄在3年以上。”张师傅说,除此以外,跟车人员还要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至于车辆,需要办理的证更多了,除了所有货运车辆都需要办的手续外,还要办危险品运输专用通行证,这个证规定有固定的线路,固定的时间。
  “‘黑车’主要是面包车,这些车辆大多只有行车证。”张师傅说,因为“黑车”办的证少,交的费用自然少,而他的车,一天的费用就得100元,这还不包括油费。“黑车”一般都是一个人,还没有专门的押运人员,而且不按线路行驶。
  【现晨
  5分钟抓3辆运气“黑车”
  9日下午4时,郑州市化工路附近的宏达液化气公司,院内停着5辆拉液化气的面包车,还有些机动三轮车和电动车带着液化气罐进进出出。
  14日下午2时20分,宏达液化气公司院里仍停着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押运车,两车挡风玻璃都贴着深色太阳膜,从车外根本看不到车内情况。
  当天下午3时许,记者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郑州市民警赶到化工路和西环路交叉口,初步了解情况后,民警来到化工路西流湖桥南200米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的车辆。两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豫AFP883的长安面包车驶上化工路,民警将其拦下后,两米外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液化气味。
  司机打开后门,满车的液化气罐暴露在众人目光下。“别看了,就是些罐装液化气。”记者准备拍照时,司机又将车后门关上。在该车的后面,紧跟着一辆车牌号为豫AU3972五菱之光面包车。该面包车的挡风玻璃贴着深色太阳膜,后挡风玻璃挂着布帘子,从车外看不到车内的情况。
  民警将该车拦下后,司机很配合地打开后门,一车液化气罐映入眼帘。就在民警准备对两辆车处理时,一辆车牌号为豫AF8183的中巴车驶上化工路,该车已经改装成箱式货车,封闭得严严实实。民警将该车拦下后,司机嘟囔着打开车的后门。记者看到,该车装了21罐液化气,其中18罐都是49公斤装的。
  经民警检查,三辆车都没有危险品运输专用通行证,驾驶人员也没有危险运输从业资格证,从民警查获第一辆车到第三辆车,前后不超过5分钟时间。
  【进展】
  “黑车”被查后又借故开走
  液化气罐送到居民家中,要经过炼油厂、充灌站、充气点等几道程序。从炼油厂到充灌站,用的是大型运输车,这种车一般都有手续,但从充灌站到各个充气点,再从充气点到用户家,需要大量车辆运输。“在这两个环节上,‘黑车’最多。”张师傅称,由于充灌站都建在离市区较远的地方,充气点必须得用车把空罐拉去充灌,所以从充灌站到充气点是“黑车”泛滥的重灾区。每天充灌气的高峰,各个充灌站都停满了拉液化气的“黑车”。
  14日下午,民警拦下3辆无证运输液化气的车后称,他们只能对违法车辆处以200元罚款,责令违法车辆卸货。在司机与民警交涉过程中,一位自称是郑州宏达液化气公司的陈姓工作人员称,民警查车的地方是去他们企业的乡间小路,需要出示上级部门的查处通知。当天下午4时35分,因三辆车都没有找到转运车辆,也没有征得民警同意,就把车开走,声称要将车开到宏达公司卸货。
  下午5时23分,郑州市交通局交通运输管理处西区运管所稽查队的杜队长赶到现常杜队长了解情况后,在民警和记者陪同下来到郑州宏达液化气公司,寻找被民警查获的车辆。民警和交通稽查人员在宏达公司找被查扣车辆时,一辆机动三轮车正在装液化气,不时还有散户带着液化气罐到宏达公司液化气充灌站充气。
  当天下午,民警和交通稽查人员没能找到被查扣的车辆,只得返回。民警称,三辆车的行车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已经被他扣下,他将交到大队对三辆车进行处理。
  杜队长介绍,运输车辆要办营运证,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司机还要办理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也要有从业资格证。如果运输车辆没有营运证,将对车主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司机和押运人员无证从业,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观点】
  遏制“黑车”要从充灌站着手
  从事危险品运输的张师傅称,这么多“黑车”拉液化气罐,难道液化气充灌站就没有责任吗?他说,现在,郑州很多液化气公司,只要能卖气,根本不管运输车辆有没有资质,如果液化气公司不卖气给“黑车”,肯定不会有这么多黑车。
  郑州有30万用户在使用罐装液化气,目前,市内有合法运输液化气的车辆32辆。郑州市交通局运管处货运科孙姓工作人员说,如果让这32辆车给合法的充气点供气,肯定能满足需要。至于都市村庄里的非法充气点,根本就不允许正规车辆给他们供气,目前,他们还没有发现正规车辆给非法充气点送气的情况。
  该工作人员称,其实遏制“黑车”运输状况,应该从郑州各大液化气充灌站着手,只要液化气充灌站不向“黑车”卖气,一下就把问题解决了。
  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主任回新生说,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销售液化气的企业有验证运输车辆的义务,如果没有验证运输车辆的资质,或者明知车辆不具备运输资质销售液化气让其运输,液化气销售企业就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其行政处罚。如果无证运输车辆引起民事纠纷,销售液化气的企业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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