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算和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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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离休人员因病去世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标准?是由原单位发放,还是由社保部门发放?
  (1)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统筹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79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原400元提高到3100元,从日起执行。调整丧葬补助费标准所需资金由基本保险基金支付。
  (2)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72号)文件规定:从日起,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金(基本养老金)。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费用,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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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10月31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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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案情:张某生前系煤矿职工,2012年3月因病去世,南平煤矿给付张某家属一次性26000元,2000元,共计28000元。张某妻子黄某及子女张某某等对和丧葬费的分割问题产生分歧,后协商未果诉状法院。黄某认为28000元是死者张某的遗产,要求按照遗产进行分割,而被告张某某认为死者张某在生前立有,对抚恤金进行了处分,要求按遗嘱分割,且张某某为安葬死者共花费30000多元,即使不按遗嘱分割,也应先从抚恤金和丧葬费中扣除,剩余部分才能分割。解读: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理由如下:一、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二、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三、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死者安葬是近亲属或遗产继承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让死者安息也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抚慰。某一亲属或继承人支付的丧葬费可以从单位给付的丧葬费中扣除,但不足部分不应从抚恤金中扣除,而是与其他继承人或近亲属共同分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同抚恤金一起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相关:《》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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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领取?
问政网友:silver12345
问政对象:市人社局
提问时间: 17:11:50
请问享受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领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由谁来办理?
17:11:50silver12345 问政 16:39:44市人社局 受理 16:42:15市人社局 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16:42:15
网友你好!感谢你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一: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及抚恤金标准:
火葬的,丧葬费为死亡时上一年省平工资的四个月,抚恤金为本人养老金的八个月;违反规定土葬的,不享受丧葬费,只有抚恤金。对于确实孤寡一人,无任何继承关系人或无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不予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二: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办理申请资料:
1、由单位或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均可)出具的办理证明,其内容包括: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办理者与死者的关系,受委托办理者还需提供加盖委托人手印的委托书。
2、死亡人员火化证、火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非火化人员出具公安系统出具的户口注销手续证明。
3、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死亡人员、或办理领取人员银行开户资料复印件。
5、特殊情况:非火化区居住的人员或少数民族人员以及其他符合非火化的人员,需出具当地县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向医疗机构自愿捐献遗体的人员,需出具接受遗体的医疗机构的证明;宣告死亡的需出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文书。
三: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办事程序:
由死者的亲属,或受委托办理者,携带以上申请资料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市本级参保的,到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龙透关)一楼24号窗口直接办理。
我局于2016年6月23日下午已电话回复来电人,同时告之其咨询电话3197317,如有社保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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