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单位的材料被盗报案材料范文不上报,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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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的罚款。A.20%~60%B.40%~60%C.40%~80%D.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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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监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各项计划及运行控制中各项运行标准的实施与符合情况B.根据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包括监测对象与监测频次的监测计划,并据此对企业活动的必要基本过程进行监测的过程C.系统地检查各项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机具和机电设备、现场安全设施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实施与符合情况D.对员工实施健康监护,如通过适当的体检或对员工的早期有害健康的症状进行跟踪,以确定预防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2A.3B.6C.10D.123A.健康状况异常B.监护失误C.易燃易爆性物质D.电危害4A.15B.30C.60D.905A.1B.3C.6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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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
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13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1、立案责任:在检查中或者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等渠道受理或发现的涉嫌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收集相关证据,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拟作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处罚,由安监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听证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缴纳罚款的银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期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发出催缴通知,加收罚款滞纳金,再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3、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5、行政裁量明显不当的;6、违反法定程序的;7、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8、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9、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1、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12、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3、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规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十八条至二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二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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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车在我上班的单位被盗了,这个单位有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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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解答问题:37214条
一、具体解析:首先,在单位丢失电动车这个要看具体情形,要看你和单位之间是否有财物保管的约定,如果存在保管合同,那么可以依照保管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但是如果并不存在保管关系的话,单位对此是不负赔偿责任的。其次,具体就保管关系的话,对此还要区分是无偿还是有偿,因为无偿保管情形,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偿的,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依据法条: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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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班时,摩托车停在单位车棚里被盗,单位有门卫和摄像头,但是停车费不用交,单位要负责吗。谢谢
你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无法破案,你可以你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车在单位的车棚内被盗,单位负责任吗?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平时住在学校里,摩托车停放在学校车棚内,21日晚车子被盗,当晚学校大门未关锁好,学校对这事应负责人吗?我车子5000多元买的,半新,我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吗?可以提多少合适?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这要看单位是否收取了停车或者相关的管理费用,如果收取了,那么你方和单位之间就存在一个合同,你方支付费用对方有保管车辆的义务,如果车辆丢失,则单位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是免费停放的,则学校和你方之间并不存在保管义务,车辆丢失的,学校可以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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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有关人员填制库存材料报损表,并写出专题报告,报经各级领导批准(必须要到公安部门报案),作为营业处支出处理,特别提醒你: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定记得先到税务局申报财产损失,否则,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然后:如有保险公司赔偿、或过失人支付的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借:营业外支出(在差额的情况下)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无人赔偿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你做的两个分录都正确,不需要开增值税发票,
用出库单等作原始凭证。
10:28 补充问题
我买的洗涤用品.放仓库,现领用,是贷原材料还是库存商品呢.谢啦
如果购进洗涤用品时,计入“原材料”科目,出库...
08:25 补充问题
如果照‘吃亏是福’学者的做法,我想知道借/贷这两方在资产负债中哪一栏体现?牵扯到利润表不?这个不需要上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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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补交的所得税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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