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区社保局社保局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我从2013年1月起离开了为我缴了4年失业保险的公司,在以后4年

2016重庆市失业保险最新消息,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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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16重庆市失业保险最新消息,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最新消息,请关注华当教育网。  2016重庆市失业保险最新消息,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规定,自日起,重庆市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日起重庆对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就业创业一次性补助  日前,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规定,自日起,重庆市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一、&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失业金在领取时限及发放都有哪些标准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6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  三、&重庆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四、重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限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五、重庆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六、重庆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相关阅读  帮助失业者“重整旗鼓”&陕西社会保险之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1、我省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保险基数和费率是多少?  缴费基数: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缴费费率:国家规定失业保险费率为2%,并从日起两年内,失业保险费率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在2014年已降低1.5个百分点基础上,统一由原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从日起至日止,有效期2年。  3、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失业保险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医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女性生育补助、取暖补贴及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创业补贴。  4、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什么?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相关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其待遇。对符合领取条件的,自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计算?标准是多少?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3)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4)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5)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6)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按省政府公布的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  7、“4050”人员社保补贴如何申领?补贴多少?申报时携带什么资料?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或其中1至2项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所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的2/3。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支付给本人。申请材料包括: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和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盖章确认、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就业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或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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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金领取收藏
我就职的公司在上海,社保是公司通过一家公司买在重庆的,可我户口又是万州农村的。请问大虾们,我这失业金如何领取,具体在哪此地方,哪些部门办理,要些啥?问题有点多希望懂的才答
难道就没有一个知道的吗?
不是万能的吧友吗?
这个真不知道。
啊?我朝年纪轻轻的还可以领失业金?这不是欧美国家的福利吗?
要是领不到,那我一年交的一千多失业保险不是白交了迈
你要满足几个条件
首先是要公司与你解除合同
或者不在续签
还有是 有时间限制的
好像是 7天
你可以百度一下
我是8月25号就解除合同了
9月二十几号重庆才给我把失业保险卡寄来
是你自己辞职还是 公司解除你合同
公司解除的
但时间你托长了
想当年我就是时间过了
那要找哪领呢
我是农村的哟
社保局去问下嘛
手续很麻烦
是不是周家坝也心连心广场?
有谁知道失业保险办公室的电话不?
没人知道吗?
好像是在国本路你打电话查一下
问万州社保局
不是城镇户口才能办失业证?
本市区户口 本市区所属街道办事处
我是农村户口
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举例说明好了:
如果你日开始交保险,2009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189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800多块钱或者你日开始交保险,2009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00多块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
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在你重庆参加失业保险的就业局办理一次性领取手续
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农民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单位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按单位为其实际缴费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一次性发放。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重庆3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 可享一次性补助
来源:华龙网
华龙网1月20日22时讯(记者 李华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找到工作或创办公司,政府为你送补助。今(20)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3月1日起,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基金
今年3月开始,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该工作人员解释,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就业的,要重新缴纳失业保险金,所以这里用“上次失业”来表述。
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后的人员,就不再享有上次剩余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期限计算为已领取待遇期限。另外,如遇失业保险金调整,也不予计发差额。
两类人可申请
退休人员不能申请
从补助对象来看,有两类人员可申请。一是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并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间,实现自助创业,并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是指申请人在进入公司或实现创业后,需重新缴纳失业保险满三个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也不能申请一次性补助。”该工作人员说,可以理解为退休人员不能申请上述补助。
新政3月1日起实施
缴费期限计算有讲究
我市失业保险金如何划分?据介绍,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缴费时间没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本政策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老动合同,或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可向原失业保险金申领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该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申请后,将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就业创业补助。对于逾期未领,其应领而未领的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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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 可享一次性补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找到工作或创办公司,政府为你送补助。今(20)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3月1日起,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华龙网1月20日22时讯(记者 李华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找到工作或创办公司,政府为你送补助。今(20)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3月1日起,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基金
今年3月开始,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该工作人员解释,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就业的,要重新缴纳失业保险金,所以这里用“上次失业”来表述。
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后的人员,就不再享有上次剩余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期限计算为已领取待遇期限。另外,如遇失业保险金调整,也不予计发差额。
两类人可申请
退休人员不能申请
从补助对象来看,有两类人员可申请。一是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并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间,实现自助创业,并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是指申请人在进入公司或实现创业后,需重新缴纳失业保险满三个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也不能申请一次性补助。”该工作人员说,可以理解为退休人员不能申请上述补助。
新政3月1日起实施
缴费期限计算有讲究
我市失业保险金如何划分?据介绍,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缴费时间没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本政策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老动合同,或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可向原失业保险金申领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该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申请后,将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就业创业补助。对于逾期未领,其应领而未领的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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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政策2016
我大学毕业后在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至今已有5年,单位按规定为我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今年3月,我因故主动辞职,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根据东莞市的相关政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 中断就业的;
  (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东莞市人保局答复: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毛女士是主动辞职,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根据《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定。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460元。而从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552元。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核定为:缴费年限(含视同)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领条件变更  1、异地务工人员也可领取。(非深户籍员工)
  2、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非“自愿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职工,
  符合以上新增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3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计算(日前),为1200元。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比如一名失业职工缴费满4年,按照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计算,共可领取4800元(1500元×80%×4)失业保险金;如果一名失业职工缴费满5年,共可领取7200元(1500元×80%×6)失业保险金。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日上调为1446.4元/月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1808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新计算基数1808元计算,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446.4元失业保险金,比以前的1280元提高了166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条件?市人社局昨日在解读《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失业保险”内容时说,失业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016年山西省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最新政策
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对省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各参保企业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于10月25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手续,且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4年以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未裁员或裁员比例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未降低一线职工的收入。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金额为参保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提交以下资料:书面申请,应说明本单位上年度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裁员或裁员情况,以及是否降低了一线职工收入情况等;省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申报和拨付流程为,参保企业持“申请表”报省社保局,审核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参保企业持书面申请和经省社保局审核同意的“申请表”报省就业局,审核其申领条件、核定补贴金额。省就业局汇总申请稳岗补贴情况后,提出补贴意见并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审批后拨付申请单位。
  2016年始,此项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30日。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补贴,稳岗补贴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底。
1、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对象?
  答: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企业改制时,与县属破产、关闭、撤销、解散等情形的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现仍未就业的原正式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1、临时工、轮换工等未经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职工;2、省市属企业(含下属劳服企业)的失业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4、原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前被判刑、劳教、开除、除名、辞退和自动离职、辞职的人员;5、原县属小集体、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
  2、如何参加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医疗保险?
  答:新参保人员凭(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3)《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县医保局征缴股领取申请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续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未办理退休的人员到本人所在社区缴费,退休人员到医保局缴费,各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改制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到医保局缴费。
  3、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
  答: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属于攸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只需缴纳大病互助费12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人民政府全额补贴10年(补贴时间:2009年10月到2019年9月)。
  4、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如何缴费?
  答: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只需按年缴纳大病互助费,即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必须缴纳全年的大病医疗互助费。
  5、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参保后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答:参保人员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待遇、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6、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达到什么条件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
  答: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继续缴纳大病互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或55周岁);
  (2)累计投保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不足的可补缴;
  (3)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的实际投保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不足的可补缴。
  (4)2002年7月以前参加工作的,经审查本人档案,按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的规定,2002年7月以前的原工作年限(含服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7、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参保后在住院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参保职工因病确需住院,须持《攸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IC卡、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入院手续。(2)住院期间发生的每项医疗费用,医院须提供每日费用清单,由参保病人或指定人签字后方可有效。(3)参保病人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医药费后,即可出院。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8、哪些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答:(1)工伤、职业病及其并发症,生育及不孕不育症。(2)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3)国家认定的特殊病种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以外的。(4)违法犯罪、吸毒、酗酒、自残、自杀、打架斗殴。(5)其他非疾病性的有第三责任的意外伤害。(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
  9、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参保后在住院时,哪些项目需要自付?
  参保人住院(未实行按病种费用包干的)下列费用要自负。
  (1)起付费(俗称门槛费)。根据住院地点、医院级别不同,住院起付费标准也不同,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为900元;二级医院为700元;县内民营医院为500元,乡镇医院为200元;年度内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三级医院为60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县内民营医院为400元,乡镇医院为100元。
  (2)超标准床位费自负;凡是超过医保三个目录(药品目录、疗诊项目目录、服务设施支付标准)范围均要自负;特殊检查个人先自付30%(如: CT、彩超、核磁共振)特殊治疗个人先自付20%(如:高压氧);乙类药品须个人自付一定比例。
  (3)分段自负比例:
超起付标准-8000元
10、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目前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最高医疗费用限额为60,000元;大病医疗互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0元。
  11、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在县外住院如何报销医疗费?
  答:1、参保居民如因病情需要转往县外医院就诊治疗的,到医疗定点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填写《转院转诊审批表》,经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报县医保局审批后方可转诊治疗。
  2、参保人员因外出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急诊发生的住院,须在三天内将住院证传真到医保局,补办住院审批手续。(传真号码:)  
  3、出院时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在十日内交医保局审核报销。报销所需资料:转院转诊审批表、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书、费用总详单、住院费用发票、医保手册。
  4、转株洲地区以内的县外定点医院住院先自付10%;转株洲地区以外的县外定点医院住院先自付20%;转县外非定点医院住院先自付30%。
  5、县外定点医院:湘雅附一、附二、附三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 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株洲市中医院、株洲市恺德医院、醴陵市湘东医院、仁和眼科医院、株洲市三医院。
  6、非急救的情况下,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经转院转诊医院审定不需要转院转诊的、参保人员强行要求转院转诊的、未按转院转诊原则办理的转院转诊人员,其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 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
  二、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从日起,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
  三、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
  为有效防范失业风险,激励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一)稳岗补贴条件
  1、统筹市、县(市)实施稳岗补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失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②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有一年以上的支付能力;
  ③应用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经办业务,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
  2、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按自然年月计算)以上;
  ②上年度裁员比例(按单位登记失业率或减员率)低于统筹市、县(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③用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稳岗补贴标准
  1、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2、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其他用人单位,按照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三)稳岗补贴经办流程
  1、网上申报
  市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在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12333平台上申报,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望城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在各自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在网上填写《长沙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单位财务制度和《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承诺书》(附件2)等相关资料。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需上传主管部门(国资委、工信委、发改委)盖章确定的三类企业认定书。
  同一用人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下年度再次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网上受理
  运用信息系统相关参保数据,对申请稳岗补贴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料,由系统提取数据、自动进行比对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通过的单位进行受理。
  3、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网上受理通过单位的缴费情况、裁员比例、财务制度、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审核。
  4、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核实相关资料,进行审批。
  5、复核
  财政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结果进行复核。
  6、网上公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复核的用人单位、补贴金额等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同时公布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7、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财政部门申请稳岗补贴拨款。财政部门将稳岗补贴资金从财政基金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支出户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社保账户。
  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望城区如不能实现网上经办,用人单位可直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流程参照网上办理流程进行。
  四、允许自主创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为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可网上申报办理或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办理时,需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上传或提供下列资料:
  (一)长沙市自主创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审批表(附件3);
  (二)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受地域限制)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办理终结次月起,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充分提升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工作质量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功能作用,保障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质量,推动建立和维护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失业动态监测(失业预警)工作和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工作良性互动,对失业动态监测、失业预警的调查、培训、宣传及调查失业率统计、就业蓝皮书定期发布以及失业保险系统信息化建设维护等费用,由同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保障,不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六、允许困难企业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
  统筹市、县(市)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困难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应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统筹市、县(市)经办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签订缓缴协议后施行。
  (一)困难企业的认定,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资产负债率达到80%以上;
  2、连续亏损2年以上(含2年),困难企业认定时必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近3年来的财务决算报表;
  3、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二)申请失业保险费缓缴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缓缴申请;
  2、长沙市失业保险费缓缴申请审批表(附件4);
  3、长沙市困难企业认定表(附件5);
  4、企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留存);
  5、社会保险征缴部门提供的欠费清单;
  6、本年度每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工资支出明细账;
  7、资产负债表;
  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9、企业近3年来的财务决算报表;
  10、缓缴协议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征缴部门、申请缓缴单位签定的缓缴协议书)。
  缓缴期间允许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清缴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缓缴困难企业的失业人员在缓缴期间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七、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违规动用和虚报冒领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告。
  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电话:
  长沙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电话:
  附:
  1、长沙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承诺书
  3、长沙市自主创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4、长沙市失业保险费缓缴申请审批表
  5、长沙市困难企业认定表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农村户籍,原系舟山中川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公司从2003年8月以农民工身份为其参加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2007年9月按照有关规定本人自愿实行与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个人开始缴费。同年10月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双方未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公司解除了和徐某的劳动合同。徐某及时向我局失业保险科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经审核,可以领取7个月失业保险金,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待遇。
失业农民工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我市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消除城乡户籍歧视的具体措施之一,也是我市失业保险工作的一次创新和实践。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作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里程碑,虽然也把农民工纳入到保障范围,但是考虑到农民工流动性强、工资收入普遍偏低、拥有土地等因素,实行低缴费低享受的政策,即实行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符合条件的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以我市为例,单位为农村合同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失业后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月标准为196元,系失业保险金的40%,待遇标准偏低。
随着近年来被征地农民增加、农民工工资收入改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这种政策由原来对农民工的保护逐渐有城乡就业歧视之嫌。为此,我市开创性地提出农民工可以参照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金。《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07〕46号)规定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渔农村劳动者,在自愿的前提下,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缴费范围,实行与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待遇。考虑到个体差异特别是外来农村劳动者,《意见》允许农民工自主选择个人是否缴费。另外,我局对从2007年9月个人缴费的,之前的连续参保记录可以视作个人缴费。此举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工个人缴费的热情。
像徐某这样的农民工,没出台该政策之前,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总额不足1400元,也没有其他促进再就业的补助。而现在她能领取7个月失业保险金,总额是原来待遇的2.7倍以上。还能享受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一系列失业保险待遇。
截止到2008年6月底,市本级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农民工有178人,办理职工失业证139本。
德阳出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德阳市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稳岗补贴,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是记者从德阳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 》中了解到的。
哪些企业符合条件?根据《意见》,德阳市辖区范围内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三类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政策执行时间于2020年底截止。
根据德阳市人社局摸底,德阳全市约有50余家企业符合政策,稳岗补贴将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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