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住房啊房

“自住房”究竟是个什么“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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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究竟是个什么“房”
“自住房”究竟是个什么“房”吴江&&&&2013年年底,北京市推出自住房新政,政策规定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5年内不得上市,5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缴财政。首个自住房项目金隅汇星苑开始正式选房当天,摇中号的“幸运儿”们挤爆了现场,这背后是数以十万计的申请者。此种情景未持续多久,自住房的“弃选潮”就尾随而至。&&&&按说,有了向居住属性的回归,再加上价格上的大幅优惠,自住房理应获得刚需群体的青睐,并成为住宅市场的新宠才是。然而,有着如此高幅度优惠的自住房项目,却出现高达九成中签者弃选,其背后的因素,的确更值得玩味。&&&&应该说,自住房遭弃选,其实并非孤立现象。近期房价走势的变局,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的预期,甚至让一些商品房项目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相形之下,自住房的价格优势,也就并不那么明显,而商品房库存与市场压力却不可避免地会向自住房市场传导,出现高比例弃购,应该说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了市场大势的影响。&&&&不仅如此,价廉物美却仍遭弃购的,也并非只是“自住房”的特例,就连优惠幅度更大的经适房、保障房,也并非没有碰到过类似的遭遇。对“自住房”遭弃选,要说也没必要过分大惊小怪。而从中签者弃选的原因来看,除了“没钱”导致弃购,对于房屋质量差以及周围环境不满,也占了相当比例。&&&&虽然自住房所针对的是不具备商品房购买力的刚需群体,在住房品质上,自然不能攀比商品房甚至高档房。但这并不意味着刚需群体对于区位、户型与环境,就没有要求和底线,假如自住房的选址、设计和建设,并不能让客户满意,遭遇用脚投票,恐怕并不能全怪刚需群体“挑肥拣瘦”。&&&&此外,“自住房”本身定位的含混与暧昧,也在很大程度上带来了市场的尴尬。事实上,“自住房”剔除投资投机性的想法,或许不乏创新,但如何保证买的人一定入住,而不是看中价差带来的利润空间,现实中其实缺乏可操作性。而夹于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间,既非保障房,却要保持低价;并非商品房,但产品和客户的定位却并没有明显的区分。“自住房”与刚需群体之间的“拉郎配”,最终并未收获郎情妾意的圆满结局,也就并不意外了。&&&&可见,相比自住房遭高比例弃选,“自住房”究竟是个什么“房”?相关住房政策复杂而含混的定位,或许更亟待厘清并反思。&&&&■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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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  一、购买资格
  根据京建发〔号文件规定,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二、优先购买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三、套型面积和价格标准
  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四、销售和登记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房屋套数、户型、价格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购房家庭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对申请购房家庭的资格审核,按照本市住房限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向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请人销售。选房顺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摇号应当进行全程公证,并接受所在区县建设房管部门的监督。
  (三)自住型商品住房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将房屋性质登记为“自住型商品住房”。
  五、转让管理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六、处罚措施
  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有摇号编号,申请新自住房项目时,还需要到现场重新确认吗?
  为方便百姓,已有摇号编号家庭,在申请新自住房项目时,家庭成员信息无变化的,可用原编号在网上申购即可,无需去现场确认。但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则需网上重新申报,并去现场确认。
家庭成员信息变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成员变化:如结婚、离异、新生儿等;
  成员信息变化:如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发生变化等;
  家庭类型变化:如非京户籍家庭落户北京等;
  申报信息错误:原家庭成员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
  如有以上情况,购房家庭在申购新自住房项目时,应按新申报家庭在网上提交购房申请,重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企业通知时间,持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填报错误会有何后果,如何修改?
  在网上申购环节,填写错误可进行随时修改,重新提交。
  在现场确认环节,开发商打印出《家庭购房申请表》,申购家庭应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如发现错误,可在现场向开发企业提出修改申请。
  在联网审核环节,由于姓名、身份证号属辨别个人身份的唯一标示,是各部门审核的关键,如填写错误,将无法通过审核。
遗忘摇号编号,遗失《申请表》怎么办?
  如购房人忘记摇号编号,可在《申请表》右上角查看。如《申请表》遗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发企业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重新打印。
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时,反馈摇号编号、购房人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怎么办?
  如出现上述情况,往往因查询信息填写错误所致,请仔细核对。
  查询时应输入:摇号编号、购房人姓名、证件号码三类信息。摇号编号位于《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承诺书》及《家庭购房申请表》右上角,由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购房人姓名请填写主核验人姓名,《家庭购房申请表》中首行所载家庭成员;证件号码请依据《家庭购房申请表》中主核验人证件号码填写。
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中规定的两类优先家庭,还区分先后顺序吗?
  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上述两类家庭同等优先,不再区分先后顺序。
每个项目摇出多少选房家庭?优先家庭与非优先家庭如何摇号?
  将视项目申购情况,摇取一定比例的购房家庭,原则上不低于房源套数的2倍。
  先组织优先家庭摇号选房,优先家庭选房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再组织非优先家庭摇号选房。
如果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是否影响申购其他项目?
  不影响。
如一个家庭同时摇中多个自住房项目,能否同时购买?
  根据我市自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一个家庭仅能购买一套自住房,如一个家庭同时摇中多个自住房项目,可以选其中一个项目,办理一套自住房的网签手续。
现在网上已经出现了自住房摇号软件,是真的吗?
  所有网络中发布的所谓“自住房摇号软件”等类似程序都为伪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未发布任何形式的自住房摇号验算及类似软件。
有人在网上说可以摇号包中,是真的吗?
  近日,有不法人员通过网络散布“自住房摇号包中”等诈骗信息。请广大购房人:不要轻信谣言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欢迎大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报类似违规违法信息。我市自住房相关政策、项目进度及各阶段安排等信息,请关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官方微博。
什么是自住型商品住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优先用于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怎样了解自住型商品房项目的信息?
  自住型商品房信息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自住型商品房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购房人可以首先通过土地出让了解项目信息。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当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及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购房家庭可以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及销售现场的公示来了解项目情况。
什么人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根据京建发[号文件规定,按照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什么人可以优先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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